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燦貞

尹燦貞

尹燦貞,1922年生,山東省泰安市新泰羊流鎮王莊人。1938年10月參加八路軍山東縱隊第四支隊,1940年5月進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參謀業務,畢業后被分配到 司令部任作戰參謀,后調瀋陽軍區工作,1970年任瀋陽軍區副參謀長,同時兼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遼寧省革委會副主任,主管政法工作。因在任內破壞黨紀國法,對中央政治局、省委領導同志進行秘密偵察、整黑材料。197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轉發公安部黨組的相關通報,撤銷尹燦貞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逮捕法辦。

戰鬥經歷


解放戰爭初期,三下江南四保臨江是我東北軍為粉碎國民黨先南后北的作戰計劃而進行的重要戰役。尹燦貞時任廖榮標第四支隊司令部作戰參謀,參加了四保臨江等重要戰役。
1946年10月,國民黨東北保安司令長官杜聿明,為繼續實現其南攻北守的戰略計劃,調集新編第六軍、第一軍及5個軍各一部,向臨江地區進攻,同時,以新六軍為主力扼守長春以北、松花江以南各要點,阻止我軍過江南。這時我軍為確保南根據地僅有的臨江、蒙江、長白、撫公等四縣,決定採取南北密切配合、集中兵力各個殲滅的作戰方針和南打北拉、北打南拉的戰法,確定肖勁光司令員、陳雲副政治委員等到臨江統一指揮。尹燦貞這時參與了四保臨江的戰役。12月17日,國民黨集中6個師沿輝南柳河通化桓仁寬甸向臨江地區進攻。我第三縱隊四十軍於1947年1月4日開始向通化、輯安一線反擊,先後殲敵五十軍第三師和一九五師各一部。5日,民主聯軍在北滿的第一、二、六縱隊和獨立師、二、三師,為配合南滿部隊作戰,冒著零下40度的嚴寒,先後在其塔木、焦家嶺、城子街等地,殲敵新一軍5個營和2個保安團,迫使國民黨軍隊從南滿調新編第三十師、九十一師,由西滿調八十八師北援。19日我軍主力部隊粉碎了敵軍對臨江地區的第一次進攻.3月27日,敵軍調集20個團,分三路向臨江地區發動第四次進攻。我軍南滿部隊以部分兵力牽制其兩翼,集中主力殲其較弱的中路。4月1日,第四縱隊(四十一軍)第十師以小部兵力,將國民黨軍中路第八十九師和第五十四師、第一六二團誘至主力和第四縱隊第十師之間,於3日拂曉對敵人發起突然攻擊,以10小時激戰將其全殲,俘敵副師長以下7500餘人。左右兩路國民黨軍聞訊撤回。至此,敵軍四次進攻臨江均被粉碎。此戰役共殲敵4萬餘人,收復城鎮11座,粉碎了敵軍先南后北的戰略計劃,迫使敵軍在東北戰場由攻勢轉為守勢。
1951年6月10日,尹燦貞作為一一八師參謀長,以一名中國人民志願軍指戰員的身份入朝作戰。當時的緊迫任務是:協同朝鮮人民軍打退敵人的進攻,迅速穩妥地穩定戰場,扭轉戰局。為此在入朝以前,我軍預定在平壤元山鐵路以北、寧遠公路線以南協同朝鮮人民軍打退敵人的進攻,在這一地區南構築防禦地帶,在陣地前面分割殲滅小股敵人,了解各方面的情況。待我軍裝備訓練準備完畢后,再轉入攻擊。因此,我軍第一階段的戰役方針為:以運動戰為主,與部分陣地戰、敵後游擊戰相配合。
中國人民志願軍剛出國,在朝鮮北部根據敵人冒進的特點,在上述地區構築工事已不可能。遂改變我軍的作戰計劃,不是先部署防禦,然後再轉入攻擊,而是確定了先在朝鮮未喪失的地方站穩腳跟,再尋機打運動戰與陣地戰、敵後游擊戰相配合的戰役戰鬥原則。以聯合國軍為主要對象,集中優勢兵力全部殲滅敵人,採取夜戰、近戰、速決戰的方針,力求在運動戰中殲滅敵人。根據戰局發展,適時進行戰略轉變,爭取和掌握戰爭主動權。毛主席說:“戰爭主動權,不是任何天才家所固有的,只有聰明的領導者從虛心研究和正確地估計客觀情況,正確地處置軍事……”根據毛主席的這種軍事思想,我人民志願軍與朝鮮人民軍相互配合,並肩作戰,將敵人從鴨綠江邊趕回三八線以南,扭轉了朝鮮戰局,迫使美帝和談,最後停戰。朝鮮戰役,不僅豐富了毛澤東的軍事思想,對我軍加強現代化建設、指導未來反侵略戰爭更具有重要意義。抗美援朝的勝利,是中、朝人民的勝利,打破了美帝稱霸世界的美夢和發動新的世界大戰的企圖,使其孤立,元氣大傷。中國軍隊打出了軍威,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大大提高,增強了中國人民保衛國家獨立、自由、和平的信心,鼓舞了世界人民抵抗帝國主義侵略的決心。尹燦貞回憶說:我有幸參加上述戰役,是泰山兒女的驕傲。(文/張一波)

