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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 保定市法制辦主任、黨組書記
孫新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孫新強,1958年生,原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現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外事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法研究所所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美國富布萊特學者(1998)。現任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校學術委員會委員、院學位分委員會委員、法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法學院副院長(分管外事,2010,5-2015,5)、法學院航空法研究所所長(2008-2015)。兼任北京市國際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國際法研究會副會長。1977-1981年,曲阜師範大學外文系,獲英美語言文學學士學位;1984-1987年,武漢歷史系,獲美國政治制度史碩士學位;1992-1994年,美國俄亥俄州鮑靈格林大學政治學系,獲國際政治經濟學碩士學位;2002-2005年,山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在職攻讀)。1987年起任教於山東大學法學院,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曾任院長助理、國際法研究所所長。1996年,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大學訪問學者;1998年—1999年,巴爾的摩大學富布賴特訪問學者;2001年,奧地利因斯布魯克大學訪問學者;2005年澳大利亞麥考里大學訪問學者、丹麥哥本哈根大學訪問學者;2006-2007年,美國范德堡大學訪問學者。2007年11月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任教,2011年晉陞博士生導師。
2006-2007年,美國范德堡大學訪問學者;
2005年澳大利亞麥考里大學訪問學者、丹麥哥本哈根大學訪問學者;
2001年奧地利因斯布魯克大學訪問學者;
1998年-1999年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大學富布賴特訪問學者;
1996年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大學訪問學者;
1992-1994年美國俄亥俄州鮑靈格林大學,獲國際政治經濟學碩士學位;
1987年武漢歷史系,獲美國政治制度史碩士學位;
1981年曲阜師範大學,獲英美語言文學學士學位。
1987年起任教於山東大學法學院,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曾任院長助理、國際法研究所所長。
2007年11月起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任教。
專著多部,其中《法典的理性——美國統一商法典法理思想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為國內首部研究美國統一商法典文獻;譯著10多部,其中《美國統一商法典》翻譯影響深遠;論文數十篇,刊於國內外學術名刊。
《美國統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評論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美國法101》,法律出版2003年版;
委託作品著作權原始歸屬之辨析,中國版權年鑒,2010年;
破除債權平等原則的兩種立法例之辨析——兼論優先權的性質,現代法學,2009年第6期;
委託作品著作權原始歸屬之辨析,法學,2009年第3期;
大陸法對英美法上LIEN制度的誤解及LIEN的本意探源,比較法研究,2009年第1期;
美國《統一商法典》論評,學習與探索,2008年第4期;
美國《統一商法典》統一性障礙分析,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3期;
商業合理性:善意履行之客觀標準——以美國法為視角,環球法律評論,2007年第5期;
以全新視角透析國際商法學科的理論體系——《國際商法理論研究》新書介評,科技諮詢導報,2007年第22期;
以全新視角透析國際商法學科的理論體系——《國際商法理論研究》新書介評,科技諮詢導報,2007年第18期;
論美國《統一商法典》的立法特點,比較法研究,2007年第1期;
論普通法的“宏大風格”,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1期;
論英美法上的單諾合同和雙諾合同——兼與楊禎教授商榷,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5期;
論委託作品的性質與特點,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0年第2期;
斯泰因訴施羅德銀行案,判解與研究,2000年第1輯;
論著作權的轉讓,山東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
論著作權的起源、發展及演變,學術界,2000年第2期;
評《美國統一商法典》中譯本,中外法學,2000年第2期;
論委託作品,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0年秋季號;
關於《著作權法》修訂的幾點理論思考,民商法論叢,第19卷(2000年);
從法律視野看中國國企改革,美國聖瑪利大學法律評論,1999年第3期;淺析國際貿易中的幾中特殊代理形式,山東大學學報;1996年第4期;
淺析國際貿易中的幾中特殊代理形式,山東大學學報;1996年第4期;
《1984年美國半導體晶元保護法》,科技與法律,199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