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馬
元世祖忽必烈時宰相
阿合馬(阿拉伯語:أحمد فناكتي、,?—1282年),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時的近臣之一,出生於費納喀忒(今烏茲別克境內),官至宰相。早年生平不詳,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親按陳那顏的陪嫁奴隸。
史載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阿合馬出任上都同知,三年領中書左右部,兼都轉運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書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阿合馬在位期間主要掌理財政,他以清理戶口、推行專賣制度、發行鈔票(時稱交鈔)等方式來增加收入,元征服南宋之後,他又在江南實行發鈔和藥材限制專賣政策,使元初的財政收入大為增加。但他種種財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滿,武官王著聯絡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內蒙古境內)時,假傳太子之命召喚留守大都的阿合馬,然後設計將阿合馬刺殺。二人事後被捕殺,但之後眾大臣紛紛上書,力言阿合馬所為多不法,經忽必烈調查后亦數阿合馬之罪,不但沒收其家產,殺其黨羽,還剖開阿合馬之棺槨車裂其屍。
阿合馬
中統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他兼管中書左右部,兼任諸路都轉運使,專門委任他處理財政賦稅方面的事。阿合馬上奏忽必烈下令分條規劃,向各路運司宣布曉諭。
中統三年(1263年),因為河南鈞州、徐州等州都有煉鐵設備,請朝廷授予宣牌,以振興冶鍊的利益。忽必烈把開平府升格為上都,又任命阿合馬為同知開平府事,兼管中書左右部照舊不變。阿合馬上奏請求任命禮部尚書馬月合乃兼管已經清查到的三千戶沒有戶籍的百姓,加強煉鐵行業,每年上繳鐵一百另三萬七千斤,用這些鐵鑄鍛農具二十萬件,換成糧食上繳給公家的一共有四萬石。
至元元年(1264年)正月,阿合馬上奏說:“太原的百姓熬煮私鹽,越境到處販賣。各地百姓貪圖他們的鹽價錢便宜,爭相購買食用,解州的官鹽因此而賣不出去,每年上繳的鹽稅銀子只有七千五百兩。請朝廷從今年開始增加太原的鹽稅銀子五千兩,不論和尚、道士、軍士、匠人等各戶、都要分攤繳納鹽稅,民間通用私鹽可以根據他們自己的方便。”這一年秋天十一月,裁撤領中書左右部,合併到中書省,越級任命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進官階為榮祿大夫。
至元三年(1266年)正月,設立制國用使司,阿合馬又以平章政事的身份兼任制國用使司的事務。過些時候,制國用使司上奏:“把東京每年納稅所得的質地稀疏惡劣不能使用的布,就在當地用來買羊。真定、順天的金銀不合規格的,應當重新冶鑄。別怯赤山生產石絨,把它織成布,用火不能燒著,請求派遣官員加以開採。”又上奏說:“國家的費用支出名目多數量大,今年從皇上回京以後,已經支出了紙幣四十萬錠,恐怕明年會不夠開支,應當酌量節約使用。”十一月,制國用使司又上奏說:“桓州峪所開採的銀礦,已經有十六萬斤,每一百斤可以得到銀三兩、錫二十五斤。採礦所需要的支出,可以出售錫來支付。”忽必烈全都同意制國用使司的請求。
