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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

國家司法鑒定人的一種

國家司法鑒定人的一種,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操作規範,利用各種技術或手段,在重要的時間節點內,通過公對公調查,公對公取證,進行現場醫學勘察、醫療跟蹤取證、傷情的活體醫學檢查觀察、屍體解剖、癥狀分析、測試比對、觀察審訊、遺物鑒定、調取監控、特殊查體,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鑒定。

符合條件的要通過調查舉證協助辦案民警立案逮捕,是公安機關刑事偵查調查取證破案的核心,相對於臨床醫生只專註於活體醫學,現代中國法醫把“活體醫學”和“死亡醫學”兩者同時作為研究對象。法醫是運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以及相關的刑事科學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對與法律有關的人體(活體、屍體、精神)和犯罪現場進行勘察鑒別並作出鑒定的科學技術人員。古代法醫被稱為令史、仵作,主要做簡單的屍表檢驗(並不涉及現代西醫科學技術特別是病理學的內容)。

在現代中國,法醫學已經成為一個複雜的開放系統,積極地吸收著來自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心理學以及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的知識,集現代科學技術體系於大成,正朝著一條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的道路邁進。正如同國家的法制制度分為司法權、立法權、行政權一樣,相應地法醫鑒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鑒定、立法鑒定、行政鑒定三大領域。對於法醫而言,人體(活體、屍體)不是目的,法治精神和人權意識才是終極目的,醫學科學是實現目的的手段。

主要任務


法醫正在做PCR擴增
法醫正在做PCR擴增
英國哲學家羅素曾經說過:“沒有科學,愛是無力的;沒有愛,科學是破壞性的。科學使得人從善和作惡的能力都得到了提升。”。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是由不得自己選擇的,出生於高貴或出生於貧賤,這都不由我們自己決定,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也許總會有人認為自己出身富貴就可以凌駕於出生貧賤的人之上,但是天賦人權,正如毛澤東所說:“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但是可以選擇自己未來要走的路。”,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對於每個人來說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剝奪。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如何死、何時死、何地死這往往不是我們自己可以主宰的,倘若一個人的死亡是非自然死亡,那麼查清死因就是法醫的天職,天賦人權,人的生命權利至高無上,法醫替天行道,維護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神聖不受侵犯和凌辱,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的“林森浩”對“黃洋”投毒一案表明,即使是醫生,也無權剝奪任何人的生命健康與人格尊嚴的權利。所以,法醫要做的事就是要對得起天地良心,為黨和國家的依法治國戰略奠定證據的基石:
一、勘察各種兇殺命案現場,適應司法實踐需要或有謀殺嫌疑的屍體,判明死亡原因、時間和性質,推斷和認定致死致傷的兇器,分析犯罪手段和過程,維護人類生命健康與人格尊嚴的權利。
二、對民事、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律事件的活體(人身)進行損傷、勞動能力、性別、性機能、精神狀態等調查並鑒定,通過法律手段幫助社會弱勢群體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秩序及人權精神的發展。
三、檢驗和鑒定同犯罪有關的法醫DNA物證,為個體識別和親子鑒定提供科學依據,從證據科學的角度維護社會司法公正,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為法庭審判定案以及檢察機關提供專家證言。
四、對醫療糾紛案件進行鑒定,分清責任性質,通過法律手段捍衛醫學人文精神的神聖性,將醫學倫理道德缺失甚至淪喪的臨床醫生繩之以法,同時便於醫療部門提高醫療質量。
五、通過毒物分析(藥物分析)、毒理學(藥理學)等分析化學的手段,檢測投毒案件中毒物的種類及化學結構,協同國家有關政法部門查清重大中毒事故和意外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六、醫療費用合理性評估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來,隨著公民維權的法律意識日益提高,醫療費用合理性評估及相關 醫護問題的案件明顯增多。其中,醫療費用合理性評估的專業性極強、鑒定最為複雜,幾乎同時涉及所有臨床醫療專科和診療項目。但是目前國內尚缺乏這方面法醫鑒定的統一規範和指南,由此導致此類鑒定的主觀隨意性強,不同地區、鑒定機構和法醫的具體操作差異大,常出現“同案不同鑒”情況,多引起法醫與醫療機構的爭議。結合法醫臨床學鑒定實踐,以及基本醫學理論和臨床診療常規等相關文獻,系統地研究法醫鑒定醫療費用合理性的具體思路、操作步驟、相關原則及其他相關事項。
七、生物識別,法醫人類學實踐中利用人體固有的生理特性來進行個人身份的鑒定。在安防、金融等領域法律意義重大。

臨床鑒定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
法醫臨床鑒定,俗稱活體損傷調查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調查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活體損傷的鑒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
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損傷程度的鑒定。這法醫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后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中的損傷程度鑒定直接關係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二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鑒定。鑒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鑒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三是性問題鑒定,檢驗是否被強姦,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四是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係。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五是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

鑒定項目


1. 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調查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 傷殘程度評定:包括交通事故致殘、工傷事故致殘、意外傷害致殘、打架鬥毆致殘等的評定。
3. 因果關係鑒定:主要是指損傷與疾病之間的因果關係鑒定。
4.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鑒定醫院在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殘疾之間的關係。
5. 保險理賠鑒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 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 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8. 護理依賴程度鑒定、醫療依賴程度鑒定:損傷致殘后對護理及醫療的依賴情況判定。
9. 致傷物推斷或損傷機理分析:從損傷形態推測致傷物或分析損傷形成機理。
10. 後續治療方案評估:所謂“後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2001)》,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版)。實踐中的大量案例證明,受害人即使已經出院,但並非出院就等於“完全治癒”,很多傷者確需在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後進行二次手術或其他治療的。同時,又因其僅一年的法定訴訟時效,傷者會處於索賠的兩難境地。因此在做鑒定時,傷者提出作傷殘等級鑒定之外,還可以同時委託作後續治療費用的評估。具體如骨折內固定的拆除、顱骨修補、瘢痕粘連的松解和切除、人工股骨頭及殘疾輔助用具的更換等。
11. 保險調查。

