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茂
明代官員
殷正茂(1513年7月6日~1593年1月17日),字養實,號石汀,南直隸徽州府歙(今安徽歙縣)人,宋南渡秉常公十五世孫,明代官員。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授行人。歷官兵科給事中。遷江西按察使。隆慶四年(1570年),以功進兵部右侍郎。隆慶五年(1571年)至萬曆三年(1575年)以南京兵部尚書兼任兩廣總督。萬曆三年(1575年),召為南京戶部尚書。萬曆六年(1578年),致仕歸鄉。萬曆九年(1581年),又起為南京刑部尚書。萬曆十一年(1583年),因遭彈劾,辭官回鄉。
萬曆二十年(1592年),去世,時年八十歲。
《新安名族志》的記載
德佑元年(1275年),殷恂以部校的身份領兵隨賈似道從臨安出發前往蕪湖禦敵,大敗。殷恂循原路退至歙縣,遂定居於縣城南門。其後幾代在地方上名望頗隆。但到了十世孫殷正茂時,殷氏家族已頗為寥落了。
殷正茂少時聰穎,由祖母胡氏養育成人。據《麒麟殷氏家乘·石汀公行略》記述:殷正茂幼年好學,並且極為孝順,他將二叔視作自己父親一樣孝養,受到眾人的讚揚。
其父殷鐄,早歲迫於生計,經商於淮揚、吳越間,並沒有獲得多少收益。
嘉靖甲午歲(1534年),殷正茂補邑學弟子員,父親殷鐄聞訊后,即從淮揚返鄉了,從此不再客游經商。
進士登科錄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殷正茂彈劾罷免南京刑部侍郎沈應龍。以不畏權貴、正直敢言的形象在朝廷中頭角初露,引起內閣的注意。
隆慶初年(1567年),廣西古田僮族(即壯族)韋銀豹、黃朝猛反抗明廷。
隆慶三年(1569年)冬,朝廷商議決定征剿韋銀豹等人,升任殷正茂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與提督李遷調土、漢兵十四萬,命總兵俞大猷為將,先奪牛河、三厄等險要之地,諸軍連克東山鳳凰寨,直逼潮水。廖元引誘僮族人斬殺黃朝猛。韋銀豹走投無路,命其同黨斬了一個貌似他的人頭獻給明軍。明軍“征剿”捷還,殷正茂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撫如故。改古田為永寧州,設置副使、參將鎮守。不久,僉事金柱捕獲韋銀豹,因自請罪而未被追究。
明穆宗授予的詔書
隆慶五年(1571年)九月,古田瑤人作亂,內閣首輔高拱任用殷正茂代替李遷提督兩廣軍務。以廣西巡撫身份代行提督兩廣軍務,開始了他與倭寇周旋廝殺的人生歷程。到任不到一個月,倭寇就進犯廣東的高、雷等州。原先,倭寇較少涉足這一帶,明朝官軍在此設防也不嚴密。殷正茂接到報告后,立即督軍追擊。不久,就攻克倭巢,俘虜和斬殺1075人,首戰告捷。
隆慶六年(1572年)二月,倭寇分道進犯石城縣,殺千戶黃隆,又攻陷神電衛城。吳川、陽江、高州、海豐等地也遭到侵擾。作為一省的軍事主官,殷正茂深感履職不力,一邊上書彙報敵情,一邊自我彈劾待罪。幸好兵部以他履新不久未予深究。皇帝的寬容對殷正茂是莫大的鼓勵。他迅速整頓軍隊,重申紀律,四處追剿。閏二月,官軍在新寧、高州、雷州,將進犯的倭寇分別擊潰,共斬獲200餘人。五月,倭寇再犯廣東廣海、新寧、惠來,攻陷電白、錦囊等城,又轉入高、雷、廉、瓊等州境,所過之處,焚劫殺擄,百姓的生命、財產損失慘重。一方面緊急調兵遣將,分頭堵剿;另一方面上奏請求從嚴處分失職的地方軍政官員,攏聚人心。電白知縣蔣曉、錦囊所千戶侯安邦因棄城逃遁,朝廷下令逮捕審訊。此役,官軍先後也有不少斬獲。再次穩定了廣東沿海的形勢。