至元七年(1270年)正月,設立尚書省,裁撤制國用使司,又任命阿合馬為平章尚書省事。阿合馬的為人,智謀多而善於言辭,以功利和取得的效益自負,人們都稱讚他有能力。忽必烈急於使國家富起來,就試著讓阿合馬辦事,很有成績。又看到阿合馬和丞相線真、史天澤等爭辯,阿合馬屢次有理由使他人屈服,由此而對阿合馬的才能表示驚奇,授於他政治大權,對他的話無不聽從,卻不知道他的專權任性越來越厲害了。
丞相安童容忍了很久,上奏忽必烈說:“臣下最近上奏說凡是尚書省、樞密院、御史台應當各按照通常的制度向皇上奏事,其中的大事要經過臣下等人議定再上奏,已經得到聖旨允准。現在尚書省所有的事情都直接上奏,似乎違背了臣下我以前向皇上的奏報。”忽必烈說:“你所說的話的確很對。難道阿合馬由於朕對他很信任,敢這樣辦嗎?他不和你商議是不對的,應當像你所說的那麼辦。”安童又上奏說:“阿合馬所任用的部下各官,左丞許衡認為大多任用不當,但已經得到聖旨讓他咨請中書省宣布,如果不給,恐怕將來會有別的話。應當試驗他的任用的人是否有能力,時間一長就會自然明白。”忽必烈認為安童的話有道理。五月,尚書省上奏要求清查全國的戶口,後來御史台認為現在到處在捕捉蝗蟲,百姓勞苦,清查戶口的事情應當稍稍緩辦。於是就停止不辦。
元朝開始設立尚書省的時候,有聖旨說:“凡是加以考核選舉的大小官員,由吏部擬定他的資歷,呈報尚書省,由尚書省咨送中書上奏。”到這時,阿合馬提拔他自己的人,不經過吏部擬定,也不咨送中書省。丞相安童因此上奏,忽必烈命令去問阿合馬。阿合馬說:“事情不論大小,統統委任給臣下,所任用的人員,臣下應當自己挑選。”
安童因此請求:“從今以後只有嚴重刑事以及調任上路總管,才歸臣下管理,其餘的事情一併交給阿合馬,以便事情職責分明。”忽必烈都同意了。至元八年三月,尚書省再次把清查核實戶口的事情上奏請求分條規劃下詔通告全國。這一年,上奏請求增加太原的鹽稅,以紙幣一千錠為經常的數額,仍然讓本路兼管。
至元九年(1272年),忽必烈把尚書省合併於中書省,又任命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
至元十年(1273年),又任命他的兒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右丞相安童看到阿合馬專權一天比一天厲害,想補救這個弊病,就上奏說大都路總管以下的官員大多不稱職,請求派人代替他們。不久又上奏說阿合馬、張惠,仗著宰相的權勢會經商,以此一網打盡了天下的最大利益,嚴重的毒害百姓,使他們走投無路而沒有地方可以申訴。阿合馬說:“是誰編出了這些話,臣下等要和他在朝廷上辯論。”安童進奏說:“尚書省的左司都事周祥,中木謀取暴利,罪狀十分清楚。”忽必烈說:“像這樣的人,徵收完畢以後應當公開罷免他。”後來樞密院上奏請求讓忽辛同企樞密院事,忽必烈不答應,說:“他是個胡商,一般的事情還不懂得,又哪能讓他承擔機要事務的責任呢?”
至元十二年(1275年),伯顏領兵攻打宋朝,渡江以後,捷報一天天傳來。忽必烈命令阿合馬和姚樞、徒單公履、張文謙、陳漢歸、楊誠等人,商討在江南推行鹽法、鈔法和貿易藥材的事情。阿合馬上奏說:“姚樞說:‘江南地區的交會如果不能通行,一定會使普通百姓失去安身之地。’徒單公履說:‘伯顏已經張帖告示明白說明不兌換交會,現在急急忙忙推行,就是在百姓中失去信用。’張文謙說:‘是不是可行,應當向伯顏詢問。’陳漢歸和楊誠都說:‘把中統鈔交換江南的交會,有什麼困難的?’”忽必烈說:“姚樞和徒單公履,不懂得掌握時機。朕曾經把這件事問過陳岩,陳岩也以為宋朝的交會應當儘快更換。現在商討已經決定,就按你的話辦。”阿合馬又上奏說:“北方的鹽和藥材,姚樞和徒單公履都說可以讓百姓自由販賣。臣等認為,這件事如果讓普通百姓去干,恐怕會造成混亂不統一。準備在南京、衛輝等路統一徵購藥材,從蔡州運鹽二十萬斤,禁止各種人員私下互相貿易。”忽必烈說:“好!就這麼辦。”
