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2011〕10號)精神,設立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主管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划入原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划給市衛生局。
(三)將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下放給區、縣(市)政府管理。
(四)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加強保健食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以及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餐飲服務的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規範;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的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和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承擔藥品經營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相關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標準,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承擔杭州口岸藥品進口備案的有關工作。
(五)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葯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組織實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處方葯非處方葯的分類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性群體事件的監測監控、安全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
(八)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九)指導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十一)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有關宏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牽頭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宣傳、安全保衛、行政後勤、信息化建設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的經費預算編製和執行工作,以及固定資產、技術裝備的購置和管理工作;承擔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本系統開展幹部業務培訓和行政相對人專業知識培訓;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以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組織協調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全市性執法檢查和重大案件及跨地區案件的督辦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
按規定許可權統一承擔本部門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工作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杭州口岸藥品進口備案的有關工作,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許可工作。
(五)餐飲服務監管處(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牌子)。
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的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指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的日常監管和化妝品的衛生監督工作;指導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六)藥品安全監管處。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管葯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藥品生產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指導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全市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七)藥品流通監管處。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購銷規則;監督管理葯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經營和使用;組織實施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質量的監管,參與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管工作;承擔藥品流通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工作。
(八)醫療器械監管處。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的法定標準;監督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依照相應的質量管理規範或管理要求組織生產和經營;監督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採購、儲存、使用環節遵守管理規定;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受委託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工作;承擔醫療器械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全市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製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行政編製39名,其中:正局級領導職數1名,副局級領導職數4名;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食品藥品稽查專員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6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杭州市食品藥品監察稽查支隊更名為杭州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具體設置方案另行制定。
(二)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