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
詞語
孔子曰性相近,承認有人性,但未說人性是什麼。
孟子說,人性善。《孟子·告子上》中,孟子提出“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則;民之秉彝也,好是懿德。”等觀點,
翻譯:孟子說:“水的確無所謂向東流向西流,但是,也無所謂向上流向下流嗎?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良的,水沒有不向低處流的。當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飛濺起來,能使它高過額頭;加壓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崗。這難道是水的本性嗎?形勢迫使它如此的。人的可以迫使他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這樣。”
解析: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辯風範。隨口接過論敵的論據而加以發揮,以水為喻就以水為喻。就好比我們格鬥時說,你用刀咱們就用刀,你用槍咱們就用槍。欲擒故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平?”一語殺入穴道,只需要輕輕一轉,其論證便堅不可移,使讀者讀來,不得不束手就擒。於是,我們便都是性善論者了。
只不過,當我們放下書本而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邪惡時,的確又會發出疑問: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純潔得一塵不染嗎?這種時候,我們即便不會成為荀子“性惡論”的信徒,多半也會同意告子的觀點了罷:“人性之無分於善不時,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和荀子的人性本惡論,荀子的無所謂善惡論一直爭論至今。
關於“何謂人性”一問題,古今各家各派言人人殊,難求共識。儒家的看法呢?論者常以“性善”或“人性本善”答之:這若不是用詞不當,就是欠缺考慮,不然竟是不負責任了。任何哲學理論皆須兼顧三條件:基於經驗觀察,合乎理性反省,指示理想途徑。而“人性本善”豈能漠視人類與個人的罪行惡跡,豈能合理說明人在面對善惡時之掙扎,又豈能昭示人群行善避惡之必要與人生幸福之所依?
因此,儒家(指古典儒家,主要包括《論語》、《孟子》、《荀子》、《易傳》、《中庸》五書)對於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向善論”。以下依次說明:何謂人性向善?其正確性,亦即符合儒家原典的程度,如何?以及就其適用性而言,能否對實際人生產生啟發作用,甚至對現代化發生一定的助力?
談到人性,立即面臨一個明顯的詭辯,就是:一方面人有共同的本性,另一方面這個本性又難以掌握,因為它顯示為一種趨向。以下略作說明。
我們對於人類以外的天下萬物,都可以問:“它是什麼?”因為萬物不論是具有物質,具有生命,或具有意識,如礦物、植物或動物,都有明確的“本質”,可以讓人清楚理解。唯獨對於人,不能詢問:“人是什麼”因為人的意識達到反省階段,展現自我意識,可以以自我為中心,從事自由的選擇。人的選擇構成了人的內涵,因此若由先天界定“人是什麼”並無多大意義。如果詢問:“人是什麼?”就等於在隱然中假定人與萬物無異,是某種具有固定不移的本質的東西。這樣問,完全忽略了人的特性正在於人的自由,可以選擇“成為”這樣或那樣的人。換言之,我們只能對人詢問:“人能夠成為什麼?”
其次,人性在於“能夠成為”的動態變化中,亦即在於自由選擇的能力中,但是這種自由選擇不是沒有方向,沒有目標的。人的自由不是盲目任意、為所欲為的,而是以“良知”之“安不安”與“忍不忍”作為引線的。那麼,什麼是“良知”?良知不能離開人的行動來孤立地加以理解。你不行動則已,你一行動則良知隨之表現或強或弱、或明或暗的反應。人的行動中,有部分與良知無關,如出自生物本能的需要之滿足,餓了要吃,困了要睡;我們無法從這一類行動看出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但是,除此之外的行動,則大多生於自由抉擇,結果則或是符合良知或是背離良知。我們經常在判斷別人,也在判斷自己;我們常為某些人的行為覺得遺憾,也常為自己的行為覺得後悔。我們當然也有歡欣快樂的時候,但是真正的滿足往往並非得之於外,而是得之於內的。
因此,“人能夠成為什麼?”對這個問題的省思已經告訴我們:人性是一種趨向,是開放的、動態的,是等待被實現的潛能。趨向什麼呢?趨向於“善”。前面說過,人性的趨向受到良知指示,現在又說人性是趨向於善;那麼,良知與善有何關係?它們若是同一,則無異於說人性本善,並且難脫循環互證之嫌。它們若有別異,又當如何理解?
