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法學
信息法學
本書系統地分析和闡述了信息化社會的信息法制環境建設,有創建地提出了信息法學建設框架,在研究信息法學建設、信息立法的社會環境、國內外信息法制建設的基礎上,分別探討了信息自由的法律保護與制約、信息交流的法律保護、信息保密與控制、信息資源的立法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的法律監督、信息犯罪的法律控制、信息網路的法律問題、電子商務立法等核心問題。
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法學、經濟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圖書、情報、檔案等專業教材或教學參考書,也可供信息管理、法學、經濟、圖書情報、企事業管理工作者參考。
序
前言
1信息法學導論
11信息法學的興起和產生背景
111信息法學的興起是社會信息化建設和發展的客觀要求
112信息法學學科建設發展的學術支撐條件趨於成熟
113學科交叉融合和科學發展整體化、綜合化趨勢及規律對信息法學的催生作用
114信息法學興起和發展的特點
12信息法學的研究對象和任務
121信息法學的研究對象
122信息法學的任務
13信息法學的學科基礎與研究基礎
131信息法學的學科基礎
132信息法學的研究基礎
14信息法學的研究內容和學科特點
141信息法學的研究內容
142信息法學的學科特點
15信息法學的研究方法
151馬克思主義哲學
152“三論”方法
153價值分析方法
154實證分析方法
155移植方法
16信息法學學科體系構建原則和學科體系框架
161構築信息法學學科體系應遵循的原則
162信息法學學科體系框架的構建
2 信息立法的社會環境
21信息法與信息社會
221信息社會的形成與發展
212信息法律與信息社會
22信息立法與信息管理手段
221信息立法
222信息政策
223信息道德
23信息立法的社會價值
231規範信息活動,推進信息化進程與信息社會發展
232保護知識產權,保證信息的合理使用,推動知識創新
233解決信息矛盾,協調信息交流
234保障信息安全,防範信息犯罪
235維護國家信息主權,促進民族文化的發展
236加快整個社會前進的步伐
3 信息法制建設
31信息法製程序
311信息立法
312信息司法
313信息執法與監督
32我國信息法制建設
321我國信息法制建設發展概況
322我國信息保密的法制建設
323我國信息交流的法制建設
324我國信息犯罪的法制建設
325我國信息網路的法制建設
33國外信息法制建設
331國外信息法制建設發展概況
332美國信息法制建設
333加拿大信息法制建設
334英國信息法制建設
335俄羅斯信息法制建設
336德國信息法制建設
337日本信息法制建設
34國際組織信息法制建設
341聯合國信息法制建設
342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信息法制建設
343歐盟信息法制建設
344世界貿易組織信息法制建設
345歐洲理事會信息法制建設
35信息法的框架
351信息法所要調整的信息活動領域及社會關係
352信息法的框架
4 信息自由的法律保護與制約
41信息共享與信息自由
411信息共享與信息自由的概念
412信息共享與信息自由的關係
413信息共享與信息自由的必要性
42信息交流的自由與控制
421對信息交流控制的必要性
422信息交流控制的方式
423信息交流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43信息自由的法律保護
431信息公開制度概述
432信息公開制度內容
433國外信息公開制度
434我國信息公開制度
5 信息交流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51知識產權概述
511知識產權的概念範圍及特徵
512知識產權法的概念及法律關係
513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52著作權法律保護
521著作權法律關係
522著作權的歸屬
523著作權的取得
524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法律責任和執法措施
53專利法律保護
531專利權法律關係
532專利權的申請和審批
533專利權的侵權行為及法律責任
54商標法律保護
541商標權法律關係
542商標註冊的申請與代理
543商標註冊的審查與核准
544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及法律救濟
55網路環境下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551網路對知識產權法的影響
552網路環境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特點
553網路中硬體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554網路中軟體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6 信息保密與控制
61國家秘密信息的保護與控制
