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學院

試點學院

試點學院是中國教育體制改革的一種試點方法。2013年4月12日下午,教育部在北京召開試點學院綜合改革推進會,交流總結前一階段試點學院綜合改革的經驗做法,推動落實《教育部關於推進試點學院改革的指導意見》,部署下一階段相關工作。

“試點學院”作為高校教改的特區從根本上說,就是立足國情、放眼世界,真正按現代高等教育規律來辦學。“試點學院”辦學過程中,諸如招生考試、專業設置、教師評聘、崗位薪酬、經費管理、內部運行機制等,凡屬看準了的,應允許並鼓勵其先行先試。從這個意義上說,列入“試點學院”,就意味著能享受教改的特殊政策。

簡介


《教育部關於推進試點學院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的24項支持性政策措施
一、改革學生招錄與選拔方式
1.允許試點學院自主研究確定本科生招生計劃。
2.允許試點學院率先探索在統一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實行高考成績、高中階段學習成績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及高校自行測試結果相結合的招生錄取辦法。
3.試點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可安排在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開始前進行。
4.適度增加學校推免名額和直博生名額。
5.支持試點學院納入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試點範圍。
6.在學校總規模內對試點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實施單列管理。
7.學校可以自行決定試點學院個別學生在院內轉入轉出。
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
1.支持試點學院實行導師制、小班教學。
2.支持試點學院探索全面學分制
3.支持試點學院擴大國際合作,探索授予聯合學位與雙學位。
4.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等支持試點學院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留學,提高試點學院在校生具有海外學習經歷的比例。
5.統籌自籌經費、科研經費、助學貸款、社會捐助等多渠道資金,建立健全研究生多元獎助體系。
6.研究生實行個性化培養,允許試點學院選擇一定數量的學生,經考核后擇優實行碩博連讀。
7.建立退出機制,開通分流通道,允許試點學院將符合條件的直博生分流轉為碩士生培養。
三、改革教師遴選、考核與評價制度
1.擴大試點學院遴選教師的自主權,提高聘用崗位要求,培養和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優秀教師和研究團隊。
2.鼓勵試點學院實行聘用制,探索年薪制
3.完善崗位管理和聘用辦法以及薪酬待遇標準,建立靈活多樣的用人機制
4.支持試點學院探索更加符合高等教育特點和人才引進規律的薪酬制度。
5.支持試點學院探索實施人員流轉退出機制。對現有在編人員強化聘期管理,實行“能上能下”、“非聘即轉”;對新聘人員加強目標考核,實行“非聘即走”、“非升即走”。
6.採取經費補助、項目資助等方式,支持試點學院教師國內外訪學、開展合作研究。
7.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試點學院重點支持,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適當增加試點學院所在學校選派計劃。
四、完善學院內部治理結構
1.支持試點學院改革院長選拔任用制度,試行教授委員會選舉提名院長的辦法。
2.支持試點學院賦予學術委員會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審議權,在學術成果評價等方面的評定權。
3.落實和擴大試點學院教學、科研和管理自主權,支持試點學院依照學院章程自主確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配置各類資源,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
蘇州大學納米科學技術學院
蘇州大學納米科學技術學院
17所首批教育部試點學院(排名不分先後)
清華大學理學院
北京大學物理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南開大學泰達學院
上海大學錢偉長學院
浙江大學基礎醫學院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