首先,良知不宜以善惡規定,因為良知只是人所特有的高級本能,無所謂善惡,但是卻在一直發生“安不安”與“忍不忍”,由此而對各種實存處境提出因應之要求。這種要求則與善有關,是為“善端”。但是什麼是“善”?簡單說來,“善”是兩個主體之間適當關係之滿全。若無“兩個主體”(引申至多數主體),則無善可言,譬如漂流到荒島上的魯賓遜就無善可行亦無惡可避;若“適當關係”不明,搞不清楚兩者之間是父子還是兄弟還是朋友,又豈能談應該如何;若未能“滿全”,則是一種缺乏與遺憾,由此滋生“惡”。如果對於“善端”旦旦而伐之,則惡行積累,習為自然,非謂人性有惡。良知可以被遮蔽、扭曲、模糊,但絕不會消失;只須給它機會,仍舊會發出呼聲。但是終究有些人冥頑不靈,無動於衷,這時謂其“非人”可也,把他們排斥於人類之外,而保障了“人”的界說之普遍有效。
如此定義之“善”,已超出人性本善論的窠臼。換言之,善之動力與要求是來自內在良知的,但是善之內容與判斷準則必須兼顧外在處境,如參考每一傳統的既成規範,如禮樂制度。孔子強調學習,立於禮樂,正因為禮樂是成就善行的條件。無禮樂,則人與人之間的適當關係無從定位,行善的內在動力亦無由實現。禮樂是外在的規範,亦是相對的,會隨著時代而興革損益,因此必須時時以內在的動力去貞定之。但是若無禮樂,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更談不上實現人性了。
因此,人性向善論不僅掌握人與萬物的差異,而且肯定教育學習與社會規範之意義,同時保存內在良知的特殊價值,以之界定人格的尊嚴與人生的幸福。
下面首先談人性本善的範疇,然後圍繞人類智能深度解說人性本善的正確性。
“人性善惡”是指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這裡面首先明確“人性本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和狼、人和蚊子之間無法談善惡的問題,否則就是一個悖論,比如人善待蚊子,就傷害自己的朋友和周圍其他人,這不能叫“善”。“善”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維護同類或者同類整體的利益。
其次明確“人性本善”是指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同國家或者社會的人之間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是有爭議的。比如當兩個國家打仗的時候,這兩個國家的老百姓相互接觸就很危險,當國家層面是一種比較友好的交流的狀態,老百姓之間的交流才會相對安全一些,因為這時,我們就無法直接考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會受到不同國家利益的制約,這時同樣有可能會出現悖論,善待自己敵對國家的人,有更大的風險對自己的國家造成傷害,從而傷害到自己國家的人甚至傷害到自己。
所以我在這裡所談的人性本善適用於一個社會(國家)內部,在社會(國家)之間談人性本善一定是有爭議的。
下面圍繞人類智能來解說人性本善,人類智能是人性本善的前提。
人具有避免傷害和追求卓越的本能。
人性是指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在人的一生中極其穩定的本能,無法違背,人們一旦違背這個本能就是對自己的嚴重傷害。人性本善,因為人總會迴避傷害,而當人們傷害別人時就容易傷害到自己。
在面對多個選擇時一定會選擇一個對自己最好的選擇,人總會追求卓越,這種追求,止於至善,因為人會本能避免傷害,所以極力減少人與人之間的傷害必然是人的追求,這就是人性本善的邏輯。
人與人之間相互接納形成社會,人還具有違背社會和改變社會的能力。
善是一種接納的力量,惡是一種排斥的力量。人類社會的形成本身就說明人性本善,因為人只有相互善待才會凝聚成為社會,否則人會不斷離開社會,社會規模因為人性本善而不斷擴大,如果人性中有惡的一面,社會規模就無法擴大。
