內蒙古歷史
中國史的一部分
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后均改省;建國前中共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於1947年,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早兩年多。因此,內蒙古是中國最早成立的第一個少數民族自治區。統一區域自治的實現,結束了幾百年來內蒙古地區被分割統治的局面,結束了這個地區長期以來民族紛爭的歷史。
內蒙古歷史
成吉思汗紀脫穎,強悍量紀初征服統蒙古草各落,建民族共同體。1206年鐵木真稱汗,號成吉思,建立了蒙古貴族政權——蒙古汗國。從此,中國北方第一次出現了統一各部落而強大、穩定和不斷發展的民族——蒙古族。蒙古族首領成吉思汗建立政權后,展開了大規模的軍事活動。1211—1260年先後滅西夏和金,版圖擴展到中亞、南俄。忽必烈繼汗位后,遷都至燕京(今北京市),並於1271年改國號為元。1279年滅南宋,統一了全國,基本上奠定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版圖,加強了各民族之間的聯繫。成吉思汗及其後裔,征服了亞洲的絕大部分地區和半天歐洲,在歐亞大陸上形成了個空前龐大的蒙古帝國。
1368年,朱元璋領導農民起義滅元建明,蒙古部族退守回內蒙古高原。經過多個朝代的更替,公元1644年明朝滅亡后,清人統一全國,清朝滿洲部族征服漠南蒙古各部,參照滿族的八旗制度,在蒙古族地區建立了盟旗制度,把漠南稱為內蒙古,漠北稱為外蒙古。內蒙古高原上演繹連綿不休的殺戮終於結束。蒙古族社會獲得了近200年的穩定。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帝國主義的炮艦轟開中國閉關自守的大門,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偏居中國北疆的內蒙古,也成了帝國主義列強爭奪的重點地區。近100多年來,飽受帝國主義、封建貴族、官僚統治階級殘酷壓迫剝削的內蒙古各族人民,聯合起來進行了無數次的反抗鬥爭。如內蒙古西部地區的“獨貴龍”運動,東部地區的“勿博格得會”、白凌阿起義以及席捲整個內蒙古的“義和團”運動等。辛亥革命時期,內蒙古地區的許多愛國進步青年,積極參加孫中山領導的推翻清王朝的鬥爭。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內蒙古地區的革命也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個組成部分。內蒙古的各族人民為民族解放事業作出了不朽的貢獻。這正是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建立第一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深刻歷史原因。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召開,會議決定5月1日為內蒙古自治區成立紀念日,民族區域自治在全國第一個得以實現,時轄呼倫貝爾、納文慕仁、興安、錫林郭勒、察哈爾盟,計32個旗、1個縣、3個縣級市,面積54萬平方公里。自治政府駐王爺廟。
1949年11月,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批准,自治政府遷址張家口。
1949年9月19日,以國民黨高級將領、綏遠省代省長董其武為首的19人率部舉行起義,其後,成立綏遠省人民政府。
1954年3月5日,內蒙古人民政府、綏遠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綏遠軍政委員會、綏遠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在歸綏市(呼和浩特市)聯合召開擴大會議,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從3月6日起,綏遠省建制和省人民政府同時撤銷,原綏遠省轄區併入內蒙古自治區,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呼和浩特市。
1956年4月3日,將甘肅省巴彥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額濟納蒙古族自治旗劃歸內蒙古,增設巴彥淖爾盟,以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行政區域為盟的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