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刑法學
金融刑法學
《金融刑法學》是2008年1月1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建。本書主要對金融刑法基礎理論進行了系統論述。
劉建,男,1958年2月1日生,江西宜豐人,現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華東師範大學兼職教授、研究員,海南大學金融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海南省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副理事長,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法制副校長,重慶高等教育學會法學研究員。2007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評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主要研究方向為金融刑法、檢察制度、刑罰執行監督等。1976年參加工作,1979年調入檢察院工作,歷任江西省宜豐縣檢察院刑事檢察科副科長、法紀檢察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1992年在江西省檢察院研究室工作。1993年在海口市檢察院任檢察員,研究室副主任、主任。2003年任海南檢察分院副處級檢察員。2004年至今先後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綜合處副處長、監所處副處長。在28年的檢察生涯中,在辦案的同時,努力開展法學研究,合著、主編、參編法學和文學著作共計24部,發表論文70餘篇,主持、參與國家和省級法學科研項目6個,字數共計800餘萬字,調研成果多次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海南省獲獎,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是國內首次倡導建立金融刑法學的學者,主張將金融刑法學作為一門系統化、理論化的科學來研究。其學術觀點逐步在國內外被人們所接受。
本書是作者對金融刑法基礎理論問題的研究成果,也是作者研究金融刑法學的最新著作。它對金融刑法、金融刑法學、中外金融刑法史、金融刑法的適用、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構成、金融犯罪形態、金融犯罪原因、金融犯罪處罰、金融犯罪預防和各類具體金融犯罪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論述。通過本書,不僅可以了解到中國有關金融刑法的立法與實踐現狀,還可以了解到世界上金融刑法狀況。本書面向的讀者,不僅包括法學研究人員、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等法律專家,還包括金融工作人員、法律和金融大學生、公司職員等。
第一部分 金融刑法總論
第一章 金融與金融刑法
一、金融概述
二、金融刑法概念
三、金融刑法表現形式
四、金融刑法與金融刑法學的區別
第二章 金融刑法學概述
一、中國金融刑法學的產生與特點
二、金融刑法學的學科建設和任務
三、金融刑法學的學科使命
四、金融刑法學的體系與結構
五、金融刑法學研究方法
六、金融刑法學研究存在的問題及努力方向
第三章 中國金融刑法史
一、古代金融刑法的產生
二、近代金融刑法的沿革
三、中國現代金融刑法的發展
第四章 外國金融刑法史
一、外國金融刑法的發展
二、外國金融刑法對金融犯罪及其處罰的規定
三、美國法律對金融犯罪及其處罰的規定
四、聯合國、國際組織懲治金融犯罪狀況
第五章 金融刑法的適用範圍
一、金融刑法空間適用範圍
二、金融刑法時間適用範圍
第六章 金融犯罪概述
一、金融犯罪概念與特點
二、金融犯罪種類
第七章 金融犯罪構成
一、金融犯罪構成概述
二、金融犯罪主體
三、金融犯罪主觀方面
四、金融犯罪客體
五、金融犯罪客觀方面
第八章 金融犯罪形態
一、金融犯罪形態概述
二、金融犯罪的共同形態
三、金融犯罪的基本形態
四、金融犯罪的完成形態
五、金融犯罪的特殊形態
六、金融犯罪的複雜形態
第九章 金融犯罪原因-
一、金融犯罪原因概述
二、金融犯罪的社會原因
一、金融犯罪的個體原因
第十章 金融犯罪處罰
一、金融犯罪處罰概述
二、金融犯罪處罰原則
三、金融犯罪處罰種類
四、金融犯罪處罰的適用
第十一章 金融犯罪預防
一、金融犯罪預防概念和原則
二、金融犯罪預防內容
第二部分 金融刑法分論
第十二章 貨幣犯罪
一、貨幣犯罪概述
二、偽造貨幣罪
三、變造貨幣罪
四、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五、持有、使用偽造貨幣罪
六、走私假幣罪
第十三章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一、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二、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
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四、高利轉貸罪
五、洗錢罪
六、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戶罪
七、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
八、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罪
九、騙取貸款、信用罪
十、擅自運用客戶資產罪
十一、違規運用公眾資產罪
第十四章 金融詐騙犯罪
一、集資詐騙罪
二、貸款詐騙罪
三、票據詐騙罪
四、金融憑證詐騙罪
五、信用證詐騙罪
六、信用卡詐騙罪
七、保險詐騙罪
第十五章 外匯犯罪
一、騙購外匯罪
二、逃匯罪
三、非法買賣外匯罪
第十六章 證券犯罪
一、證券犯罪概述
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三、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
四、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
五、操縱證券市場罪
六、非法承銷或代理買賣證券罪
七、非法融資融券罪
八、擅自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罪