人相互接納的力量比地球上其他任何動物都要強烈。比如,螞蟻社會性很強,內部團結,但是螞蟻無法和不同蟻窩的螞蟻相容,而人則會撫養來自其他種族的孩子;人在看到同類受到攻擊、或者面臨絕境的時候,會主動救助,即便這個人來自不同的種族,我們都會有這樣的衝動,但是動物在這方面主要表現在母獸和未成年的幼崽之間。
社會對於人的意義在於:個人在社會中能比個人在自然界中更加強大、得到更多保護、並使自己的生命得到繁衍。雖然人首先必須保護自己,但是社會性應該是社會性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一隻螞蟻離開自己的社會會很快死亡,而人是可以離開社會的,只要有食物、只要能迴避危險,這個人就能一直生存下去,只不過他/她會不斷去尋找其他的可以接納他/她的人類,所以人有暫時違背社會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使人具備讓社會為自己服務的能力,如果認為人應該為社會服務,那人就處於一種被蒙蔽的狀態,忽略了自己本身暫時脫離社會的能力,從而失去改善社會環境、駕馭社會的能力。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社會很自然的為人服務,當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現問題時,人更應該極力保護自己免受傷害、本能的維持“社會為人服務”的狀態。
人有使用工具和創造工具的能力,這樣的能力使人們能在短期內主動避免很多其他動物無法避免的傷害,而不是長期消極適應或者通過基因進化來避免周圍環境的傷害。人類智能是人性本善的基石,如果沒有人類智能,人就無法在短期內解決許多問題,從而無法避免環境對自己的傷害,如果無法避免(社會)環境對自己的傷害,人就有可能極力保護自己、傷害(社會)環境,顯示出自己違背社會的能力,但是人一定會同時極力改善社會環境、避免環境對自己造成傷害,因為每個人都知道,一旦離開社會,就會面臨來自自然界的威脅和傷害。
善本質上是一種“知”和“不知”的狀態,這個結論建立在“知識無止境”這個論斷的基礎上,當人們非常了解一個事物的作用,就會非常愛護這個事物,當人們認為這個事物沒有用、或者說暫時不知道這個事物有什麼用,就會直接將它放置一邊,我們不知道這個事物有什麼用,並不意味著這個事物永遠對我們沒有用,人們對待其他人的態度也是同理的,我們知道這個人能做什麼,我們就會很自然的感到熟悉和親近,否則我們會保持戒備狀態,如果一個有能力獨立生存的人卻好吃懶做,我們就會感到無法理解,很自然的出現敵對的狀態。
按照本文對人性本善的適用範疇的界定,人性本善是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社會閱歷越豐富、越了解一個人,那我們一定會與他的關係更加親密友善。人們為了自己親密的朋友或者親人,願意付出自己的生命,當人們認為自己知道了正確的解決社會問題的道路或者方法、認為一條出路能改善人們的生活境遇的時候,人們同樣願意為了這個“知”的狀態犧牲自己的生命。“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具有相當的普遍性,而人們為了陌生人付出自己的生命相對來說比較可貴。
人能夠撫育並且善待一個來自不同種族的孩子,能拯救不同種族的人,這說明不同的種族有相互善待、相互融合的能力,但是由於來自不同種族的人相互之間缺乏交流,所以不同的種族的人常常不能相互善待,這是缺乏信任的結果,換句話說,我們不知道那些來自不同種族的人是否會為了自己的社會或者為了自己而做出破壞、搶劫和殺戮的行為。
人性本善還是性本惡?這已經是一個爭論了上千年的話題。但最近,科學家幫助人們找到最終答案。據美聯社3日報道,在一個實驗中,科學家手裡的衣服夾子掉地上了。他不用擔心,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孩子會過去幫他撿起來,並且還給他。這個簡單的實驗證明,僅有18個月大的孩子也具有幫助他人的無私品質和能力。
科學家意外的發現,嬰兒竟然個個都是助人為樂的「好兒童」
