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博議

內經博議

《內經博議》,醫經著作,4卷。清代羅美(澹生)撰。刊於康熙十四年(1675年)。此書系將《內經》中一些主要內容選編成冊。分天道、人道、脈法、針刺、病能、述病6部分,每部又分若干篇。羅氏以“天人合一”之旨闡述生理,據《內經》原文以論述病理、診斷和治療,於分析經義時參考各家注文,並予以發揮,為學習《內經》另闢蹊徑。

簡介


醫經著作。四卷。清·羅美撰。刊於1675年。本書是作者針對《內經》中的一些主要內容予以闡述,從而形成的論文集。共分天道、人道、脈法、針刺、病能、述病六部分,每部又有若干篇。文字清新,論辨透徹。現有《珍本醫書集成》本。

信息


<篇名>內經博議
書名:內經博議
作者:羅美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75年

內容


<目錄>
<篇名>題辭
屬性:儒可無用乎。耳目心思等之木石。百年為可悼也。儒可有用乎。兵刑錢穀紹之職司。一時為可鄙也。居今之世。志
古之道。求所謂卓然自命。上不溷君王而下不委諸草莽者。其在岐黃之業乎。夫岐黃之業。談何容易。不知陰陽消長之
理者。不可與言醫。不知死生變化之故者。不可與言醫。不知草木蟲魚邱陵牝牡之性情者。不可與言醫。不知古今異宜
剛柔互用應變合於秒忽者。不可與言醫。若是則五經四子之書。醫之宗旨也。二十一史前後成敗君臣興廢之所由。醫之
證據也。與夫諸子百家零星傳記雜出於飲食藥石之書醫之雜俎也。宰相須用讀書人。國醫須用讀書人。如是而儒之一生。
無用不等之木石。有用不綴之職司。休德令聞而擅其美。豈不重賴夫醫也耶。醫之不可易言。儒之不可易言也。余性鄙
寡交。不樂輕與人。人不屑吾與。猶憶總角時。郡中得交羅君淡生。即今之東逸也。探所得細繹胸中經史袞袞可聽。旁
及古文本學。皆可法知其非常人。未幾陵谷變遷。隱見於煙雨蓬茨之下。名可得聞。跡不可得見。如是者三十年。君之
讀書樂道。視壯年又何如。而內經博議諸書出矣。人謂與東逸先生同時朝夕討論不倦。所重豈在區區。余曰。儒之無用
者如彼。有用者又如此。百歲而後。其欲尚有東逸者。非博議諸書。又焉足千古哉。
\x友弟石年趙汝揆拜書。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天地陰陽大論
屬性:或問於余曰。軒岐述天地之道。明陰陽之本。終以三合為治。帝臣若鬼臾區。猶曰上候而已。未能明其事也。今二
千年來。學人如眾盲摸象。紛紛以運氣治病。卒無一驗。而粗心守陋之傳。謂此且置之高閣。略無省思。不知乾坤鼓鑄
萬類。人在氣交。如魚在水。民知所生。而不知所以生。今子沉潛內經。發憤而欲明之。其於造物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
本。不可不挈其要領。而為後學一明之乎。余曰唯唯。經曰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
之。合為九氣。九氣具。而天地人三才之體用備矣。夫所謂其生五者。合天地人萬類。皆生於五行之氣也。乃不曰其氣
五。而曰其氣三。則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以一陰一陽而營運之。鼓舞之。其間陰陽各一。而所以能營運鼓舞者。則又
有一也。此一合二以成三。而始布五行於陰陽剛柔之間。人在氣交而兩受之。此所以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也。
三才既立。五常備行。而天地人之體用遂分。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則日月四時。營運不息。此其大運也。而又有其總
持者。複列五運。首土以持歲功。本六元於司天,以正六次。於以主時主歲主次。各不同也。此天之分用也。立地之道。
曰柔與剛。則山川水土。五方陰陽各奠。此其定體也。而又有其遷次者。三陰三陽。各以司年。奉六元司天在泉。各以
上下正歲氣。於以紀方紀步紀歲。各不同也。此地之分用也。由是而天地之氣。必三合為用矣。然其間氣化分行。其體
