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毒性
腎毒性
腎毒性,藥物引起的腎臟毒性反應。腎毒性臨床表現輕重不一,最早癥狀可為蛋白尿和管型尿,徠繼而可發生氮質血症、腎功能減退,嚴重時可出現急性腎衰和尿毒症等。
腎毒性可為一過性,也可為永久性損傷。可導致腎毒性的常見藥物有某些抗菌葯、抗腫瘤葯、解熱鎮痛抗炎葯、麻醉藥、碘化物造影劑、碳酸鋰、氨苯蝶啶等。
定義:藥物引起的腎臟毒性反應。腎臟是機體的主要排泄器官,特別容易受到藥物的影響,一些藥物可對腎臟產生直接毒性作用或通過過敏反應造成腎臟損傷。
臨床上比較常見的、能損害腎臟引起毒性反應的藥物主要有以下幾種:
(1)抗生素及其它化學治療藥物:
①常損害類:兩性黴素B、新黴素、頭孢黴素Ⅱ等;
②較常損害類: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妥布黴素、丁胺卡那黴素、多粘菌素、萬古黴素,磺胺葯等;
(4)抗癲痛葯:三甲雙酮、苯妥因鈉等。
(6)金屬及絡合劑:青黴胺、依他酸鹽等。
(7)各種血管造影劑徠。
(8)其它:環抱黴素A、甲氰咪哌、別嘌吟醇、甘露醇、汞撒利、海洛因、低分子右旋糖酐等。
對中藥毒性的研究,已發現近50種中藥對腎臟有毒性。總結歸納可致腎臟損害的中藥有三類。
第一類為植物類中藥,有雷公藤、草烏、木通、使君子、益母草、蒼耳子、苦楝皮、天花粉,牽牛子、金櫻根、士貝母、馬兜鈴、士荊芥、巴豆、蘆薈、鐵腳威靈仙、大楓子、山慈菇、洋金花、鑽地風、夾竹桃、大青葉、澤瀉、防已、甘遂、千里光、丁香、鉤藤、補骨脂、白頭翁、矮地茶、苦參、土牛膝、望江南子、棉花子、蠟梅根等。
第二類為動物類中藥,有斑蝥、魚膽、全蠍、蜈蚣、蛇毒等。
第三類為礦物類中藥,有含砷類(砒石、砒霜、雄黃、紅礬)、含汞類(硃砂、升汞、輕粉)、含鉛類(鉛丹)和其它礦物類(明礬)等。
在臨床上,可以引起葯源性腎損害的藥物多種多樣,除了各種西藥以外,平時老百姓認為毒副作用小的中藥也赫然在列。葯源性腎損害的臨床表現五花八門。有的會出現腰痛;有的會出現尿色改變;有的尿量有變化,可多可少:有時候是夜間尿量增加,病人感覺起夜的次數比以前多,有的還會發現尿里的泡沫比以前多,不像以前容易消散;還有的出現眼瞼或下肢水腫;有的甚至出現貧血和高血壓;有的病人出現非特異性表現,如乏力、食慾減退等;當然,也有的人什麼感覺都沒有,只是由於偶爾的體檢,或者醫生檢查才發現腎臟出了問題。
可見,常規、定期監測對於那些沒有不適癥狀的病人,也很重要。建議使用藥物后,如果病人出現上述不適癥狀,應及時就醫,進行腎臟病相關檢查,必要時還需要做腎臟穿刺活檢。
慢性腎臟病是一種發病率很高的疾病,在北京市民中所做的一項調查中顯示慢性腎臟病的發病率已達到10%左右,但是知情率卻很低,有很多患者不知道自己患有慢性腎臟病。專家提醒,其實一些非常簡單的檢查就可以幫助篩查是否患有腎病。
首先,尿常規是反映腎臟病最簡單和直觀的一項檢查。一個普通的尿常規可以發現80-90%的腎臟病,是腎臟病檢查的基礎。如尿蛋白陽性提示您可能患有腎炎、高血壓或糖尿病腎病、或者腫瘤性疾病導致腎病等;亞硝酸鹽陽性提示可能存在尿路感染;尿糖陽性提示血糖水平較高或腎小管損傷;尿酮體陽性提示存在脂肪分解,多見於飢餓性酮症、或糖尿病酮症、高滲性昏迷等糖尿病的嚴重併發症;尿紅細胞增多提示腎炎或泌尿系的結核、結石、腫瘤等疾病。尿常規的檢查方法也非常簡單,只要到醫院留取一份新鮮中段尿的足量標本就可以了,而且不是必須要求是晨尿。
其次,如果想更全面地檢查一下腎臟,可以再進一步化驗腎功能,並做腎臟B超。腎功能檢查的各種項目中血清肌酐反映腎功能最準確。一旦發現血中肌酐含量增高,多提示腎臟功能已有嚴重受損;腎臟B超則可以觀察到腎臟的大小、結構和形態,並輔助診斷腎結石、積水、囊腫、腫瘤等疾病,如果B超下腎臟體積已經縮小,也提示腎臟功能嚴重受損。腎功能檢查要求素食、避免劇烈運動3天,清晨空腹抽血即可;單純腎臟B超則隨時均可檢查。
為了給腎臟更好的保護,應採取一些預防措施,減少藥物對腎損害。
抗生素大多有不同程度的腎毒性
第二,服藥前後宜多飲水,保證足夠尿量以促進藥物排泄,減輕對腎毒性作用。
第三,對已知有腎毒性或暫時不清楚藥理作用,但又必須使用的藥物,使用時要嚴密觀察尿液和腎功能變化,儘早發現異常,及時停葯。
第四,不同年齡層次人群都要重視藥物腎毒性,特別是老年人和兒童,對於藥物種類和劑量選擇尤其要謹慎。
第五,絕大多數藥物慢性腎損害是長期或超量服藥造成的,用藥一定要嚴格遵守醫囑,切不可自行加大用藥劑量和延長用藥時間。
預防葯源性腎損害,不僅應當注意預防西藥可能引起的腎損害,對可能造成腎損害的中草藥、中成藥同樣嚴加防範。需要說明的是,即便採用了下述對策,有時葯源性腎損害還是不能完全避免。因此,爭取及早發現並且及早治療,才能徹底降低葯源性腎損害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1.找有經驗的醫生,在醫生指導下用藥。病人在進行藥物治療或需要進行造影檢查時,一定要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用藥。
2.慢性病病人,儘可能不用腎毒性藥物。老年人、原來就有腎臟疾病的病人、糖尿病病人、聯合應用腎毒性藥物的病人、合併其他臨床情況的重病病人,應盡量選用沒有腎毒性的藥物。
3.腎功能不全時,須根據腎功能調節藥物劑量。使用有可能造成腎毒性的藥物之前,最好能先檢查一下腎功能。腎功能不全病人應根據腎功能情況,調節藥物單次劑量或用藥時間間隔。
4.學會保護自己,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針對不同的藥物,採用適當的幫助解毒、排毒的方法如水化,預防造影劑腎病等。
5.保留好相關醫療記錄,就診時告訴醫生。對曾經發生的藥物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或非過敏性的不良反應,需保留記錄,以備醫生參考。
一般來說,在嚴密監測尿液和腎功能指標的前提下,必需的治療仍是可以進行的。建議病人在有經驗的醫師或藥師指導下用藥,同時加強自我保護。及時發現、及時診斷、及時停葯、及時治療,大部分葯源性腎損害還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