德國一家人類進化研究所致力於尋找人類大腦發育的過程,以及人類協作精神產生的源泉。科學家在實驗室中研究一群嬰兒面對各種環境時如何反應協作。他們意外地發現,嬰兒竟然個個都是助人為樂的「好兒童」。
心理學研究員每天在一群剛剛會爬的嬰兒面前作簡單的動作,比如用夾子掛毛巾,把書壘成堆。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員會故意笨手笨腳地搞砸這些最簡單的任務。比如把夾子掉了,或把書堆碰倒了。此時實驗室24個嬰兒在幾秒鐘之內,同時都表現出要幫忙的意思。
根據研究錄像,一個裹著尿布的嬰兒看看研究員的臉色,又看看掉在地上的夾子,馬上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他手腳並用地爬過來,抓起夾子,推到研究員腳邊。看起來急切的要把夾子遞給研究員。嬰兒都表現出同樣的熱誠,似乎非常願意幫助笨手笨腳的研究員。
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研究員從來不主動要求嬰兒幫助他,也不說「謝謝」之類的話。因為如果做出感謝等表示,很容易改變研究的初衷,使嬰兒在幫助人的同時期望回報。所以整個研究中,嬰兒完全展現了真正的利他主義精神,助人而不圖回報。
嬰兒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心理證明助人為樂是人的天性使然。
3月2日,負責該項研究的德國馬克斯·普朗克人類進化研究所的研究員沃內克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了人類利他主義天性的研究成果。沃內克說,這項研究通過觀察人腦複雜的發育過程,揭示出人類「利他主義和合作精神」是如何產生。
沃內克提出,嬰兒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心理至少需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嬰兒大腦發育出足夠的認知能力,可以判斷別人的真實意圖。第二,嬰兒發展出「親社會傾向」,渴望融入社會。一般來說,嬰兒到18個月大甚至更早就會具備這兩個條件,擁有了助人為樂的品質。
不過沃內克補充道,嬰兒助人為樂是有條件的。嬰兒們會判斷人們是否真的需要幫助。在實驗中,如果研究員故意把書碰倒,把夾子丟到地上,嬰兒們通常不會伸出援手。
在人類社會中,研究者處處可以找到人性本善的證據。人們為慈善機構捐款,儘力保護環境,在地鐵上為老人讓座。這些行為除了獲得自我滿足感,通常不會有任何實質回報。可見助人為樂是人的天性使然。
令科學家不解的是,人類是動物界惟一具有利他行為的動物。
科學家得出人類行為的結論后,又把目光轉向其他動物。結果發現,人類是動物界惟一具有利他行為的動物。
雖然自然界的很多動物也會互相協作,但往往帶有實質的目的。有些動物會成群結隊覓食,共同抵抗捕獵者。靈長類動物如大猩猩甚至擁有更多人性化的一面。曾有報道,一個3歲的男孩掉進大猩猩籠子里,大猩猩親自把男孩遞出來。
科學家試圖找到大猩猩這種利他主義的動機。他們曾仔細研究了與人類最相近的動物大猩猩的行為和心理。在三四歲大猩猩身上做同樣的撿東西實驗。結果發現,大猩猩也會撿東西,但缺少主動性。大猩猩的助人動作只限於撿起來,不像嬰兒那麼急切。
而且如果援助動作比較複雜,大猩猩就會無動於衷。它們不會費勁去撿掉在盒子里的東西。加利福尼亞大學人類學家瓊·希爾克說,如果大猩猩能夠明白人的意圖,也願意幫助人。但它們助人的理由和嬰兒絕對不同。
駁斥“人性惡”
從語言上來說,“善良”就是指“純真溫厚,沒有惡意,和善,心地好。亦指和善而不懷惡意的人,說明一個人的品質好”,相反就是“邪惡”,人總會接近、接納“善”,遠離、擯棄“惡”。人都不希望別人說自己是“惡”人,在說“人性惡”的時候,每個人都會將矛頭指向別人、而不是自己,或者認為自己也是無能為力、不得已而為之的。當人認為人性惡時候,這個人的精神就是殘缺的狀態,他/她會非常痛苦,他/她的狀態會每況愈下,直到他/她開始肯定自己的品質,因為當人開始認為人性惡,就失去了改變不良現狀的能力,而只能將所有的責任歸於人性,但即便在這樣的狀態下,人都會期待人與人之間相互善待的狀態。
