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

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一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

繳存


所謂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是指職工所在單位將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月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託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商業銀行)開設的公積金專戶內的行為。由於職工住房公積金是通過所在單位代扣的,職工工資單中被扣繳住房公積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繳存,因為有可能單位並沒有將代扣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按期繳存至銀行住房公積金專戶,只有單位將代扣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足額繳存至受託銀行的公積金專戶,才稱之為實際繳存
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政策會
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政策會
明確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的意義在於:一是職工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住房公積金債權債務關係,公積金管理中心只對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負有償還本息的義務;二是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金額是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計算的依據之一。

定義


住房(漢語拼音: zhùfáng,英文: housing),就是可以供人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子。住房根據用途一般分為個人住房、商業住房、商住兩用住房等。

制度


“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
住房保障制度,簡單說,就是在社會發展中,買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們有房子住。這是一個文明社會起碼的目標。因為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條件。這是市場經濟下政府必須提供的一個“公共產品”。
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多種住房保障形式。村民在集體劃分的“宅基地”上自行建房。市民則分類解決:高收入者面向市場購買商品住房;中低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購買“二限房”;最低收入者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購買經濟適用房等。

制度內容


從中國實際情況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個基本方面。
這個制度包括僱主與僱員共同繳付、對公積金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在購房時除個人賬戶累積部分外還可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以及公積金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等幾個組成部分。
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半市場化方式的保障制度
政府通過減免土地出讓金或提供土地補貼、減免稅費等方式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就是這種制度的體現。經濟適用房是一種“政策房”,應當在檔次、面積以及購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經濟適用房制度中,政府應當對每年住房開工面積中必須包括多大比例的經濟適用房作出強制性規定。
針對困難群體的非市場化保障方式
經濟適用房畢竟還是讓購房者去“買”。對連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的有些困難群體,可以建立政府貼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於某一個水平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時,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對於貼息也買不起的群眾,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針對特困群體的救濟方式
最後還有少量特困群體,他們連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這就需要有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住房需求。具體辦法就是對特困家庭採取政府提供貼租的方式。
上述這四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中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制度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性問題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城市化進程中,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居住地遠離核心市區,“有了房卻坐不起車”的問題;城鄉結合部出現的“城中村”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后地區的住房保障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儘快完善的方面。有必要強調的是,作為一個人多地少、資源有限的國家,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中國住房保障制度還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

內涵


從現實情況看,中國住房保障有以下內涵:
一住房公積金。
二住房貨幣補貼。
三經濟適用住房。
四廉租住房。
五“二限房”即限制價格、限定面積的普通商品房

意義


上述幾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中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
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情況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舊城改造和房地產開發中,大量房屋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被拆遷戶無力回購新建商品房的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后地區的住房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儘快完善的方面。
1、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⑴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⑵離休、退休的。
⑶出境定居的。
⑷償還購買、建修住房貸款本息的。
⑸無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⑹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支付住房房租的。
⑺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
⑻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贍養或撫養義務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⑼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⑽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⑾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連續失業兩年以上未重新就業的。
⑿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的。
⒀職工工作調離本市的。
⒁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⒂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下列情況職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或未婚職工的父母可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
⑴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⑵償還購買、建修住房貸款本息的。
⑶無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⑷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支付住房房租的。
⑸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繳存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布通知,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12%,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副處長史小軍介紹,兩部門發布通知以前,北京地區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0%以內,才可以免稅。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北京現行繳存比例通常為8%至10%。 “免稅比例提高后,對於某些省市公積金繳存比例超過10%的人來說,他交的個稅更少,相當於變相提高了個人所得稅扣除額。”正在廣東出差的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告訴記者,假如一個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為5000元,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0%,則這個人工資中應納稅金額為(5000-5000×10%-1600)=2900元;而按照新的規定,這個人應納稅金額為(5000-5000×12%-1600)= 2800元。公積金體制研究專家、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員叢誠教授今天介紹,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積金繳存額為職工與企業各交工資總額的7%,如果有補充公積金,比例為工資總額的8%。兩項相加,單向繳存的最高額度為15%。部分省市將住房補貼統歸為公積金,其單位繳存部分達到工資總額的20%。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其通知中稱,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出部分應按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通知還說,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三險),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實際繳付的三險,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出規定繳付的部分,應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說,對三險一金免征個稅將是國家長期執行的一項稅收優惠政策。加上三險一金優惠,中國個稅每月費用扣除額度其實不止1600元,而是2000元以上。 “免稅比例上調后,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比例將由8%至10%上調至12%。”劉桓解釋,按照慣例,個人公積金免稅比例上限上調后,單位繳存公積金免稅比例也會隨之上調。其最終結果是,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比例也很可能將由8%至10%調高至12%,否則單調免稅比例沒有什麼意義。 “如果公積金繳存比例上調,我手裡的錢又可以多一點了。”在北京某單位工作的魏先生看到這則消息后,興奮地告訴記者。魏先生現在每月繳納公積金330多元,他所在單位繳存比例為月均工資的10%。如果繳存比例提高到上限12%,他個人每月將多繳公積金60多元,單位也將為他多繳存60多元。據了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公積金金額為1∶1。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96155工作人員的回答,給魏先生澆了一盆冷水。該工作人員說,財政部的文件針對的主要是外地一些繳存比例超過規定上限的現象,進一步明確了三險一金的稅前扣除政策,並沒有提及公積金繳存比例會否上調,他們目前還沒有收到相關通知。叢誠教授今天告訴記者,個稅徵收起點的上調可能導致一部分地區將公積金繳存比例上調至稅收底線,但絕不意味著硬性的公積金調整政策出台。“兩部門的通知其實是說,公積金繳存額度即便提高到12%,也可以享受免稅優惠。‘公積金繳存比例將由8%至10%上調至12%’的說法,是誤讀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