在廣東禦寇的同時,還對當地民眾反抗朝廷的活動進行了有力的鎮壓。
隆慶六年(1572年),肇慶恩平十三村的陳金鶯,鄰邑苔村三巢的羅織清,藤洞九徑十寨的黃飛鶯,各自發動起義,互通聲氣。一時地方因之不靖。同時,藍一清、賴元爵領導畲人又在山險木深的惠州、潮州一帶起義,連地八百里,起義軍數萬。殷正茂忠實地貫徹張居正“今當申嚴將令,調益生兵,大事芟除,見賊即殺,勿復問其向背”的指示,調整戰略,先鎮壓了三巢、十寨、十三村的起義,再率兵四萬進剿藍一清等。歷時三個月苦戰,耗餉5.6萬多,破據點700餘所,俘斬12286名,藍一清等為首十餘人被捕斬於市。不久以功累加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萬曆二年(1574年)冬,倭寇進犯雙魚所。不久又親率官軍在電白剿倭1000餘人,有效地維護了兩廣的安定局面。
萬曆三年(1575年),改授南京戶部尚書,以凌雲翼接替殷正茂的原職。次年改任北京戶部尚書。從此告別了在一線抗倭的生涯。升戶部尚書後,力勸萬曆皇帝大婚不應浪費,節省了四百八十萬錢,用以救濟災民。
萬曆六年(1578年),茂辭官回鄉。
萬曆九年(1581年),朝廷再度起用殷正茂為南京刑部尚書。
張居正去世后第二年(1583年),御史張應詔彈劾殷正茂、陳瑞二人,稱刑部尚書殷正茂曾以二座金盤種植珊瑚賄賂張居正,又用金珠、翡翠、象牙饋送馮保及張居正家人游七。殷正茂上疏自辨,請告,許之。
萬曆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1593年1月17日),去世,時年八十歲。
廣鑄錢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時任兵科給事中的殷正茂為了緩解國家財用的不足,建議開採雲南銅礦鼓鑄銅錢,當時錢700文約值銀1兩,所需工本通常只要0.6兩至0.7兩,鑄息豐厚。他認為:“今財用不足,惟鑄錢一事。可助國計。但兩京所鑄以銅價太高,得不償費。可采雲南銅,自四川運至湖廣岳州府城陵磯。其地商賈輳集,百物夥賤,且系南北適中之所,可開局鑄造。其銅價僦運諸費,宜以雲南鹽課四川庫藏給之。並設總督重臣,注選主事專理。計歲費工本銀不過三十九萬餘兩,可得錢六萬五千萬文,值銀九十三萬餘兩。余工本外歲得利銀五十三萬有奇。足以少佐國家之急。”即每年費工本銀39萬兩,可得錢65000萬文。
但戶部認為“城陵磯五方雜聚,於此開鑄恐奸詭易興;雲南地僻事簡,即山鼓鑄為便宜”。故沒有完全按照殷正茂的建議辦,而是改成在雲南就地鼓鑄;並且工本銀也被大量削減,僅投入白銀2萬兩,鑄錢3301.2萬文。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於錢法壅滯,此後的課稅及官員俸祿均使用白銀,終罷雲南鑄錢。
變鹽法
隆慶五年(1571年)五月,時任廣西巡撫的殷正茂在平定古田起義之後,為了振興地方財政、解決軍餉問題,上疏朝廷,希望對廣西鹽法實施改革。他仿效元代廣西廉訪副使乜兒吉尼的先例,主張實行官運。具體做法是:每年由官府出資購買七萬餘包廣東食鹽,統一由廣西各衛所士兵運至桂林發賣,一部分供本省民眾之需,一部分銷往湖廣南部的衡州、永州諸地,即所謂“官搬官賣”。運鹽所需船隻也由官府出資建造,每年運三次,每船每次可裝載食鹽三百五十包,其中三百包為代官府運送,其餘五十包的利潤作為旗軍的報酬,所有官運食鹽的納稅辦法依照鹽商方式辦理。通過實行官運,廣西地方每年可獲得二萬兩白銀左右的稅收,大大緩解了當地的財政壓力。
運鹽前議疏