人想要遠離、摒棄的事物不是人的本性,人想要得到、接近的事物才是人的本性。
善行、惡行和善性、惡性是不同的概念。善行、惡行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面臨各種社會問題時暫時的表現,是人的能力的問題,我們的行為可以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而改變。而善性、惡性則是在談論人的本性問題,這個本性非常穩定,伴隨人的一生,無法消失。
駁斥“人性非善非惡”
人生下來不是一張白紙,人會很自然的接近父母、向父母學習,新生兒喜歡父母善待他/她、陪伴他/她,即便在社會中染上了惡習,他/她依然期待別人善待、期待得到更多的朋友。所有這些現象都說明對善良的期待伴隨我們的一生,我們根本無法擺脫。
父母需要教新生兒說話,但“哭”和“笑”是人的本能,“哭”是人本能的痛苦的表達,“笑”是人本能的快樂的表達,“哭”是人無法理解或者解決問題、無法和周圍溝通的狀態,“笑”則是人解決問題、自由溝通的狀態。新生兒在有所領悟的時候一定會笑,所有人在這一點上的表現應該都是類似的。這種現象和本文中對善的本質的論述相一致。
人性本善只能是正確的觀點。
駁斥“自私是人性惡的表現”
人的自私不是人性惡的表現,人首先要保護自己,在自己弱小的時候一定要保護自己才是正確的選擇。自己和別人都是人,如果善待別人是“善”,那善待自己也同樣應該是“善”。
孩子很少會表現出保護他人的行為,在遇到傷害的時候往往會自己躲在一邊,這種自私行為和人接受知識的過程有關,人只有有實際的經歷才能接受知識,孩子們缺乏獨立生存的能力,沒有足夠的經歷,就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所以躲在一邊就成為他們最好的選擇。這種自私是在面臨危險時的自我保護。
如果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很少有被別人幫助的經歷,而自己幫助別人的經歷往往得不到應有的感謝,那這個人就很自然的接受了自私的觀點,出於對自己的保護,他/她會自然的表現出自私、冷漠。
人具有社會智能,人知道自己能和其他人一起交流和協作,並且會因此更加強大,離開了社會,人將難以在自然界中生存。在社會中過社會生活,就一定需要得到朋友,而要得到朋友,就必須善待自己的朋友,而且我們不會期待任何人說自己的壞話,即便是最殘酷的暴君,也不願意人們說他是壞人,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讚美他、說他好話,每個人都會試圖直接掩蓋自己的罪行,在罪行暴露的時候,一定會設法為自己辯護。
所以人的社會智能註定人與人之間應該是相互依靠、相互善待的。人無法拋棄自己的社會性,即便在非常困苦的年代,也只有極少數人試圖脫離社會、在野外中生存。有個真實的故事說一對夫妻逃避世俗,跑到深山中過於世隔離的生活,他們也必須修築“天梯”到山下的人群中去做必須的交流或者交換,這被稱為“愛情天梯”。
自私的行為是因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現了問題,本文人性本善目錄下社會智能詞條中談到“人有暫時違背社會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使人具備讓社會為自己服務的能力”、“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社會很自然的為人服務,當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現問題時,人更應該極力保護自己、本能的維持“社會為人服務”的狀態”的觀點,自私的行是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現問題或者個人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自我保護的行為。
