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祿寶

知名網路爆料人

周祿寶,男,漢族,85后。知名網路爆料人,發表的文章曾獲得多項榮譽。曾在部隊當過駕駛員、新聞報道員,被蘭州軍區政治部表彰為全軍區優秀共青團員、榮立三等功一次。

人物經歷


2011年11月中旬,周祿寶應邀執筆高端調研專題評論《領導幹部接地氣才能有底氣》等系列專稿,先後被《光明網》在內的國內重點網站“專題頻道·高端調研”刊發轉載。
2011年榮獲杭州市政府文明辦牽頭,由杭州日報、杭州在線、都市快報等百萬家庭全媒體大行動舉報的“文明在我家”微博三等獎。
2012年榮獲首屆浙江烏鎮中國草根網路“矛盾文學”傳播大使獎盃。
2012年8月27日,發帖《延安特大交通事故36人遇難現場“微笑帝”楊達才簡直是逆天》的網友叫做周祿寶。
2012年9月21日,周祿寶再次發帖《陝西安監局“微笑帝”楊達才被查出至少83塊名表》。
2013年2月1日在《2012年度感動貓撲頒獎盛典》中榮獲“感動貓撲十大人物”榮譽證書。有一些帶有批判色彩反映民聲問題的新聞稿件,被省級以上媒體採用播放、刊登。