殷正茂《運鹽前議疏》所創“廣西官運”之法由於成效顯著,一直被沿用到明朝末年。史載:“(殷正茂)建「委官運鹽」之議,以其息充軍餉,綜理詳密,軍需賴以不匱。終明之世,增損其法而行之,卒莫能易。”
抵禦倭寇
殷正茂像
廣東一地,海岸線長,地形複雜,守備難度很大。在分析了數次倭寇侵擾的過程后,殷正茂發現了一個問題:官軍主要集中在有限的據點,廣闊的沿海各地,有如粗疏的巨網,一旦示警,即便反應迅速,也因路途遙遠而經常錯失良機。因此,他上書朝廷,請求增設將領。很快,兵部復文同意。
其次,按照明初定製,地方衛所軍士,其子孫也入軍戶,世代充役。到了明朝中葉以後,由於負擔太重,軍戶或逃或絕,已經無法為衛所提供高素質的兵員。在實戰中對此體會頗深的殷正茂,也與當時的著名將領戚繼光一樣,提出了訓練土兵的主張。他要求設練兵參將一員,招募土人,從中選出把總、哨官、哨隊長,編成隊伍,后練成20營,戰績出眾。
再者,倭寇自海上來,近海的島嶼經常被他們作為臨時基地。如果明軍僅在陸地上防禦,顯得十分被動。因此,建立一支有一定戰鬥力的海上作戰隊伍很有必要。於是,殷正茂請求朝廷同意在肇慶府治的近郭,建設船廠,預行建造。以備不時之需。得到朝廷的批准。
最後,對於殷正茂來說,內外交困是最麻煩的事。為了能專心應對外來侵略,他採取了兩個辦法預防倭寇的內應。首先,他建議守巡官劃地分守,將瀕海謫戍的民眾遷徙到湖廣、雲南、四川等內地,預防這些對朝廷素有不滿之心的人成為倭寇的嚮導;同時,對接受招撫的原叛民敢於使用。比如,澄海人許瑞系曾起兵反明的曾一本的舅舅,曾一本被捕后,許瑞收其餘眾西遁,活動於惠州與廣州之間,后受招撫。殷正茂讓其破倭贖罪。隆慶六年(1572年),許瑞出兵攻剿倭寇,生擒78人,斬首25級。殷正茂迅即上奏朝廷,請授職銜,以示優異。
鞏固海防
隆慶六年(1572年)二月,提督兩廣軍務右侍郎殷正茂向朝廷上疏言廣東海防四事,提出“分信地、議招募、議民壯”等建議,並重申“宜令廣東巡視海道,駐東莞南頭城”。
為應對倭寇、海盜日益頻繁的侵犯,加強廣東海防,殷正茂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設立墩堠,鞏固海岸防守系統。墩堠又稱烽堠,是明初設立在沿海衛所之間的戰略重地。明代中後期,武備漸弛,烽堠制度也因兵員不濟、倭患不斷、海盜不絕而日漸衰敗。萬曆二年(1574年),殷正茂重整烽堠制度。他“行令道、參等官,通於沿海地方,不拘十里、十二三里,擇其高阜去處,或就山頂可以了顧四周者,即建墩台一所”。如發現敵船在近海航行,離敵船最近的墩台要舉大白旗,各墩看見後接連舉旗;若發現敵軍正在登岸,白天以煙霧為信號,夜晚則以火光為信號,並放銃鳴鑼,將敵情迅速傳報。
二、增加參將,健全巡海系統。萬曆二年,殷正茂調潮州參將吳京任東路巡海參將,改瓊崖參將晏繼芳充西路巡海參將。這樣,繼嘉靖四十三年兩廣總督吳桂芳設督理廣、惠、潮海防參將駐紮南頭地方之後,東路也設立了專職的巡海官員。
三、主動出擊,剿滅海盜。萬曆元年,朱良寶、林道乾海盜團伙修築深溝高塹,固壘死守,對抗官軍。萬曆二年,殷正茂率水路官軍一萬人,攻破朱良寶盤踞的巢穴,俘斬海盜1250人,朱良寶戰死,余部投降。自此,明王朝在廣東的海防得到了極大的鞏固。
人物關係 | 姓名 | 簡介 |
始遷祖 | 殷恂 | 殷恂,字允恭。生於嘉熙三年(1239年),卒於大德十年(1306年)。殷定第三子。配鄭氏,生子四:長直,字正甫;次溫,字和甫;三權,字雄甫;四敦,字德甫。 |
二世 | 殷權 | 殷權,字雄甫,行甫三。生於咸淳五年(1269年),卒於至正八年(1348年)。元配洪氏,繼周氏。生子二:再立、愛鳳。 |
三世 | 殷愛鳳 | 殷愛鳳,字均翔,行均二,號均軒。生於至元元年(1335年),卒於洪武五年(1372年)。元配汪氏,繼胡氏。生子三:庸、伏、武。 |