駁斥“人的惡行是人性惡的表現”
這個問題要從奴隸制度的產生談起。考古發現,在原始社會的社會內部是和諧的狀態,從墓葬的情況能判斷出什麼時候在社會內部開始出現分配不公的問題、開始出現貧富分化。
奴隸制度是從奴役戰俘開始的,在部落內部保存戰俘的生命是很危險的,奴役戰俘在當時的年代是一個偉大的善舉。人們這麼做是不同民族逐漸融合的結果,在長期的擴張和交往過程中,不同民族的人開始通婚,在語言上可以相互理解、在感情上會越來越接近,在這樣的情況下,戰俘仇恨的目光也許會被一種祈求的目光所替代,特別是為婦女、兒童和老人而乞求,而戰勝一方也會在殺死戰俘時感到猶豫、並且會考慮戰俘的請求。在戰爭規模很大的時候,也很難直接殺死所有的戰俘和當地居民。
當社會內部出現奴役戰俘的現象之後,社會內部鬥爭就開始激化,社會內部的信任迅速被瓦解,奴隸社會產生了。社會內部的信任遭到摧毀性的破壞,但是人們依然願意生活在社會之中,在奴隸社會出現之後的年代中,人們不斷加速信息傳遞的準確度和速度,這都是為了極力恢復社會內部的信任。
社會內部分配不公、缺乏信任的狀態,是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出現惡的行為的原因。所以人出現惡的行為是因為社會出現了問題,在這些問題無法解決的時候,會不斷傷害到個人的利益,這時人們會本能的保護自己不受社會的傷害,當社會問題被人們當作是社會內部無法消除、無法解決的常態問題時,人們就會要求用道德來約束人的行為,並將違背道德的人定義為“惡”。
駁斥“強姦行為是人性惡的表現”
人類社會經歷了漫長的母系氏族社會,這說明人類的求偶行為是和諧的,在漫長的父系氏族社會,社會內部也是和諧的,說明求偶行為在父系氏族並沒有出現暴力,可以合理推測原始人類在強行發生性行為時是一種真心追求的行為,男性不會在得逞以及女性懷孕后拋棄女性,而現在男性強行和女性發生的性行為則會伴隨惡意傷害和拋棄的行為、或者出現女性依然不願意繼續與之交往的結果。強姦行為一定也和奴役有關,當一個部落開始奴役戰俘和戰俘所在部落的婦女兒童的時候,強行佔有被迫為奴的婦女的行為會不會發生呢?我們應該處罰一種惡行,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惡行的存在而否定人性。
駁斥“暴君十惡不赦”
古代出現很多性情暴戾或者昏庸的君王,殘酷壓迫、玩弄百姓,窮奢極欲,殺人無數,但是我認為這和他們成長經歷有關,等級制度和王位世襲是造成哪些性情暴戾的君王的原因,而這一切是古代君王唯一的選擇。不管是哪個朝代,第一代君王往往是比較賢明的,出現很多愛民如子或者深為百姓愛戴的君王,但每個朝代到了後來都會出現或性情暴戾、或昏庸的君王,出現外戚專權的狀態,這和那些君王的成長過程有關,他們從小養尊處優,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接觸社會中的老百姓,幾乎沒有人能平等的和他們講話,這樣的狀態違背人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社會閱歷的自然規律,應該說這些或性情暴戾、或昏庸的君王都是非常弱智的人。他們本身並不是十惡不赦的,這是他們身處的環境的錯誤。
駁斥“虐待行為是人性惡的表現”
社會中有很多自虐、虐待他人、虐待動物的新聞報道、網路影像資料,似乎大人和孩子都有虐待的行為,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些人身處的環境對人的長期傷害,這些環境問題才是造成虐待行為罪魁禍首。現代社會環境對人的傷害行為主要表現在長期脫離社會生活和勞動的學校教育,缺乏有效管理的社會生產環境。當這樣的傷害行為被社會認為是正確的、或者正常的狀態,人就會迷失,就會自責,嚴重的會出現自虐、虐待他人、虐待動物的行為。地球上所有物種中,只有在人類才有這樣嚴重的虐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