則奠定而不移。其事則博濟而不雜。其神則妙用而無方。其道則循環而補救。是故陰陽之氣。有所為各止。而不相凌躥
者。如大氣之舉。風寒在下。燥熱居上。濕氣居中。火遊行於其間。是以少陰厥陰在下。太陽陽明在上。太陰居中。少
陽通乎上下。於人稟之為體。亦猶是也。此雖六氣交互布 之相輸。而上中下之定位不移也。又有夾輔而行。參伍為用
者。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之類。原其然者。三陽悉起於三陰。陽之所起。
陰亦從之而見。少陽起於厥陰。乃中見厥陰。陽明起於太陰。乃中見太陰。以其根底所在。恆相比而不離。故參伍以為
用也。又有亢害承製者。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六者皆有承製。陰為循環相救。以消彌其亢甚。
而不至於毀裂。是則三合之內。三合之外。又有妙用如此者。無非其氣三之為用。而鼓舞營運於天地人之間。乃天地造
物之根。而非人之所能為也。蓋天地之氣。無不有分。亦無不有合。此天地之本。陰陽之朕也。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天地陰陽大論
屬性:或問於余曰。軒岐述天地之道。明陰陽之本。終以三合為治。帝臣若鬼臾區。猶曰上候而已。未能明其事也。今二
千年來。學人如眾盲摸象。紛紛以運氣治病。卒無一驗。而粗心守陋之傳。謂此且置之高閣。略無省思。不知乾坤鼓鑄
萬類。人在氣交。如魚在水。民知所生。而不知所以生。今子沉潛內經。發憤而欲明之。其於造物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
本。不可不挈其要領。而為後學一明之乎。余曰唯唯。經曰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
之。合為九氣。九氣具。而天地人三才之體用備矣。夫所謂其生五者。合天地人萬類。皆生於五行之氣也。乃不曰其氣
五。而曰其氣三。則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以一陰一陽而營運之。鼓舞之。其間陰陽各一。而所以能營運鼓舞者。則又
有一也。此一合二以成三。而始布五行於陰陽剛柔之間。人在氣交而兩受之。此所以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也。
三才既立。五常備行。而天地人之體用遂分。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則日月四時。營運不息。此其大運也。而又有其總
持者。複列五運。首土以持歲功。本六元於司天,以正六次。於以主時主歲主次。各不同也。此天之分用也。立地之道。
曰柔與剛。則山川水土。五方陰陽各奠。此其定體也。而又有其遷次者。三陰三陽。各以司年。奉六元司天在泉。各以
上下正歲氣。於以紀方紀步紀歲。各不同也。此地之分用也。由是而天地之氣。必三合為用矣。然其間氣化分行。其體
則奠定而不移。其事則博濟而不雜。其神則妙用而無方。其道則循環而補救。是故陰陽之氣。有所為各止。而不相凌躥
者。如大氣之舉。風寒在下。燥熱居上。濕氣居中。火遊行於其間。是以少陰厥陰在下。太陽陽明在上。太陰居中。少
陽通乎上下。於人稟之為體。亦猶是也。此雖六氣交互布 之相輸。而上中下之定位不移也。又有夾輔而行。參伍為用
者。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之類。原其然者。三陽悉起於三陰。陽之所起。
陰亦從之而見。少陽起於厥陰。乃中見厥陰。陽明起於太陰。乃中見太陰。以其根底所在。恆相比而不離。故參伍以為
用也。又有亢害承製者。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六者皆有承製。陰為循環相救。以消彌其亢甚。
而不至於毀裂。是則三合之內。三合之外。又有妙用如此者。無非其氣三之為用。而鼓舞營運於天地人之間。乃天地造
物之根。而非人之所能為也。蓋天地之氣。無不有分。亦無不有合。此天地之本。陰陽之朕也。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其氣三論