四世 | 殷庸 | 殷庸,字執中,行中四。至正二十年(1360年)生,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卒。配洪氏,生子二:榮、貴。 |
五世 | 殷榮 | 殷榮,字榮信,行信五,人稱億萬。洪武二十年(1387年)生,天順三年(1459年)卒。元配方氏,側室江氏。生子四:道偉、道明、道宣、道隆。 |
高祖 | 殷道明 | 殷道明,字伯祥,行伯十四,號東雨軒。恩君尚義。永樂十六年(1418年)生,成化六年(1470年)卒。元配汪氏,側室畢氏。生子六:文清、文昇、文泰、文質、文冕、文聚。 |
曾祖 | 殷文清 | 殷文清,字時肅,行時一,號直菴。正統六年(1441年)生,正德十五年(1520年)卒。元配江氏,側室沈氏。生子五:學召、學韶、頫、學臣、學綬。 |
祖父 | 殷頫 | 殷頫,配胡氏,生子三:鐄、鉞、鍾。 |
父 | 殷鐄 | 殷鐄,字惟定,號東崖。弘治八年(1495年)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卒。元配吳氏,繼程氏。生子三:正茂、正芳、正蒔。以子正茂貴,敕封兵科左給事中,贈戶部尚書。 |
長子 | 殷宗伊 | 都督府經歷。 |
次子 | 殷宗傅 | 殷宗傅,字求仲,號肖築。生於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於萬曆十七年(1589年)。以父蔭授錦衣衛千戶,累升錦衣衛指揮僉事加上輕車都尉。 |
明·趙用賢《松石齋集·卷九·奉賀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敘》
明·張一桂《漱秇堂文集·卷二·壽大司徒石汀殷公八十序》
明·方弘靜《素園存稿·卷十·大司徒殷公八十壽敘》
明·汪道昆《太函副墨·卷七·達尊偕老篇》
明·蕭彥《掖垣人鑒·卷十四》
清·方象瑛《明史分稿殘編·南京刑部尚書殷正茂》
清·張廷玉《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傳第一百十·殷正茂》
殷尚書坊位於今歙縣殷家村公路西側,建於明代萬曆四年(1576年)。殷正茂因功升兵部尚書,又任戶部尚書,明神宗口諭立坊褒獎。該坊三間三樓,四柱通天,寬12.2米,高11.5米。灰凝石,樑柱粗碩,淺鐫錦紋圖案。樓枋刻“忠實勛庸”四大字,上加“玉音”二小字,額枋刻“尚書”二字。落款為“戶部尚書前奉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鹽法巡撫地方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殷正茂立”。
牌坊
1998年,殷尚書坊與大司徒坊被確立為安徽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明·莫如忠《贈石汀殷大參擢江西總憲敘》:夫今人情,以禁近補外,非信卓轢通方之才,鮮不務矜體局,為名高,多所弗屑;及抑鬱久,而懈生,索然萎薾,至變其初者有矣。而公議概著於立朝,既傑傑如彼;及仕歷諸藩,又各循循焉以其職效。如此即三仕,一官曆十有二載,而志益競、業益起,曾不以摧掊抑鬱之故自詭其平生,皆人所難也。……先是十年,士行卑甚,巧宦者苟不名節顧,以鶩谿徑,倐仆而倐興者多矣!公(謂殷正茂)不出此,獨堅忍以累行,遲久以俟時,譬松栢處於深山,零霜雪、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也。豈不毅然獨立,落落偉丈夫哉!
