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貴州省人民政府下設的機構部門。

現任領導:李巍

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貴州省機構改革方案》,將貴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中共貴州省委國防工業工作委員會委員、書記:李巍
黨組副書記:敖鴻
副廳長:閔江濤
黨組成員、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第十三紀檢監察組組長:黃勇
黨組成員、副廳長:項長權、汪家強、金必煌
一級巡視員(保留正廳長級):歐陽武
二級巡視員:程三知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應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申報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省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訂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六)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工作;擬訂省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省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劃、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負責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工作;依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FAST)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與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檔案、督查、信訪、保密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承擔新聞宣傳及新聞發言人的支撐工作,組織涉廳輿情的監測、研判和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做好部門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實施內部審計。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登記備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工作;組織研究新型工業化戰略性問題,提出發展思路和建議;監督管理國家和省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組織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牽頭承擔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專業的重大問題調研及事項辦理;承擔重要文件及綜合性、理論性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軟課題管理。
(三)規劃處
組織擬訂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組織推進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領域重大技術改造專項工作的實施;提出申報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工作建議;承擔省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定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承擔全省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工作;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承擔工業企業限額內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承擔工業及省屬國有企業綠色發展基金等產業基金政府引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基金進行管理、指導、監管。
(四)產業政策處
擬訂工業、信息化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協調解決產業政策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擬訂相關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推動產業政策與其他經濟政策協調配合;提出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性製造的發展政策,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提出推進企業調整結構和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五)科技處
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工業基礎能力建設,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產學研結合、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項目;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鑒定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省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劃;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六)工業園區處
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園區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指導地方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評價等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七)運行監測協調處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開展預測預警工作;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經濟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經濟形勢和行業發展動向;研究提高行業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推進工業領域的產業運行安全,承擔產業安全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工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省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八)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冶金、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建材、黃金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基本情況、基礎數據、重要信息等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原材料工業發展形勢,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提出我省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承擔新材料產業培育和研髮指導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業准入事項。
(九)裝備工業處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承擔發展裝備工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汽車的准入事項。
(十)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白酒、煙草、醫藥、食品、輕紡、家電、包裝等行業管理工作;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等,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承擔鹽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承擔中藥材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煙草工業生產;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食品工業產品質量和有關資質的審批,監督檢查食品行業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全省包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電子信息產業處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跟蹤推進本省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承擔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分析,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
(十二)工業網際網路處
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擬訂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製造和應用,推動工業領域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協調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技術、規範和標準的推廣應用;統籌信息化建設平台工作。
(十三)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劃、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規劃;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等重點項目、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省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參與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年度計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指導工業綠色發展。
(十四)民營經濟處
參與研究制訂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督促貫徹落實,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和制訂全省民營經濟發展規劃;統計調度分析民營經濟運行和發展情況;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活動;推動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創業輔導體系、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相關培訓工作;承擔省非公經濟發展改革專題組辦公室工作。
(十五)創業創新服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及投資方向;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促進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應用、專業化生產和為大企業配套;指導全省民族民間工藝品發展工作;推動全省中小企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建立和規範創業基地;承擔全省推動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十六)企業改革與發展處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承擔省委、省政府服務企業直通車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發展改革工作;推進各類融資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指導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並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投融資平台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承擔全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監管處(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工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貴州省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銷售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承擔民爆物品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承擔民爆物品進出口許可申請的受理、申報工作;參與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辦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十八)無線電頻率台站管理處
承擔無線電頻率管理;對全省頻譜資源的使用進行規劃;承辦建設和使用無線電台(站)的審批事項,指配無線電台(站)使用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指導無線電頻譜監測工作;擬訂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規劃;建立並維護無線電台(站)資料庫;承擔無線電台(站)的管理工作;牽頭承擔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FAST)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承擔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的推廣應用;承擔無線電管理費的計征、收繳工作。
(十九)無線電監督檢查處
起草地方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草案;督促檢查貫徹落實無線電管理法規的情況;指導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受理無線電有害干擾投訴和處理,查處非法電台;監督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生產、進口和銷售;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和應急管理;協調處理省際間、軍地間無線電管理事宜;查處無線電干擾,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牽頭組織無線電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和科技工作及無線電管理業務技術培訓。
(二十)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幹部監督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審查工作;聯繫所屬院校業務工作;指導工業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十一)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負責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人事、工資、檔案管理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派出機構


貴陽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遵義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六盤水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安順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畢節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銅仁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黔東南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黔南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黔西南無線電管理局。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派出機構。

直屬單位


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宗旨:培養高等專科學歷技術應用人才和電子信息專業人才,促進電子信息科技文化發展。
貴州省電子信息高級技工學校貴州省電子信息技師學院)。宗旨:培養中高級技術人才,提高社會職業素質。
貴州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貴州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宗旨:為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創新提供相關服務。
貴州省企業幹部培訓活動中心。宗旨:為全省企業幹部提供培訓服務。
貴州省電子信息產品維修服務中心。宗旨:為規範電子信息產品維修提供服務,促進電子信息產品維修市場健康發展。
貴州省信息產業幹部培訓中心(貴州省網路與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宗旨:為全省信息產業系統幹部培訓和網路信息安全提供服務。
貴州省輕紡工業設計院。業務範圍:工程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監理。

獲得榮譽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