司法鑒定


鑒定申請

法醫鑒定申請:
一、及時報案。出現了人身傷害后,如病情允許,在不影響傷者生命或日後康復的情況下,可根據案件管轄範圍到公、檢、法等相應的部門報案。這樣可使受案部門對傷情有一個粗淺的印象,同時也確定了日後進行法醫鑒定時的委託單位。
二、及時到醫院診治。發生了人身傷害后,在報案后或病情較急時,應及時就到醫院診斷傷情,採取必要的治療搶救措施。傷者對醫生診治過程中書寫的病歷、輔助檢查,如X光、CT的報告結果等應妥善保存。
三、保全固定損傷情況。可採取CT、B超、X光等方式對損傷情況加以保全和固定。有條件的也可採取照相、錄像等方式進行保全和固定傷情。
四、及時進行法醫鑒定。比較穩妥的辦法是及早與法醫鑒定機關或部門取得聯繫,以商定具體的鑒定事宜。進行法醫鑒定的機關或部門有:公、檢、法三機關及受其委託的法醫門診、司法醫院。

法醫臨床鑒定

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 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醫療糾紛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

法醫精神鑒定

法醫精神病鑒定,又稱司法精神病學鑒定,司法精神病學(forensic psychiatry)是臨床精神病學的一個分支,涉及與刑事、民事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有關的精神疾病問題,其主要任務是對涉及法律問題又患有或被懷疑患有精神疾病的當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為司法部門和法庭提供專家證詞和審理案件的醫學依據。

法醫物證鑒定

個體識別、親子鑒定,都離不開DNA
個體識別、親子鑒定,都離不開DNA
美國著名法庭科學家 赫伯特·麥克唐奈曾經講過一段很經典的話: “物證不怕恫嚇。物證不會遺忘。物證不會像人那樣受外界影響而情緒激動……,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會說謊,證人會說謊,辯護律師和檢察官會說謊,甚至法官也會說謊,唯有物證不會說謊。”。法醫物證鑒定,就是從生物檢材的角度,比對與案件有關的DNA進行個人識別和親子鑒定。

法醫毒物鑒定

法醫毒物鑒定,是指運用法醫毒物學的理論和方法,結合現代儀器分析技術,對體內外未知毒(葯)物、毒品及代謝物進行定性、定量分析,並通過對毒物毒性、中毒機理、代謝功能的分析,結合中毒表現、屍檢所見,綜合作出毒(葯)物中毒的鑒定。毒物是在一定條件下,以較小劑量給予時,可與生物體相互作用,引起生物體功能性或器質性損害的化學物。

法醫病理鑒定

“法醫病理鑒定”(forensic pathology identification),俗稱屍體鑒定。病理學是醫學的靈魂,病理醫生是醫生的醫生。參考目前國內的有關規定,法醫病理鑒定,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鑒定、死亡方式鑒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鑒別等。

中國現狀


法醫鑒定於2005年10月1日起,按照中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停止了鑒定。司法鑒定的社會化的目的在於公開、透明、公正,解決多頭鑒定多個結論的問題,但現實並沒有帶來預期的效果,不少人甚至帶來了鑒定秩序的混亂。將一個行業推向社會的前提條件必須是發展成熟和從業人員豐富,但中國並不具備充分的法醫鑒定資源,很多社會鑒定機構一夜之間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難免良莠不齊,甚至合格者屈指可數。由於很多案件的關鍵是鑒定結論之間的博弈,不少當事人就一家家打聽,直至找到承諾出具讓自己滿意鑒定結論的社會鑒定機構,因此,大量為滿足當事人需要的“鑒定垃圾”流向法院,給審判造成困難。

商業化的弊端

司法鑒定社會化不可避免地導致商業化,利益成為最基本的追求,其次才是所謂的敬業。鑒定與行醫、會計、審計等專業不同的是,更需要一個人的職業良心,一旦與利益掛鉤,靠人的自律去約束貪心是非常天真的。而利用專業之便出具虛假鑒定更可怕,比如法醫與臨床有著專業的差異,現在一些中小醫院為了創收紛紛加入到鑒定隊伍,很多因當事人自述有外傷史即出具“外傷性耳聾”、“外傷性血尿”等臨床診斷已給司法鑒定帶來極大幹擾。很多社會鑒定機構最大的弊端,是家庭作坊式的管理模式,實際上是法人說了算,受聘的專家或普通鑒定人員很難發表自己真實的意見。鑒定人出庭制度對此有一定的約束,但讓法官聽兩個法醫辯論問題,很多時候有“作秀”之嫌。一些專業問題本身就很晦澀,法官和旁人由於他們專業的局限,都聽明白常常是不可能的。一個優秀的鑒定人出庭質證時很可能並不出色,反倒一個出具了錯誤結論的鑒定人也許因風度翩翩、口若懸河、一臉真誠而在出庭時佔上風。當前法院司法輔助工作很大的困惑在於因鑒定資源匱乏而很難選定鑒定機構,很多門類涉及高尖端的刑事技術,個人的鑒定機構肯定不具備這方面能力,但他們在註冊時往往已被包裝得無所不能,接案后再往外委託;高回扣已成為社會機構爭取案源的不正當手段。既往一些人,法院法醫鑒定是導致多份鑒定的重要因素。實際上很多案件在 法院判決之前,已經過院校、公安、檢察部門的多次鑒定,就像吃包子,第十個包子吃撐了卻不考慮有前九個包子墊底,一味地追究第十個包子的責任。以“黃靜案”為例,如果沒有最高人民法院組織中國專家鑒定,此案仍陷僵局,而法院也是唯一一次介入鑒定。任何一種改革都有利有弊。法醫鑒定非常複雜,多頭鑒定導致不同結論,除了的故意,技術水平的差異、送檢材料的差異、鑒定時機的差異、評定標準自身的欠缺漏洞等等,都將導致不同的結果。如果僅從鑒定機構設置上考慮是遠遠不夠的,人們應考慮通過設置一些必經程序將失誤及早堵住。

未來展望

未來中國司法鑒定製度改革成功的重要標誌,就是法醫鑒定全部免費,鑒定機構國有化。有人講國外是鑒定機構的社會化,但實際上沒有國家將生殺大權交給哪個私人機構。以美國為例,國家病理委員會最終對死亡證據進行審核。英國的鑒定機構社會化的僅是市場開發的部分,實際仍為國有管理。

法醫學教育

1. 早期法醫學教育 新中國成立后,最早的法醫學教育是給醫學系本科生開設法醫學課程,使他們掌握一定的法醫學知識和技能。為此,衛生部委託南京大學醫學院開辦法醫學高級師資訓練班,為法醫學領域提供後備力量。
2. 醫學院校的法醫學教育 中山醫學院(后改名中山醫科大學,現為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華西醫學院(現為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和中國醫科大學開始招收法醫學專業學生,學制五年。1982年,教育部聯合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太原召開了“全國高等法醫學專業教育座談會”。會後,四部兩院會簽了這次座談會的紀要《關於加強我國高等法醫學專業教育的初步意見》。1983年3月衛生部與教育部正式通知當時的醫學教育實力雄厚的醫科大學:同濟醫科大學、華西醫科大學、中山醫科大學、上海醫科大學、中國醫科大學、西安醫科大學(現分別為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中國醫科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設立法醫學專業,建立法醫學系,每年招收法醫學專業,這六所學校也就是法醫學界所說的“老六所”,分別簡稱:同濟、華西、中山、上醫、中醫大、西交。

