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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獻陵
明獻陵
獻陵的營建是在仁宗死後開始的。仁宗臨終曾遺詔:“朕既臨御日淺,恩澤未浹於民,不忍重勞,山陵制度務從儉約。”
明獻陵
宣宗朱瞻基即位后,遵照仁宗遺詔營建獻陵。他召尚書蹇義、夏元吉至皇宮,對他們說,國家以四海之富葬其親,豈惜勞費?然古之聖帝明王皆從儉制。作為孝子也只是想使親人體魄永久保存,並不想厚葬。秦、漢時期厚葬的弊病,足為明戒。何況皇考遺詔從儉建陵,天下共知,今建山陵,認為應遵皇考先志,卿等以為如何?蹇義等回答說:聖見高遠,發於孝誠,這是對千秋後世都有益處的事。於是,宣宗親定陵園規制,並委派成山侯王通、工部尚書黃福總理修陵事宜。從洪熙元年七月興工,到八月玄營落成,埋葬仁宗,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地面建築也陸續營建。八月,行在工部奉命營建門樓、享殿、左右廡配殿和神廚。正統七年(1442年)十二月建造明樓,次年三月,陵寢建築全部完工。
明獻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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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獻陵還有一個特點,這就是祾恩殿和方城明樓在院落上彼此不相連屬。前面以祾恩殿為主,建有一進院落,殿前左右建兩廡配殿和神帛爐。院的正門,是祾恩門,也即陵園的大門,門前出大月台,院後設單座門一道。後面以寶城、明樓為主,前出一進院落。院內建兩柱欞星門、石供案。院門為三座單檐歇山頂的琉璃花門。二院之間,隔一座小土山。那麼,選擇中隔小山這種布局的原因是什麼呢?原來,這與陵園的風水有關。
獻陵寶城前的這座小山,名為玉案山,它從陵園左側延伸而來,是獻陵的龍砂。因其屈曲環抱陵前,所以,又是獻陵的近案。風水中,“龍喜出身長遠,砂喜左右迴旋”,“龍虎環抱,近案當前”,當論內明堂格局。獻陵玉案山以及龍砂、虎砂和來山範圍內的小格局,正是風水術士們所鼓吹的完美的內明堂格局。所以,修建獻陵時只在明堂範圍之內修建了寶城、明樓和一進院落。而將舉行祭祀儀式的梭恩殿修在了玉案山前。經過這樣的經營設計,不僅解決了獻陵明堂地域面積小,建不下寶城和前面兩進院落的問題,維護了“龍砂不可損傷”的風水信條,而且使陵園山重水複、殿台參差,形成了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和諧統一的美。使幾何形體陵園建築在山、水、林木的映襯下,更加錯落有致。這是迷信的封建帝王和風水術士們所不能預想的。
獻陵的陵寢建築在清乾隆五十至五十二年(1785——1787年)間曾得到修繕。在該次修繕中。明樓,外形未改,但內部木構梁架改成為條石券頂結構。方城下的甬道被封死,右側增築了一道可由方院上登寶城的礓石察路。兩旁配殿及神廚等附屬建築大多被拆。祾恩門則縮小了間量,且頂部由歇山式改成了硬山式。神功聖德碑亭被拆除了四壁,僅於台基之上,石碑的四周砌以齊胸高的宇牆。以後祾恩殿、祾恩門又相繼在清末民初時毀壞。日軍侵華期間,為修炮樓取磚,第一進院落的圍牆及祾恩門、祾恩殿的山牆又被拆毀。現除寶城、明樓及第二進院落陵牆經修繕保存較好外,其第一進院落的建築已全成遺址。
明仁宗朱高熾,成祖長子,洪武十一年(1378年)七月初一日生於安徽鳳陽;二十八年(1395年)閏九月二十一日,冊立為燕王世子。永樂二年(1404年)四月四日,立為皇太子;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十五日即皇帝位,次年改元洪熙。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十二日,逝於飲安殿,享年48歲。謚“敬天體道純誠至德弘文欽武章聖達孝昭皇帝”。九月六日葬獻陵。
仁宗皇帝雖然在位時間很短,卻是個較能體恤民情、處事寬和的帝王。
他被冊立為燕王世子不久,朱元璋命他與秦、晉、周三世子,分閱武士。其他三位世子很快檢閱完畢,只有他回來最晚。太祖問他晚歸的原因。他說:早晨冷得很,士兵們還沒有吃完飯,我讓他們吃飽飯才檢閱,所以回來晚了。後來,朱元璋命幾位世子分閱大臣奏章,仁宗向朱元璋稟報的都是與軍民利益相關的大事,奏章中的錯字從不挑剔。朱元璋拿著奏章對他說:“孩子,你疏忽了,這幾處毛病你沒看出來。”他說:“孫兒沒有疏忽,這不過是小毛病,不足以瀆天聽。”朱元璋又問他:“堯、湯時水早嚴重,老百姓靠什麼生活?”他回答說:“靠聖明天子的恤民之政。”太祖聽了高興地說:“孫兒有君人之識矣。”
