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氯化銻
五氯化銻
五氯化銻(antimonicchloride),無機化合物,化學式SbCl5。是一種分子型鹵化物,為無色液體,通常因混有雜質而顯微黃色。吸濕性很強,露置空氣中發煙。
五氯化銻是較強的路易斯酸,能夠和金屬氯化物形成六氯合銻酸鹽類的物質,這一點與五氟化銻類似,但其熱穩定性較差,在一個大氣壓下沸點約140℃(同時分解)。用於有機合成催化劑。檢驗生物鹼和銫。染料中間體。有機氯化反應時作氯的載體。
五氯化銻分子結構
鍵(-):軸:.;赤:.
焓():Δ=-/
生成自由能(298K):ΔG=-350kJ/mol
蒸汽壓:
0.13kPa(22.7°C)
0.80kPa(6mmHg)(51℃)
1.20kPa(9mmHg)(58℃)
相關類別:IntermediatesofDyesandPigments;Inorganics;無機鹽;無機化工;無機鹵化物;AntimonySalts;MetalandCeramicScience;Salts;Ce液化物及氯酸鹽;無機化工產品;metalhalide;Antimony;AntimonySalts;CatalysisandInorganicChemistry;ChemicalSynthesis;MaterialsScience;MetalandCeramicScience;Sb;Ultra-HighPurityMaterials;分析標準品
Mol文件:7647-18-9.mol
SbCl在有少量水存在下形成一水合物和四水合物;有大量水時則引起水解生成五氧化二銻,併產生腐蝕氯化氫氣體;高熱分解有毒氯化物和含銻化合物煙霧。
SbCl不很穩定,在140℃時沸騰併發生分解反應,與HF反應可生成五氟化銻:
SbCl+5HF→SbF+5HCl
由於SbCl易分解,因此常作為氯化物質的氯源,如:
CH=CH+SbCl→CHCl—CHCl+SbCl
MeAs+SbCl→MeAsCl+SbCl
五氯化銻的水解
結論:
五氯化銻及其鹽酸溶液的水解率隨著加水量的增加而升高;陳化時間增加,其水解率也提高。
五氯化銻及其鹽酸溶液的初始水解產物不是SbOCl,而是一種非晶態銻氧化合物
五氯化銻溶液水解產物隨著水解溶液酸度的降低,陳化五天後水解產物的晶型由非晶態向晶態變化。
洗滌對水解產物的晶型會產生影響,五氯化銻溶液水解產物經無水乙醇洗滌后仍為非晶態,而經蒸餾水洗滌雖主要為非晶態,但有少部分結晶的SbO·4HO晶體。這可能是由於乙醇在洗滌時不僅可以去除物理吸附水,而且也有可能取代非晶態產物中的一些配位水及其結構中的架橋羥基以形成自由水[15],這樣的水解產物經低溫乾燥后仍保持為非晶態。而經蒸餾水洗滌后水解產物內有大量的吸附水存在,在低溫乾燥時猶如在蒸餾水中陳化一樣,致使有少部分結晶的SbO·4HO產生。
腐蝕物品
毒性分級低毒
急性毒性口服-大鼠LD50:1115毫克/公斤;吸入-小鼠LC50:620毫克/立方米
可燃性危險特性遇水發熱,冒煙,產生腐蝕氯化氫氣體;高熱分解有毒氯化物和含銻化合物煙霧
儲運特性庫房通風低溫乾燥;與鹼類、食品添加劑分開存放
滅火劑干砂、乾粉、二氧化碳;禁止用水
職業標準TWA0.5毫克(銻)/立方米
危險品標誌T,N,C
危險類別碼34-51/53-40-23/24/25-14-62-48/20-63
安全說明26-45-61-36/37/39-23
危險品運輸編號UN17318/PG3
WGKGermany2
RTECS號CC5075000
F10
HazardClass8
PackingGroupII
下游產品
一氯二氟甲烷-->鄰氯三氟甲苯-->銻酸鈉-->三氯化銻-->銻-->1,1,2,2-四氯乙烷-->1,2-二氟四氯乙烷-->異氟醚-->三氯氟甲烷-->二氯二氟甲烷-->電子級水合銻酸鈉-->氯三氟甲烷
上游原料
銻-->三氯化銻-->銻塊-->銻錠-->三氯化砷
五氯化銻主要作為氟化工的催化劑,也用於紡織工業作織物阻燃劑,在染料工業中用於製造染料中間體,此外還用於製備高純金屬銻以及製備無機離子交換材料HAP和製備膠體五氧化二銻的原料。
SbCl還可用於區別三萜皂苷和甾體皂苷(顯色反應):
五氯化銻反應(Kahlenbergreaction)——將皂苷樣品溶於氯仿或醇后,點於濾紙上,噴以20%五氯化銻的氯仿溶液(不應含乙醇和水),乾燥后60℃~70℃加熱,顯藍色、灰藍色或灰紫色斑點。
功能性高分子,是高分子科學日新月異並向其它學科滲透和發展的一個生氣勃勃的重要領域。由於眾多的高聚物其組成和結構可以予先設計、人為選擇和重新改造,因此便於進行各種功能化使之滿足各種特殊要求,擔負各種特殊任務。高分子催化劑是功能高分子的一個重要部分,它具有許多獨特的優點和功能。
