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公安局

政府職能部門

信陽市公安局位於市中山路中段,屬省級文明單位

侯欽東為信陽市公安局局長。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關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政策。
3、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4、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5、指導出入境、國外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指導監督消防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維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8、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體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督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
11、指導監督全市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13、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14、擬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15、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
16、擬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的規劃。
17、擬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監督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協助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或督辦公安機關重大違紀案件。
18、承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信陽市公安局下設警令部、政治部、紀委、審計科、裝財科、法制科、控申科、通信科、警衛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科、指揮中心、督察支隊、經偵支隊、治安支隊、刑警支隊、監管支隊、禁毒支隊、網路監察支隊、巡特警支隊、交警支隊、高速交警支隊、城管支隊等30多個機關中層機構;武警和消防2個現役支隊;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等6個關押場所以及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共有老城、浉河平橋、明港、雞公山、南灣、上天梯、羊山、工業城、洋河,10個市局直屬派出所

職能科室


警令部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綜合分析、報告社情和社會治安形勢及公安信息;
研究全市公安工作規劃、計劃;
負責公安理論研究;
負責相關的文秘工作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
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市公安統計工作;
負責機要管理和保密工作;
負責辦理建議、提案工作;
負責全局目標考核工作。
負責收集掌握並報告全市社會治安情況和公安系統重要動態信息;
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置;
處理或協調處理緊急警務;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指揮系統建設和“110”報警服務工作;
負責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投訴的接警工作。
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各類公安檔案資料;
負責公安史志編審工作;
指導全市基層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利用檔案資料為現實鬥爭服務等項工作。

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是公安機關集中管理與處理重大緊急信息、輔助領導決策指揮、協調處置緊急警務活動、及時接受群眾報警求助和投訴舉報的重要部門;以110、119、122“三台合一”接處警單位的平台,統一受理市區報警求助。是公安機關實現和強化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多警種協同作戰的一個指揮中樞,是新形勢下公安機關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公安機關“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一個重要窗口。

政治部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紀律作風教育、整頓;負責組織機關黨團活動、機關政治學習,辦理黨委交辦的具體事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工人的考核、任免、調配、技術職稱評定、目標管理考核、人事檔案管理、工資和警銜管理等工作,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市局黨委協管縣(市)公安局領導幹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編製管理、機構設置和接收錄用人民警察等工作,辦理市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辭職、辭退和獎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宣傳和警體等工作;負責公安教育工作,制定全市人民警察初任培訓、崗位培訓、警銜晉陞培訓等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負責公安警察院校的有關招生工作。

法制科

信陽市公安局法制科是公安法制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予以組織、協調、規劃、推動,具體承擔著辦理勞動教養審批案件、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等執法辦案任務。

控申科

控告申訴科是公安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的專門機構,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案件的日常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

信陽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審批全市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申請和我市外國人、台胞簽證(注)申請。

治安管理

治安支隊是市公安局負責治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治安案件業務指導、考評,辦理管轄刑事案件指導,開展打假及市場秩序整頓,組織、協調重大案件偵辦,禁娼禁賭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設和群防群治組織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犯罪預防、婦女權益維護等其他工作。
負責戶籍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全市做好人口管理、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戶籍證件制發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居民身份證及臨時居民身份證日常管理、制發、使用查驗等;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技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技術、管理標準。

經濟犯罪偵查

信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成立於1999年,是我市經濟犯罪偵查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支隊下設四個大隊和一個秘書科。負責管轄《刑法》規定的84種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刑事警察

負責綜合協調全市刑事案件偵查工作,組織參與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市區區複雜的案件的現場勘查及偵破工作,負責全市犯罪情報資料管理工作。

巡特警

(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二)維護交通秩序;
(三)維護道路、廣場整潔;
(四)參與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受理和處置公民的報警;
(六)制止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七)參加突發性事件、災害事故的處置、救援工作;
(八)受理拾遺物品,勸解、制止民間糾紛;
(九)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急需幫助的人;
(十)糾察人民警察警容風紀;
(十一)其他依法應當由人民警察履行的職責。

督察

(一)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二)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三)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察、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五)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
(七)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八)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
(九)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交警

1、執行上級有關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規章。
2、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3、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排堵疏流和公路治安秩序。
3、開展全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承辦交警總隊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動態


信陽警方掀起治警風暴——大力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活動
為切實解決公安隊伍和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信陽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公安機關集中開展以端正警風、嚴肅警紀為主要內容的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力爭通過專項整治,集中整治解決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思想、作風、執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查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清除一批害群之馬、追責並調整軟弱渙散領導班子,使全體公安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宗旨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執法為民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隊伍和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使全市公安機關和民警隊伍紀律作風和整體形象明顯改善,警民關係進一步密切和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這次專項整治不嚴格劃分階段,採取邊動員、邊查處、邊整改的滾動推進方式,對個別工作不力、問題沒有解決,甚至邊整邊冒的單位,延長整治時間,直至問題解決。為深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正風肅紀專項整治順利開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24日,被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評為“信陽市2019年度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8日,被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評為“信陽市值班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0月20日,被評為“全國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2020年12月,獲評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