法醫學刊物

《中國法醫學雜誌》、《法醫學雜誌》、《中國司法鑒定》、《法律與醫學雜誌》與《證據科學》等學術期刊雜誌。
中國法醫學雜誌
《中國法醫學雜誌》主要發表法醫病理學、法醫物證學、法醫毒物分析、法醫臨床學、法醫精神病學等及其相關學科的新進展、新觀點、新技術和新成就。本刊為全國法醫工作者、廣大刑警、醫療部門以及司法部門提供學術討論、經驗交流、業務學習和互通信息的園地。
法醫學雜誌
《法醫學雜誌》是我國一本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法醫專業學術刊物。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主辦,法醫學雜誌編輯部編輯、發行。以法醫學為主,兼顧其他有關法科學,設有論著、新方法新技術、疑難案例分析、經驗交流、案例報道、綜述、講座、國內外學術動態等欄目,是法醫工作者的必備雜誌。另外本刊還設有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法醫學鑒定欄目以及交通事故鑒定等內容,可供廣大醫務工作者參閱。中國司法鑒定
《中國司法鑒定》雜誌在滬創刊。全面反映司法鑒定領域的制度建設和科學技術,涉及內容包括司法鑒定的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設、管理、教育、司法鑒定技術領域的理論和科研成果等。隨著司法鑒定專業的發展,為社會服務的鑒定面亦將不斷延伸。如法醫、物證技術、毒物(毒品)、司法會計、建築工程、古玩珠寶等,都可進行鑒定。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法律與醫學雜誌
《法律與醫學雜誌》,介紹法醫學中的一些新理論、新知識和新動態,是目前國內介紹醫事立法和醫療糾紛訴訟與處理的權威刊物。主要欄目:醫療糾紛與訴訟、法醫學、醫事法律、國外資料、法律精神醫學等。證據科學
《證據科學》以法庭科學技術和證據法學為兩大研究領域,以法醫學、物證技術學和證據法學為三個主要研究方向,以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交叉研究、綜合研究為特色,以證據科學的重大理論問題、科技前沿問題和國家重大需求為主要研究內容,以獲取原始創新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為主要研究目標。以研究審判中的醫學問題、醫學中的法規政策、醫療事故鑒定與處理、衛生立法、法律精神醫學等領域中的問題為主。具體研究方向包括:證據法學、法醫臨床學、法醫病理學、法醫精神心理學、法醫生物學和物證技術學。

著名法醫學家

包括黃光照、祝家鎮、郭景元、陳安良等老一輩的法醫學家,也有劉良、官大威、董紅梅、周亦武、陳新山等仍在一線為法醫學界嘔心瀝血奉獻的法醫學教授!

職業定位


在中國,擔任法醫鑒定人一般是公安、司法機關及社會鑒定機構的專職法醫,也可以是受司法機關委託、聘請的高等院校法醫學教師或具有法醫學知識的醫師。他們必須與案件無利害關係。法醫鑒定人進行檢驗、鑒定后,應作出鑒定結論。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告知被告人。如被告人提出申請,可進行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

職業信念

為生者權,為死者言。

倫理道德

在法醫學實踐中,特別是法醫臨床學(活體檢驗)和法醫病理學(屍體檢驗)的鑒定,經常涉及到與倫理有關的問題。因此,從倫理學的角度看法醫學、研究法醫學很有必要。在法醫工作中不僅要有較豐富的法醫學知識,法醫工作者的行為還要符合醫學倫理學的原則。因此, 法醫工作者不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要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本著對社會對法律負責的精神, 必須加強法醫倫理學研究和建設, 以提高法醫工作者的綜合素質。

資格證書取得

對於本科畢業生而言,在公安系統的法醫要取得鑒定人資格證書需要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三年,在司法鑒定機構的從業者要取得鑒定人資格,若是 法醫學專業則需工作滿五年,其他醫學類專業工作滿十年。

歷史沿革


最早的記載

世界上最早的法醫是秦代的"令史"。秦律規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則上都要進行屍體檢驗,司法官如果違法不進行檢驗,將受到處罰。秦代的《封診式》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規範,它對法醫鑒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較為詳細的記載。在人命案件中,鑒定檢驗的主要內容有屍體的位置、創傷的部位、數量、方向以及大小等。令史檢驗完成之後,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稱為“爰書”,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鑒定結論和現場勘察報告。

最早的著作

1247年(中國南宋理宗淳祜七年),時任湖南提點刑獄兼大使行府參議官的宋慈(1186年-1249年)編寫完成《洗冤集錄》,這是世界歷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統編輯的法醫學著作。 《洗冤集錄》開頭曰:“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指定獄全憑死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故法醫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提供醫學上的證據,協助檢察官、辦案者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還原事實,保障死傷者的人權。

現代奠基人

林幾(1897~1951),1897年12月20日出生於福建福州一書香世家。1918年考入北平醫學專門學校(北京大學醫學院前身),畢業后留校任病理學助教。1924年由校方派往德國維爾茨堡(舊稱華茲堡)大學醫學院學習兩年,專攻法醫學,后又在柏林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深造兩年。1928年畢業,獲醫學博士學位。是年回國后,受北平大學醫學院之聘,籌建法醫教研室,並任該室主任教授,他邊教學邊研究,同時承辦了各省市法院送來的法醫檢索。1932年受司法行政部委託,到上海籌建法醫學研究所,任所長。林幾積極培養法醫學人才,從醫學院畢業生中招收法醫學研究生,培養兩年結業,由司法行政部授予“法醫師”證書;受理全國各級法院送檢的有關法醫檢驗、鑒定案件,創辦《法醫月刊》;建立“法醫學研究會”學術組織,成績斐然。1935年林幾重返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研室任主任教授。他經常在《中華醫學雜誌》、《北平醫刊》上發表論文。

