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諾

處方葯

泰諾(酚麻美敏混懸液),適應症為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癥狀。

成份


本品為復方製劑,其組分為每毫升含對乙醯氨基酚32毫克,鹽酸偽麻黃鹼3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2毫克。輔料為黃原膠、微晶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納、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鈉、AK糖、無水檸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漿、純水。

性狀


本品為加有著色劑的混懸液,具有芳香氣,味甜。

作用類別


本品為感冒用藥類非處方葯藥品。

適應症


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癥狀。

規格


每毫升含對乙醯氨基酚32毫克,鹽酸偽麻黃鹼3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2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
2-3歲(12-14 kg) :2.5-3.5 mL/次,
4-6歲(15-20 kg) :4-4.5 mL/次,
7-9歲(22-26 kg) :6 mL/次,
10-12歲(28-32 kg) :8 mL/次。
若癥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偶有輕度嗜睡多汗、頭昏、乏力、噁心、上腹不適、口乾和食欲不振、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2.可能引起嗜睡。
3.可能引起興奮,特別是對兒童。

禁忌


本品過敏及對其他解熱鎮痛葯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服藥3天後持續發熱,請諮詢醫師。
2.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臟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鹼藥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生。
4.如出現新的癥狀或出現充血、腫脹時請停止使用並諮詢醫生。
5.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醯氨基酚的藥物同時服用。
6.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7.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孕婦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前請向醫師諮詢。

兒童用藥


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葯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正在服用單氨氧化酶抑製劑(用於抑鬱症等精神疾病,或帕金森病),或在停葯后二周內,請不要使用本品。如果不能確定患兒服的葯中是否含有單氨氧化酶抑製劑,服用本品前請諮詢醫生。
3.本品不宜與氯黴素、巴比妥類、或解痙葯酚妥拉明、洋黃地苷類並用。
4.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向醫師或藥師諮詢。

藥物過量


如服藥過量或有嚴重不良反應時,請即去醫院就醫。過量服用不會進一步減輕病情,反而會引起健康的損傷。

藥理毒理


本復方由對乙醯氨基酚、鹽酸偽麻黃鹼、氫溴酸右美沙芬和馬來酸氯苯那敏組成。對乙醯氨基酚為解熱鎮痛葯,作用機理主要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鹽酸偽麻黃鹼為擬腎上腺素葯,可收縮鼻粘膜血管,減輕鼻塞、流涕癥狀;氫溴酸右美沙芬為鎮咳葯,通過抑制延髓咳嗽中樞而產生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葯,可消除或減輕感冒的流淚、噴嚏和流涕癥狀。

葯代動力學


對乙醯氨基酚口服吸收快速而完全,服后30分鐘內產生退熱止痛作用,2-3小時達最高效能,退熱作用可維持4小時,在肝臟代謝,半衰期2-4小時,60%以葡萄糖醛酸結合物,30%以硫酸鹽結合物形式從尿中排出,小於4%的藥物以原形排出體外。馬來酸氯苯那敏、氫溴酸右美沙芬和鹽酸偽麻黃鹼在胃腸道都有較好的吸收,大部分在肝臟代謝后從尿中排出。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液體藥用聚烯烴塑料瓶包裝,每瓶100ml。

有效期


暫定36個月

執行標準


YBH18022004

批准文號


國葯准字H2004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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