屬性:天地陰陽一氣而已。自太虛而有太乙之生氣。由是動靜焉而陰陽分。陰陽分而五行具。是五行之生者。不離陰陽之
一氣也。而經曰其氣三。且曰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是三氣者。天地人之本始也。試明之。太極無形。靜則
為陰。動則為陽。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一陰一陽者。非各一之一。乃道之妙用。而合一之一也。唯其合一。乃能各
一。則是其本一而已。有三氣存乎其間矣。是故動與靜各一也。而所以能動靜者又一也。由此觀之。太乙之所施生。造
化之所鼓鑄。必得三而成物。氣不得三。則無以布行於五。而五非得三。又不能各合夫一也。三者一之用也。五者三之
成也。故三而成天。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天總陰陽。而又積陽以自剛也。三而成地。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地具剛柔。
而又積陰以自奠也。三而成人。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然理以宰氣。而氣以載理。故人之成也。本乎氣交。稟天之陽動
為氣。本地之陰靜為精。而有神存乎其間。以立性命之基。是精氣神三者。合而不離也。此所謂三而成人也。且太極用
此三氣以生五行。而五行之生。又莫不各用夫三氣。試就人之五臟言之。心為太陽。而主血脈。是合陰陽而自為陽也。
腎為太陰。而涵命門真火。是合水火而本為陰也。肺主治節。而水出高源。是合金木水以行氣也。肝為血海。而生一陽
以升太沖。是合水木火而總於厥陰也。脾上承火。而下涵水。以奠乎中。火以腐熟。水以滋灌。而土以歸藏。是合水火
土而養四臟也。是知陰陽之功。相待為用。陰陽之根。互藏其宅。而五行之變化。皆非一氣偏至之所成。蓋一有偏至。
而合三則無偏。至一無鼓動。而合三則能鼓動。人徒知為三。而不知合三。而後致夫一也。徒知生於一。而不知用三。
而後全夫生也。自軒岐指出三氣。而造化之妙用始彰。故三五與一。太上之玄閫。養生之奧關也。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六節五制生五論
屬性: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其生五。(天元紀大)
河圖之教五十有五。而總其數為天五地六。分其數為天五地五。天五者、一三五七九。五奇也。地五者、二四六八
十。五耦也。奇以五乘五。五五二十五。耦以六乘五。五六三十。此所以天五地六也。然而陰陽交互。氣運相乘。則天
氣反以六。地氣反以五。此六節五制之旨。軒岐所述也。蓋兩儀既奠。而後天以陽而化氣。氣本無形。凡六合無形化氣
之陰陽。皆本於天氣。以陰而成質。質處有形。凡六合有形成質之陰陽。皆本於地氣。所謂五者。生長化收藏。而成木
火土金水是也。所謂六者。少陽陽明太陽厥陰少陰太陰。以奉寒暑燥濕風火是也。所謂六為節者。天以一元布行於地。
即本地之六位以分化氣。是天以六為節也。所謂五為制者。地以坤順承之化。即本天之五行以作成物。是地以五為制也。
總之天以五而干生。地以六而支生。以五加六而甲子生。天以五用六。地以六承五。此天施地生之大致。而六節五制之
妙義也。其生五者。原其初則五行實生於一氣。由其後則萬類皆生於五行。故五行有本生之理。有制用之道。其始也天
一生水。天一者純剛之氣也。純剛之氣為全體。故生水。水之為物。一陽居二陰之間。由靜而動。由陰而陽。動而之陽。
故地二生火。水火既濟。則形成而物暢。故天三生木。陽既暢發。則陽後生陰。自舒而斂。故地四生金。土居中位。成
乎四氣。而成功位次反居其後者。土為萬物之母。奉天而不居。故必於四氣之既成。而後見之也。然土為中宮。為爐鼎。
能以水火為用。水火不得則相射。是以戊己之位。藏於水火。此坎納六戊。離納六己。所自來也。故戊己中宮為最尊。
布氣育靈。為生物元始。所謂資生於坤也。故以是為南政。君臨於上。而水木火金四臟之氣環拱之。以其環拱。故謂之
北政。如臣面君也。至其地支辰戌丑未。居四餘之偏。兼為四庫者。蓋以奠定四氣。所以始萬物終萬物而告成功於物后
也。故天雖以五生土。而常以一先四。而首萬物。一先四者。即五數之一。而首以土運之義也。此萬物所以資始也。地