著名法醫


李昌鈺

法醫
法醫
李昌鈺(Henry Chang-Yu Lee),1938年出生於江蘇如皋,華裔美國人、刑事鑒識專家、美國康涅狄格州科學諮詢中心的名譽主席(Chief Emeritus for Scientific Services)、康州紐海文大學終身教授、紐黑文大學法醫學全職教授。1998年,擔任美國康涅狄格州警政廳長,成為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級警界最高職位的華裔首長。在此之前,他曾擔任康涅狄格州公共安全委員、康涅狄格州法醫實驗室主任和1979年至2000年的首席犯罪學專家。2006年,他設立了“李昌鈺法醫學研究所”。他鑒識過幾個全球重大的案件,如肯尼迪總統被殺案、尼克松“水門事件”、柯林頓桃色案、“911事件”、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殺妻案、法醫調查南斯拉夫種族屠殺萬人案及呂秀蓮“3·19槍擊案”等。李昌鈺獲得了800多項榮譽,其中包括:美國鑒識科學學會頒發的鑒識科學領域的最高榮譽獎———刑事領域傑出服務獎、美國法庭科學學會頒發的傑出成就獎、國際鑒識學會終身榮譽獎、世界傑出華人獎等。

楊日松

楊日松(1927.11.23-2011.11.23) ,客家人,出生於台灣苗栗縣公館鄉,為台灣著名法醫,被譽為“台灣福爾摩斯”、“法醫神探”、“人間判官”。楊日松投身法醫工作長達62年。他參與過30000多件遺體解剖,破過無數重大疑案。為了尊重死者,他幾乎不戴口罩,甚至親嘗屍水。馬英九褒揚楊日松“懋績嘉猷冠冕半世紀,洪規格範綿歷五十載,運斤遺技,才德千秋;達士拔俗,聿昭史冊”。

劉耀

劉耀(1937年11月23日-)法庭科學、法醫毒物分析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山西省河曲縣人。1963年畢業於內蒙古大學。曾任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法醫學會理事長、印-太地區法庭科學會副理事長。主持參與完成了16項重大科研項目。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2項,國家科技大會獎1項,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2項,四等獎1項。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40多篇,出版著作3部。解決了一大批疑難案件物證鑒定難題;開創並發展了我國刑事技術標準化工作;主編《中國法醫學雜誌》。1997年被人事部、國家教委評為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泛美法庭科學會授予他“對中國和世界法庭科學做出突出貢獻獎”。

王雪梅

法醫
法醫
王雪梅(1956—),女,陝西西安人,1956年生於朝鮮,西安醫科大學法醫學碩士學歷,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從事法醫專業技術工作,曾任中國法醫學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信息辦)副主任、主任法醫師。在國家級報刊發表學術論文、科普文章百餘篇曾任國家級科刊物《法醫天地》雜誌社社長兼主編,著有《女法醫手記》《錯位的情愛》《法醫探案》《死亡檔案》《漫遊法醫世界》等書。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首席女法醫,王雪梅受理3類案件:中央領導人親自批辦的重大案件、省級檢察機關技術問題上難以解決的重大疑難案件和檢察機關自偵案件。

叢斌

叢斌(Cong Bin,1957.7-)中國工程院院士,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河北省政協副主席、河北省九三學社主委。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河北醫科大學病理生理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醫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河北醫科大學病理生理學專業畢業,一直從事病理學,法醫學及分子生物學教學及科研工作。叢斌教授一直從事病理學,法醫學及分子生物學教學及科研工作。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河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3項;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10餘篇,出版專著2部。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2項,省自然科學基金課題3項。曾獲河北省科技十大傑出青年、河北省改革開放20年百名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貢獻獎、十佳民主黨派成員等榮譽稱號和團中央授予的全國跨世紀建昊獎學金。榮立省政府二等功一次。河北省省管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主編《法醫法學》教材。

影視文藝


名偵探柯南

法醫
法醫
《名偵探柯南》(日文:名探偵コナン;英文:Detective Conan;美版英文:Case Closed)是日本漫畫家青山剛昌的一部以偵探推理情節為主題的漫畫作品,講述了高中生偵探工藤新一被神秘的黑衣組織灌下代號為APTX4869的毒藥後身體縮小為小學生,因此隱瞞身份,調查組織的同時不斷解決各類案件的故事。初始創作於1994年,目前仍在日本小學館的漫畫雜誌《周刊少年Sunday》上連載。作品亦改編為同名電視動畫、真人版電視劇等。

法證先鋒

《法證先鋒》系列,是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出品系列時裝電視劇。首部《法證先鋒》於2006年6月13日首播,共25集;於2007年7月開拍續集《法證先鋒Ⅱ》,2008年5月19日首播,共30集;2011年1月開拍《法證先鋒Ⅲ》,2011年10月10日首播,30集。《法證先鋒》系列由香港無線電視“金牌監製”梅小青導演。
法醫
法醫

洗冤錄

《洗冤錄》(Witness to a Prosecution)是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出品的古裝懸疑電視劇,該劇是根據宋代法醫學名師宋慈專著《洗冤集錄》改變而成的。由蕭顯輝導演,趙靜蓉編劇,歐陽震華、宣萱、陳妙瑛林文龍等人主演。該劇講述了法醫史上的驚世巨著《洗冤錄》的作者宋慈是一個飽受歧視的棺材遺腹子,一直靠打更為生,不料一宗命案改變了他的人生的故事。該劇於1999年12月20日在香港翡翠台首播。2000年歐陽震華憑藉“宋慈”一角獲得了TVB台慶頒獎典禮“本年度我最喜愛的男主角”獎。

鑒證實錄

《鑒證實錄》是一部由潘嘉德執導,陳慧珊林保怡李珊珊鍾麗淇陳美琪魯文傑主演的香港無線電視刑偵劇。該劇主要講述了女法醫官聶寶言與警探曾家原等人如何鑒定、破案,以及他們之間的感情糾葛。於1997年12月22日在TVB翡翠台首播。

妙手仁心

《妙手仁心》是1998年香港無線電視出品的時裝醫務劇,由鄧特希監製,吳啟華、林保怡、蔡少芬、陳慧珊等領銜主演。該劇講述了醫護人員工作、生活的故事。1998年於香港翡翠台播出。