Neckers和Sket等人曾將AICl和BF與聚苯乙烯反應製成高分子複合物,對酯化、縮醛、縮酮等有機反應有良好催化作用。北京大學化學繫於1986年首次將在空氣中強烈水解的五氯化銻與聚苯乙烯反應,製成了一種十分穩定的高分子載體Lewis酸催化劑,並證明它對多種有機化學反應具有很高的催化效能,還可重複使用多次,是一種效率高、使用方便、無污染、可再生的很有前途的新型高分子載體催化劑。
用20克交聯聚苯乙烯白球(含二乙烯基苯4%,粒度16~50目,孔徑0.3一1.25μm)經氯仿60mL溶脹,在冰水浴中冷卻,在攪拌下緩慢滴加五氯化銻(化學純、無色液體)和氯仿的混合物(1:2,V/V)30mL,樹脂小球逐漸變為深褐色,1小時滴完。攪拌反應3小時。過濾,用氯仿洗滌五次,真空乾燥72小時,製得聚苯乙烯-五氯化銻複合物催化劑。以聚苯乙烯一五氯化銻複合物小球(以下簡稱PS一SbCI)為催化劑,苯為溶劑,在裝有分水器的反應瓶中進行常量酯化,縮酮、縮醛、成醚反應(傅氏烷基化反應不用溶劑)。反應溫度為82一95℃,迴流反應2小時,用氣相色譜法測定收率。
紫外可見光譜分析表明,PS一SbCI複合物與SbCl—CH複合物結構相似,確有複合物形成,且可能主要是鏈上的苯環形成了某種複合物,使非常容易水解的固體網狀分子結構的特點,使大量苯環的熱運動受阻,因此與SbCl形成的複合物更加穩定,可保存一年以上而不失效。
以下實驗能夠證明催化劑能夠重複使用:0.1mol環己酮和乙二醇,1.5克複合物小球,50mL苯在裝有分水器的反應瓶中,在85℃下迴流反應45分鐘,用氣相色譜法測定收率。過濾收集催化劑小球,用苯洗滌三次,抽干后再進行同樣的反應,如此重複7次,收率仍然很高,顯然催化劑穩定性很好,可重複使用多次使用。即使失效之後其聚苯乙烯小球仍可回收再使用。
實驗結果表明,聚苯乙烯交聯白球與五氯化銻溶液反應可以形成一種穩定的複合物,這種複合物是一種新型的高分子載體Lewis酸催化劑,可至少保存一年以上不失效。它對各種有機合成反應,特別是縮醛反應、縮酮反應都有很高的催化效能。不僅收率高,而且催化劑製備簡單,使用方便,易於從反應體系中分離,無污染,還可重複使用多次。失效后的載體小球還可回收再使用。因此PS一SbCI複合物是一種很有前途的新型高分子催化劑,可望在實際中得到應用。
燃爆危險:該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急性毒性:LD50:1115mg/kg(大鼠經口);LC50:720mg/m(大鼠吸入,2h)
亞急性與慢性毒性:慢性吸入可引起肺炎、肝腎損害等。
致突變性DNA修復:枯草桿菌65μg/皿。基因轉化和有絲分裂重組:枯草桿菌30μl/皿。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危險特性:受熱或遇水分解放熱,放出有毒的腐蝕性煙氣。對很多金屬尤其是潮濕空氣存在下有腐蝕性。
有害燃燒產物:氯化物、氧化銻。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
滅火劑:乾粉、二氧化碳。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汽,保護現場人員,但不要對泄漏點直接噴水。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腐工作服,戴塑料耐酸鹼手套。避免產生煙霧。防止煙霧和蒸氣釋放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鹼類、醇類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25℃,相對濕度不超過75%。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鹼類、醇類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久存,以免變質。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鹼類、醇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晒、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8.1類酸性腐蝕品;車間空氣中銻及其化合物衛生標準(GB8774-88),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
比色法(EPA方法9250、9251)
滴定法(EPA方法9252)
原子吸收法(EPA方法7040、7041)
前蘇聯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0.3mg/m3[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