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鴻詞科

博學鴻詞科

博學宏詞科簡稱詞科,也稱宏詞或宏博。科舉考試製科之一種,是在科舉制度之外,籠絡知識分子的一種手段。唐開元年間始設,稱“博學宏詞”,以考拔能文之士。宋神宗后,因考試重經義、策論,考生語文水平降低,朝廷甚感起草詔、誥、章、表等應用文書乏人。遂於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置此科。清代康熙與乾隆時曾兩次舉試,因乾隆名弘曆,“宏”音形義與“弘”相近,故改為博學鴻詞。所試為詩、賦、論、經、史、制、策等,不限制秀才舉人資格,不論已仕未仕,凡是督撫推薦的,都可以到北京考試。考試后便可以任官。得人頗多,甚有影響。

簡介


清朝一共在北京舉行過兩次。
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藩之亂將平,國勢基本穩定。康熙十七年正月,康熙帝稱:“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振起文運,闡發經史,潤色詞章,以備顧問著作之選。朕萬幾餘暇,游心文翰,思得博學之士,用資典學……凡有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士,不論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員,在外督撫布按,各舉所知,朕將親試錄用。”令各地舉薦並送至燕京。因天氣寒冷,考試時間改為隔年三月。試題是《璇璣玉衡賦》、《省耕詩五言排律二十韻》,全國推薦一百四十三人,考取五十人。其中一等20名、二等30名,合約佔應試人數的三分之一,授以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職,併入“明史館”纂修《明史》。朱彝尊汪琬、潘耒、毛奇齡均在此列。
雍正末年,下詔舉行博學鴻詞科。令各省督撫推薦,但未及舉行考試雍正駕崩。乾隆元年(1736年)才在京考試,各省推薦的二百七十六人,取十五人,次年又取四人。

公案


《明史》的正式開館修纂始於清順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據清朝順治實錄記載,當日以修《明史》總裁官內三院大學士馮銓洪承疇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等奏請,正式設置副總裁官,以學士、侍讀學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並且選定纂修、收掌、謄錄官。
此時正值清軍入關之初,立足未穩便急於詔修《明史》,其目的是顯而易見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當時南京的弘光朝廷正與清朝南北對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認弘光的南明政權存在。二是以此籠絡明朝遺臣,通過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漢族官員有一種情感上的寄託。
從當時的形勢來看,開館修史的條件是根本不具備的。在這樣戰火紛飛、政局未定的情況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開館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權臣鰲拜,開始親政。然而此時政局又有新的變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於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吳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發了“三藩之亂”,從此,又開始了長達八年之久的戰亂。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吳三桂之孫吳世璠自殺。“三藩之亂”期間,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無暇顧及《明史》的修纂。
“三藩之亂”基本平定之後,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動手修纂《明史》,其間已歷時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動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後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詔征博學鴻儒,次年三月,試博學鴻儒一百四十三人於體仁閣,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從這時候起,正式動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階段即告開始。
康熙年間修《明史》者,可謂人才濟濟。有當時的著名文學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齡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萬斯同。這裡,應當提一提我國史學史的一段公案。原來,明清之際,有一些明朝遺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視明史的研究。傑出思想家黃宗羲曾編《明文海》四百多卷,並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顧炎武也輯存有關明朝史料一兩千卷。清朝統治者入關后,為籠絡明朝遺臣、社會名流,曾有意開博學鴻詞科。黃、顧等人雖堅持不肯與清廷合作,但為著保存明朝真實史跡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參與明史的編纂。黃宗羲的得意弟子萬斯同,便是當時被委派參加明史的編撰人之一。黃宗羲的兒子、顧炎武的外甥,也都參與其事。這樣,就相應地保證了明史的質量。萬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學家。清初著名學者錢大昕曾評論他:“專意古學,博通諸史”,熟於明朝掌故,對自洪武至天啟的“實錄”,皆“能暗誦”,了如指掌。他先後編寫和審定兩種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說,《明史》的初稿,在萬斯同時代已基本上完成了。萬斯同死後,先後三次任明史總編的王鴻緒,把萬氏的明史稿進行了改編,於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兩次向皇帝進呈。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舉曾引起當時和後來文壇的非議和責難,史學家們一致認為王鴻緒實際上是掠奪了數十年來以萬斯同等人為主力的幾十個學者的勞動成果,屬於剽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