周祿寶的遭遇

此前,周祿寶曾多次在網上實名舉報“表哥”等官員涉嫌腐敗問題,這為他贏得了很多網民關注。據悉,他在新浪微博上的賬號粉絲最多時達110多萬。
周祿寶涉嫌對中國各地23個單位和工作人員及普通群眾實施網路敲詐勒索。此外,周祿寶還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繼北京警方打掉一個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蓄意造謠傳謠、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網路推手公司后,日前,江蘇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利用網際網路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系列案件。利用網路發布負面帖文施壓獲取“封口費”的網路爆料人、所謂“維權鬥士”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周祿寶個人微博、博客均為實名,發表文章也使用實名,近年來先後參與曝光一系列網路事件,讓自己名聲大噪,微博的粉絲數量最高達到110多萬,甚至獲得了“網路反腐維權鬥士”的稱號。
有了名氣,周祿寶就琢磨著如何變現為金錢。很快就“開竅了”的他開始專註於一件事——在網上四處尋找負面信息,利用自己在網上的影響力,藉機炒作,大肆攻擊詆毀,以脅迫對方花錢消災。
“周祿寶敲詐勒索沒有任何底線,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專門盯著宗教場所下手。”辦案民警介紹。
2011年6月,周祿寶去廣西桂林陽朔旅遊,在鑒山寺內,他聽說有幾個人捐了幾百元,就認定鑒山寺存在欺詐行為。
很快,周祿寶就利用身為多家論壇版主的便利條件,將自己炮製的文章《和尚吃人不吐骨頭讓誰蒙羞》發表並置頂。之後一個多月的時間,周祿寶每天更新一兩個帖子、在多家網站發表。他還向國家信訪局、國家宗教協會、桂林市長信箱、廣西旅遊局等單位頻繁舉報,向該寺廟連續施壓。
當年8月3日,不堪網路輿論暴力的鑒山寺負責人迫於無奈,將4萬元打到了周指定的銀行賬戶
周祿寶喜歡以“罵娘式的語言”,惡意炒作攻擊,以迎合部分網民暴虐、仇官、仇富等心態。也擅長大肆美化和讚揚,而且是針對同一個對象,“昨天還在罵,今天就能誇”。只不過,觸發這種驚人的變化需要一個條件,那就是敲詐的“黑錢”到手。
從鑒山寺拿到錢后,周祿寶來了個180度大轉彎,2011年8月8日發表帖文《桂林鑒山寺直面“網事”成就網路監督》,並就之前發帖行為表示“深深致歉。”
“周祿寶的舉報看似來勢洶洶,其實漏洞很多。”辦案民警舉例說,他向某一個部門舉報時,會在標題前列出很多單位,如果把單位名稱隱去,各個舉報的其他內容、版式、字體甚至錯的標點符號都完全一樣。
2011年8月,周祿寶選定了新的下手對象——浙江烏鎮修真觀。他故技重施,向多家部門舉報該道觀“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多次打電話給道觀負責人,稱自己是網路寫手,既要向上級投訴,又要在網上曝光。
為息事寧人,修真觀負責人被迫答應給錢。周祿寶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一開口就是50萬元精神賠償費,還要修真觀向紅十字會捐款158萬元;討價還價后,降到6.8萬元。8月22日,6.8萬元打到周祿寶指定的銀行賬戶。
辦案民警介紹,周祿寶當時也在敲詐江蘇省蘇州市周庄鎮的全福寺20萬。這一次,周祿寶的如意算盤落空了——他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審。一年後,取保候審解除,但案件仍在繼續偵查。
8月9日,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隨著偵查不斷深入,公安機關發現,在涉嫌的其中一起案件中,周祿寶非法獲利高達80多萬元。
2012年,某地一處居民小區的居民因噪音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矛盾。急於維權的小區居民派出代表,找到了“網路反腐維權鬥士”周祿寶。經雙方反覆商定,居民集資22萬元人民幣,先期支付6萬元給周。
6萬元到手,周祿寶就使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戲”,在多個網站連續發帖,猛烈攻擊開發商。迫於巨大輿論壓力,開發商聯繫上周祿寶,希望雙方“談一談”。在一名論壇版主的見證下,周祿寶直接“開價”100萬元,最後以80萬元的“協議價”成交。
錢一到賬,周祿寶就在網上發帖表揚開發商“直面問題、改進問題”,也沒有退還小區居民此前所付的6萬元。那位版主拿了周祿寶給的2萬元辛苦費,又從開發商那裡得到了5萬元好處費。
客觀地說,周祿寶曾是“叱吒風雲”的網路爆料人。他曾爆料過民生和百姓維權話題,成為草根網路跨省維權人之一,為百姓挽回各類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其“百姓身價”也隨著“草根名氣”而一路攀升。然而,誰也沒料到,這樣一個有名的“網路爆料人”,私下竟然利用“網路炒作”敲詐勒索,以身試法,賺起了黑心錢,完全背離了“網路爆料”的初衷,毀掉了自己的“光輝”形象,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和美好人生。同時,周祿寶也欺騙了網友的熱情和善良,把網友的支持跟帖當成了敲詐的籌碼。不可忽視的是,周祿寶的行為還重傷了“網路爆料”生態,損害了“網路爆料”的公信力。
在第一起犯罪中,被告人周祿寶於2011年6月下旬跟旅行團至陽朔縣鑒山寺旅遊時,未在鑒山寺內進行過任何捐款,隨後即在網路上大肆發布有關陽朔縣鑒山寺有假和尚欺騙遊客消費等負面信息,同時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要求退還其1400元捐款及其網友的2800元捐款。後周祿寶主動聯繫該景區負責人索要4萬元賠償款,並繼續發帖向對方施壓,以不賠償將繼續網上發帖曝光、炒作、舉報投訴相要挾,同時利用其系知名網路寫手的身份,打著賠償后可以幫助刪帖、沉帖及正面宣傳,消除影響的幌子,迫使景區支付錢款。該景區基於網路輿論及經營壓力被迫於8月3日將4萬元匯入周祿寶指定的銀行卡內。收款后,周祿寶在未做任何調查、未確認相關寺廟、道觀所謂“違規經營”行為是否確有改正的情況下,即在網上發表多篇帖子對陽朔縣鑒山寺進行正面宣傳,收款前後反差巨大。可見,在該起犯罪中,周祿寶最初的發帖行為尚有網路維權的性質,但其之後主動聯繫對方,以刪帖為由索取大額財物,已遠超出網路維權的界限,實際上是利用其系多個網路論壇版主的有利條件及在網路論壇上的影響力,假借維權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其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明顯。
在第一起犯罪得逞后,周祿寶時隔半月於8月中旬先後跟團至烏鎮景區、周庄景區旅遊,在烏鎮景區修真觀內燒香消費180元,在周庄景區全福寺內未消費及捐款,並秘拍道觀、寺廟內相關視頻。回去后,周祿寶即以道觀、寺廟違規經營為名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舉報,向景區不斷施壓,並主動聯繫景區負責人,以將繼續投訴舉報,在網路發帖負面信息相要挾,同時假借收款后可以幫助發帖正面宣傳的名義,向烏鎮景區、周庄景區分別索要6.8萬、8萬元。此外,周祿寶的多名網友、同學及女友的證言,均證明周祿寶多次表露過意欲利用網上發帖曝光、揭露旅遊景點黑幕,給對方施壓來敲詐賺錢的想法。以上事實,足見周祿寶的第二、三起敲詐勒索犯罪系蓄意而為,有相當明顯的非法佔有財物的目的。
綜上,在旅遊過程中遭受不公待遇或者發現違規經營等問題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利用網路維權是行為人可以採取的正當措施,但被告人周祿寶利用網上發帖曝光或將要曝光負面信息的手段,假借消費維權之名,實則以此為生財之道,在短時間內針對類似主體以類似手法多次收取或索取他人出於壓力而支付其並未消費的錢款或者明顯超過其消費金額的錢款,其行為已明顯超出了利用網路民事維權的範圍,非法佔有的目的明顯,一、二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對被告人周祿寶定罪量刑,是正確的。