雖以十成土。而恆以二居五而終陰陽。二居五者。戊癸化火。而適終於地二之數也。此萬物所以資生也。生生之本。制
用之道盡矣。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正六氣說
屬性:初氣厥陰風木。大寒立春雨水驚蟄。二氣少陰君火。春釐清明穀雨立夏。三氣少陽相火。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四氣
太陰濕土。大暑立秋處暑白露。五氣陽明燥金。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六氣太陽寒水。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各至六十日。
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相火之右。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
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六微旨大論)
六氣內經無正文。而於加臨明明見之本文者。止有六節氣位一章。發明司節之位。而於六節之陰陽上下未之詳也。
故後學每以六氣一氣呼之。又不辨司天六元不同。一概改著。為說以詳之。夫天氣之行於地。既布之以五行。分之以四
時。歷以日月之行。而成歲功。此萬古不易。所謂天地合氣也。然為氣行其間。每不得與日月朔望相齊。故古聖更以斗
杓紀氣於十二宮。而祀之以二十四以會周天。後分統以六氣。凡六十日以分一氣。周而復始。所謂四時之止也。然其為
氣上下不同。標本各異。初氣為厥陰風木者。一陽也。於卦為復。復在九地之下。正當兩陰交盡之時。是以上為厥陰。
下為風木。故風木本陽而標陰也。二氣為少陰君火。君火見於卯。所謂顯明之位。其時為春釐清明。正三陽出地之時。
乃不名之少陽。而號之為少陰。不名風木。而名以君火者。以此時三陽雖出地。而其上仍屬三陰春寒猶屬是氣。尚為陰
之少。故曰少陰。君火見於此者。易所謂帝出乎震也。帝主十二辰。於時無所不統。而於此分時者。前此一陽尚在九地
之下。而人歷於顯明。則聖作物睹。是以首出之於此也。其火主照臨。不主熱物。亦不奪春令。故曰君火不用。君火之
右。即為夏令。為三氣之陽相火。相火當巳午為南離君位。非相火之所當。唯君火不用。故退行一步。使相火當之。俾
為夏官。以供臣職。故名以相火。明其無犯上之嫌也。相火當六陽之盛。正為太陽。乃不曰太。而曰少者。以陽雖盛。
而尚在地上。未亢未高。故猶曰少陽也。四氣為太陰濕土。濕土在未坤也。坤為太陰。位在未上。又當未月。坤正臨事。
故以太陰名之。又其時自大寒一陽生。以及於六陽。為上半年干之行事。自夏至一陰生。至亥以盡於六陰。為下半年坤
之行事。陽以順行。陰以逆行。故一陰之生。不名一陰。以其生由太陰坤德。故即以太陰名之。時雖溽暑酷烈。六陽極
盛。而總曰太陰者。以陽已退職也。且當此之時。使非土潤溽暑。則南離火旺。燥金安生。唯坤居其間。以土合火。而
騰其濕氣。則大雨時行。而得以御火。使金氣生。而氣進與六陽代禪。非太陰之為而誰為耶。五氣為陽明燥金。陽明者。
以其時去溽蒸而清明。退蒙昧而 斂。堅潔清肅。陽在上而方明。故曰陽明。金氣堅而且洌。是以為燥。六氣為太陽寒
水。寒水於時為亥。水屬三陰。乃其上為太陽者。此時陽退而在上。為亢為高。在五陰之上。於卦為剝。居停而不用事。
故以太陽名。而納之寒水也。寒水本陰。而標陽者。以此總之。正六氣進氣居下。退氣居上。春夏陽自下升。故厥陰少
陰在上。秋冬陰亦自下而上。故陽明太陽在上。在下者為進氣。在上者為成功。而進退之氣。標本之說。於是可見矣。
此為主氣司天。所加為客氣。主客之分以此。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為運為氣五六說
屬性:自陰陽二氣交易鼓舞。以化生五行為萬物。而三才之成全奠其中。然所謂陰陽交易鼓舞者。二而已矣。二而有無息
之用。萬而仰致一之道。以譬明之。五行為銅。二氣為炭。此生生之本。由於交易鼓舞之妙。從無而有。從有而生也。
乃五行者。不明所自。請得言之。天一生水。陽始交於陰也。地二生火。陰始交於陽也。得陽而生火。得陰而生水。此
