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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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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湛
宋代官吏
周湛(生卒年不詳)宋代官吏。石室書院建立者周儀之子(儀有二子,小子周淡,武解元,無子嗣),府、縣誌有傳。湛,字文淵,武攸紫陽人,從小隨做官之父到處遷徙,宋真宗天禧三年以好鄧洲(今河南鄧縣)籍科考,中甲科進士。同年授四川開縣推官。
宋真宗天禧三年甲科進士。同年授開州推官(四川開縣)。不久招回皇帝身邊任中身言書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起草文書)。后陸續任通判戎州(四川宜賓市)。遷尚書都官員外郎、知虔州(江西贛州)。續任提點廣南東路刑獄。續任京西路擔任鹽鐵判官。續任江南西路(治所在今南昌市)轉運使。召回京師為判戶部事。再任夔州路轉運使(四川雲陽)。以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為江、淮制置發運使。續度支副使。拜右諫議大夫。續任知襄州。后貶(河南安陽)相州右司諫,病逝於任。
湛每到一任,政績顯著,宋史有專傳,舊府、縣誌傳詳,不繁言。
湛天資聰慧,為文武雙全之士。譜載:"湛公天資強記,吏胥滿前一見,輒識其姓名,為人脫易,少威儀,然善弩弓,雖隔屋亦中的雲,宋史為專傳"。湛與夫人卿氏葬回邵地,邁跡塘屋后虎形山(現今何地不詳)。湛有子二:周欽、周朝。
周湛,字文淵,鄧州穰人。進士甲科,為開州推官。中身言書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戎州。俗不知醫,病者以祈禳巫祝為事,湛取古方書刻石教之,禁為巫者,自是人始用醫藥。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知虔州,提點廣南東路刑獄。初,江、湖民略良人,鬻嶺外為奴婢。湛至,設方略搜捕,又聽其自陳,得男女二千六百人,給飲食還其家。徙京西路,鄧州美陽堰歲役工數十萬,溉州縣職田,而利不及民,湛奏罷之。為鹽鐵判官,三司帳籍浩煩,吏胥離析為弊欺。湛為立勘同法,歲減天下計帳七千。為江南西路轉運使,州縣簿領案牘,淆混無紀次,且多亡失,民訴訟無所質,至久不能決。湛為立號,以月日比次之,詔下其法諸路。又以徭賦不均,百姓巧於避匿,因條其詭名挾佃之類十二事,且許民自言,凡括隱戶三十萬。
還為戶部判官,又為夔州路轉運使。雲安鹽井歲賦民薪茅,至破產責不已,湛為蠲鹽課而省輸薪茅。判鹽鐵勾院,以太常少卿直昭文館,為江、淮制置發運使。陛辭,仁宗誡以毋納包苴於京師。湛惶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湛治煩劇,能得其要,所至喜條上利害,前後至數十百事。天資強記,吏胥滿前,一見輒識其姓名。大江歷舒州長風沙,其地最險,謂之石牌灣,湛役三十萬工,鑿河十里以避之,人以為利。
除度支副使。舊制,發運司保任軍將至三司,不得考覆而皆遷之。至是,以名上者三十五人,湛盡覆其濫者。拜右諫議大夫。使契丹,辭不行。
知襄州,襄人不善陶瓦,率為竹屋,歲久侵據官道,檐廡相逼,火數為害。湛至,度其所侵,悉毀徹之,自是無火患。然豪姓不便,提點刑獄李穆奏湛擾人,徙知相州。右司諫吳及疏曰:“湛裁損居民第,為官也;百姓侵官而主司禁之,其職然也。況聞湛明著律令,約民以信,乃奉法行事,百姓自知罪不敢訴。郡從事高直溫,夏竦子婿也。竦邸店最廣,故加譖於穆,且謂湛伐木若干株。昔之民居侵越官道,木在道側,既正其侵地,則木在中衢,固宜翦去。又湛種楸桐千餘本,課戶貯水,以嚴火禁。又於民居得眾汲舊井四,廢而復興,人得其利。道傍之井,反在民居之下,其侵越豈不白乎?望詔執政大臣辨正湛、穆是非,明垂獎黜。若謂湛已行之命,憚於追改,是傷風敗俗,貽患於後,不若追改之愈也。湛守大郡,於湛不為重輕,但國家舉錯有所未安,奉職者將何以勸邪?”未幾卒。湛為人脫易,少威儀,然善射弩,雖隔屋亦中的雲。