法醫X檔案

法醫X檔案》,方家福、張龍敏導演,陳之財、李錦梅、曾詩梅陳澍承等主演的新加坡電視連續劇。劇集分為兩部,第一部共10集,第二部共20集。故事圍繞法醫陳學明與督察伍品瑜,一個篤信超自然現象,另一個則是懷疑論者,兩人聯合辦案,從一具具死狀離奇的屍體中,探究超自然的現象。陳學明更親身經歷超自然現象,他的女友意外而死,肚子內四個月的孩子竟被神秘“擄走”。該劇的創作模式以單元或上下兩集,帶出幾個不可思議的超自然事件。其處理方式以科學理論作基礎,不玩弄迷信、鬼怪,以理性、科學驗證、實事求是的態度帶領觀眾進入各種驚悚迷離的世界中。

醫學神探

香港10集電視劇集《醫學神探》於2005年5月17日與香港市民見面。與一般的故事劇集不同的是,這套電視劇由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旨在指導香港市民預防及控制傳染病。

法醫物語

《法醫物語》是拍攝於1998年的日本電視連續劇,日文的片名《きらきらひかる》,直譯是「閃亮的光」,指劇中主角的新進法醫天野光。主要劇情:天野光由於一次偶然的機會看到案發現場,對當時出現場的法醫杉裕裡子非常崇拜,因此放棄了上醫學系的機會而學習法醫,畢業后開始從事法醫行業。

女法醫

北川省檢察院董處長家中突發墜樓命案,引起社會極大震動。是蓄意謀殺、還是畏罪自殺?背後隱藏著怎樣的真相?法檢科主任韓嵋經過縝密勘察,憑藉蛛絲馬跡推翻刑警隊魏銘的錯誤判斷。與此同時,國防部和總裝備部的“W合金”,我國軍事上唯一的冷能源絕密技術突然外泄,發明者張偉生死未卜。

新神探聯盟

《新神探聯盟》是由編劇吳崢根據古典名著《三俠五義》改編,並由響巢國際打造的國內首部大型偵探品牌季播劇,該劇由導演藍海瀚、林合隆和胡儲璽聯合執導。由張鐸、王凱、胡宇威、張儷和李欣汝等主演《新神探聯盟》將故事架構於一個超時代的時空(德城)里,首推古案今拍的反穿越題材,講述了獨立檢察官包正來到德城,與探長公孫澤、探員展超、法醫胡雪莉聯手打擊罪惡的故事。
新神探聯盟
新神探聯盟

少年包青天

《少年包青天》是根據古典著作《三俠五義》改編的古裝連續劇,由胡明凱、曽謹聯合執導,演員周杰任泉,釋小龍,李冰冰,劉怡君領銜主演。劇集主要講述了少年時期的包拯的破案事迹及愛情故事,於2000年首播。

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是2003年由闞衛平執導,何冰、羅海瓊、郭達等主演的古裝推理懸疑劇,於2005年上映。講述的是法醫鼻祖宋慈破案的傳奇故事。由央視索福瑞統計的收視數字顯示,該劇播出第二周的平均收視率為7.85,超過了《新聞聯播》,在2005年上半年央視播出的所有電視劇中位居第一。

Unnatural

《Unnatural(非自然死亡)》是2018年石原里美主演的法醫刑偵推理懸疑劇。講述的是在日本,每年有將近八成的不自然死亡的死者並沒有接受必要的法醫鑒定和臨床解剖,這其中極有可能隱藏著偽造自殺、他殺、醫療事故,這在發達國家中排名墊底。為解決這一社會現象而設立的半政府科研機構“非自然死亡研究室”(簡稱UDI)成立。石原里美飾演的女法醫三澄美琴在解剖鑒定一個個死者的同時,也逐步揭開他們的真正死因。本劇一經推出,在網路上受到廣泛議論和好評,在展示法醫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同時,也緊扣社會時事,反映、批判各種社會現象。

高等教育


主幹學科

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法醫學、法學

理論課程

除了政治、英語、體育、計算機等公共必修課外,專業必修課主要有後面幾門:醫藥高等數學、醫學物理學、醫學統計學、基礎化學、有機化學、醫學生物學、衛生法學、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細胞生物學、醫學遺傳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生理學、病理學、病理生理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神經科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眼科學、診斷學、醫學影像學、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刑事科學技術、法醫臨床學、法醫物證學、法醫毒理學、法醫毒物分析、法醫病理學、法醫精神病學、犯罪心理學、法醫人類學、法醫法學、司法鑒定學。

實踐環節

臨床實習一般安排12周左右;包括法醫病理學、法醫物證及法醫臨床等校外基地實習一般安排12周左右。

學制

5年

授予學位

醫學學士

開設院校

本專業為 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部分大學實行按照警官類院校的提前批錄取。(排名不分先後)
昆明醫科大學(五年)
皖南醫學院(五年)
大理大學(五年)
新鄉醫學院(五年)
山西醫科大學(五年)
南京醫科大學(五年)
安徽醫科大學(五年)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五年)
中國醫科大學(五年)
復旦大學(五年)
溫州醫科大學(五年)
華中科技大學(五年)
中山大學(五年)
四川大學(五年)
西安交通大學(五年)
蘇州大學(五年)
貴州醫科大學(五年)
河北醫科大學(五年)
廣東醫科大學(五年)
遵義醫學院(五年)
哈爾濱醫科大學(五年)
河南科技大學(五年)
重慶醫科大學(五年)
內蒙古科技大學(五年)
內蒙古醫科大學(五年)
青島大學(五年)
浙江大學(五年)
中南大學(五年)
汕頭大學(五年)
南華大學(五年)
鄭州大學(五年)
新疆醫科大學(五年)
南方醫科大學(五年)
吉林大學(五年)
大連醫科大學(五年)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五年)
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碩士、博士)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碩士、博士)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碩士、博士)
衛生部法醫學重點實驗室(碩士、博士)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碩士、博士)

知識技能

1.掌握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法學以及法醫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法醫學的基本技術和案例分析的思維方法;
3.具有法醫學檢案和鑒定的初步能力;
4.熟悉與法醫學有關的我國的各項法律以及法醫工作的政策和規程;
5.了解法醫學的應用前景及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國際概況

美國:
波士頓大學(BU)
德雷克賽爾大學(Drexel University)
密歇根州立大學(MSU)
俄亥俄大學(Ohio University)
賓州州立大學(PSU)
雪城大學(Syracuse)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
日本:
日本醫科大學
日本久留米大學
日本金澤大學
日本福岡大學
德國: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醫學研究所
德國美茵茨大學法醫研究所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醫學研究所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醫學研究所
德國科隆大學法醫研究所
義大利:
羅馬大學
中國香港:
香港法醫科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
中國台灣:
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

