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外交的形成
中國近代外交的形成
《中國近代外交的形成》是2012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日)川島真。本書以日本、大陸、台灣所藏檔案史料為依據,探討了中國“近代‘’外交的形成、“近代”外交制度的確立、外交組織機構的變遷、中央與地方的外交行為等內容,向讀者呈現了民國初期我國外交主體的多元特徵。
本書充分利用日本及中國大陸、台灣所藏檔案史料,體察清末民初的時代語境,以華盛頓會議等影響深遠的歷史事件為案例,梳理、剖析當時外交活動的表象、特點及其本質。對晚清至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外交制度的形成、外交政策的制定、外交機構的興衰、外交人才的培養,以及重要事件中中央政府、外交官僚、社會輿論所起的作用等問題進行了詳盡分析。全書力求擺脫以往民初外交史研究中重評價、輕實證的痼疾,還原以往研究中未能注意到的細節和時代特點,並追索民初外交與其前後時代外交的關係。
川島真 1968年生於東京,東京大學大學院(研究生院)博士課程修了,文學博士。現任東京大學大學院綜合文化研究科國際社會科學系東亞國際關係史專業副教授。主要著作有:《走向近代國家的摸索 1894—1925》(岩波書店,中國近代史叢書2,2010年)、《東亞近代史》(11卷,合編,岩波書店,2010—2011年)、《中國近代外交的胎動》(合編,東京大學出版會,2009年)、《走向全球性中國的路程——外交150年》(合著,岩波書店,2009年)、《1945年的歷史認識》(合編,東京大學出版會,2009年)、《中國的外交》(合編,山川出版社,2008年)、《東亞國際政治史》(合編,名古屋大學出版會,2007)等。
緒論
一、 “文明國化”的使命與“近代”的概念
二、中國外交史研究的地位
三、既往研究與本書的位置(1)——前史:清末以前的
對外關係
四、既往研究與本書的位置(2)——民國前期的外交史
五、關於史料
第一部“近代”外交行政制度的確立
前言
——關於“外交”的思考
第一章組織的變遷過程
一、總理衙門的成立與組織制度
三、部內各司局的組織
四、駐外公館的沿革
第二章人事行政方面的制度變化
一、清末在培養外交官方面的爭議
二、從官制方面看北京政府的外交官資格
三、外交部內部辦事規則的制定
第三章北京政府的外交官考試
一、外交官考試實施要領——制度方面的考察
二、外交官、領事官考試的實施狀況
三、考生及合格者的性質
第四章地方外交制度
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地方大員
二、清末的地方交涉機構——從洋務局到交涉署
三、民國交涉署制度
四、交涉署的業務內容
五、圍繞交涉員的各種爭論
第五章廣東政府的外交行政制度
一、軍政府時期
二、改組軍政府時期
第一部之小結
第二部“文明國化”與不平等條約的修改
前言
第一章清末的“近代”外交
一、同治年間的條約觀
二、光緒年間的條約觀——新政下為修改不平等條約
所做的努力
第二章北京政府的修改不平等條約政策
一、中華民國的成立與“文明國”——政府承認的獲得
二、對古巴的締約交涉
三、對智利條約
四、對瑞士條約
第三章第一次世界大戰參戰與山東問題之解決
一、從第一次大戰參戰到巴黎和會
二、巴黎和會與山東問題——依據全權代表團會議
議事錄
三、嘗試向國際聯盟提出山東問題
四、走向華盛頓會議的路程
第四章施肇基十原則的形成過程
一、施肇基十原則的制訂時間
二、施肇基十原則與各方面的反應
三、遠東問題議題——以駐英公使顧維鈞與英國外交
大臣寇松的會談為中心
四、駐外公使關於議題的討論——美國提出議題之前
五、國內的各種爭論——美國提出議題之前
六、日本對中國方面動向的認識
七、日美關於遠東問題會議議題的見解(1)——以日本方案為中心
八、日美關於遠東問題會議議題的見解(2)——以中美交涉為中心
九、外交部第一次修正案的制定
十、外交部第二次修正案的制定
十一、施肇基十原則提出的經過
第五章與新獨立各國的條約締結
——“修約外交”與大國化志向
一、國際社會的變化
二、對希臘的締約交涉
三、對玻利維亞條約
四、與歐洲各國的交涉
五、國際聯盟外交
第六章廣東政府的外交政策
——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為中心
一、第一次世界大戰與廣東政府
二、巴黎和會與廣東政府
第二部之小結——中國外交史的通史性理解與對民國
前期外交的評價
第三部中國式“傳統”外交的潛流——宗主、大國化、空間認識
前言
第一章對朝鮮外交
——主權下的宗主
一、重組宗主體制的“屬國體制”—— 《清季外交史料》
中的1880年代後半期
第二章對暹羅交涉
——主權與宗主的糾葛
一、從保護民到“中國國民”——暹羅華僑的選擇
二、 “虐待華僑”的邏輯與保護國民
三、華僑學校事件的發生與中國的輿論
四、亞洲聯合論與正式交涉的開始
五、 “皇帝”稱號問題與要求派遣特使
第三章空間意識與地域外交
——從俄國革命前後的對中亞外交看新疆省“外交”
一、清末民初的新疆與中亞——伊犁條約
二、俄國崩潰前後的秩序形成(1)——二月革命前後
三、俄國崩潰前後的秩序形成(2)——第一次世界大戰
結束前後
四、阿富汗獨立與“新阿”通行條件
第三部之小結
第四部中央與地方的外交行為
前言
第一章另一個中央政府及其外交行為
——廣東政府外交的三層結構
一、廣東政府外交的三層結構
二、三層結構與北京政府的關係——依據北京政府
外交部檔案
第二章中央與地方的外交
一、有關交涉署活動的具體事例——參與決策與處理
地方事件
二、中央與地方社會的重疊性
第三章北京政府外交部作為“中央政府”的表現
——圍繞參加1921年華盛頓會議的中國統一的爭論
一、參會條件的“統一”與北京政府的對策
二、國內各界的“統一”爭論與北京政府的應對
第四章出席華盛頓會議的中華民國全權代表團的組成過程
一、北京政府的對外一致政策與全權代表
二、華盛頓會議與廣東政府——以南北交涉為中心
三、代表團的形成與解體
第五章關東大地震與中國外交
——以北京政府外交部的應對為中心
一、 “震災”外交案件的發生
二、地方情況——外交部與浙江省、吉林省、上海市
三、派遣王正廷與善後處理
第四部之小結
結語
附錄1
附錄2
附錄3
附錄4
後記
譯者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