黨紀處理


1978年四月十四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轉發了公安部黨組《關於嚴肅處理尹燦貞、黃吉忠等人破壞黨紀國法對中央政治局、省委領導同志進行秘密偵察嚴重罪行的通報》。中央指出:毛主席、黨中央歷來嚴格禁止在黨內搞偵察。專政機關的偵察手段,只准用以對付敵人,不準用於人民內部,更不準用於黨內。尹燦貞、黃吉忠等人為“四人幫”篡黨奪權陰謀服務,利用竊據的職權,將偵察手段用於黨內,對中央政治局、省委領導同志實行偵察,整黑材料。這是黨紀國法絕對不容許的。遼寧省委和瀋陽軍區黨委對這一事件已作了嚴肅認真的處理。中央希望各級黨委要用尹、黃等反面教員,教育全黨特別是公安保衛幹部,嚴格遵守社會主義法制,遵守憲法和公安工作紀律。《通知》最後要求:各級黨委必須加強對於公安工作的領導,要把公安工作完全置於黨委的直接領導和嚴格監督之下,保護人民,打擊敵人,做好工作。
公安部黨組的《通報》是四月四日發出的。這一文件通報了尹燦貞(原遼寧省委常委、省革委會付主任、瀋陽軍區付參謀長、主管政法工作)、黃吉忠(原遼寧省公安局黨委付書記、付局長)、洪德新(原瀋陽市委常委、公安局長)、黃吉增(原旅大市公安局付局長、長山要塞獐子守備區政委)、趙堅(原遼寧省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軍區付司令員)、丁兆甲(原公安部一局付局長)等人,在“四人幫”死黨毛遠新密謀策劃下,破壞黨紀國法,動用專政機關的偵察手段,對葉付主席、許世友同志和省委領導同志進行秘密偵察、整黑材料,直接為“四人幫”篡黨奪權的反革命陰謀服務的嚴重罪行及處理情況。
《通報》在列舉了尹燦貞等人的嚴重罪行后指出,尹燦貞等人顛倒敵我關係,倒轉專政矛頭,破壞黨紀國法,對中央政治局、省委領導同志進行秘密偵察、整黑材料,罪行極為嚴重,是黨紀國法所絕對不能容許的。為維護黨紀國法,現經黨中央批准:撤銷尹燦貞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逮捕法辦。撤銷黃吉忠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另案處理。黃吉增在旅大市還犯有違反財經紀律的罪行,遼寧省委、瀋陽軍區黨委已決定,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逮捕法辦。撤銷趙堅、洪德新黨內外一切職務,繼續審查,待其全部罪行查清后,一併結案處理(註:遼寧省委已宣布,開除洪黨籍)。撤銷丁兆甲黨內外職務,留黨察看一年(註:公安部黨組已決定給丁行政降兩級處分)。
公安部黨組的《通報》最後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接到這一通報后應向全體公安幹警傳達,認真組織討論。要在揭批“四人幫”第三個戰役中,深入揭發批判“四人幫”及其黨羽顛倒敵我關係,把專政矛頭指向黨內的反革命罪行,肅清其流毒和影響。要組織幹警認真學習華主席關於“要加強公安工作和社會主義法制”的指示,並利用這一典型事例,在全體公安幹警中深入開展遵守黨紀國法,遵守憲法,遵守社會主義法制和公安工作紀律的教育。號召全體公安幹警自覺地與一切破壞黨紀國法,違犯憲法,破壞社會主義法制和違犯公安工作紀律的行為作堅決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