仁宗當了皇帝以後,能夠任用賢臣,虛心納諫。他曾先後賜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元吉,以及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金幼孜等人刻有“繩愆糾繆“(意思是糾正過錯)的印章,讓他們同心協力,贊襄政務,凡朝廷處事失當,可寫好奏章,密封后加蓋此章,轉達皇上。有一個大理寺卿,名叫戈謙,上疏仁宗時,言詞激烈,仁宗頗有些惱火。許多官員也說他誣罔聖上。仁宗雖然沒有降罪於他,每當他言事時,都對他怒目而視。於是,楊士奇對仁宗說:“戈謙是根據您的號召陳言的,如果這樣對待他,今後誰還敢說話?仁宗覺得有理,馬上改變了對戈謙的態度。不久,因為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大臣們很少言事,仁宗越發後悔對戈謙的態度不好,又下詔自責過錯。後來,有個太監在四川採辦木料擾害百姓,仁宗特命戈謙為副都御史前往查辦。
仁宗對百姓的疾苦也比較關心。通政使曾向仁宗提議,將四方雨澤奏章送給事中收貯。仁宗不同意,說:祖宗令天下奏雨澤,是想得知水旱情況,以便對受災地區進行救濟,奏章積壓在通政司已經不對了,怎能再收貯到給事中那裡呢?他還規定,受災地區的官員如不為受災百姓申請賑濟,就要治罪。有一次,他聽說山東及徐一帶遇災,老百姓沒有吃的,地方官卻照常催征夏稅,就召大學士楊士奇草詔,免去當年夏稅及秋糧的一半。楊士奇提出先讓戶、工兩部知道。仁宗說:“救民之窮,就像救人於水火之中一樣,不能遲疑。如再讓戶、工兩部商議,他們顧慮國用不足,一定會議論不決。說著,趕快讓太監拿來文房四寶,讓楊士奇就地草詔,蓋上璽印,付諸實行。
由於仁宗在位期間推行了較為開明的政策,史書評論他:“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又說,如果他能多年在位,政績可與漢代的文、景二帝相比。
誠孝昭皇后張氏,仁宗元配,永城人,指揮使贈彭城侯張麒之女。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封燕王世子妃,永樂二年(1404年)封皇太子妃。仁宗即位,冊立為皇后。宣宗即位,尊為皇太后。英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正統七年(1442年)十月十八日去世,謚“誠孝恭肅明德弘仁順天啟聖昭皇后。”葬獻陵。
張皇后,在明代諸侯中頗為精明能幹。文獻記載,她平時對中外政事、群臣才能及品行都格外留意。仁宗死後,每遇軍國大事,宣宗都稟明母后再決定。張氏也常詢問宣宗處理朝政的情況,並經常提示宣宗,注意體恤百姓疾苦。
宣宗死後,9歲的英宗朱祁鎮繼承皇帝之位。有的大臣認為皇帝年幼,請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她卻說:“以我寡婦,壞祖宗家法,不可。”遂委政於仁、宣時楊士奇、楊榮、楊溥三位老臣,而自己從中主之。當時掌司禮的太監王振,是個善於玩弄權術,專門引導皇帝走邪道的傢伙。由於該監掌管皇城內一應禮儀,替皇帝管理章奏文牘,有時還代皇上批答大臣的奏章。皇帝的口述聖旨,也由該監用硃筆記錄,然後交內閣撰擬詔諭正式頒發。為了防止這些人欺矇皇上,胡作非為,張皇后特別申令,無論什麼事,都要先由內閣大臣議定,才能施行。她常派中官去司禮監檢驗,如果沒有照她說的去做,就把王振叫來責問。
正統二年(1437年)的一天。張氏御便殿,召英國公張輔及三楊、胡濙等五位大臣入內,女官各佩刀劍侍立左右。英宗站在東側,五位大臣站在西側。張氏對英宗說:這五位大臣都是先朝留下的忠正大臣,今後遇事一定要與他們商量才能去辦。過了一會兒,又派人把太監王振叫來,王振跪在地上,太后突然臉色一變,厲聲喝道:你侍候皇上不循規矩,應當賜死!女官們應聲而起,將刀放在王振的脖子上,嚇得王振深身亂抖。這時,英宗和五大臣都跪下為王振講情,太后才饒了他。接著警告他說:你們這種人,自古多誤人國,皇帝年幼,哪裡知道!現因為皇帝和大臣為你講情,且饒過你這一次,今後再犯,一定治罪不饒。
由於張氏在朝廷政務的處理上,倚重忠實正派的大臣,協調君臣之間關係,限制內宮對朝廷政事的干預,正統初年,王振雖有寵於英宗皇帝,卻沒有達到專權擅政的程度。再加上仁、宣舊臣的協力輔政,朝廷政局大體穩定。
恭肅貴妃郭氏(14世紀?-1425年),中國古代明朝皇族女性,明仁宗的寵妃,明朝開國功臣之一郭英的孫女。
郭氏是明仁宗在太子府的妾,生有三子。1409年生第八子朱瞻塏、1411年生第九子朱瞻、1417年生第十子朱瞻埏。明仁宗在1424年即位,封她為貴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