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國家稅務局
崇仁縣國家稅務局
崇仁縣國家稅務局是崇仁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崇仁縣國家稅務局地處崇仁縣巴山鎮人民大道,全局現有在職幹部74人,其中:中共黨員56名,佔全局人員的76%。縣局下設7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計劃財務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稅政法規股、徵收管理股、信息中心,另設稅源管理科、納稅評估科、辦稅服務廳、稽查局、禮陂分局、相山分局和馬安分局。擔負著全縣15鄉鎮近303戶企業和1337多戶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征、管、查任務。
根據《撫州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崇仁縣國家稅務局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的通知》(撫國稅發[2005]145號)精神,結合縣局實際,2008年度我局機構設置情況及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一、縣局機關1個,下設7個正股級股室,3個副科級科室:
(一)辦公室
1、制定機關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
2、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3、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
4、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
5、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6、負責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7、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和接待工作、機關衛生管理;
8、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
9、負責房屋、財產實物管理、職工醫療保險等工作;
10、負責政務類政務公開的扎口工作。
(二)稅政法規股
1、負責實施流轉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
2、負責各稅種納稅評估的業務指導;
3、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
4、負責實施所得稅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
5、負責農村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6、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務事項;
7、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業務,防範騙取出口退稅,對出口企業退稅進行業務指導;
8、負責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有關政策的調研;
9、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稅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
11、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工作;
12、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工作;
13、負責執法類政務公開的扎口工作。
(三)徵收管理股
1、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負責稅務登記、數據質量和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及稅收征管資料管理;
3、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征管;
4、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管理;
5、實施普通發票管理制度;
6、負責組織綜合征管軟體推廣和應用工作;
7、負責納稅評估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對全局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和評估工作質量的考核
8、負責稅務代理監管工作。
(四)計劃財務股
2、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負擔分析;
3、實施稅收票證管理制度;
5、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
6、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
7、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
1、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
2、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
3、負責本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擬離任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
4、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5、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7、負責機關考勤管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六)監察室
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本單位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3、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4、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監督各單位執行機關各項管理制度。
(七)信息中心
1、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
2、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
3、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
4、負責金稅工程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應用軟體的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鑒定和推廣工作。
(八)稅源管理科
內設管理一組、管理二組、管理三組
1、負責對縣城城區範圍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
2、負責車輛購置稅的管理;
3、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
4、負責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
5、組織稅源監控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發票核查;
6、做好信息採集錄入、評估處理的執行等工作,協助納稅評估科開展評估約談、實地核查,負責實施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
7、負責征管資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戶清理。
(九)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國稅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管理、普通發票審核、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各項涉稅申請,將相關文書在規定時間內轉送有關股(室),將申請批複文書交納稅人。
(十)納稅評估科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納稅評估工作制度及工作布置;
2、負責本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省、市局下發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
3、負責開展行業性、區域性或重點性的專項納稅評估工作;
4、根據評估軟體預警篩選結果,結合縣局當期稅源管理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重點納稅評估;
5、推廣應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做好其它有關納稅評估工作;
6、負責評估過程中的稅收宣傳、涉稅諮詢與納稅輔導工作;
7、負責收集與納稅評估有關的各種信息資料,接受稅源管理部門移送的信息;
8、負責督促評估稅款、滯納金的入庫及沖抵稅款(調整虧損)的調賬工作;
9、負責向征管股、稅源管理科、稽查局、辦稅服務廳及其它部門反饋評估信息,加強對評估結果的分析研究,向有關管理部門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強管理的建議;
10、與稽查局協作,共同做好稅收日常稅收檢查。
二、直屬機構1個(副科級):稽查局
內設檢查股、審理股、執行股。
1、負責貫徹實施稅務稽查規章制度;
2、負責納稅評估發現的涉嫌偷騙稅案源的查處工作;
3、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納稅評估科按照規定標準經征管股清分后移送的案件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增值稅管理系統協查系統管理工作;
6、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7、與納稅評估科協作,共同做好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8、對在稽查中發現的征管問題進行分析、評估,提出加強征管的意見和建議。
三、派出機構3個(副科級):
(一)相山分局
內設內務組、企業稅收管理組、農村稅收管理組。
負責對相山鎮、桃源鄉、石庄鄉、航埠鎮、六家橋鄉和工業園區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做好信息採集錄入、評估處理的執行等工作,協助納稅評估科開展評估約談、實地核查,負責實施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二)禮陂分局、
內設內務組。
負責對禮陂鎮、許坊鄉、郭墟鄉的稅源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做好信息採集、評估處理的執行等工作,協助納稅評估科開展評估約談、實地核查,負責實施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三)馬安分局
內設內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