北宋的時候,在邵州(今邵陽市)之南紫陽山(今邵陽縣塘田鄉),出了一門祖孫三進士,被世人傳為美談。他們是父親周儀、兒子周湛、孫子周欽,祖孫三人先後考中進士,而且為官都很有政績。但其中影響最大的,要數他們的第二代——周湛。
周湛先祖在邵陽縣紫陽鄉長溪里三星團一個叫三峒隴的山村居住,世代耕讀為樂。然而從周湛的父親周儀這一代開始,石破天驚,接連冒出一門祖孫三進士被傳頌千古。周湛的父親周儀,字我光,幼時在家勤學苦讀,日夜不倦。在離周儀居住的祖宅約三里遠的夫夷江畔,懸崖上有一個石洞,周儀夜晚讀書困了睡著時,常夢見那個石洞裡面有著十分美妙的景界,接連好幾個白天,他都要爬上石洞里去尋覓夢中的情景,但什麼也沒有看見。一日,周儀在石洞下遇一老翁,老翁問周儀在尋找什麼,周儀便將夢中的情景告訴老翁。老翁便把周儀帶進石洞,在石洞里給他講解文章。周儀聽得如痴如迷,竟在不知不覺間度過了三個晝夜。此後,周儀便把這個古洞闢作讀書的地方,每日爬到古洞里潛心苦讀,從不間斷,學業從此大進,后在宋太宗雍熙二年(公元985年)時,一舉成名,成為宋代邵州第一個考中進士的人,累官至諫議大夫(專門給皇帝提意見和建議的官員)。他為官風骨峭厲,遇事敢言,世稱直臣。周儀晚年退仕回到老家,在幼年讀書的石洞旁邊建立了邵陽縣最早的書院——諫議書院,每日講學其中,門徒數百,時湖南名士多受其學。
周湛從小跟隨做官的父親南北闖蕩,見過很多世面,了解到許多地方的民俗風情,增長了不少見識,後來又把戶籍遷移到父親的任所鄧州穰縣(今河南省鄧縣)。周湛年幼時非常聰明,讀書亦很上進。宋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周湛以鄧州籍考生的身份,赴京城參加科舉考試,被一個叫王整的主考官錄取為甲科進士。同年,他被朝廷授予開州(今四川省開縣)推官(負責審理獄訟的官員)之職。不久後周湛被調回京城,在皇帝身邊當了一個負責起草文書的秘書省著作郎。
幹了一段時間,他又被任命為戎州通判。戎州即現在的四川省宜賓市,通判是宋代州的地方官中的一種,地位略次於知府。宋代時期的戎州,地方偏僻,交通閉塞,民風未開。居住在那裡的,大多是土著百姓,思想觀念相當迷信落後,生病的時候從不知道求醫問葯,只相信鬼神,戎州民間都認為人生了病是鬼神作祟,所以家中有人生病時,總是請巫師為其驅鬼禳災,因耽誤治療而病死的人很多。周湛到戎州上任后,目睹老百姓被疾病折磨的痛苦,心裡十分難過,他決心要改變這種狀況。他派出郎中,下鄉為百姓治病,傳授醫療知識。並請來石匠,把治病的藥方刻在各要道顯眼處的大石頭上,以教育老百姓生病了要吃藥治療,千萬不要去相信什麼鬼神。並張貼告示,嚴禁巫師巫婆裝神弄鬼騙人害命。在周湛的推動倡導下,戎州人才開始懂得醫病的知識和道理,民風才漸漸開化起來。
在戎州擔任通判之後,周湛的職務又經過幾番調動升遷,然後又奉調回京,再次在皇帝身邊當了個尚書都官員外郎的閑職。這一次在京城也沒有呆多久,又升任虔州(治所在今江西省贛州市)知州。其時虔州一帶,拐賣人口的現象十分猖獗,從江淮過來的人販子,常在虔州拐騙青年,賣到嶺外去給人當奴隸。周湛了解這一現象后,便採取了非常嚴厲的措施,禁止拐賣人口。他想方設法搜查抓捕人販子,並通過明查暗訪,先後查出並解救被拐賣的人口二千六百餘人。對這些被拐賣的人口,周湛先把他們統一集中到知州衙門,給以飲食,然後一個個問明他們的來歷和家鄉住址,發給路費,遣送他們回家和家人團聚。
虔州的民風剛剛有所好轉,朝廷一道聖旨,又把周湛調離虔州,去擔任提點廣南東路(治所在今廣州市)刑獄,掌官那個地方的司法和刑獄。不久,又調任京西路(治所在今河南省洛陽市)擔任鹽鐵判官。周湛剛到京西路任鹽鐵判官時,正碰上當地的地方官徵集了數十萬民工,要在京西路所屬的鄧州修建一項叫美陽渠的水利工程。為了修建這條美陽渠,老百姓要負擔十分繁重的徭役,有的不堪其苦,被迫背井離鄉,只弄得鄧州上下,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周湛目睹這些慘狀,便進行了深入調查,結果發現這條美陽渠修成之後,僅能灌溉州縣的少數公田,老百姓並不受益。而且工程耗資耗工過於龐大,得不償失,純屬地方官員好大喜功,禍害百姓。於是,周湛便將調查的情況寫成奏摺,申奏朝廷,停止了這一項勞民傷財的工程修建,為老百姓減輕了負擔,避免了一場勞役之災,使人們能夠很好地休養生息,安居樂業。
