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地方稅務局

隨州市地方稅務局

隨州市地方稅務局於2000年8月成立,經2001年、2009年兩次機構改革之後,現有14個機關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規劃科、財務裝備科、征管科、稅政科、社保規費管理科、納稅服務科、技術管理科、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監察考評科、機關黨辦工會、行政管理科);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2個派出機構(烈山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3個下設機構(曾都區地稅局、廣水市地稅局、隨縣地稅局);全局共設有12個基層單位(徵收分局、稽查局);至2009年12月,全市地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584人。

2018年7月5日,隨州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稅務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稅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4.負責下達本系統稅費收入計劃,開展稅費源調查,加強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
5.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8.負責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9.負責本系統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10.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承擔市(州)局管理幹部的監督及其案件查處工作。
11.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工會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工作。
12.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隨州市地方稅務局
隨州市地方稅務局

征管稅費


按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隨州市地方稅務局對下列稅費、基金進行徵收管理:1、營業稅;2、資源稅;3、企業所得稅;4、個人所得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6、車船稅;7、房產稅;8、城鎮土地使用稅;9、土地增值稅;10、印花稅;11、煙葉稅、12、契稅;13、耕地佔用稅;14、教育費附加;15、磷礦石價格調節基金;16、文化事業建設費;17、地方教育發展費;18、殘疾人保障基金;19、排污費;20、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21、其他新開徵的地方稅費。

機構設置


機關科室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負責秘書事務、公文管理、文書檔案、機要通訊、信訪、保密、保衛、調研、信息、宣傳;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新聞發布、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門戶網站運行和信息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地方稅制改革稅收政策、稅收法制等方面的調研工作;起草涉稅規範性文件,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有關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並定期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收入規劃科
編製年度稅費任務和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制定並完善稅款征繳退庫制度,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費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費收入數據。
財務裝備科
擬訂財務、基本建設管理辦法;負責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編報審核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負責系統內部財務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經費管理;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承擔系統服裝發放工作。
征管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擬訂具體操作辦法;起草稅收徵收管理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發票管理和稅控器具推廣應用工作。
稅政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耕地佔用稅、契稅、煙葉稅等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和彙算清繳;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社保規費管理科
負責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和教育費附加、河道堤防維護費、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磷礦石價格調節基金以及其他行政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制定和完善規費征管方式方法,加強欠費和費源管理;組織開展規費徵收、日常管理和檢查。
納稅服務科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辦稅公開、多元化申報方式推廣、辦稅服務廳規範管理、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互動欄目的建設工作。
技術管理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優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設備管理;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人事科
擬訂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製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系統貫徹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負責黨組會秘書工作,督促黨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外事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監察考評科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系統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和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情況;監督檢查各級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
機關黨辦、工會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稅務分局(所)建設等工作;承擔系統文明創建、競賽和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系統稅容風紀、著裝管理制度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指導系統的工會工作。
行政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局機關、直屬單位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會務保障、行政接待、綜合治理、治安防範、交通安全、戶籍管理等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稽查局
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擬定稅務稽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範圍內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實行查帳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稽查以及全市重大涉稅案件的查處工作;制定全市稅務稽查計劃,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和查處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協查工作;審核和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稅務檢查證;負責全市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完成上級稽查局和本級地稅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辦公室、選案執行科、管理審理科、稽查1—3科6個科室。

派出單位

烈山分局
負責中央、省屬、市直企事業單位地方稅收、社保費和其他規費的征管;負責隨州城區建築安裝業、房地產業稅收征管工作。內設辦公室、城區稅收管理科、建安房地產稅收管理科3個科室。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負責隨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的稅收及各項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內設辦公室、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科3個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