阿合馬又說:“近來由於徵集財物以代價軍用,減免在編百姓的徵稅,又裁撤轉運司官,讓各路總管兼管按額徵稅,以至於國家的用度不足。臣下以為不如查驗戶口數字的多少,遠處的歸到近處,設立都轉運使,估計情況增加過去的稅額,選擇清廉有能力的官員分別辦理這件事。應該由公家和私人冶鍊鑄造鐵器,而由官方設局專賣;仍然禁止各種人員不得私造銅器。如果這樣,就能使百姓的財力不會窮盡,而國家的用度也能充足了。”於是就上奏設立各路轉運使,任命亦必烈金、札馬刺了、張暠、富珪、蔡德潤、紇石烈亨、阿里和者、完顏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刺沙等人為轉運使。有一個叫亦都馬丁的人,由於虧欠公家的銀錢得罪罷官,死了以後,虧欠的還有很多沒有還清。中書省上奏商討處理辦法,忽必烈說:“這是有關錢財糧食的事,去和阿合馬商討。”
正元十五年(1278年)正月,忽必烈因為西京發生飢荒,發出糧食一萬石加以賑濟,又告訴阿合馬應當廣為貯藏積蓄,以準備缺乏。阿合馬上奏說:“從今以後,御史台如果沒有稟告尚書省,不能隨便召見管理倉庫的官吏,也不能隨便查究銀錢穀物的數字。以及集議中書不到的,就要判罪。”他阻撓壓抑監察部門就是這樣。
同年四月,中書左丞崔斌上奏說:“起先由於江南官員人數過多,擔任的人也多不能稱職,就命令阿里等人區別淘汰他們。現在已經明顯地有了證據,卻蒙蔽不向朝廷上奏,這是欺君罔上。杭州地方廣大,所負的責任不輕,阿合馬為私自的感情所迷惑,竟把他沒有出息的兒子抹速忽充當達魯花赤,掌握虎符,這難道是衡量才幹而授以責任之道?”又說:“阿合馬起先自己表示請求免去他子弟的官職,可現在身為平章政事,而他的兒子以至侄子有的擔任行省參政,有的擔任禮部尚書,將作院達魯花赤,領會同館,一門之中都處在重要地位上,自己違背過去說的話,於公道有虧。”忽必烈下旨全都加以罷免,但始終不把這當成阿合馬的罪過。忽必烈曾經對淮西節度使昂吉兒說:“做宰相的人,要明白天道,察知地理,竭盡人事,兼有這三方面的人,這才是稱職。阿裏海牙、麥術丁等人也不能擔任宰相;回回人中間,阿合馬的才能足以勝任宰相。”他為皇帝所稱道就是這樣。
至元十六年(1279年)四月,中書省上奏請求設立江西榷茶運司以及各路的轉運鹽運使、宣課提舉司。沒有多久,任命忽辛為中書右丞。
至元十七年(1280年),中書省上奏說:“阿塔海、阿里說,現在設立宣課提舉司,官吏數字達到五百人,左丞陳岩、范文虎等說他們攪擾百姓而且侵吞偷盜官府錢財。請求加以罷免。”
阿合馬上奏說:“過去有聖旨把江南糧食數字登記造冊,屢屢發文索取,但不把實情報告上來,臣下於是就同樞密院、御史台和朝廷大臣各位元老一起商討,認為設立運司,官員多而俸祿重,應當在各路設立提舉司,都省、行省各委派一個人擔任這一事務。現在行省還沒有委派人,就請求裁撤,又把過錯歸於臣下等人。然而臣下所委派的人,有的到任才兩個月,如果計算他們侵吞了共有一千一百錠,以他們管理的四年時間比較起來,又應該是多少呢?現在設立提舉司,不到三月又加以裁撤,難道不是害怕他們非法的弊病敗露,所以搶先自己奏請以消滅痕迹嗎?應當下令讓御史合派遣能幹的人一起去,凡是有違法的行為,一條條據實奏報。”忽必烈說:“阿合馬所說是對的,命令御史台選擇人員前去查辦。如果自己能夠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這樣才能責備別人。”阿合馬曾經上奏應當設立大宗正府。忽必烈說:“這件事難道是你們這些人所應當說的,這是朕的事情。然而宗正這個名稱,朕還是沒有聽說過,你的話很對,要想一想。”