陰陽定交之始。故所生二子。仍肖父母。是以幹道成男。坤道成女。道本斯矣。然以二氣之鼓舞言之則水火生而萬類之
胚胎具也。故曰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自茲而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則陰陽既交。而互生互長。萬類成形而堅定。成
形為木。堅定為金。生矣成矣。故曰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然而能終之始之。必有為之先者。而使二氣為之鼓之舞之。
則造化之藏用自成壚。非中宮奠其元氣。曷能不渝。此土之龐濃。為天五而居中。天五者。非以次而為五。乃攝四而
為五也。地之十承焉者耳。由斯言之。天地之施生。定於五行。盈天地之物生。莫非五行。四時之更。莫非五行。五方
之位。莫非五行。而五者之運。行於天地之間。為天為地。為人為物。為形為氣。有一不在運中者乎。至於所以為六者。
亦自有說。本然二氣三分而六。因陰陽之氣。有國中末。有少壯老。其氣各有盛衰。故各分而為三。是以為六也。以六
乘五。以五成六。於是五行物類之生成消殺。恆乘於六氣之進退盛衰。故六氣者。所以節宣五運。而成其化育者也。無
一物不成於六氣之中。無一時不被六氣之化。豈止五運六氣為加臨之說乎。是以帝問。而岐伯曰。五運陰陽者。天地之
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又曰陰陽之氣。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今觀於甲子。而
陰陽之紀以立。於是歲立。而年月日時陰陽之氣各立。無非五六者。請更言之。時一日有十二。十二者。陰陽兩從六也。
以五乘六。故五日一周甲子為一候也。一周甲子。氣亦一周矣。故可以為候。此小周也。推之為七十二。而大周矣。此
從時而起者也。日者。甲乙至癸為旬日。天數五。故二五為小周。以五加六。故六十日為備一周。又歷六甲子。為大一
周成歲矣。。此以日為起者也。月者。歷十二辰恆主。今以紀時。又用五行以紀六氣。而四時始備。凡五歲一周。歷三十
年而備周。此以日為起者也。歲者。十二年一紀。六十歲一周。此一周者。又合年月之大而周之也。以五加六。小者為
小周。大者為大周。然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氣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此五運六氣。主歲
之常期。起於天地之自為六氣也。由日時月而言。為陰陽生物之合氣。由五運六氣主歲而言。為陰陽成物之分氣。有分
有合。有從合而分。有從分而合。此之所謂必以三合為治也。然而天主動。為五行之主。故運居其中而常先。地主靜。
六氣以不遷為會。故司天在泉。各有其故。要而言之。合氣以專生物。分氣以節成物。三合為治。人在氣交之中。內稟
其合氣。而嘗外應其交氣。此歲氣五運之加臨。何時而可廢之也。其未可驗者。南北剛柔。陰陽向背。未可一齊。岐伯
亦列其如是焉耳。使后之學人。通天地之秘。而行其活法。未嘗印板文也。至後世加臨尋病。而又不能知三合相交所乘
臨之盛衰。而 為鈴法。貽笑千古耳。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五運說
屬性:五運以土為首。而加甲終復加己。循環十干。而不用正干之本氣。說者謂甲己合土。此為化氣。夫所謂化者。逢合
乃化。不逢合則不化。五運之加。甲己相去五歲。豈有逢合而化之理。又曰此本天氣定位非加臨也。經曰丹天之氣。經
於鬥牛女戊分。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氐畢昴。玄天之氣。經於張翼
婁胃。其戊己分者。則奎壁角軫也。五天五行之守氣。各有所橫以加於宿度。臨於十干之上。如 氣經於心尾己分。心
尾當甲。角軫當己。故土位甲己也。以下皆然。此說最為近似。而其實不然。蓋天動而虛。其氣圓通。而初無定氣。其
臨御五行。自有本然當然之則。而初非有守氣以期之也。岐伯述天元冊曰。大虛寥廓。肇基化元。萬物資始。五運始終。
