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教育局
遂昌縣教育局
遂昌縣教育局是遂昌縣的政府機關,內設機構為11個。
(二)研究制訂全縣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實施。
(三)統籌規劃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自學考試;規劃、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四)統籌管理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規劃管理;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五)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裝備、教育基建投資和管理的政策,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監督各類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管理、指導縣教育會計核算中心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管理全縣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七)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藝術、衛生、國防教育、師生安全與勞動技術教育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指導學校開展普法教育、人口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預防艾滋病等教育。
(八)負責全縣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對全縣教育教學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推廣應用教育科研和教學改革成果,提高教育質量;負責全縣的教育信息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依法對全縣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十)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監督和檢查全縣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中段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義務教育的招生工作。
(十二)按照許可權,管理教育系統幹部隊伍,抓好黨員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規劃並組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培訓工作。
(十三)領導縣教育工會、團隊建設、教育婦委會、教育學會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十四)負責全系統行政監察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做好參謀、服務、協調把關、落實工作。
2、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擬送下發綜合性文件;做好局內主要會議的記錄。
3、負責文件審核、收發、登記、傳閱、催辦、整理、裝訂和歸檔。
4、辦理會議、文秘、來電、信息、新聞、保密、保衛、接待、值班、領導活動安排、行政政務等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保證辦公室工作的正常運轉。
5、協調各科室工作,安排局機關幹部的政治學習,制訂局政務內務的規章制度,
6、負責局機關科室責任追究和重點工作督查。
7、負責教育信息和教育宣傳工作,抓好局機關文明創建。
8、負責局機關用車調配工作;
9、搞好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
1、制訂師資素質提升規劃,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員的培訓、考核、聘任與獎懲工作;
2、負責各類先進、優秀教師、特級教師的推薦工作;
3、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辦理幹部考察、報批、推薦工作;負責擬定教職工、畢業生的調配方案,辦理調配手續;
4、負責在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和監察室對學校領導幹部和教職工嚴重違紀違法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5、辦理教積工的職稱評定、工資降升工作;
6、負責全縣教職員工人事管理檔案;
7、辦理教職工離退休手續。
8、負責局機關和全縣中小學計劃生育工作。
1、編製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做好教育事業資金的收支和管理;
2、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檢查督促學校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負責學校的財務審計;
3、編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統計和經費統計年報工作,檢查督促學校做好固定財產管理,做好各種財務報表;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失業、養老、醫療保險工作;
5、負責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事宜,協助鄉鎮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與管理。
6、管理學校收費工作,規範中小學校的收費行為。
1、綜合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配合做好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布局調整工作。
2、指導中小學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環境教育等各類專題教育工作。指導青少年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學各種競賽活動。
3、負責指導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雙擁)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團、隊工作,組織和協調校外教育活動;
4、指導督促,組織實施學籍管理工作;
5、負責編製中小學招生政策,並協調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工作;
6、指導管理中小學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8、負責扶持貧困生入學和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組織實施“教育助學券”和“愛心營養餐”工程
9、負責制定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幼兒教育的辦學指導、業務管理、督查評估等工作。
10、負責學校綜治工作。
1、統籌管理縣職業中專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學歷教育;
2、指導縣職業中專的教育教學改革、專業設置和學籍管理;
3、負責職業中專的跨縣招生工作;
4、指導系統內培訓機構對工人、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5、負責對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並予以指導和管理;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中專畢業生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7、制訂成人教育和全縣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8、負責全縣中心成技校幹部的培訓、考核管理,指導中心成技校開展工作。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2、負責調查處理學校及教職工的違紀違規事件,查處教育系統中違法、違紀案件。
3、負責學校責任追究和重點工作督查工作。
4、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1、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2、評估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的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
3、深人基層調查研究,提供信息,為領導決策做好參謀;
4、負責教育創強工作;
5、做好“兩基”年審;
6、牽頭組織對全縣中小學、職業中專公辦幼兒園的年度考核工作。
1、積極參與本縣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規、措施的制定和重大問題的決策。
2、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縣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等有關部門通報和反映。
3、指導學校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完善教代會制度,落實教代會職權,推進校務公開;
5、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認真實施“送溫暖工程”,辦好互濟會,組織教職工進行療養;
6、加強工會自身建設,搞好工會換屆選舉工作,積極推進工會組織的民主化、群眾化、法制化建設;
7、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審計監督。
8、指導幫助離退休教育工作者協會開展工作;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
2、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招生考試工作;
3、招生過程中的考生檔案組織管理工作;
4、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組織工作;
5、招生統計資料的匯總、分析與資料檔案整理工作;
6、有關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處理工作。
1、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考務考籍管理、成績發放等工作。
2、負責非學歷證書考試的報名、材料整理、證書發放和管理等工作。
3、負責各類試卷的保密工作。
4、嚴格執行考風考紀規定,搞好考點建設。
5、負責鄉鎮自考聯絡站建設與發展工作。
6、負責畢業生審定工作,建立並管理考生檔案。
7、做好考生的各項服務工作。
1、制定並實施學校布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2、負責教育局機關和學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協助輸土地徵用審批,工程規劃、選扯等審批手續輸;
3、負責校舍建設工程招投標及工程進度、質量等監督;
4、基建工程技術、工程預決算管理;
5、負責學校食宿工程實施;
6、做好校舍建設檔案管理,教育基建統計;
7、負責學校校舍及校舍建設安全。
教研室
電教館
師校
電大
職業中專
金岸中學
萬向中學
雲峰中心學校
實驗小學
新世紀實驗學校
大柘鎮中心小學
石練鎮中心小學
金竹中心小學
黃沙腰中心小學
新路灣中心小學
北界中心小學
王村口中心小學
高坪鄉中心小學
湖山鄉中心小學
濂竹鄉中心小學
焦灘鄉中心小學
蔡源鄉中心小學
柘岱口中心小學
龍洋鄉中心小學
安口鄉中心小學
三仁鄉中心小學
應村中心小學
西畈中心小學
示範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