明·茅坤《贈殷石汀按察使序(代同年莫方伯作)》:君子之欲有為於天下,必其強悍之材、堅忍之氣,撼之以其非所堪也而弗顧,投之以其非所好也而弗受,夫然後可以為國家捍大患、成大功,而聲施於時。……石汀殷公之擢給事中,而事先皇帝也,數以諫諍顯。會方士以禱祠熒惑左右,公卿以下,並仿漢故事,附祠官祝厘。或以諷諫署,公恥,獨不與。先皇帝震怒,尋被逮系,榜笞闕下。公於是固請外徙。……予故聞公直諒如此。及入浙,公適為左參政,予望而貌公,公魁岸倜儻,多大略。間以所聞者覆之,無異也。……其在諫署所難者,公猶群諸長貳,似不能獨抗;而其在粵與滇時,則公之皎然不射利、不詭名,尤公所獨也。嗟乎!非公強悍之才、堅忍之氣,有以持衡於其間,則其撼之以非所堪,投之以非所好也,且隨今之學士大夫相攘袂揚吻以翱翔於榮名聲利之間也已!其能章章若是乎?
明·張居正《答兩廣殷石汀》:鯨鯢盡戮,地方敉寧,公之功可能也;驅見在之兵,當猝然之變,在自戰之地,御必死之賊,兵不別調,役不淹時,而全師奏捷,其功不可能也。廕賚之典,尚未足酬,簡在帝心,大畀有日。
明·趙用賢《奉賀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序》:公之功顧不偉歟!昔我先臣襄毅韓公(謂韓雍)、新建王公(謂王陽明),嘗帥永保田州之旅,討平修荔八寨,談者至今美之。余謂兩公即用兵神矣,其時江廣土漢之兵調者幾何?所饋餉當幾何?即克有功矣,其為日又幾何?乃公所征師及軍興費,率不逾十萬,而成功之速復過之。則公之功,固無論弘正中用兵諸臣,即兩公者,且瞠乎後矣!……公不惟上弭天子南顧之憂,而耀我一統之威靈,解我生民之怨毒,則四夷且益輯而萬邦且用休,所以綏國家無疆之祚者將在茲矣!詩曰“有嚴有翼,共武之服。共武之服,以匡王國”者,公其有焉。
明·何維柏《天山草堂存稿·賀大司馬石汀殷公平寇膚功序》:南嶺諸山,介惠、潮,郡邑內域,非如岐黎,負固世濟,未易馴擾;亦非有深謀異計,敢與我角。特以幽崕邃窟,政法難周,含憤苦苛,逋逃叢集。所產礦冶,悍鷙烏合,號召土著,役使牟利。失利則鼓煽嘯聚,出肆流劫。上人厭聞而莫之省問,彼得日益恣。……當事者目此積蔓徒付長嘆,內揣虛匱,仍襲招安。賊亦以聽撫啖我,陽順陰逆,喜則人,怒則獸,日以憸械伺上。苟不及時悉盡芟除,則臃腫潰裂,不仆不止。東人曷能有瘳!公(謂殷正茂)精察脈理,深達本標,痛此決裂極敝,不復踵姑息,必彰撻伐,且料賊情如指掌,籌戎務若執券,號令嚴明,兵行不犯,度支謹節,用出有經,眾正順動,踴躍前進。一鼓而剪羽翼,再鼓而執渠魁,三鼓而搗巢穴,數紀妖氛,一時銷息。費省百倍,功收萬全,洩神人之宿憤,伸邦家之明威,紓主上憂勤之懷,貽東人安堵之樂,文猷武烈,今昔稱難。