建設及應用


1985 年英國遺傳學家 Jeff reys 首次應用DNA指紋技術鑒定一宗移民糾紛案。同年PCR 技術創立,從此揭開了DNA 分析技術迅猛發展的序幕。隨PCR 衍生的各類新技術及新DNA 遺傳標記的不斷發現,使DNA 分析技術不斷更新,一些微量、腐敗甚至是污染的檢材,都能做到快速的同一認定,現場生物物證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成為認定犯罪的有力武器。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把DNA 的高度個體特異性與計算機信息分析的高效性完美地結合在一起,極大地拓展了排查範圍,節省了辦案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地顯示了DNA 的技術效力,體現了高科技破案的強大優勢,成為繼20 世紀應用指紋技術以來的最大突破。
1 法醫DNA資料庫(DNA database)的概念
法醫DNA 資料庫系統,狹義的說就是利用STR-PCR 等各種DNA 分析技術的高效性與計算機技術的高儲存性、高效檢索性及自動化技術的有機結合,將在犯罪現場收集的生物檢材(人體組織、血斑、精斑、唾液斑、毛髮、骨骼等) 及涉案相關人(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等) 的血斑或唾液斑,經DNA 提取、純化和定量,再經STR基因座複合擴增、DNA 自動分型檢測后,得到數字化的DNA 分型結果,通過網路將數據導入具有統計、比對功能資料庫系統的計算機中,完成庫中DNA 分型數據自動比對,依據它們的DNA 分型匹配與否,得出認定或排除結論的資料庫系統。而廣義的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系統,應是囊括上述功能及該檢驗技術標準化質量控制體系、非日常接檢刑事案件的生物檢材(包括前科人員、失蹤人員、親子鑒定人員等血樣)DNA 分析數據的處理系統、網路化管理系統等一系列結構複雜、耗資巨大的技術系統。
2 法醫DNA資料庫的組成
法醫DNA資料庫由刑事犯罪人員DNA資料庫(簡稱前科庫)、刑事案件現場DNA資料庫(簡稱現場庫)失蹤人員DNA資料庫(簡稱失蹤人員庫)和基礎DNA資料庫組成。
2.1 前科庫(convicted offender DNA database)
就是應用DNA分型技術和計算機的儲存、檢索功能,將一些刑事罪犯的血樣,經過DNA分型,結果簡化為數據,與其他檔案一起儲存入計算機,供刑事偵查需要時進行查閱對照,從而起到排除犯罪嫌疑人或認定罪犯的作用。
2.2 現場庫(forensic casework sample DNA database)
就是應用DNA分型技術和計算機的儲存、檢索功能,將罪犯遺留在現場的物證,經過DNA分型,結果簡化為數據,儲存入計算機,供刑事偵查需要時進行查閱對照,從而起到串併案件或排除犯罪嫌疑人或認定罪犯的作用。
2.3 失蹤人員庫(missing people DNA database)
就是應用DNA分型技術和計算機的儲存、檢索功能,將失蹤人員父母的血樣以及懷疑為失蹤人員(包括被拐賣兒童和無名屍體)的血樣,經過DNA分型,結果簡化為數據,儲存入計算機,供刑事偵查需要時進行查閱對照,從而起到認定身源的作用。
2.4 基礎DNA資料庫(basic DNA database)
主要儲存各基因座的染色體定位、有關群體的基因頻率資料和基因型資料、有關法醫學應用參數如雜合度(heterozygosity,H)、非父排除率(excluding probability of paternity,EPP)、個人識別率(probability of discrimination,Dp)、多態信息含量(polymorphism information contents,PIC)等。
3 法醫DNA資料庫的結構和職責
3.1 國家法醫DNA資料庫三級結構形式
分別為中央庫、省級庫和市級庫。
3.2 職責
3.2.1中央DNA資料庫 a)接納和管理省級DNA資料庫輸入的DNA分型數據及信息代碼;b)接受各省級公安機關人工或自動查詢比對,市級公安機關人工查詢比對;c)中央機關所承辦的案件作為一個獨立單位,按相關標準要求將DNA分型數據和信息代碼輸入中央DNA資料庫。
3.2.2 省級DNA資料庫a)接納和管理市級DNA資料庫輸入的DNA分型數據及信息代碼;b)定期把本省DNA資料庫的DNA分型及信息代碼傳給中央DNA資料庫;c)接受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查詢比對;d)按GA/T383-2002中的技術方法收集本地違法犯罪人員的DNA分型數據,以及未破案件現場生物物證的DNA分型數據,並輸入省級DNA資料庫。
3.2.3 市級DNA資料庫a)定期把市級庫的DNA分型數據及信息代碼傳送給省級DNA資料庫.b) 按GA/T383-2002中的技術方法收集本地違法犯罪人員的DNA分型數據,以及未破案件現場生物物證的DNA分型數據,並輸入市級DNA資料庫。
4 法醫DNA資料庫的功能
4.1 查詢犯罪嫌疑人
將現場的生物物物證DNA分型數據與前科庫里的DNA分型數據進行比較,查出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將現場物證DNA分型數據與人員庫中的數據進行查詢比對,如果人員庫新增數據與現場物證庫存儲數據匹配(正查),可以提示該庫存案件為此人所為。如果現場物證庫新增數據與人員庫存儲數據匹配(倒查),可以提示該新發案件為該前科人員所為。再通過複核檢驗進一步確定比對結果。實現案件在尚沒有確切嫌疑人的情況下,利用資料庫快速查破案件。
4.2 串併案件
將現場生物物證DNA分型數據與物證庫中數據進行庫內比對,如果發現匹配樣品提示相關案件可以串案調查。1999年至2001年北京某地連續發生多起強姦案,對現場精斑進行檢驗后,錄入資料庫發現DNA分型結果相同,為同一犯罪嫌疑人所為,遂將案件串並偵查。期間入庫比對了10多名犯罪嫌疑人血樣,結果均被排除。2001年末,該地送檢一起盜竊未遂案嫌疑人的血樣,DNA分型后常規入庫比對,發現他的分型與精斑結果完全相同。以此為突破口,該犯交代了作案70多起的犯罪事實。
4.3 查詢失蹤人員
將失蹤人員(無名屍或丟失的孩子)的DNA分型數據或失蹤人員家屬(父母或配偶及子女)的DNA分型數據與失蹤人員庫里的進行比對,根據遺傳定律及DNA分型結果進行親緣關係概率計算,可為無名屍找到屍源,為丟失的孩子找到父母,或為父母找到丟失的孩子。
5 法醫DNA資料庫的建設情況
5.1 國外DNA資料庫的建設情況
