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

法律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位於北京市密雲區西大橋路5號,轄區面積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轄區面積最大的基層法院。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密雲縣、延慶縣,設立密雲區延慶區。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11月27日表決通過,關於密雲區、延慶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問題的決定。根據決定,撤縣變區時,在行政區劃範圍未變的情況下,政權機構可就名稱作相應改變,密雲縣、延慶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分別轉為密雲區、延慶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

法院簡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位於北京市東北部的密雲區城西101國道北側,轄區人口43萬人,面積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積最大的區縣,轄區內共有17個鎮1個民族鄉,有66個居委會,339個村委會。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下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八個庭,太師屯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雙井人民法庭四個派出法庭及政治處(包括組宣科、幹部科)、研究室、紀檢監察室、辦公室、信訪辦和法警大隊等職能部門。全院幹警忠誠黨的審判事業,履行憲法職責,嚴格執法,公正審判,清正廉明,勤勉敬業,無私奉獻,為轄區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機構設置


一、刑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青少年犯罪等刑事案件,及上述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等刑事犯罪。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二、民一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債權債務、人身權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和相關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農村承包合同、企業承包、租賃、聯營糾紛案件;審判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重組、保險等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三、民二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債權債務、人身權等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和相關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農村承包合同、企業承包、租賃、聯營糾紛案件;審判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重組、保險等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四、民三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債權債務、人身權等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和相關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各類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農村承包合同、企業承包、租賃、聯營糾紛案件;審判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重組、保險等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五、行政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行政案件、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六、雙井法庭(各庭管轄區域見密雲法院轄區地圖)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轄區內受理的民事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其他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負責轄區人大代表的聯繫和機關單位的協調> 作
5、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七、太師屯法庭(各庭管轄區域見密雲法院轄區地圖)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轄區內受理的民事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其他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負責轄區人大代表的聯繫和機關單位的協調> 作
5、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八、巨各庄法庭(各庭管轄區域見密雲法院轄區地圖)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轄區內受理的民事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其他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負責轄區人大代表的聯繫和機關單位的協調> 作
5、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九、溪翁庄法庭(各庭管轄區域見密雲法院轄區地圖)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依法審判本轄區內受理的民事案件。對相關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及其他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負責轄區人大代表的聯繫和機關單位的協調> 作
5、指導人民調解、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立案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各類案件的審查立案、移轉工作
3、審判流程管理工作
4、處理日常信訪,並負責院長接待日的記錄和相關事宜的催辦工作
5、值班法官工作
6、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一、執行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執行本院審結的及經二審審結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文書、刑事判決中涉及財產部分的執行;負責本院管轄範圍內經濟或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制定的依法由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裁決書的執行;辦理與外省、市法院之間執行案件的委託、受託工作。對執行工作進行調研
3、維護辦公秩序,做好車輛(執行庭)及各項安全防範的協管工作
4、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二、審判監督庭
1、本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2、各類申訴案件的審查工作
3、依法審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再審案件
4、案件評查及情況通報工作
5、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三、法警大隊
(一)本部門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二)司法警務工作
(三)文書送達工作
(四)配合審判庭、執行庭執行有關事項
(五)交通安全、車輛管理工作
(六)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四、政治處
(一)本部門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二)宣傳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政工簡報編輯、業務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工作,《北京法官》組稿工作,先進的評比獎勵、總結表彰工作
(三)幹部管理工作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幹部錄用、調出、晉職、晉級工作,公務員考核工作,法官等級、警銜管理工作,崗位責任制的起草、考核工作,老幹部管理、工資管理工作
(四)黨務、工青婦工作
黨組會議記錄、工作制度的起草工作,機關黨務、工會、團支部、婦女、計劃生育殘聯、體協、女法官協會工作
(五)老幹部活動室、黨員活動室的管理工作
(六)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五、紀檢組監察室
(一)本部門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制訂、考核工作
(三)違法違紀、舉報信訪的查處工作
(四)案件評查及錯案追究的落實工作
(五)涉及庭室崗位責任制的部分考核工作
(六)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六、研究室
(一)本部門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二)調研、信息、統計工作
統計報表、審判工作研究、經驗總結工作,業務研討、學術論文的組織工作,簡報、信息編髮、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
(三)文秘工作
審判委員會有關事宜的辦理和記錄工作,法院年鑒、大事記、工作報告、總結及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院長與人大代表聯繫制度的落實工作,業務學習資料的發放和圖書室管理工作。
(四)涉及庭室崗位責任制的部分考核工作
(五)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七、辦公室
(一)本部門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二)法制宣傳工作
法制宣傳(法制校長、綜合治理、普法、報刊電台投稿)工作,照相、錄像工作,人民陪審員工作。
(三)文秘、機要管理工作
機要、保密、印章、檔案管理工作,信函件登記、督辦、郵發工作,上訴案件移送、登記工作,行文審查、規範管理工作,院長辦公會、幹警大會、院務會的記錄工作,列印、複印工作。
(四)日常管理工作
食堂、裝備、安全保衛、值班、防火、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健身房、乒乓球室、棋牌室、娛樂廳管理工作。
(五)財務管理工作
(六)涉及庭室崗位責任制的部分考核工作
(七)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現任領導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院長:劉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