阿合馬要清理計算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帖木兒設立行省以來所有的錢糧數字,上奏派遣不魯合答幾、劉思愈等前去清查,查到了他們擅自調換朝廷任命的官員八百人,擅自分設左右司官以及鑄造銅印等等事情,上奏。忽必烈說:“阿里伯等人用什麼理由來解釋?”阿合馬說:“他說行省過去就曾要鑄造官印了。臣以為過去因為江南沒有平定,所以能根據情況自己處置,現在和過去情況已經不同。他們又擅自支付糧食四十七萬石,上奏裁撤宣課提舉司。等到中書省派遣官員清理計算,徵得紙幣一萬二千錠掛零。”阿里伯、燕帖木兒兩個人最後竟因此被殺。
當時阿合馬在位時間很久,更加肆意貪婪驕橫,拉扯提拔奸黨郝禎、耿仁,一下子遷升到和自己同在中書省任職,陰謀勾結,專門從事蒙蔽皇帝,積欠的賦稅不加免除,百姓們逃亡遷移,京兆等路每年收入賦稅達到五萬四千錠,還是認為不是實際情況。百姓有近郊的良田,就搶奪據為己有。暗地裡接受賄賂,表面上做得執法嚴明,朝中百官互相用眼神表示不滿,但沒有人敢於明白議論。有一個值宿禁衛的秦長卿,激昂慷慨地上書揭發他的種種罪惡,竟然被阿合馬所謀害,在監獄里把他害死。
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忽必烈在上都,皇太子真金隨從。有個益都千戶叫王著的人,一向疾惡如仇,由於人心對阿合馬憤怒怨恨,就秘密鑄造了一把大銅錘,自己發誓願意擊碎阿合馬的腦袋。當時有一個妖僧高和尚,自稱有秘密法術在軍中行使,但毫無效果而逃走,假裝身死,殺了一名徒弟,把屍首欺騙大眾,自己又逃走,使人也不了解事情的真相。王著就和他一起謀划,在戊寅那一天假稱皇太子回京師參加佛事,集結了八十多人,夜裡進入京城。早晨派遣兩個僧人到中書省去,讓中書省購買供奉神佛的用品。中書省的人員懷疑,對他們加以訊問,他們不肯伏罪。等到中午,王著又派遣崔總管假傳皇太子的旨意,讓樞密副使張易發兵若干人,在這天夜裡會集在東宮前面,張易沒有察覺其中有假,就命令指揮使顏義領兵一起前去。王著自己騎馬去見阿合馬,詐稱太子將要來到,命令中書省的官員全部都在東宮前等候。阿合馬派遣右司郎中脫歡察兒等幾個人騎馬出關,往北走了十幾里,碰上了王著的一伙人。偽裝太子的人責備他們無禮,把他們全都殺了,奪取了他們的馬匹,往南進入建德門。夜裡二更,沒有人敢問什麼,到了東門前面,他們一夥都下了馬,惟獨偽裝太子的人坐在馬上指揮,呼喊中書省長官來到馬前,責罵了阿合馬幾句話,王著就把阿合馬牽去,用袖子里藏著的銅錘砸碎他的腦袋,阿合馬立刻斃命。接著喊中書左丞郝禎來到,殺了他;囚禁了右丞張惠。樞密院、御史台和留守司的官員都遠遠看著,沒有人能推測究竟是什麼緣故。尚書張九思在宮中大聲喊叫,認為這是個騙局;留守司的達魯花赤傳敦就手持木棒沖向前面,把騎在馬上的人擊倒墜地。弓箭亂髮,這夥人奔逃潰散,大多被逮住。高和尚逃走,王著挺身而出要求把自己囚禁。御史中丞也先帖木兒飛馬上奏忽必烈。忽必烈當時正駐在察罕腦兒,聽到以後大為震怒,當天就起駕到上都。命令樞密副使孛羅、司徒和禮霍彌、參政阿里等按驛站飛馳到大都,討伐作亂的人。庚辰日,在高梁河抓住了高和尚。辛已日,孛羅等人到達大都。壬午日,把王著、高和尚在市上誅殺,剁成肉醬,同時又殺了張易。王著臨刑前大喊說:“王著為天下除害,現在死了,將來一定有人為我寫下這件事的!”
