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成立於1993年12月,是中國工藝美術協會的副理事長單位、中國工藝美術協會刺繡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單位。
本協會下設刺繡、紅木、陶藝、染織、民間工藝等7個專業委員會,並有江蘇人文環境藝術研究院、江蘇紅木文化藝術研究所、江蘇鴻圖廣告攝影有限公司等三個研發、服務型經濟實體。
協會的主管部門是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掛靠江蘇省工藝美術總公司。原江蘇省委書記、省長陳煥友同志是本協會的名譽理事長。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現有264個會員單位,會員單位均為江蘇省工藝美術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和經營、教學的骨幹企業/單位。
長期以來,本協會作為企業與政府間的紐帶與橋樑,服務面涵蓋江蘇省工藝美術全行業。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現承擔著多項服務業務,主要有:協助政府各有關部門參與制定全省工藝美術行業發展規劃;設立“江蘇省傳統工藝美術評審鑒定委員會”專家委員庫;組織評審鑒定、並報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複“江蘇省受保護的傳統工藝品種”和“江蘇省工藝美術大師”、“江蘇省工藝美術名人”;協助組建“江蘇省工藝美術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研究員級高級工藝美術師和高級工藝美術師(傳統工藝美術和現代藝術設計業界);承擔全省工藝美術專業司法鑒定;承擔“江蘇省名牌產品”(傳統工藝美術)審定;實施全省工藝美術行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實施全省工藝美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專業培訓;參與省人大、省政協、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專題調研(如“江蘇民間工藝”、“宜興紫砂”)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論證等;組織會員單位和全行業舉辦/參加各項國內國際大型工藝美術交易會、高層研討會和專業交流(如聯合國千禧年慶典“走近中國-工藝美術精品展”、中法文化年“錦繡江蘇-工藝美術精品展”等);並開展相關信息、研發、培訓、鑒定、認證及法律援助、知識產權保護等各項服務。
名譽理事長:陳煥友
顧問
黃小平(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巡視員)
徐發波(江蘇省政府新聞辦公室 副主任)
李志宇(江蘇省人事廳職稱處 處長)
理事長 馬達(法人代表,江蘇省工藝美術總公司 總經理)
副理事長(7人)
文潔成(南京市工藝美術總公司 總經理)
王建良(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書記)
王俊華(宜興方圓紫砂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愛國(揚州市工藝美術集團公司 董事長)
朱 丹(蘇州市工藝美術集團公司 總經理)
蕭劍波(常州市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會長)
李玉坤(如皋絲毯藝術博物館 館長)
秘書長 汪 彤(江蘇省工藝美術總公司行業發展辦公室 副主任)
笫一章 總則
笫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JIANGSU ARTS & CRAFTS ASSOCTATION(縮寫為JACA)。
笫二條 本協會是由江蘇地區工藝美術行業的企業為主體自願組成,為實現全行業企業共同意願,按照本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社會組織,是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笫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作為社會中介和市場中介熱忱為政府和企業服務,聯合、開拓、創新,促進工藝美術行業和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笫四條 本協會接受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和江蘇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在江蘇省南京市。
笫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對全行業基本資料和動態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發布,為政府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經濟技術政策和有關立法提供依據和建議,為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提供服務;
(二)建立行業自律性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制訂行業道德準則及行規行約並督促執行;維護行業內公平競爭以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協調企業間關係,組織經驗交流以及生產、技術和經營合作,推動橫向聯合;
(三)參與制訂、修改產品標準、技術標準、經濟標準、管理標準和服務標準等行業各類標準,並組織貫徹實施;推薦行業內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和企業,組織產品和技術成果的鑒定,並加以推廣應用;
(四)構建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實施創意產業的運作,引入知識產權機制,開展法律援助,組織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優化行業經濟運行水平,不斷提升行業的創新理念、創造能力、科技含量、人員素質和管理層次。
(五)組織和參加海內外本行業的展覽會、展銷會、報告會、研討會,並出版專業刊物,運行行業網站,開展諮詢和信息服務,以疏通行業的產、供、銷渠道;
(六)與國外同行業及相關組織建立聯絡,開展國際技藝交流、經貿合作與友好往來;
(七)協助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
(八)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中國工藝美術協會等交辦或委託的工作和事項;開展行業協會宗旨所允許的其他活動。
笫三章 會員
笫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有單位會員和名譽會員。
凡從事工藝美術生產、開發、銷售,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含個體工商者)及相關的科研、教育單位與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入會為單位會員;.
凡熱心幫助我省發展工藝美術事業的社會知名人士、海外僑胞等,可由本協會聘請為名譽會員。
笫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工藝美術業界具有一定的影響。
笫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三)繳納當年會費和會員證工本費;
(四)由理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笫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行業活動;
(三)優先享受本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每一會員單位有一票表決權,會員單位通過會員代表人行使上述權利,會員代表人一般由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笫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或委託的工作;
(四)向本協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實行會員制,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為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審議和處理會員提案;
(四)討論並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以及重大問題;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包括協會終止事宜)。
笫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且須有2/3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過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並經省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笫十七條 本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笫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正、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納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如增補理事等)。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每一理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笫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委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委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笫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亦可由理事長臨時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笫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笫二十五條 本協會正、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並經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笫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4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並經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其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含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笫二十九條 本協會設秘書處為辦事機構,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協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分支、代表、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代表、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笫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笫三士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笫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其等級標準及繳納辦法,由本協會理事會具體制訂。
笫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工藝美術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笫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和省民政廳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笫三十九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15日內,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笫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笫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同意。
笫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項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笫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笫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和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笫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9年4月17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笫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笫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水晶藝術專業委員會隸屬“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全稱“江蘇省工藝美術行業協會水晶藝術專業委員會”。是經江蘇省民政廳批准,在著名的“中國水晶之都”江蘇省東海縣成立。
該專委會是水晶藝術品研發、人才隊伍培訓及連鎖貿易的專業機構。5月12日,在連雲港市東海縣召開了專委會成立大會暨一屆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