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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芝良

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四川崇州人,漢族,大專文化,1956年5月17日出生,中共黨員。蒲江縣人民檢察院已故檢察官,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考上四川省溫江農業學校,畢業分配到蒲江縣農業局。1984年9月,他被調入蒲江縣檢察院經濟檢察科。2005年被確診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即“血癌”)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2012年3月23日,王芝良同志在與白血病抗爭了7年之後經全力醫治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王芝良先後在經濟檢察、刑事檢察、民事行政檢察及法律政策研究等多個崗位上工作。他公正執法,26年無錯案,全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由他負責起草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推廣,今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

先後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 ,受到了胡錦濤、溫家寶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記一等功臣,獲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成都市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人物經歷


王芝良從小在農村長大,初中畢業以後還在家務農4年。
後來考上了四川省溫江農業學校,畢業分配到蒲江縣農業局。
王芝良
王芝良
由於工作表現突出,1984年9月,他被調入蒲江縣檢察院經濟檢察科。
2007年3月,王芝良將《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刑事受害人涉訪涉訴檢察工作實施細則》、《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對象的評估意見》三個規範性文件的草案擺在了蒲江縣檢察院領導面前。一個多月後,蒲江縣檢察院、縣總工會、婦聯、民政局、教育局、殘聯等部門共同會簽《關於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試行)》。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向媒體宣布成都市檢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團市委等9大部門聯合建立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由此,“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成都市全市範圍內推廣。這一機制當時在全國開了先河,被《成都晚報》評為“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
2005年春,時任蒲江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的王芝良被確診患有白血病。
2006年底,當時從自己的病情考慮,王芝良主動向院黨組遞交了一份報告,自願辭去民行科長職務,讓出中層幹部職位。
2010年4月24日,王芝良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
2012年3月23日12時50分,全國先進工作者、一等功臣、成都市優秀共產黨員、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王芝良同志,在與白血病抗爭了7年之後經全力醫治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主要貢獻


從檢26年,王芝良始終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滿腔熱忱地投身於檢察事業。2005年他被確診為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後,仍然毫不懈怠、堅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他公正執法,26年無錯案,全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由他負責起草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推廣,今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

個人榮譽


王芝良多次被評為市、縣“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個人”。
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統‘三大主題活動’先進個人”。
2010年1月,被省檢察院榮記個人一等功;4月,榮獲“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被省檢院榮記個人一等功;5月榮獲“建設成都貢獻獎”;6月,市委辦公廳下發通知,在全市黨員中開展向王芝良同志學習的活動。
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屆四川省“人民滿意公務員”稱號。
2012年7月,被追授為“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

