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揭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姓名 | 職務 | 分管工作 |
馬志彤 | 局長 | 主持全面工作 |
方武相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辦公室(政務公開)、財務與審計科、信息服務中心工作 |
張涌城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知識產權保護科、知識產權促進科、標準化科、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工作 |
楊楚平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綜合規劃科工作,聯繫省特設院揭陽分院工作 |
林少卿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科技與信息化科工作 |
林育文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協調應急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市食品檢驗所工作 |
蘇宋鋒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網路交易監管科、藥品安全監管科、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科、市藥品檢驗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加掛12315牌子)工作 |
江乙逵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政策法規科、廣告監督管理科、計量科工作,聯繫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工作 |
陳裕林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價格管理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打擊傳銷辦公室)、執法監督科工作 |
魏育青 |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 分管質量發展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工作 |
王慶輝 | 二級調研員 | 協助局長抓創文、食安辦、打假等專項工作 |
盧報昌 | 三級調研員 | 分管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科、信用風險監管科工作 |
林少漢 | 四級調研員 | 協助分管網路交易監管工作 |
孫衛東 | 四級調研員 | 協助分管食品生產安全監管、食品餐飲安全監管工作 |
林木雄 | 四級調研員 | 協助分管計量、工會工作 |
邱樂輝 | 四級調研員 | 協助分管執法監督工作 |
吳涼銘 | 四級調研員 | 協助分管廣告管理、認證認可監管工作 |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研究國內外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深化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推進高層次戰略合作相關工作。
(四)財務與審計科。承擔機關、直屬單位預決算。承擔協調機關、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收費管理、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五)執法監督科。負責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稽查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查辦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市局派出機構、縣(市、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化建設。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打假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行動。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對全市範圍內有關投訴舉報的重要線索依法組織查處。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參與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科。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依法由本單位直接實施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
(七)協調與應急科。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全市各地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依許可權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事故應急處置。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信用風險監管科。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實施,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九)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十)標準化科。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經省批准的地方標準立項、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指導推進知識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專家組)管理工作。
(十一)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三)知識產權保護科。負責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知識產權促進科。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擬訂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專利代理行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五)質量發展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宏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縣(市、區)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七)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後置核查工作。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生產註冊核查工作。擬訂全市生產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宣傳工作。
(十八)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經營環節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經營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宣傳工作。
(十九)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擬定藥品(零售,下同)經營環節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擬定全市藥品經營、使用環節抽查檢驗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指導中藥材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藥品經營、使用安全宣傳工作。
(二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擬定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化妝品經營環節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擬定全市化妝品經營環節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抽查檢驗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醫療器械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依法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相關生產單位。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安全宣傳工作職責。
(二十二)計量科。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推進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承擔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宣貫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三)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二十四)科技與信息化科。負責本系統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科技成果應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管理事項。負責本部門數字化建設工作。
(二十五)人事科。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