布氣育靈。總統坤元。夫肇基化元。而布氣育靈。乃雲總統於坤元。是坤元為萬物之母也。坤元既為萬物之母。而總統
之。則天亦必有以先用之。天之十干。以代戊己居中宮。而先用水火。然後成於木金。豈非總統坤元。而以土為首之義
乎。是以天之御化。首以土為甲。而甲遂為土。仍順布五行於乙丙丁戊之上。而以本氣化之。遂以金加乙。水加丙。木
加丁。火加戊。畢又再傳。而土加己。金加庚。水加辛。木加壬。火加癸。而其本氣之陰陽。仍有不能從化。而根據之以
為用者。如加陽干為氣有餘。加陰乾為氣不足。又未嘗不因值年以佐用也。五運立。則年氣有所統。故運之所臨。每居
中而常先。如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則其氣先。而與司天會。是謂天符。與歲支同氣。則先而與歲會。是謂歲會與天符。
歲會三合。是謂太乙天符。所謂貴人者。司天與值歲朝拱之所在也。是以惡所不勝。歸所同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
故五運為該年之根本也。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司天說
屬性:天有六氣。寒暑燥濕風火,即四時之主氣。候至而布之。以分六氣也。至於司天。則從地上六位之專精。而正對以
居之。以主期年。而名之為司天者。根據於甲子值歲之氣。仍以地上不遷之氣。會天之元。而立為監司也。其為六氣。一
以甲子為序。而異於地上之四時。蓋既以主持一歲。則自當以甲子為序也。其三陰三陽。上奉之者。六元在天。則三陰
三陽不自主氣。所以正對皆奉之也。首少陰君火者。君火位午對子。令甲始子。與君為對。故遂名君火。尊君之出令也。
其令主熱。不與顯明卯位之君火同。彼以方春行令。止以照臨。此在午宮。所對本屬夏令也。次丑未為太陰濕土。太陰
在地。每與厥陰少陰合三陰而不離。故其位必次少陰。又坤土位未對丑。為土之官旺。是以上奉濕令也。又次寅申為少
陽相火。火之精。本生於寅。寅對於申。申尚有餘暑。故以寅申奉火令。不當午者。午當君火。不敢侵也。又次卯酉。
為陽明燥金之臨。旺於酉對卯。故奉燥令也。又次辰戌。為太陽寒水。寒水本位亥子。而亥屬風木。子為午對。唯辰為
水庫。戌當水冠帶。為進氣。故即以辰戌奉寒令。終巳亥為厥陰風木。風木於正六氣。本在丑子及寅司天。移位於巳亥
者。木長生在亥。其對巳。故即以此奉風令也。蓋其所司以為一歲之令。唯六元主之。三陰三陽不能盡合。故唯上從而
奉之。唯帶有本位本氣。則有本標太過不及之說。經曰少陰所為標也。厥陰所為終也。是巳有其所司。即有其在泉者。
以天包地下。地在天中。地居天之半。而天氣之行於地者。亦半行於地上。半抑於地下。在前三氣行於地上。故屬司天。
后三氣抑於地下。故屬在泉。在泉之氣沉而不上。故前揚后抑。前宣后郁。恆與司天為對。司天子午。則在泉卯酉。司
天丑未。則在泉辰戌。司天寅申。則在泉巳亥。恆相對而輸轉之。故有在天在泉之異也。司天極於三氣。以天施之至也。
在泉居於六氣。以地沉之至也。然總以司天為本。故本文不設在泉之歲。以司天統之也。
<目錄>卷之一\天道部
<篇名>地上三陰三陽說
屬性:司天以地上三陰三陽。奉天六元。然上下不類。而以奉之。未解何義。又不解地上三陰三陽。何以定位。內經未之
發明。請試論之。予前既明六元之著。盛於三陰三陽之定位矣。此六元之正義也。乃於其對。亦必三陰三陽奉之。豈三
陰三陽未有定義定位乎。夫天地之大氣涵於宇宙。大概藏於北。生於東。長於南。收於西。則三陰在北。三陽在東。三
陰在南。三陽在西。可知也。在易東北俱為陽方。而此北陰東陽。西南俱為陰方。而此南陰西陽者。要此即兩儀四象之
義。所謂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者也。蓋氣必先藏而後生。此乃靜藏之地。故三陰先奠位於亥子丑。而太少厥皆
聚者。所以全乎陰以為藏也。藏而後生。而生必於東。故三陽遂正位於寅卯辰。而少明太皆聚者。亦所以全乎陽而為生
也。至於南離陽位。君火居之。而又總為三陰者。蓋巳午未皆長氣也。有生則必有長。長者實氣也陰也。北陰無以實長。
故三陰亦聚於南。所謂天以陽生陰長者此也。西為蓐收正位。燥金居之。故西為陰方。為成為收。而三陽又居之者。蓋
藏物必自下。收物必自上。生物必自下。殺物必自上。且自暑而涼。自秀而實。皆自上而下。上者陽也。而其時之肅殺