人物語錄


“人活著總要有一些精神”、”身體有病,但精神不能垮,操守更不能丟”。

主要事迹


• 愛崗敬業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2006年3月,高某因殺害妻子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關押期間,其剛滿10歲的兒子又因無人照顧被摩托車撞成腳踝粉碎性骨折,77歲的老母親無力支撐整個家庭。蒲江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為了讓高家擺脫困境,檢察院及時聯繫當地政府、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門,對高家實施救助,解決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小孩上學的“兩免一補”等問題。高某獲悉后,在法庭上長跪不起,表示認罪伏法,高家也給檢察院送來了一面“為官愛人民,執法獻真情”的錦旗。
這件事深深地觸動了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王芝良。刑事訴訟中受害人權益如何保護?如何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庭受到“二次傷害”?他從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角度收集相關情況並向檢察長作了彙報,經過反覆研究和協調,蒲江縣檢察院決定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已患病近兩年的王芝良主動承擔了起草救助機制相關文件的任務。該機制的建立,開了全國先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普遍好評,先後被中央電視台、《檢察日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在全市檢察機關推廣后,至今成都市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此後,“民生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涉檢維穩預警機制”、“幹警執法檔案和案件質量的考評機制”,王芝良牽頭的一項項創新在蒲江縣檢察院相繼出台。
• 執法為民
王芝良從檢以來,先後在反貪污賄賂、公訴、民事行政檢察、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門工作。26年間,雖然職位、崗位在變,但他執法為民的追求沒有變。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王芝良[蒲江縣人民檢察院一級檢察官]
2005年8月,朝陽湖鎮的曹某某夫婦與人發生糾紛,雙方都被打傷,而曹某某夫婦卻被法院判決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對方5000多元。夫婦倆認為不公,到處上訪,希望討回公道。民行科長王芝良接案后,認真研究了案情和相關法律法規,並帶病深入案發地,經多番調查,依法提請市檢察院抗訴並獲得成功。得到結果時,曹某某夫婦泣不成聲,往日的委屈被淚水沖刷得一乾二淨。
2006年,一對夫婦向蒲江縣檢察院反映,其所在單位5年前向他們集資5.5萬元,改制時單位賬上他們的集資款卻只有5000元,他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也沒有結果。王芝良受理這起集資款追討申訴案后,經多方取證獲得了大量證據,並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幫助這對夫婦在法院獲得了勝訴的判決。當事人給檢察院送來了一幅“大公無私,真心為民”的錦旗。該案成了蒲江縣檢察院第一起支持起訴案例,也是該縣法院第一起以支持起訴的方式來解決民事糾紛的案件。
• 樂於助人
王芝良是個熱心人大家都知道,但他主動與別人換房的事卻很少有人知道。他家原住畜牧局宿舍底樓,兒女成年後,買了更寬敞的新房。很多需要庫房的生意人想出高價購買他底樓的住房,他都沒有同意。同一幢樓家住五樓的畜牧局職工彭某,由於交通事故導致大腦受損行走艱難,其家人每天都要攙扶著他下樓鍛練,極其不便。王芝良看在眼裡,與妻子商量與彭家換房,經不住他的軟磨硬泡,善良的妻子同意了。2009年3月,王家在堅持不收取任何補償的情況下,主動和彭家換了房。
• 直面絕症
由於成年累月地超負荷工作,2005年7月,連續的頭痛發燒乏力肌肉酸痛,正在辦案的王芝良病倒了。一檢查,是人們聞之色變的白血病。家人和朋友、同事都替他擔心,但他本人卻以一種理性平和、積極樂觀的態度沉著應對。治病費用不小,為了節約開支,他學會了給自己打針,除了做必要的化療,他與妻子上山扯草藥、到市場買草藥。此後的幾年裡,不論在單位還是下鄉辦案,他的手裡多了一個裝滿中藥的塑料瓶。他就這樣堅持與病魔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院領導擔心他的身體吃不消,讓他回家休養,他回答說:“人活著總要有一些精神,現在工作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就在患病的當年,他帶領全科幹警先後辦理了抗訴案件5起,蒲江縣檢察院民行工作被市檢察院評為先進。
2006年,為了給年輕幹警提供鍛煉機會,王芝良主動辭去了民行科科長職務。院領導考慮到他熟悉檢察業務,辦案經驗豐富,安排他負責案件質量和幹警執法檔案的評查工作。2008年目標考核中,他所負責的案件質量工作由全市第14名上升為第6名,檢察委員會工作由全市第17名上升為第4名。

社會影響


2007年5月,蒲江縣檢察院、縣總工會、共青團蒲江縣委、婦聯、民政局、教育局、殘聯等部門共同會簽《關於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的意見(試行)》。從此,將社會各界力量納入救助體系,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全方位解決刑事被害人救助問題的探索和嘗試,在蒲江展開。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宣布成都市檢察院、司法局、教育局、衛生局、團市委等9大部門聯合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自此,“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在全市範圍內推廣。這一事件入選了“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至2010年5月,“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已讓發生在成都市的113起刑事案件中的169名被害人得到了救助。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8部委聯合制定《關於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見》。各地已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進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應的實施辦法。

人物評價


王芝良同志作為一名基層檢察官,在平凡的崗位上,勤奮工作,嚴格執法,即使身患絕症,飽受病痛折磨仍不改初衷。作為一名老黨員,他樂於奉獻,關心他人勝過關心自己,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共產黨人的莊嚴承諾,恪守人民公僕的精神高地。在生活上,他堅守本分、保持氣節、無私奉獻、樂於助人。王芝良同志的事迹看似平凡,但卻從平凡中見偉大,在平凡中體現了黨的幹部忠於黨、忠於人民的崇高品質。
王芝良同志的先進事迹集中體現了共產黨員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體現了檢察人員忠於檢察事業、秉公執法、堅持正義的職業情操,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感人的人格魅力和巨大的榜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