個人作品


序號作品名
1《領導幹部“接地氣”才能有“底氣”》
2《周祿寶:女子為上海戶口假結婚十年圖啥?》
3《周祿寶:領導的生殖器為何成了女下屬的“升職器”?》
4《周祿寶:“委屈獎”背後為什麼藏著一張陰森的“鬼臉”?》
5《周祿寶:公務車“跨省擦鞋”有關部門回復為何遮遮掩掩?》
6《周祿寶:12歲少女慘遭養父10次姦汙誰之過》
7《湖北浠水“百度政府”踢皮球為何反被皮球“踢”?》
8抑鬱症怎能成為幹部跳樓自殺的“專利標籤”?》
9《為分財產摔死3歲兒子的80女有無人性》
10《豪華公廁怎能成為一座城市的幸福標籤?》

獲得榮譽


2011年榮獲杭州市政府文明辦牽頭,由杭州日報、杭州在線、都市快報等百萬家庭全媒體大行動舉報的“文明在我家”微博三等獎
2012年榮獲首屆浙江烏鎮中國草根網路“矛盾文學”傳播大使獎盃
2013年2月1日在《2012年度感動貓撲頒獎盛典》中榮獲“感動貓撲十大人物”榮譽證書
-榮立三等功一次
-蘭州軍區政治部表彰為全軍區優秀共青團員