在擔任京西路鹽鐵判官期間,周湛還察覺到三司衙門內賬目不清,典籍散亂,辦事手續繁瑣,官吏差役相互猜疑作弊。針對以上弊病,周湛設立了“勘同法”,凡錢物出納及人員差遣,均用符契,每年可減少民間計賬費用七千。
從京西路鹽鐵判官調任江南西路(治所在今江西省南昌市)轉運使后,周湛發現所屬州縣的簿領案牘,十分混亂,記載保存無先後次序,很多重要檔案被丟失。官吏辦事拖沓,互相推諉塞責,老百姓告狀的訴訟無人受理,一些應該及時了結的案子也久拖不決。周湛到任后,嚴厲整頓了衙門的風氣,嚴格督促胥吏將檔案文件重新進行清理,逐年逐月依次編號。整理后的案牘文件條目清楚,查考起來十分方便,極大地提高了胥吏們的辦事效率。周湛的這一作法被朝廷知道后,宋仁宗便下詔作為榜樣,敕令全國各地仿照實行。在周湛上任以前,江南西路所屬州縣,人民的徭役負擔很不均勻,一些奸詐詭秘的人,利用假名冒替、瞞報戶丁等手段逃避徭役,這些瞞漏的徭役負擔便轉嫁到普通老百姓頭上,使那些規規矩矩的百姓徭役負擔格外繁重。為平衡老百姓的徭役負擔,堵住逃避徭役的漏洞,周湛在進行詳細的調查研究后,列出了詭名挾佃等十二種逃避徭役的現象和解決處理的辦法,並允許瞞報戶丁、假名冒替以逃避過徭役的人自己申報,一下子就查出隱瞞的戶口三十萬戶。這樣,徭役均衡了,朝廷的賦稅也增加了,普通老百姓的負擔也減輕了。
由於政績突出,周湛又被朝廷從江南西路轉運使的任上召回京師,擢升為戶部尚書。不久,又復出為夔州(今四川省奉節市)路轉運使。在周湛到達夔州之前,其屬下雲安(今四川省雲陽縣)官辦的鹽井每年都要向民間強行徵集柴草,致使老百姓勞苦困頓以致破產者不斷有之。周湛到任后,首先蠲減了鹽課,而後又省掉了老百姓輸送柴草的苦差使,極大地減輕了當地農民的負擔。
以後,周湛再度被召回京師,任太常少卿。旋即又被調任江淮制置使。宋代時,江淮是富庶之區,以往,京城的權貴們都喜歡向江淮地區的地方官們索賄,江淮的地方官也喜歡向朝廷政要行賄,以謀進身之道。周湛赴任前向宋仁宗皇帝辭行時,皇帝告誡他到江淮任上后,千萬不要象以往的江淮地方官們一樣去向朝廷的顯貴們輸金送銀,贈錢納物。周湛非常激動地回答皇帝說:“我蒙聖上的教誨,決不敢以私忘公,去攀附巴結朝廷顯要,來為自己謀取進身之路”。當時,長江流經舒州(今安微省潛山縣)長風沙(原是今安徽省安慶市東長江中的一個沙島,現已併入長江北岸)地段時,水勢十分險要,謂之石牌灣,過往船工膽戰心驚,船毀人亡的事故時有發生。周湛擔任江淮制置使時,組織動員民工三十萬人,鑿河十里,以避其害,使沿河百姓和過往船隻皆受其利。
後來,周湛又擔任了一個名為度支副使的官職。當時,凡由發運司保任到三司的軍將,無須經過任何考核便都可得到提拔,這已經形成慣例。唯周湛能堅持原則,他將其報上來的三十五人名冊中的濫報者,盡皆查實予以復回。後周湛拜為諫議大夫,朝廷命其出使契丹,周湛推辭沒有成行。
--“千文架閣法”創始人
在我國古代檔案管理工作中,真正能稱得上是一種先進方法的,就是宋代周湛所創立的“千文架閣法”。周湛為民做了不少好事,在我國檔案事業發展史上,曾有過重要貢獻。他不僅創立了我國古代管理檔案比較先進的方法——“千文架閣法”,而且在利用檔案為民造福方面也功績卓著。“千文架閣法”創立於宋仁宗慶曆、皇祐年間(1042—1054年)。當時,周湛在江西為官,“江西民喜訟,多竊去案牘,而州縣不能制,湛為轉運使,為立千文架閣法,以歲月為次,嚴其遺亡之罪,朝廷頒諸路為法,至今不易。”“千文架閣法”是將文書按形成的時間順序,用《千字文》編排字型大小,有序地排列在檔案櫃架上,以便查閱並防止丟失的科學方法。
周湛晚年時知任襄州(今湖北省襄樊市),時襄州人不會燒制磚瓦,居民居住的房屋都是用竹子搭起來的,最容易發生火災。加之年深月久,本來就不很寬暢的街道被兩旁修建的民房侵佔,致使街道更加狹窄,房屋更加擁擠,屋檐挨著屋檐,火災事故頻頻發生。每當一家發生火災,往往有多幢民房受其牽連。周湛一到襄州,便帶領衙役對街道兩旁的房屋,一棟一棟進行勘測丈量,對侵佔街道的房屋,全部進行拆除。又在城內發掘恢復了四口被廢棄了的水井,督促居民時刻做好儲水防火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