阿合馬死後,忽必烈還不詳細了解他的種種邪惡,命令中書省不要追查他的妻兒。等到詢問孛羅,就全部知道了阿合馬的罪惡,這才大怒說:“王著把他殺了,的確是對的。”於是下令掘墓開棺,在通玄門外斬戮屍體,聽任狗去吃他的肉。朝廷百官和士人百姓,聚在一起觀看拍手稱快。阿合馬的子侄都被誅殺,把他的家屬和財產沒收入官。他的小妾中有一個叫引住的,查抄她的物品,在柜子里得到兩張熟的人皮,兩隻耳朵都保存完好,有一個閹人專門掌握這個柜子的鑰匙,訊問他們也沒有人知道究竟是什麼人的人皮,只說:“詛咒的時候,把神座放在這上邊,應驗很快。”又用兩幅絹,畫上穿戴盔甲的騎兵好幾層,包圍守在一座有帷幕的殿前,兵士都拉開了弓弦挺著刃向裡邊,好像在向里進攻那樣。畫圖畫的人姓陳。又有一個叫曹震圭的,曾經推算過阿合馬的生辰八字;有一個叫王台判的,胡亂引用圖讖,所說的都涉及謀反的事。事情上奏,忽必烈下令剝這四個人的皮當眾宣示。
設置諸路轉運司,加強稅收管理
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支柱,鹽稅又是財政的重要稅源,因此,禁私鹽和增加鹽稅是阿合馬理財的一個主要方面。中統四年(1263年),阿合馬推行食鹽國家專賣,禁止食鹽走私,並增設巡邏隊。實際上,私鹽可能比官鹽價格便宜,但真正獲得暴利的是走私商,禁止食鹽走私,就是懲治與國爭利之徒。為了擴大稅源,阿合馬還把過去豁免賦稅的僧道軍匠等作為徵稅對象,從而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打擊“權勢之家”偷稅漏稅行為是阿合馬理財的另一個有力措施。元代很多蒙古貴族與大商巨富一起從事商貿,但他們依仗權勢,經商拒不交稅,這是公然的違法行為。阿合馬要理財,必然要和他們作鬥爭,也就觸犯了他們的利益,自然引起了他們的反對。另外,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馬為規範納稅制度,制定了30分取1的稅制,使納稅有章可循,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貪官污吏的隨心所欲,保障了元代商業的正常發展。
大興鐵冶,官營牟利
阿合馬比較重視礦冶生產,中統四年(1263年),阿合馬就在河南鈞、徐等州興辦鐵冶,頗有成效。他又用輸出的鐵鑄造了20萬件農器,與農戶交換糧食4萬石。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馬還建議采冶石絨(石棉),擴大采冶範圍,並成立專門管理機構,負責各地礦產采冶事宜。他的這些舉措,客觀上對促進農業及礦業生產的發展是有利的。
推行“經理”制度
經理”也叫“鉤考”,是一種財政審計手段。由朝廷派員到各地清算錢穀等項,以防止豪強隱瞞和官吏貪侵。如地方上有把熟田冒充為荒地以逃避賦稅的,有因避免差徭而隱報戶口的,也有富民買貧民田而仍舊由貧民交稅的,以致造成“歲入不增,小民告病”。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馬理財時期,尚書省的一項任務,就是調查全國戶口,頒布條例,目的是為了杜絕欺隱,增加賦稅。由於國家財政赤字巨大,入不敷出。為了增加財政收入,滿足忽必烈窮兵黷武的需要,鉤考錢穀被作為一種彌補財政虧空、搜刮財富的手段頻繁進行。
實行官俸制度