人物事件


曝光案例

甘肅隴西“坑爹扶貧”攤派高價羊持續網路曝光事件
一篇題為《甘肅扶貧強行向低保戶賣“金羊”一隻羊羔800元?》的網路文章,讓周祿寶再次出現在了眾媒體的視線里。2012年4月5日以來,周祿寶在其個人新浪博客、微博等處先後發表了《甘肅扶貧強行向低保戶賣“金羊”一隻羊羔800元?》、《甘肅隴西“坑爹扶貧”800元向低保戶“賣金羊”》、《甘肅被扶貧低保戶遭強收800元省幹部為何當啞巴?》等多篇文章,引起新華網“中國網事”記者關注並深入甘肅隴西實地調查採訪,隨後在4月17日,新華網在首頁顯要位置刊發《強收“低保金”去買羊,扶貧羊攤派太荒唐——網曝甘肅隴西發展養殖侵害群眾利益事件調查》專稿,4月18日,人民網新京報京華時報、北京晚報、北京晨報、南方都市報、錢江晚報、遼寧日報、寧波日報、信息時報、深圳特區報等國內30家以上報紙廣播電台轉載了新華網報道。與此同時,央視“聚焦三農”記者李欣在第一時間深入甘肅隴西雲田鎮、渭陽鄉鎮等多個鄉鎮進行了深入調查採訪。2012年5月28日晚,央視聚焦三農節目以《甘肅隴西“難領”的惠農款》為主題,深度曝光了甘肅隴西縣政府走樣落實惠農政策內幕。
甘肅隴西碧鹽小學教師劉軍紅性侵8幼女教育醜聞披露
2012年6月14日,周祿寶在個人博客發出《甘肅隴西一教師性侵8名小學生“被冷漠”,最小者僅9歲》一文,6月14日當天,周祿寶接受了搜狐網星空雜談編輯、中國網編輯記者、廣州羊城晚報、香港南華早報記者網路、電話採訪。6月15日,廣州羊城晚報、人民網、新華網披露了該事件;6月19日,中國青年報做了後續深度報道。
陝西延安“微笑局長”楊達才“名表門”參與爆料事件
2012年8月27日10點30分,周祿寶在天涯社區髮網帖《延安特大交通事故36人遇難現場“微笑帝”楊達才簡直是逆天》,持續點擊率超過33萬,回復超過4800條。相繼被錢江晚報、央視新聞1+1曝光披露,著名主持人白岩松點評,引發陝西省紀委迅速介入該事件。
陝西延安“微笑局長”楊達才“小金庫”傳聞曝光過程
2012年9月21日,周祿寶在天涯社區發帖《陝西安監局“微笑帝”楊達才被查出至少83塊名表》引起媒體關注,周祿寶獨家接受了南方都市報記者王世宇採訪核實。
蘭州市長袁占亭被曝戴價值20餘萬名表自稱省里正處理
2012年12月5日前後,周祿寶實名爆料稱,蘭州市市長袁占亭至少佩戴過5塊手錶,其中包括價值20餘萬元的江詩丹頓、15萬元的鑲鑽歐米茄等名表。2012年12月4日,袁占亭對早報記者表示,已看到網路傳聞,“現在我們省里(甘肅省)在處理這個事情。”隨後,周祿寶接受了鳳凰網新華社江蘇電視台遼寧電視台3G門戶、浙江經視、新京報、法制晚報等媒體採訪。
珠海國企老總周少強晚餐消費12瓶洋酒被曝“洋酒哥”
2012年1月15日,周祿寶在多家論壇以《老子一頓晚餐光葡萄酒就消費七八萬,窮人算啥?》為題,發帖質疑公款吃喝,並配發了那張桌面上排放有12個疑似高檔紅酒瓶的照片。網帖中還寫道:這些普通人聞所未聞的洋氣酒名,一點一滴滋潤著“貴客們”圓潤光滑的心肺,而買單的,卻是百姓和納稅人。魔幻版的天價晚餐,現實版的“免費午餐”。一頓晚餐,僅那一桌12瓶的高檔酒水就達到了七八萬元,這足足抵得上普通白領們辛辛苦苦一年的汗水錢。不久,周祿寶再次發帖《珠海國企老總周少強一頓晚餐洋酒高達七八萬誰埋單?》,稱這次天價晚餐的主要人物之一是國有企業珠海金融投資控股公司總經理周少強。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市紀委組成工作組,於2月2日至5日對此事進行核查。后珠海市紀委通過珠海紀委“清風網”通報了此次核查結果,周少強被停職。
網傳知名反腐人士周祿寶遭秘密關押網友接力“營救”
周祿寶“被失蹤”事件持續“發酵”,引發網路名人集體聲援。2013年春節期間,網傳知名反腐人士周祿寶在老家遭秘密關押,引發部分網路名人、律師、深度調查記者集體關注並聲援,蘭州警方連夜通過官方微薄闢謠“周祿寶失蹤屬於謠言”。網帖披露,2月12日左右周祿寶在蘭州失去聯繫后,個人微博也同時被刪除。網友自發在各大網站論壇紛紛發起“尋找周祿寶”等“營救”活動,有網友和記者前往周祿寶老家實地調查,后新華社連發數篇微博跟蹤報道稱周祿寶突然“現聲”微博、已經平安無事。

舉報案例

2012年初,周祿寶實名參與曝光廣西質量監督局副廳級官員“段一中事件”。廣西官員段一中事件持續發酵,”2012年7月26日,段一中受賄案,在欽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段一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100餘萬元人民幣。庭審現場,檢察機關指控,段一中在擔任來賓市副市長至廣西質量技術監督局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受賄,共收受他人財物100.7萬元,獲得賄息7.92萬元。在偵查期間,段一中退出上述全部贓款。
隴西教師“劉軍紅事件”中,周祿寶持續獨家實名發帖監督舉報,2012年6月15日,隴西縣委對碧岩學區教師劉某紅涉嫌強姦猥褻小學生案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隴西縣委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隴西縣教體局局長孫一民予以免職;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隴西縣教體局副局長水養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責令縣教體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碧岩學區校長李錄林和珠簾小學校長任強給予行政撤職和降級處分。
同一季度,周祿寶接受了新華網、中央電視台七套三農頻道、羊城晚報、香港南華早報、中國網、搜狐網記者編輯及海外媒體連線採訪,一手發帖曝光了“隴西坑爹扶貧”、“隴西禽獸教師劉軍紅”、“隴西園藝小學教師王正瑞案”等民生事件。周祿寶依法採取實名發函、發帖督辦的維權事件和重大民生問題,引起國家投訴機構轉交國家部委直接受理6起,5年以上的陳年冤案得以重新調卷查處。
2012年全年,周祿寶累計實名向所在或部分省市及國家部委發函百餘次,督辦的每件民生問題得到有效落實和回應。

