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法
溫法
溫法治療學術語,系八法之一,又作祛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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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溫熱藥物為主,組成具有祛除臟腑經絡間沉寒痼冷等作用的方劑。治療里寒證的方法。又稱祛寒法。適用於寒邪滯留三陰的里寒證候。根據里寒證所在臟腑經絡部位的不同,以及病情的輕重緩急之別,溫法又可分為溫中祛寒、回陽救逆、溫陽利水、溫經散寒四個類型。由於寒邪易傷人體陽氣,又因陽虛里寒證常由氣虛發展而來,溫法常同補氣藥物配合使用。臨床上具體使用本法時需注意:①本法主治里寒證,對於熱伏於里而見手足厥冷的真熱假寒證忌用溫法。②各種火熱證,陰虛火旺證、陰血不足證均不宜使用本法。③寒證較重,溫之應峻,寒證輕淺,溫之宜緩。④溫熱之葯,性皆燥烈,久用或用量較大時避免耗血傷津。
八法之一,運用溫熱葯治療里寒證的治法。寒證有表寒證和里寒證之分,表寒證需用辛溫解表法治療,里寒證需用溫里法治療。習慣上把溫里法也稱為溫法。溫里法具有祛除寒邪、溫補陽氣、溫通經絡的作用,適用於外寒入里,深入臟腑經絡,或陽氣不足,寒從內生的里寒證。證見精神不振,形寒肢冷,口淡不渴,喜熱飲,小便清長,舌質淡苔白,脈遲;或腹部冷痛,嘔吐,腹瀉,或水腫,小便不利,或手足厥逆,脈微細欲絕,或肢體冷痛等。根據里寒證所在的臟腑經絡的部位和病情輕重緩急的不同,溫里法又有溫中祛寒、回陽救逆、溫經散寒和溫陽利水等治法。由於寒為陰邪,易傷人體陽氣,以及陽虛里寒證往往由氣虛發展而來,故溫里法除用溫熱葯以外,常配合使用補氣的藥物;陰寒內盛、陽氣欲脫,病情危急者,需配合補氣固脫的藥物。
溫里法常與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如里寒證兼有里實,大便不通,腹滿疼痛,需與下法配合使用;陽虛水停,水腫,小便不利,需與利水法配合使用;寒凝氣滯而疼痛,需與理氣止痛法配合使用等。
①熱盛於里而見手足厥冷的真熱假寒證忌用溫法。②各種火熱證、陰虛火旺證、陰血不足證均不宜使用溫法。③寒證較重,溫之應峻,寒證輕淺,溫之宜緩。④溫熱之葯,性皆燥烈,久用或用量較大時須避免耗血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