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輗

軒輗

徠軒輗(ní)(?—1464年),字惟行,號靜齋,鹿邑縣西軒庄(今河南鹿邑),明朝中期廉吏,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書。歷經永樂、洪熙、宣德、正統、景泰、天順六朝。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軒輗中進士。正統元年(1436年),前往浙江任職。景泰元年(1450年),討平浙江賊寇。天順元年(1457年)二月,升任刑部尚書。景泰二年(1451年)四月,奉命總督南京糧儲。天順八年(1464年),在柘城家中去世,敕授太子太保、光祿大夫,謚介肅。

軒輗一生功績主要在於鎮守浙江和總督南京糧儲二事。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軒輗祖籍鹿邑縣城西軒庄,幼年隨其父軒貴移居柘城縣。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中進士,位列56名,被授予漕淮上行人司副,掌管漕淮道的傳旨冊封。
宣德六年(1431年),因被李賢舉薦升為浙江道監察御史,按察福建,剔蠹鋤奸,風采甚峻。

廉潔嚴正

軒輗半身像
軒輗半身像
正統元年(1436年),奉命到浙江清軍,彈劾不稱職官員四十餘人。
正統五年(1440年),軒輗上書稱:“祖宗設立御史官,職責極重。現在內外各部門有什麼事,都專遣御史去處理,這不合制度,請禁止。”,正統皇帝批准。四月,越級升任浙江按察使。因為前任按察使林實奢侈腐敗,軒輗為糾正風氣,只領取俸祿,不論寒暑他都只穿一件布滿補丁的青布袍,居家基本只吃素食,中午則只吃一個燒餅,妻兒親自打水碾米。他還與下屬相約:每隔三日出俸錢買肉,每次不得超過一斤,即便是故友來訪,也只拿豆食招待,頂多殺一隻雞,做點黍米,同僚都不堪忍受,人們也對此感到驚訝。但正因如此,時浙江的鎮守宦官阮隨、布政使孫原貞、杭州知府陳復、仁和知縣許璞為官都很廉潔,使得浙江大治。
正統六年(1441年),被彈劾同吏部尚書郭琎等人考選不公,結黨營私,明英宗令記罪。
正統九年(1444年),浙江參政俞士悅等人請求重開銀場(溫州、處州有銀場,令百姓不堪忍受,明英宗登基時將其廢除),明英宗交三司討論,軒輗堅決反對,於是作罷,不久后給事中陳傅請求重開被批准,結果導致了葉宗留等人的叛亂。
正統十二年(1446年)六月,宋朝宗室後裔,會稽人趙伯泰上書給明英宗,稱宋孝宗宋理宗福王的陵墓都被當地的刁民所侵奪,御史王琳上奏說福王投降元朝,山陰不可能有他的墳墓,趙伯泰不服,又上書,明英宗於是命令軒輗和巡按御史歐陽澄複查,軒輗經查后,上報明英宗趙伯泰所言屬實,但福王墳墓只是衣冠冢,明英宗知曉後下令將刁民戍邊,停支王琳等人的俸祿。
軒輗突然聽說親人去世后,於第二天獨自離去,連下屬都不知情。后又被召回任職,自負清廉,又喜喝酒,有時和同僚飲酒作樂時,一定會喝到大醉,破口罵人,士大夫們因此看不起、貶低他。

官途坦蕩

正統十三年(1448年),他上書提出四項事情,都切中時弊,正統皇帝都一一聽從。 (具體參見)
正統十四年(1449年)十月,明代宗繼位,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鎮守浙江。
誥封軒輗父母聖旨
誥封軒輗父母聖旨
景泰元年(1450年),奉命兼理兩浙鹽稅,福建寇賊吳金八等人流劫青田等縣,軒輗與孫原貞討平了他們。後來賊首羅丕、廖寧八又從福建進犯浙江,軒輗又因為防禦有功,升任監察御史。十一月,母親去世,請求平定賊寇后才去奔喪。
景泰二年(1451年)四月,奉命總督南京糧儲,同年明代宗採用軒輗的意見,讓石瑁依舊擔任處州府知府。
景泰三年(1452年)九月,兼管南京各衛屯種,巡撫蘇州等處。
景泰四年(1453年)九月,父親去世,奔喪,歸后扔總督南京糧儲。
景泰五年(1454年),又改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掌南都察院事務,俸祿按照二品官發,他考察並罷免了幾個不稱職的御史,在任六年之中,上書三百餘奏疏,都是關於軍國大事的。八月,彈劾監察御史戴昂。

晚年仕途

景泰六年(1455年)五月,軒輗請求致仕,明代宗說他上任沒多久就以老為借口辭官避事,沒有同意。
天順元年(1457年)二月,被召回,任刑部尚書。七月,他稱病、告老,請求歸家。明英宗召見他,問道:“以前有位浙江按察使任滿后回去,行李僅一隻竹箱,那是說你嗎?”軒輗叩頭稱是、致謝。明英宗賜白金給他,遣他回去。
天順二年(1458年)八月,南京督理糧儲缺官,明英宗問李賢,大臣中誰曾任過這個職務。李賢說有軒輗,並稱讚他很廉潔,於是命軒輗以左都御史之銜前往。
天順三年(1459年),和崔恭年富進京議事。九月,奉命兼理鳳陽等處倉糧。
天順五年(1461年),奉命兼管揚州淮安等處倉糧。
天順七年(1463年),再次以年老為由請求致仕,明英宗不許。