者、亦陽也。申酉戌為肅殺之方。故三陽亦聚於此。所謂地以陽殺陰藏者此也。蓋天之二氣。分為四象。北為陰。西為
陰中之陽。此地之二象。東為陽。南為陽中之陰。此天之二象。而生長收藏之理。備著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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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天道或問五則
屬性:問曰、五行各有正氣。天地所合。干支所同。而陰陽之用。各有變遷。又參錯不同何也。曰、此正所謂三合之治也。
三合而治。必將合氣。必為主用。或從本氣。或從標氣。或因乎其盛。或由乎其化。雖有不同。要皆取用以崇體。而不
以體勞物也。如五運以土為首而加甲。自甲為土以下。皆不用干矣。而甲丙戊庚壬值年。仍為氣太過。乙丁巳辛癸值年。
仍為氣不及。其干雖變。而陰陽不變。則原非不用干也。司天亦變支矣。而火當午。土當丑未。金當酉。與歲為會。則
為當其位而合其氣。是皆不變本位。亦不廢本支也。大約陰陽之用。合兩而成。以三為用。故陰陽之行。雖一體。而動
變則各由其道。各由其道者。所以妙陰陽之用也。一切三合變氣皆如此。知其用則不疑其變矣。
問曰、司天運氣合用。而有天符歲會。乃有小五運。復參於司天在泉。運氣之間。則又何也。曰五行三合之治。無
往而不用。亦無往而不三合也。如辰戌太陽司天矣。而辰戌備歷甲丙戊庚壬之五位。則五運亦盡歷寒水之一位矣。寒水
唯一。而有五變。五變之中。所營運以周一歲者。亦各有五運。猶司天之間立紀步也。既以大五運與司天為乘臨。則亦
有小五運與間步為乘臨。此亦陰陽自然之道也。歲氣必以木為主。故以太少角為初。以太少羽為終。五運之生序不可紊
也。然其用微。不及間步之劇。故經不著病。要使人知之爾。
問曰、五行五用。而各為首。六氣首風木。司天首火。五運首土。五行本生首水。其成首金。循環而能為首者。豈
有義乎。曰、此陰陽造化之妙用。不可思議者也。由其初而言生物之始。始於天一。天一水也。水得暖而升。故火繼之。
火水鼓盪而形成。故木繼之。木長而堅。故金繼之。四者非土不成。故成必以土也。洪範之序如此。蓋生物之原也。若
四時六氣。必以歲德為首。歲德在木。故木起厥陰。而臨官於寅。所以達生氣通人事也。自木而火。而土而金。以止於
水。四時之序。生長化收藏之事。五運之首土者。天之氣自中而運。而戊己居中以生養萬物。故即此中宮推之。以四正
環而拱之。以行其生生之用。此在天之事也。若司天以火為首者。少陰君火。有帝之尊。於以出治。孰不歸仰焉。然唯
斗杓初指。帝乃臨之。帝出乎震。故以火為首。而以厥陰為終。蓋三陰為朋。今少陰居中。而厥陰在前。則必俟歷三陽。
而厥陰為後矣。厥陰位亥。亦終之義也。由其成功而言。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顯萬類之成。而列萬形之質。此不唯其
始。而唯其終。故必見其堅成。而後水木火土四形備具也。此成物之序。以其致用而言之也。
問曰、四時陰陽順逆之行。有左右之辨何也。曰、陽自下而上。故左旋而為春夏。陰自上而下。故右旋而為秋冬。
是以春為生氣而西行。變其收氣而為暄。夏為長氣而北行。變其臟氣而為熱。秋為收氣而東行。斂其生氣而為涼。冬為
藏氣而南行。斂其長氣而為寒。西北行為順。東南行為逆。春夏日躔北陸而長。秋冬日躔南陸而短。亦陰陽順逆之序也。
問曰、經謂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何也。曰、陰陽本合一者也。自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立之以兩。而相為對
待。此各一之一。人所易知也。以動靜為鼓舞。以陰陽為妙用。無形而致有形。同體而立異體。陰陽合作。而鼓化機。
此合一之一。人所難知也。是故本其太始而言。陰陽之原。由於一機。靜極而陽生。動極而陰生。陰陽互相生也。本其
成位而言。陰陽之根。互藏其宅。火胎子中。水胎午中。陰陽互相宅也。人能悟陰陽之本一。乃能知陰陽之能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