1994年英國正式立法授權英國法庭科學服務部(FSS) 建立全英DNA資料庫。1995年,全球第一個國家DNA資料庫在英國建立起來。隨後,在美國的部分州、加拿大、澳大利亞、少數歐洲、亞洲、非洲國家也開始本國DNA 資料庫的建設。1997 年加拿大眾院通過立法授權加拿大皇家騎警建立DNA 資料庫。奧地利、荷蘭也於1997年開始建庫。法國、葡萄牙、芬蘭、挪威則在1998 年開始DNA 資料庫建設。在亞洲,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於1999 年通過立法啟動資料庫建設。在非洲,南非在資料庫建設方面也取得一定的進展。2002 年在法國由國際刑警組織召開的國際DNA 工作組研討會上,提出建立國際DNA 資料庫,提高DNA 信息資源利用率的建議。截止2003年7月,英國DNA資料庫中存有人員樣本170多萬,現場檢材樣本15萬多,現場檢材的比中率達40%(與其他現場或人員匹配),人員庫的比中率達8%,平均每周破案千餘起。美國的DNA資料庫聯合檢索系統(CODIS)截止2003年4月存有人員樣本1321854個,現場檢材樣本54895 個,比中案件778個。
5.2 國內法醫DNA資料庫建設情況
5.2.1建立法醫DNA資料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國目前使用的DNA 檢驗技術只是被動的檢驗手段,技術人員只能在實驗室等待偵查人員送檢,然後將現場檢材與嫌疑人樣品加以比對認定罪犯。建立DNA 資料庫,可以主動查找罪犯,從而充分發揮技術破案能動性,為案件偵破提供線索,主動破案,有效地節約資源。流動人口的流竄作案以及有前科的犯罪分子的重複作案更是增加了破案難度,而且使公安機關疲於奔命。建立國家DNA 資料庫,從技術上克服了偵查破案的地區局限性,通過DNA 資料庫網路,將跨地區犯罪的案件聯繫起來,有利於串併案件、縮小偵查範圍,從而儘快破案,防止對其他受害者的進一步傷害,也可以有力打擊流竄犯罪。
5.2.2建立法醫DNA資料庫具有可行性 近幾年來,我國DNA 檢驗技術飛速發展,幾乎所有的省份都有DNA 實驗室,都能進行DNA 檢驗。全國公安系統的DNA實驗室內都存有許多現場檢材的DNA 分型數據,具有建立DNA 資料庫的現成物質條件。上海、北京、遼寧、廣東等地都投入巨資小範圍地建立了本地區法醫DNA 資料庫,並在案件偵破上發揮了一定作用。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建立的綜合型DNA 資料庫已通過公安專網與許多省市聯網,形成中心庫—省級庫—市級庫資料庫模式,實現了國內異地查詢。在2000 年全國“打拐”專項鬥爭中首戰告捷,並在許多系列、惡性案件的偵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DNA 資料庫的探索和實踐表明了建立國家法醫DNA 資料庫具有可行性。
國家公安部於2002 年7 月頒布了《法庭科學DNA 實驗室檢驗規範》及《法庭科學DNA 實驗室規範》,2003 年修訂了《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現場生物樣品和被採樣人信息項及其數據結構》、《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選用基因座及其數據結構》等行業標準,使各地DNA 資料庫的建立有章可循。
國際刑警組織為了對各成員國的DNA 檢驗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促進DNA 技術的廣泛應用,還專門設立了DNA 專家工作組,包括中國專家在內的專家組負責推薦DNA 採樣和證據收集、DNA 資料庫、質量控制、DNA 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指導原則。這些國際技術交流和合作無疑為建設中的我國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提供了很好的指導,我國的DNA 資料庫的建設可以借鑒各國成功的經驗,避免走彎路。
6 法醫DNA資料庫的應用
DNA資料庫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方法日益成熟,其所發揮的巨大作用也在國際範圍內得到廣泛的認可和關注。如英國有6000 萬人口,平均年發案約為6715 萬起。目前,英國分別在伯明翰、韋斯比和倫敦設立實驗室進行全英DNA 資料庫建設,目前資料庫中存有人員數據150萬條、現場物證13 萬條。
國內目前在DNA 資料庫建設也取得長足的進展,資料庫建設規模不斷擴大,相關規範、標準日益完備,並在實際應用中發揮巨大的作用。例如轟動全國的瀋陽“1、18”、“1、10”系列爆炸持槍搶劫運鈔車案併案,並最終偵破;有些異地作案、手段不同甚至在當地辦案機關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資料庫比對實現串案乃至直接認定罪犯。如瀋陽、鐵嶺兩市的9起系列強姦、殺人案件的串並;鞍山、營口兩地4 起歷時5 年的系列強姦殺人案件的串並。有些是案件偵查中沒有明確線索,但經過DNA 資料庫比對,在前科人員庫中認定罪犯,從而破獲案件。
7 建設法醫DNA資料庫的重要問題
建立國家DNA資料庫是一項浩大的工程,需要一定時間並且需要法庭、DNA實驗室、法律界、政府、立法者之間的全面合作。資料庫在建立和使用前必須具備許多前提條件。例如:參與建庫的各個地區使用共同的DNA標記和標準,使進入資料庫的結果能夠比較;標準化的軟體,使實驗室之間能交換數據;質量保證體系,使大家能彼此信任實驗結果。對於DNA資料庫建設來說有很多重要的問題值得探討。
7.1 DNA資料庫的質量保證體系
在DNA資料庫建設過程中質量保證是至關重要的。建庫過程中面臨大量的樣本,這就意味著對資料庫中單個資料進行糾錯幾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對所有即將進入資料庫的數據資料都要求非常精確。如果輸入到DNA資料庫的DNA 圖譜不準確,那它就無從獲得有意義的匹配。這就要求實驗室嚴格根據質量控制指南進行操作,實驗室的操作程序要提交審核,那麼輸入資料庫中資料的質量才有可能得到保證。同時,確定共同的有較好基因頻率分佈的STR 遺傳標記,確立明確的檢驗標準, 加強技術支持、監督與管理,對於資料庫的質量保證更是必不可少的。儀器、試劑、人員更是質量保證標準的基礎。DNA 資料庫專家委員會要定期考核、保證檢驗的質量。要強化實驗室的規範管理,要求實驗室嚴格根據質量控制指南進行操作,這是不同實驗室之間資源共享的前提。各地新裝備或新改進DNA 鑒定實驗室時,要有前瞻性,充分考慮建立DNA 資料庫的需要,並選擇合理的儀器設備,不要忽視中國的國情而盲目追求新儀器、新設備。各地的DNA 數據只有在統一的規範下消除壁壘,才能實現真正共享,DNA 技術的價值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7.2 保密問題