公抑自欿,憂形眉睫,每謂:“吾書生爾。孫吳之學,素所不道。顧膺茲責,揆今時事,不得不大痛創至此。然以千萬之命,豈無橫罹鋒鏑者?”乃汲汲講求善後良圖,冀生東人於有永。苟為不然,則兵戈相尋,何有窮極?天地大德,豈容滅息?故憲慮訏謨,建置屯御,精核吏治,是在節制;聯絡耕守,簡比什伍,捍災御患,是在將領;章憲法守,謹始杜漸,禁凶保良,是在監司;修政敦教,省刑薄斂,愛養拊揗,是在良牧。我公為東人慮至深。
明·吳國倫《甔甀洞稿·賀司馬總戎殷公壽序(代作)》:日本裸夷數千,飛艘渡海,犯我嶺西、海北諸郡邑,所過幾無完壘,詗事者至,公疾馳羊城,授策諸將吏,往一鼓殄之,俘馘裸夷千餘人,還我繫纍士女四五千人,所全活諸郡邑人又不下數十萬,而嶺之東南嵎寇蓋莫不畏公天威,自為鳥獸散矣。會歲大侵,而民多菜色,公蹙然曰:“大兵之後,必有凶年。粵誠不可一日去兵,然使吾民飢且累累溝壑也,將孰從而兵耶?”於是,日聚藩臬諸大夫、郡邑長吏究圖所以賑䘏之。近者設糜,遠者平糴,又遠者乞糴鄰壤,資之庾帑弗繼,即移軍需佐之,曾不括一錢一粟於民間,所全活粵東人又不下數十萬。余從里中父老私相嘆曰:“微公來,吾屬幾無幸矣。”……余觀古今善言壽者,莫如孔子,大旨不過曰:“人之生也直。”是直也,天地生生之大德也,即所謂仁也,人生於仁而不能自生以生人,非直也,非直非壽也。……我殷公天下士也,內不畜疑,外不飾貌。曩在諫垣,天下聞其直言;及宣力四方,天下頌其直行。今制兩粵,貴重矣。開誠布公,推赤心以置人腹,故章程畫一,號令不煩。賞當功,罰當罪,予賢而奪不肖,直也;誅其不用命者,而撫其用命者,直也;威敵用武,附眾用恩,直也。公皆未有意也。夫公自全其生理,而又能廣此理以生千萬人,天地之大德,其何忝乎!即公旦暮入相,為國家培養元氣,而使天下久安長治,固非獨粵人願也。
明·黃雲龍《寄開府石汀殷老師書》:久睽教範,馳切曷勝。念新安山水,雄拔東南,雲五百年有名世者興。朱紫陽(謂朱熹)以泰山高岳,郁起一時。自后如雲峰(謂胡炳文)、定宇(謂陳櫟)、環谷(謂汪克寬)、魯齋(謂鮑雲龍),以迄篁墩(謂程敏政)諸公,其所樹立,非不可觀,未有大勛盛烈,施濟於世。程襄毅(謂程信)哈密之功,吾州首出,然蕞爾荒徼,零星夷寇,計績無多。近時惟胡梅老(謂胡宗憲)總制浙江,弭清狂倭,勛名振世。曾未幾年,吾師奮起南服,鏟盤根之寇,樹無前之功,百城懾肅,山海晏然,皆所謂名世之功也。然梅翁擁大斾於海甸,來則擊之。吾師撲剿諸寇,皆束馬懸車,深入其阻,勞佚殊矣。且兵不留行,所向摧擊,迅於霆電,俾兩廣之民消百年之逋寇,而民不知有兵。較之往年平倭,兵需所費,百不當一。古云:“仁者之師無敵,非仁者之將不能”,殆其然哉!