611國家秘密信息概述
612國家秘密信息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
613國家秘密信息的保護
62企業秘密信息的保護與合法獲取
621企業秘密信息概述
622企業秘密信息保護現狀
623企業秘密信息的獲取與有效保護
63個人信息保護
631個人信息的主要內容
632當前網路隱私信息侵權現狀
633加強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對策
7 跨境數據流動的法律規範
71跨境數據流與國家安全
711國家主權的新觀念
712信息環境下國際政治新格局
713跨境數據流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714我國國家信息安全現狀堪擾
715加強跨境信息管理,維護國家主權
72跨境信息流與社會文明
721技術發展與應用的不平衡造成了信息的單向流動
722網路的全球化陷講
723跨境信息流動過程中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的滲透影響社會文明的發展
724網路成為跨境犯罪的工具
73跨境信息流動的法律問題
731信息國際流動過程中的信息法律關係問題
732規範信息活動的國際組織
733信息國際流動的管理與政策法律調控
8 信息資源的立法保護
81信息資源及立法概述
811信息資源及信息資源法
812信息資源法的法律關係
82政府信息資源立法
821政府信息資源概述
822政府信息資源的法律特徵
823國外政府信息資源的立法保護
824我國政府信息資源管理中的法律規範
83資料庫立法
831各國司法對資料庫概念的界定
832資料庫的分類
833資料庫的法律特徵
834資料庫的法律保護
84網路廣告立法
841網路廣告概述
842我國網路廣告的法律規範
85網路新聞立法
851網路新聞傳播概述
852登載網路新聞的規範
86數字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中的版權保護研究
861國內外數字圖書館版權問題研究狀況
862數字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中版權保護的主要內容
863數字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的版權保護髮展趨勢
9 信息犯罪的法律控制
91信息犯罪現狀
911信息犯罪的產生
912我國信息犯罪現狀
913國外信息犯罪現狀
92信息犯罪的種類與特徵
921信息犯罪定義
922信息犯罪種類
923信息犯罪特徵
93信息犯罪的法律控制
931國內信息犯罪立法
932國外信息犯罪立法
10 信息網路的法律問題
101信息網路建設中的法律問題
1011投資機制
1012監管體制
1013破除壟斷
1014數字鴻溝
102信息網路經營中的法律問題
1021乒聯互通
1022網吧管理
1023網上民事權益保護
1024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
103信息網路的安全與法律保障
1031信息網路安全現狀
1032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保障
11 電子商務立法
111電子商務概述
1111電子商務概念
1112電子商務的起源與發展現狀
1113電子商務的類型與特徵
1114電子商務的支撐體系
112電子合同
1121電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徵
1122電子合同簽立的法律問題
1123電子合同的法律保護
113電子商務立法體系
1131電子商務法概述
1132世界電子商務立法現狀
1133電子商務立法體系
參考文獻
概念
以研究各種信息關係和信息法規的性質、任務、體系、原則、方法以及國外信息立法的動向為特定對象的學科。
研究的對象和任務
研究對象是:信息法。
研究任務是:揭示各種信息關係、信息法規及信息立法的規律。
研究內容
研究內容主要有:
(1)信息法的基本屬性,包括信息物質的反應性、信息運動的傳遞性、信息客體的確定性。
(2)信息法的表現形態,包括物質形態信息關係和非物質形態信息關係。前者有電腦、電視、溫度計以及各種自動化儀器和儀錶等,這些信息形態人們稱之為硬體形態信息關係。後者有設計、運籌、計劃、情報、決策、指令、工作程序、工藝流程等,這些信息形態人們稱之為軟體形態信息關係。
(3)信息法律關係,包括信息佔有、信息流通和信息消費的法律關係。信息佔有關係的主體分為個人、組織或國家。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佔有關係,其和其他產品一樣,都具有一定的價值。在產品生產的條件下,專利的使用、科學技術的諮詢、知識的傳授等等,都是屬於信息流通關係的活動形態。信息的消費關係是指對信息的使用。
(4)信息法的規範。國家為了調整和保護各種信息關係,不斷擴大信息立法範圍。
國外信息法的研究內容
國外信息法規研究內容主要有:
(1)有關信息社會關係的基本問題的規定。
(2)信息民主和信息基本人權問題的規定。
(3)信息技術規則問題的規定。
(4)電子計算機軟體使用問題的規定。
(5)信息污染問題的規定。
學科價值