因舉報假和尚被拘留

周祿寶被刑拘后,周祿寶的許多朋友均被警方約談,他們被告知,周祿寶此前對一樁被江蘇崑山市公安局刑拘一個月後無罪釋放的處罰不滿,提請申請國家賠償遭拒,遂向蘇州市公安局主要領導發郵件,周祿寶被控“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即來源於此。
周祿寶申請國家賠償的代理律師證實了上述說法。她稱,當時周祿寶被以“涉嫌敲詐勒索”刑拘,滿30日後又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一年,之後便“不了了之”,周祿寶聘請其代理申請國家賠償,被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先後駁回,理由為“未能提交有效證據”。
知名爆料人周祿寶已被蘇州警方刑事拘留,理由為“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2013年8月2日南都曾作報道)。周祿寶於2013年7月30日被蘇州警方從北京帶走,目前被關押於蘇州第一拘留所。
被逮捕
被逮捕
蘇州警方拒絕對此發表意見,其政治部宣傳處工作人員表示,“採訪需向江蘇省公安廳請示”。
南都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2011年6月、7月間,周祿寶向蘇州市、江蘇省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致電、郵件、傳真實名投訴崑山市周庄鎮“全福寺”組織假和尚充當大師“看相”,並強行拉扯、誘騙、誤導遊客“捐功德”、“燒高香”等行為,后在與承包該寺的陳姓負責人“談判”時被當地警方抓捕,於同年8月20日被江蘇崑山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9月19日變更為取保候審一年,2012年9月17日解除取保候審。

三次申請國家賠償遭駁回

此後,周祿寶於2012年11月27日向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以被“錯誤刑拘”為由,要求被申請人崑山市公安局賠償4879.5元及精神損害慰問金兩萬元,遭駁回。又向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複議,也遭駁回。
崑山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認為,2011年7月、8月,周祿寶先通過網路發帖,並向宗教、旅遊、信訪等政府部門投訴,對廣西陽朔縣鑒山寺、浙江烏鎮修真觀、崑山市周庄鎮“全福寺”所謂違規經營,設局騙取香客錢財進行負面炒作,再以“消除負面影響”等方式索取錢財,上述事實證明周祿寶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崑山市公安局對周祿寶採取刑事拘留行為合法,且未超出法定的期限,“申請人周祿寶未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其觀點”。

爆料結果

2015年1月23日17時50分,知名網路爆料人周祿寶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一案,在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庭審結束。該案將擇日公開宣判。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祿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上發布負面信息的方式,要挾他人索取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9月法院審理查明的犯罪事實與檢察機關指控一致。法院認定被告人周祿寶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依法作出判決:周祿寶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江蘇省崑山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周祿寶網路爆料事件

爆料人說:與袁占亭“無個人恩怨”曾收到多方說情電話。周祿寶還告訴記者,12月3日他將消息公開后,有關蘭州市長袁占亭“名表門”的爆料網帖及留言、評論被大量刪除。到12月3日當晚,他就接到了至少8個說情電話。周祿寶稱,他與袁占亭沒有個人恩怨,選擇曝光其名表照片,完全出於一個公民的良知和責任感。據記者查證,周祿寶曾在蘭州軍區寧夏某部擔任駕駛員、新聞報道員,此前活躍於眾多網路社區。
12月3日,網友“周祿寶”通過其實名認證為“知名寫手、專欄作家,原蘭州軍區某部新聞報道員”的微博發布消息,稱蘭州市長袁占亭佩戴多塊名表,其中包括估價15萬元的鑲鑽歐米茄、20餘萬元的江詩丹頓等,引發熱議。“周祿寶”稱,他在公開這一消息的當天,就接到了“5通來自北京蘭州上海杭州等地的求情、約見、談判”的電話。12月4日下午,“周祿寶”詳述了事情經過。據他介紹,三個月前,他開始搜集袁占亭的照片,發現其有戴名表的習慣但“數量並不夠多”,因此未公開消息。但在進京探子被勞教的趙梅福事件出現后,他對蘭州官方的做法“感到很氣憤”,遂決定公布這一消息。“周祿寶”稱,經過他向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諮詢,袁占亭至少佩戴過5塊手錶,總價值可能比陝西“表哥”楊達才的還高。“他的一塊表是歐米茄,鑲鑽的,價格至少15萬元;一塊是20餘萬元的江詩丹頓,一塊是勞力士金錶,另外一塊是雷達表,還有一塊看不出來是什麼牌子。”

周祿寶就蘭州市長戴名表事件上書中紀委

爆料人“周祿寶”則表示,“網路陸續提供了蘭州官員袁占亭在當地快速公交BRT工程建設中涉嫌不作為、老婆參與等直接有據可查的問題。”“周祿寶”透露稱,他本人將就此事上書中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