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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婚禮用的轎子
- 慶元廊橋博物館藏品
- 薔薇屬
- 2014年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圖書
- 喜轎
花轎
中式婚禮用的轎子
花轎(huā jiào),這個詞語的意思是舊時裝飾華麗供迎娶新娘用的轎子。也叫喜轎,是傳統中式婚禮上使用的特殊轎子。一般裝飾華麗,以紅色來顯示喜慶吉利,因此俗稱大紅花轎。
花轎
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最早見於宋代,後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裡打扮停當,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說當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俗,在現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古代花轎的種類及樣式繁多,因各地的習俗、貧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親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轎,罩轎子的帷子都選用大紅色的綵綢,並綉有富貴花卉、丹鳳朝陽和百子圖等吉祥圖案,綴以金、銀色,以烘托熱鬧喜慶氣氛。家境富貴之戶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轎,轎子的裝扮與二人抬的相差無異。到清朝末年,在當時的上海等大城市,許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轎,改用馬車等車輛了。民國初期,由於從日本輸入的人力車(俗稱黃包車)比較輕便快捷,遂在民間廣為使用,轎子逐漸被取代。
硬衣式花轎
花轎有“硬衣式”和“軟衣式”兩種。硬衣式指花轎的全身都是木製結構,造型類似四方四角出檐的寶塔頂形。在我國的南方地區比較流行。
軟衣式花轎流行於我國的北方地區。它是在轎框的四周罩以紅色的綾羅帷幕,這些紅色的帷幕就叫做轎幃。
喜轎的轎幃有著極為鮮明的藝術風格,轎幃的選材非常講究,一般都選用紅色的綾羅綢緞等絲織品。上面刺繡的圖案紋樣一般都被賦予了約定俗成的特定含義,講求“圖必有意,意必吉祥”。轎幃上面一般都綉著“禧”字、金魚鬧荷花、丹鳳朝陽、麒麟送子、富貴牡丹、事事如意等喜慶、吉祥的圖案。織綉工藝極為精湛細膩,所繡的畫面豐滿而充實,圖案非常生動、新穎。轎幃的材料和圖案的顏色搭配一般都非常的鮮艷、熱烈,明亮奪目的顏色烘托出婚禮喜慶熱鬧的氣氛。
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綵球。後來開始採用紅色刺繡、織錦,後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花轎[中式婚禮用的轎子]
圖為抬花轎
傳統上,只有初嫁女子可坐花轎,寡婦再嫁最多是在普通子上扎些彩布或紙,稱為彩轎。至於納妾,有些地方可以坐花轎,有些地方不能坐轎或者坐其他的轎。但總的來說,舊時女性一生最多只坐一次花轎,因此是很有特殊意義的經歷。
花轎
搜撿史書,用花轎迎娶新娘的禮俗,並非自古皆然。首先,“轎子”這種交通工具在生活中出現並正式在典籍中留下記載,已經是晚唐五代的事;其原型“檐子”(肩輿)的流行,至早也是初唐時代。在此以前,無論官民結婚,都用馬拉車輦迎娶新娘。與此同時,唐宋兩朝政府都頒布過禁止士庶乘坐檐子或轎子的禁令,而只許皇帝和經他特許的高官老臣使用。從《東京夢華錄》、《五雜俎》等宋明人士所寫的著作可以看出,大約自北宋中期起,開始有“花檐子”迎娶新婦的風氣流行於汴京,到宋廷遷都江南后,花轎迎親才蔚為社會性的時髦,其後一直傳承下來。倘論人力簡省、通行速度和費用開支,花轎顯然不及車馬來得方便,即論舒適和排場亦未必可比。緣此,從車馬到花轎的轉變是怎樣發生的,便成了一個令人感興趣的問題。
一說此風源起於唐代北方士族違禁偷娶活動。東漢魏晉以來,士族大姓自恃門第高貴,兒女婚事一直在小圈子內進行,恥與異姓結親。其中最稱顯貴而頑固的,要推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清河與博陵崔氏、隴西與趙郡李氏這七大望族。唐元稹《會真記》述張生向崔鶯鶯求婚,崔母自矜博陵望族而瞧不起對方門第,正是這種狀況的寫照。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后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頭過後,又見捲土重來。中唐以後,“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誌,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後再流變為花轎。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一說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送嫁婚儀的改革。相傳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於三個月)后,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通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可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已嫁婦女的舉止還是有一定自由的。
程頤和其兄程顥並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裡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後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後十多年,金兵內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後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終身。隨著理學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俗亦流行起來。其後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為根據的。
還有一說,稱此風源起宋高宗趙構的一場歷險:宋室南渡之初,高宗往寧波流竄,途中遭金軍攔截,衝出包圍后,人已落單,惶恐間又被一片湖水擋住去路。眼看追兵將到,高宗準備投湖自盡。正巧,有個鄉村姑娘在湖邊浣紗,指著湖水對他說:“這裡水淺,相公快快下去,只管仰起鼻孔透氣,我自有辦法搭救。”高宗依言下湖,待湖水沒至頸部,把頭仰起露出鼻孔在水面上吸氣。那村姑旋將手上的白紗迎風一抖,撒向湖面,飄飄洒洒,正好把他全遮住了。金兵衝到湖邊,四望不見高宗身影,喝問村姑是否見過高宗,村姑伸手胡亂指了一個方向,稱高宗已經逃跑。金兵立即調轉馬頭,朝著姑娘所指疾奔而去。待金兵走遠,姑娘收起白紗,把高宗攙上岸來,帶他回家去換了衣服,並找船將其送到對岸。時隔兩年,宋高宗在臨安(今杭州)站穩腳跟。隨後便傳旨寧波府,要求尋訪那個有“救駕”大功的村姑,結果無人出頭領功。高宗特下聖旨一道:今後凡是寧波女子出嫁,特許乘坐四人抬杠的轎子。四抬轎子正好是皇后所坐八抬鸞駕的一半規格,所以寧波人以後一直自誇他們的花轎是“半副鸞駕”。後來其他地方的人也學了樣,這個風俗就此傳了下來。所以迄今還有一些老輩人管新娘乘坐的花轎叫“四明轎子”,這是因為寧波別稱“四明”的緣故。
上述諸說,雖然或多或少有些史料印證,但都以民間傳說為依據,缺乏確鑿的文字記載。所以,新娘出嫁必坐花轎的真正原因,依舊是個待解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