任何一種值得研究的事物都可以成為一個研究領域,但並非任何一個研究領域都可以成為一門學科。信息法學是一門以信息法的現象及其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是運用信息學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從法學角度研究相關信息、分析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學科。可以說信息法學的誕生,很大程度上源於信息技術的發展,其本身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1.信息法學開拓了信息科學的研究視野 信息科學是包含從不同角度研究信息及其運動形態的多個學科組成的學科群,它主要覆蓋四大方面內容:①與信息研究有關的學科,如計算機科學、人工智慧、認知科學、符號不、控制論、資訊理論等;②與信息處理有關的計算機技術,如多媒體技術、資料庫技術等;③與圖書館工作有關的信息技術在圖書館中的運用,即圖書館學;④與情報檢索系統和網路有關的情報現象、情報過程和情報行為的研究,即情報學。信息法學的出現,極大地豐富了信息科學的研究內容,開拓了信息科學的研究視野,使信息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從法學視角得以發揮和運用,為信息科學的創新與發展作出很大貢獻。
2.信息法學明確了信息法的地位和作用 信息法是一個國家為管理信息產業而制定的以一定信息經濟關係為調整對象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目前國外的信息法通常包括6個方面的法律:①信息資源管理法;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法;③信息技術法;④信息產業法;⑤信息商業法;⑥信息產權和安全保護法。但在我國,還沒有真正意義的信息法,與信息及信息技術有關的法律都分散在其他部門法律之中,但隨著信息法學的發展和完善,已有法學界的學者開始介入這一領域,這就意味著人們開始重視信息法律的現實作用和發展潛能,是信息法學這一學科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提高了信息法律在社會中的地位,相信終有一天信息法會成為一個獨立的部門法律。
學科歸屬
1.關於學科劃分的理論依據 學科劃分的主要依據是其自身特有的研究領域、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對一門新學科的性質的認定,關係到其在科學領域的歸屬和分類等許多重要問題。搞清這個問題,並在本學科內形成共識,將有利於今後學科健康的發展。
科學學指出,邊緣學科是指那些在兩門或多門傳統學科的邊緣或交叉地帶產生出來的學科的統稱,又叫交叉學科。所以,產生邊緣學科的情況有兩種,一是以原有學科研究領域的結合部分作為研究對象而產生的學科,如物理化學;二是以某一學科的理論和方法去研究另一學科的領域,如天文物理。
學科是按照學問的性質劃分的門類,如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化學;社會科學中的史學、政治經濟學;人文學科中的美學、音樂學等。學科劃分界限在自然科學中比較清楚,在社會科學,尤其是在人文學科中就比較模糊,這與研究對象本身屬性的明確和穩定程度有關,也與學科理論是否具有可驗證性有關。
2.信息法學應屬於信息科學的分支學科 幾位學者分別從信息法學的研究對象、法律淵源、法律狀態、研究主體及學科體系等方面對信息法及信息法學加以研究,似乎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我認為,信息法學還應屬於信息科學的分支學科。理由如下:
(1)信息科學的性質決定的 正像馬海群、喬麗春在文章中提到的,信息科學是一個包含從不同角度研究信息及其運動形態的多個學科組成的學科群,而信息法學是運用信息科學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從法學角度研究相關信息、分析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學科,是典型的信息科學跨學科研究系列的一部分。
(2)信息法學自身的性質決定的 任何一門學科的誕生都根植於現實社會需要與科學發展內在邏輯的交匯,而一門學科的性質就是該學科區別於其他學科的標誌。信息法學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其研究活動包括信息法學知識生產和應用兩個過程,其產生和發展基本上源於信息技術的發展;其生產的知識也主要應用於信息領域。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如果僅從法學的角度去研究,是不完善的,也是不科學的;但如果說它是信息科學與法學的交叉學科,那麼信息科學與法學應有交叉的地方。但恰恰信息科學與法學是兩門相當獨立的學科,在學科研究內容和研究對象上都沒有共同的地方,所以說信息法學是兩個學科的交叉學科不符合科學學關於交叉學科的定義。
(3)其他方面因素 總之,種種因素決定了信息法學還是應屬於信息科學的分支學科,但在學科發展過程中還需要其他學科的學者通力合作與支持,共同開創信息法學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