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墓葬
陝西西安市東郊的歷史遺址
目錄
西漢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在陝西省西安市東郊,宣帝的杜陵在西安市東南郊以外,其餘9帝的陵都在渭水北岸咸陽市至興平縣境內。霸陵是一個大型的崖墓,不築墳丘,其餘10個帝陵都有用夯土築成的方形覆斗狀墳丘,其中茂陵的墳丘最大。陵園都以墳丘為中心,周圍築牆垣,平面成正方形,四面各開一門,稱司馬門,門外立雙闕。推測墓室均為設有墓道的大型豎穴式土坑,坑內棺槨用所謂“梓宮、便房、黃腸題湊”之制。皇后與皇帝合葬,同塋而不同陵,后陵一般是在帝陵的東面,其陵園和墳丘較帝陵為小。只有呂后的墳丘幾乎與長陵同大。漢承秦制,設寢殿於陵園。據記載,殿內陳列皇帝的“衣冠、幾仗、象生之具”,並有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侍奉如生前。寢殿之旁又設便殿,以象“休息閑晏”之處。以惠帝時在長陵設原廟為起始,西漢諸陵都在陵園的附近設廟,廟中藏主。
帝陵附近都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位置往往在陵的東面。例如,長陵的陪葬墓在陵東,至今尚有高大的墳丘70餘個,排列有序,蕭何、曹參的墓在陵園東司馬門外大道之北。茂陵的陪葬墓,如衛青、霍去病和金日□的墓,也都在陵的東面。
東漢的帝陵據記載,除獻帝的禪陵以外,其餘11個陵都在河南省洛陽附近。光武帝的原陵被認定在洛陽東北的孟津,但尚未證實。其餘諸陵,更難於確定。東漢的帝陵雖系繼承西漢的制度,但推測地下的墓室為磚築或磚石混合建築,其棺槨亦用“梓宮、便房、黃腸題湊”之制,但除木棺以外,應也採用磚和石料,可稱“黃腸石”。從明帝的顯節陵開始,陵園附近不再建廟,周圍不築牆垣而改用“行馬”。此外,在墳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這也是東漢的新制。據後世文獻記載,原陵神道前置石象和石馬,但有待證實。明帝時在原陵舉行盛大的祭祀典禮,稱為“上陵”,以後成為定製。與西漢一樣,陵園附近亦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見漢代帝陵)。
刑徒墓和貧民墓與統治階級的陵墓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刑徒墓與貧民墓。它們反映了秦漢時代的階級對立和貧富懸殊的情形。
秦始皇陵附近的秦代刑徒墓位於秦始皇陵園西邊,共探出100多座,發掘了其中的30座。墓穴為長方形土坑,分大小2種。大坑埋10餘人,小坑埋1~2人,都為屈肢葬,沒有隨葬品。屍體上覆蓋瓦片,所刻文字記明死者的籍貫或原監獄所在地、刑名、爵名和姓名,可以確認他們是被徵調來修建驪山陵寢的。
陽陵附近的西漢刑徒墓墓地在陝西省咸陽市景帝陽陵西北約1公里處,面積達8萬平方米,所埋築陵刑徒,估計在萬人以上。墓坑排列無序,有的略呈長方形,有的不成形狀,坑內或埋1人,或埋多人。屍體有在頸上帶鐵鉗的,也有腳上帶鐵□的。這一發現,與《史記·景帝本紀》和《漢書·景帝紀》的記載相符。
洛陽附近的東漢刑徒墓在河南省偃師縣,離東漢都城雒陽約3公里,時代屬東漢中期。發現刑徒墓500餘座。都是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大小僅能容身。墓坑緊相排列,間隔極少餘地。絕大多數是男性青壯年,屍骨上多有明顯的勞損痕迹。除少數墓內有一、二枚銅錢外,大多沒有隨葬品。墓中放置一、二塊殘缺的磚,上刻文字,記明刑徒所屬的監管機構、有無技能、是否戴刑具、來自何處監獄、刑罰的名稱、編製組織、死亡日期。對磚文的研究說明,刑徒中絕大多數是勞動人民,他們來自全國各地監獄,被強迫從事各種勞役。這些墓的年代,自安帝永初元年(107)到永寧二年(121),前後不到14年。這說明,繁重的勞動和惡劣的生活條件使得刑徒們不斷死亡,有的墓是將先死者的屍骨從墓坑中挖出來,另埋新死的刑徒。
貧民墓在河南省洛陽市發掘了一批西漢後期至東漢後期的貧民墓。墓地離當時河南縣城較遠,處在低洼地帶。葬具都很簡陋,有的用陶棺,有的用磚塊稍加壘砌,有的僅用瓦片覆蓋屍體,也有的根本沒有葬具。隨葬品極為貧乏,僅有幾件粗陋的陶器或幾枚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