九、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十、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十一、有價證券詐騙罪
十二、偽造、變造股票或公司、企業債券罪
第十七章 金融職務犯罪
一、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賄罪
四、單位受賄罪
五、行賄罪
六、對單位行賄罪
七、介紹賄賂罪
八、單位行賄罪
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十、隱瞞境外存款罪
十一、私分國有資產罪
十二、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十三、玩忽職守罪
十四、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十五、違法發放貸款罪
十六、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十七、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第十八章 金融相關公司犯罪
一、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二、公司企業不按規定披露信息罪
三、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
四、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
五、對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行賄罪
六、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七、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八、違背忠實義務、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十、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十一、虛假破產罪
第十九章 金融相關財產犯罪
一、搶劫罪
二、盜竊罪
三、詐騙罪
四、職務侵占罪
五、挪用資金罪
六、挪用特定款物罪
七、挪用受託資產罪
第二十章 金融計算機犯罪
一、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三、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或者其他犯罪
第二十一章 期貨犯罪
一、非法設立期貨機構罪
二、偽造、變造、轉讓期貨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
三、欺詐客戶罪
四、操縱期貨市場罪
五、期貨內幕交易罪
六、誘騙投資者買賣期貨合約罪
七、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八、非法經營期貨買賣罪
主要參考文獻
主要著作論文項目索引一覽表
後記
現階段,金融犯罪日益增多,不僅案值大,發案率高,而且已經成為一個犯罪的熱點行業,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如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等人貪污挪用公款5億美元。再如德隆金融大案,涉案金額高達450個億,影響到全國20多個省市的2500多家金融機構和3.2萬多人,震驚中外。最近,中國農業銀行邯鄲分行任曉峰、馬向景盜竊5100萬元案件,再一次震驚國人!這些案件嚴重威脅到國家的經濟和金融安全,需要我們運用刑事法律手段來保障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金融安全。因此,金融隱患的存在,迫切需要運用刑法手段來調節金融關係。因此,金融經濟的發展,呼喚著金融刑法學的產生。
從90年代開始,我國法學界開始進行對金融刑法的研究,比較有代表性的專著有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了王新的《金融刑法導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了譚秉學、王緒祥主編的《金融犯罪學》等。1998年5月,西南大學在重慶召開了全國金融刑法研討會,就金融刑法學科建設進行了專題研討。進入21世紀后,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了胡啟忠《金融刑法適用論》和屈學武《金融刑法學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趙秉志、楊誠《金融犯罪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了盧勤忠《中國金融刑法國際化研究》,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張智輝、劉遠《金融犯罪與金融刑法新論》等。2005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刑事法雜誌社》與山東大學在濟南召開了全國金融犯罪與金融刑法研討。
但是,我國大多數學者以前對金融刑法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對金融犯罪類罪的研究,沒有把它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來研究。進入21世紀后,國內一些學者開始將研究的方向從金融犯罪上升到金融刑法一門新興的交叉科學來研究。比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屈學武《金融刑法學研究》和胡啟忠《金融刑法適用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的盧勤忠《中國金融刑法國際化研究》、海南出版社出版的劉建、顧正《金融刑法論》等著作。這些成果問世,使金融刑法學研究在中國初具雛形。2005年7月,山東大學法學院召開了全國金融犯罪和金融刑法理論研討會,2006年12月,中國法學學術中心、海南大學等單位聯合召開了全國金融刑法學術研討會。這些會議的召開對金融刑法學的研究產生了重大影響,為金融刑法產生奠定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