忽必烈初期,朝廷的各級官吏沒有俸祿,這等於公開地讓他們去勒索百姓,貪污中飽。這嚴重影響了元代正常的統治秩序,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馬曾訂立條例,要減并州縣和規定官吏員數,分別品級官職以給俸祿和頒發公田,並且要計算月日以考核優劣。但並沒有施行起來。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馬任中書平章兼任制國用使的時候,正式規定了京、府、州、縣、司官吏的俸祿和職田。至元七年(1270年)又規定了軍官的俸祿。之後,雖然曾有暫時停俸祿和減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從此確定了下來。勒索百姓,貪污錢財不再是合法的行為了。如至元四年(1267年),大名路達魯花赤愛魯,總管張弘范等盜用官錢,就受到罷官的處分。
發行紙幣
元代鈔法是世界上最早的純紙幣流通制度,在世界幣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馬在各路設平準庫,鈔一萬二千錠,作為鈔本。並且買賣金銀,以維持物價平衡和保證紙幣的信用。初期鈔法施行十分嚴密,並且鹽、茶等稅收都用紙鈔,保證了紙鈔雄厚的物質基礎。然而,由於連年用兵、費用浩繁,紙鈔不斷增發,從至元十七年(1280年)以後,開始通貨膨脹,紙幣貶值,物價飛漲。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不得不召開中書省臣、集賢大學士會議,討論鈔法問題。但是,朝廷財政用度巨大,不能量入為出,因而這一根本性問題沒有解決。
長子:忽辛
二子:抹速忽
三子:阿散
四子:忻都
侄:別都魯丁(撒都魯丁或納速剌丁)、苫思丁,宰奴丁
《元史·列傳第九十二》
《新元史·列傳第一百十九》
傳統史家對阿合馬之評價都相當負面,如《元史》就把阿合馬收錄於“奸臣傳”裡面,有“益肆貪橫”、“內通貨賄,外示刑威”這些話。然隨著研究深入,後世對阿合馬之評價也不再極端,蓋因阿合馬在任內主要不過是改革稅制,整頓財政。而被指貪污也不過是當時正值元初,蒙古人並未受漢人信服,以致只要出任宰相的是色目人,不管證據,都會被視為貪橫暴虐。應注意的是,同時期另一位大臣桑哥也是因掌理財政,而遭遇到與阿合馬一樣的悲劇。《馬可波羅遊記》中也有詳細記載這事,並指出事件是民族、宗教問題引起的。
忽必烈:“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盡人事,兼此三者,乃為稱職。阿裏海牙、麥術丁等,亦未可為相,回回人中,阿合馬才任宰相。”
馬亨:“交鈔可以權萬貨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賈擅之,廢法從私,將何以令天下?”
秦長卿:“臣愚贛,能識阿合馬,其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趙高;私蓄逾公家貲,覬覦非望,其事似漢董卓。《春秋》人臣無將,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
宋濂:“阿合馬為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負,眾咸稱其能。”
柯劭忞:“司馬遷以利為害之源,然懋遷有無,肇於有虞,管仲、范蠡用貨殖伯齊、越二國,無他,利天下則為利,反是則為害也。世祖才阿合馬,擢為宰相。阿合馬死,盧世榮繼之。世榮死,桑哥繼之。三凶傳屰,病國厲民,廁酷吏以重位,陷正人以刑綱,視漢、唐聚斂之臣,其毒尤甚焉。嗚乎!蒙古有中原五六十年,政無紀綱,遺黎殆盡。世祖踐阼,思大有為於三下,黔首喁喁,正延頸歸命之時,乃用貪狠匹夫,鑽膏剔髓,以剿民命,迨窮奸稔惡,始嬰顯戮,而蒼生之禍已烈矣。司馬遷之言,豈不信歟!”
1982年電視劇《馬可·波羅》:倫納德·尼莫伊飾演阿合馬;
2001年電視劇《關漢卿傳奇》:狄劍青飾演阿合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