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教育局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組成單位
駐馬店市教育局,是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組成單位,先後經歷駐馬店地區教育委員會,駐馬店地區教育局,駐馬店市教育局三個主要階段。
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市直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01〕24號),設置駐馬店市教育局。駐馬店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處級。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教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綜合改革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收支情況和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和指導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組織開展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六)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工作;負責高等層次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年檢的工作。
(七)負責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做好民辦學校的引資辦學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擬訂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考試政策;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技術裝備、勤工儉學工作和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同國內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監督、指導教育社團組織工作。
(十三)落實國家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市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屬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駐馬店市教育局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秘、機要、會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督辦查辦工作;負責教育輿情的監控與處置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類社會組織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教師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職稱評聘、崗位設置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職稱評聘、崗位設置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離休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休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科。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隊伍建設;統籌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政治問題和突發事件;統籌全市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全市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承擔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指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組織落實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定全市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全市中小學用書的選用工作,推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參與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負責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負責高等層次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年檢的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
(六)民辦教育科。綜合指導全市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引資辦學工作;統籌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管理,負責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
(七)規劃財務科。統籌協調教育綜合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經費及基本信息統計分析;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公辦中等學校和直屬中小學校的設置、撤消和變更;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籌措、撥付和管理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基建投資工作。
(八)科學技術與信息化科。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信息化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規劃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科學普及和知識產權工作;負責教育網路管理、監控與處置工作。
(九)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統籌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政策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管理、監督全市國家、省教育考試組織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十)教師教育科。擬訂教師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導性教學文件;承擔全市中小學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專項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全市免費師範生、特崗教師相關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配合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安全信訪科。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校車管理、防溺水、校園欺凌、防災減災、食品安全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安全信訪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十二)教育督導辦公室(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實施對下級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起草市級教育督導報告;組織協調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和省教育廳教育督導辦公室部署的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對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監督、檢查和指導;開展督學培訓;承辦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牛清泉同志,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鄢忠偉同志,市教育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彭蒸同志,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賈振峰同志,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慧同志,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世傑,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魏繼河同志,市教育局三級調研員。
齊宏玉,市招生辦公室主任、二級調研員。
姜福君,市體育中學黨委書記、校長。
熊俊占,市教育局正處級幹部。
朱振江同志,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何雪峰同志,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2020年1月,被河南省教育廳授予“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