致仕去世

徠天順八年(1464年)夏,軒輗又因年老請求退休,不等回報便徑自回去了。到家后馬上洗澡,才伸了伸腰腿就死了。死後,有史官到軒輗家求問軒輗生前事迹,家人只把軒輗的生卒年月告訴了他,敕授太子太保、光祿大夫,謚介肅。

主要成就


為官廉正

軒輗為官廉潔自律,不斷反省自己的行為,保持清廉的節操,使得所到之處社會風氣皆為之一清,任職浙江期間,更是廉潔之至,使得浙江官場風氣由奢入儉,從而“大治”,此外他又關心時政,經常向皇帝上奏時弊,任官時,又秉公執法,不偏不袒,為明王朝統治的穩固和社會風氣作出了貢獻。

重修家譜

據1986年新修撰的《睢縣軒轅氏家譜》記載,自唐朝至宋朝,由於多次戰亂與黃河水患,軒轅氏家譜全部喪失。明永樂年間,幸得軒輗主持修譜,才使軒轅氏家譜得以重新整續。

個人作品


著有《題賈氏族譜后》一文,作於正統十四年(1449年)春三月。另有《軒輗奏議》四卷。

家族成員


• 祖父:軒轅秉彝,元末從睢州遷居柘城縣軒庄。
• 父親:軒貴,明朝通議大夫、右副都御史。
• 母親:劉氏,淑人。
• 子:軒維名,字克清,北直順德府廣宗縣知縣。
• 孫:軒冕,字服周,號文通,江西興國縣知縣。
• 曾孫:軒仝。

軼事典故


孤高自傲

軒輗性格孤傲,待人不論賢否,拒不接交,他做按察使時,曾到同僚家飲酒,回來后 摸著肚子說“:這裡面有臟物啊!”任副都御史,管理南京糧儲時,都御史張純置辦了酒席宴請客人,軒輗厭惡他的奢汰,不去赴會,張純把飯菜從桌上取下給他送來,也不接受。過年、過節時,群臣到禮部慶賀時,他也總是獨處一室,撤去燈燭端坐其中,事情辦完就立馬回家,不和同僚官員說一句話。群臣聽說他來,也總是避開,不願與他相處。
軒輗氣量狹隘,御史有揭發他人陰私的,他總是嘉獎其能幹,他曾令御史彈劾南京祭酒吳節,吳節便揭發軒輗的私事,但群臣頗不喜歡軒輗。

軒輗卻衣

軒輗在一次運糧時,不慎摔入水中,時值嚴冬季節,十分酷寒。軒輗被求上來后裹著被子靜靜坐著,有下屬拿來衣服給他,他也不穿,只等著沾濕的衣服晾乾。

陵寢墓地


陵墓

軒輗墓在柘城縣,因軒公祠在鹿邑縣,因而有“南守祠堂北守墳”之說,其墓在柘城縣城西南三里的邵園鄉郡園村北。因為柘城有軒輗的“御葬土田”,所以葬於此地。

軒公祠

鹿邑縣文廟西側有軒公祠,為禮部尚書沈鯉上書請修,鹿邑縣令袁卓如購地建祠,正堂三楹,后樓三楹。戰亂時被毀,僅存幾座茅屋,碑記被流寇毀壞,用來祭祀的田也被盜賣,知縣呂士鵕為之整理為舊時模樣並題匾:勛垂奕世。明代至清光緒年間,軒公祠基本上在縣城內有所保留,還有碑刻。

聖旨

周口市博物館現存誥封軒輗父母聖旨一卷。

人物評價


明史》:①輗孤峭,遇人無賢否,拒不與接,量頗遍隘,然清操聞天下,與耿九疇齊名,語廉吏必曰軒、耿。②軒、耿、孔昭矯厲絕俗,物不能幹,廉之足尚也卓矣。
《四友齋叢說》:軒輗天性廉介,持己甚嚴,清操愈堅,平生后偉之節,惟恃公牘之存。間令吏寫數十大冊,於紀載之文一無所好。
《古穰雜錄摘抄》:蓋古者狷介之流,雖或過中,有激貪風。嗟夫!今之仕途中,若此真鳥中之孤鳳也。
沈宗曾(明朝南武庫郎):在南都為官的大臣,惟有軒公與魏驥為官清廉。
于謙:文臣如軒輗者,宜用為巡撫。
《明史·李賢傳》:所薦引年富、軒輗、耿九疇、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紹等,皆為名臣。
李賢:此人素有廉名,雖老可用也。
河北民謠:我家先祖諱惟行,鹿邑城內有門庭。
明一統志》:起都察院左都御史,歷六年,前後所上三百餘疏,皆關軍國大計。
《歸德府志》:所至山嶽動搖,豪猾屏息。
明英宗:二人素行,海內共知。
沈鯉《詠都御史軒輗祠堂》:玉器竹籠事有年,至今祠宇始巍然。蘸樓西倒池邊影,泮水常連閣上煙。任舊棗陽袁大尹,春新關里映飛仙。伴香鼎禮先都悅,儘是爾等儉俸錢。
王夫之《讀通鑒論》:祿不給於終歲,賞不逾於百金,得百軒輗,而天下不足以治,況三百年而僅一軒輗乎?城垂陷,君垂危,而問飼豬,彼將曰救死而不贍。復奚恤哉!
范鄗鼎《跋於清端公傳后》:余讀《明史》,而嘆廉吏之難。其人也,三百年來首軒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