明·張一桂《壽大司徒石汀殷公八十序》:公姱節好修,雅為鄉邦所矜式。與物無競,如卓褒德(謂卓茂);待以舉火,如晏大夫(謂晏子);望廬質成,如陳太丘(謂陳寔);薰德而善良,如陽諫議(謂陽城)。蓋自釋褐至拂衣,五十年如一日也。慕誼者欲久其師模,蒙恩者欲久其惠澤,有不舉首加額願公壽考者乎?
明·方弘靜《素園存稿·大司徒殷公八十敘》:夫士之殉名,可動於朝廷,不可孚於里閈,何也?地愈近則睹之愈親。君子是以愧屋漏而嚴對越也。吾見公(謂殷正茂)之居鄉矣,由由然與之偕也,兢兢焉無失也,抑抑乎其居卑乎,恢恢乎未有涯也。未嘗揭竿而趨,建幡以告,簧鼓以示眾。若夫人者,一以為人、一以為己者。而國之人罔不是孚,不介紹而親,不要結而合。彼何以然哉?無亦秉彝之良,若或樞之而莫得其運之者耶?是直道之行也,三代之公也,乃徵諸野矣。吾是以躍然而喜也。……公之居鄉則既可徵矣,廼若立朝之節、分符之略,凡所蒞,咸卓然可紀,而大者在兩粵。……公秉公振紀,靡所徇恤,其黜貪橫也、抑豪並也、懲玩弛也、拒關節也,皆彼憸壬者所不便而毅然以身任其怨,於是,戴者在野,嫉者在朝,而岌岌乎岩岩者且撼矣。賴天子明聖,公勛德炳赫不可掩,故靡得而間雲。而南北八座,曾不席暖。蓋耕而食者順則而不庸,議而沸者聞聲而儘力。公於是卷其未盡之蘊,浩乎不可留而岩棲川觀者且十年所矣。夫以公居鄉之孚若此,功烈之偉若彼,視履其旋,惡乎有喙三尺曾是不稽,而猥泥往古鄉雲里雲?是且鄉為竇而里為徑也,不亦舛乎!吾是以拊幾而吁也。雖然,余淺之乎知公矣!公卷舒無心,出處視義,方且邀樂於不貸,葆真於無營,世態浮雲,曾不足以當其一瞬。而余乃耿耿焉若為公有所未慊焉者,余則陋矣!公與庄夫人偕老而康,望之者以為期頤以上無論也。
明·汪道昆《太函副墨·達尊偕老篇》:夫新都(指徽州)以文獻輔首善餘二百年,先後都上卿者十餘曹,皆國老也。概諸德善、勛勞、功伐,不必皆同;即福澤、聲名、天人之徵,應亦異。要必於人為全昌,於天為單厚,宜莫如公(謂殷正茂)。當言責則盡言,當官守則盡職,自掖垣而藩臬,更仆未易悉數之。……人言公致力中外,不謂不勞;七十之年,不謂不暮。乃公猶有少壯之色,卧起飲食自如,此遵何術也?公言否否,有術則有心,吾無心也。人怒亦怒,吾怒不藏;人勞亦勞,吾勞不竭。人有違言,叱吒俱廢;既謝罷,則談笑而道之。事至而解其紛,不避胼胝。既就寢,其卧于于。吾無所庸吾心,天予吾難老者此爾。由今以論往昔,則古人與俱。公之自鏡者三,蓋三壽也:洞洞奉盈,則疏太傅(謂疏廣);翼翼昭事,則衛武公;于于而卧羲皇,則被衣、齧缺。三壽作朋,於公伉儷得矣。
明·方有度:“已故戶部尚書殷正茂,平定兩粵而葬祭未請,宜加優恤併當議謚”、“贈光祿卿任環有平倭奇績,已故戶部尚書殷正茂有平兩廣大功,皆未得而易名祭葬,何以勸勞臣?”
清·方象瑛《明史列傳擬稿》眉批:此公平兩廣功最偉,然亦倚江陵(謂張居正)信任,故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