由於DNA 檢驗的是人體生物檢材,涉及敏感的隱私權,而且DNA 包含了人類的全部遺傳信息,DNA 檢驗所揭示的個體遺傳特徵可能會導致擇業、保險限制甚至歧視等問題,涉及到複雜的法律、道德、人權等方面,因此即使是以偵查為目的建立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其提取的檢材也必須具有合法性,存儲的DNA 信息的保密問題也不能忽視。在這些方面,我們也可借鑒英美等國的經驗:1995 年4月《樣本提取條例》成為大英法律,標誌著DNA 資料庫建立的開始,英國的《刑事審判與公共秩序法》中規定了如下三類建庫對象:夜間盜竊者、性犯罪者以及暴力犯罪者,但若有偵查意義,警察也可提送其他有記錄違法者的樣本。但規定警察在提取個體的樣本時需區分個人隱私樣和非個人隱私樣。並規定當某人被判有罪,或根據治安法被拘留,或在案件偵查和審判過程中屬於一個有密切聯繫的嫌疑群體而其中一人或多人被判有罪或拘留時,該人的DNA分型數據將被放入國家DNA 資料庫中,當相關嫌疑人被發現與案件無關,或該人已死亡,或取樣目的僅為澄清事實而無人被判有罪時,該DNA 分型數據將被取消。美國FBI 的DNA 資料庫中只有索引編號和DNA 信息數據,沒有人員姓名、住址、種族和案情等情況,詳細情況存在州實驗室,當認定同一才能進一步提供詳細情況。而我國目前DNA 資料庫中存儲的是人員的自然信息和DNA 數據,數據資料的保密性問題可能引起法律糾紛。這些可能引起爭議的問題也是法律界、立法者必須考慮的。
7.3 查找和匹配的運算
隨著DNA資料庫規模的不斷增大,它作為智能工具的價值也越來越大,但同時帶來了查找速度的問題。此外,因為各個生產商提供的STR試劑盒針對同一基因位點的PCR引物設計可能不同,所以會出現用這個引物擴增出現無效等位基因,而換另外一種引物則結果正常的情況,這樣會導致由於使用不同的試劑盒得到的結果表面上不一致的現象。採用寬鬆的查找運算模式可解決這一問題。例如,美國CODIS系統搜索13個STR位點26個可能的等位基因時的運演演算法則和匹配尺度適當放鬆,26 個等位基因中25個一致就符合匹配要求。
實驗室的檢測能力不同,尤其是它們探測微突變OFF-LADDER等位基因能力參差不齊,在一個實驗室中得到TH01位點為8.3的等位基因可與其它實驗室的8.x和等位基因9匹配上,搜索運演演算法則上應考慮到類似問題。
7.4 建立國家法庭科學DNA 資料庫,還要加強計算機網路管理
DNA 資料庫軟體是關係建庫成功與否和保證資料庫穩定和發揮作用的決定性因素之一。這一點上,我國自行編製的國內DNA 資料庫軟體並不遜色於國外軟體,但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地完善。另外,實現遠程破案是我國公安科技發展到現階段所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當前全國各地都已規模或大或小地建立了DNA 資料庫,但要做到各地資料庫資源的完全共享仍存在一定難度,這與計算機網路管理尚不完善有一定關係。因此,應當加強公安通訊專網建設和資料庫軟體開發,完善網路布局、數據傳輸及查詢方法。
7.5 技術更新
DNA 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DNA資料庫也必須保持更新能力,成為動態的、寬容的系統,才能始終保持活力。在提高建庫效率方面,關鍵在於提高自動化程度,更新技術。DNA 晶元能同時處理分析大量DNA片段,其綜合效率是目前的常規技術所無法比擬的,利用DNA晶元檢測基因組中丰度更高的遺傳標記系統———單核苷酸多態性(SNP)目前也逐漸為法醫學界所青睞。以法醫學應用為目的SNP晶元正在研發之中。除了高通量、高效率等方面的優勢之外,更有意義的是SNP可對極度降解的DNA 進行檢驗,使目前無法檢驗的檢材得到成功利用,因此在未來的DNA資料庫中有望存儲SNP多態性信息。新技術的另一發展方向是建立起可鑒別個體外觀特徵的標記系統,如鑒定皮膚顏色、毛髮顏色、身高、體重等遺傳標記系統,這些標記系統可能是基於點突變或缺失,更適合於自動化分析。在未來的DNA資料庫中存儲此類鑒識個體外觀特徵的遺傳標記信息,將能更有效地指導偵察方向。
法醫DNA資料庫順應了公安工作向智能化、網路化、自動化發展的趨勢。隨著DNA分析技術的發展,從人體生物檢材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個體信息,國家法醫科學DNA資料庫必須保持更新能力,使不斷開發的新技術能服務於DNA資料庫,才能始終保持活力,成為長盛不衰的強有力的破案工具。DNA資料庫也應與其它分析技術相結合以拓展其應用空間。此外,國際DNA技術的合作,還可以使DNA資料庫的發展和應用空間更加廣闊,使之更有效地打擊犯罪、服務社會。

法醫基因組


法醫基因組是以法醫物證為研究對象,以提供科學證據為目地,研究應用基因組學的最新技術解決與案件有關的人體和動物、植物及微生物等非人源生物檢材鑒定的一門學科,其研究內容屬法醫學中的物證檢驗部分,是法醫學研究的主要內容之一。
法醫基因組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科學院北京基因組研究所與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正式簽署共建“法醫基因組協同創新中心”協議,並進行揭牌儀式。基因組所所長薛勇彪、副所長王麗萍、物證鑒定中心主任劉耀、副主任葉健等參加了簽約揭牌儀式。

法醫法學


重要概念
1、法醫學鑒定人:指由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聘請委託,運用專門知識或技能,對案件中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別、判定的人。
2、證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主體在訴訟過程中,用以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存在。
3、專家證人:相對於普通證人而言,其鑒定結論和鑒定意見屬於專家證言,而不屬於法定證據,並認為其與普通證人的陳述無論在邏輯思維還是心理學、訴訟地位以及法律地位上,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僅僅是在其掌握的知識程度上的區別。
4、受審能力: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理解自己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所處的地位、權利,能否理解訴訟過程的含義,能都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的能力。
5、民事行為能力:指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