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祚
王宏祚
王宏祚((1610-1674年),字懋自,號思齋,謚端簡,雲南保山人。明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任薊州知州,后升戶部郎中。清順治元年降清,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降清后,先後擔任戶部尚書、刑部尚書和兵部尚書(一說戶部、禮部、吏部),因主政過清廷設立六部的三個部,且為保山永昌人,被世人稱為“永半朝”。有《頤庵詩集》。十八年,聖祖即位,疏請歸葬,許之。旋諭促還朝,力薦潘湖叟黃錫袞詔入兵部協理兵部事。
王宏祚被世人稱稱為“永半朝”。有《頤庵詩集》。
明亡,降清。順治二年(1645)仍授戶部郎中,以諳習掌故,主修《賦役全書》。十五年書成,晉戶部尚書。康熙七年(1668)以失察罪革職。次年復為兵部尚書。尋與大學士巴哈納等校訂律例。后以老乞休。輯有《永思錄》。
明崇禎三年考中舉人,任薊州知州,後來又任了戶部郎中。大清順治元年(1644年),王宏祚任荷嵐兵首,總督吳孳昌派他負責籌劃軍餉。二年任戶部郎中,受命主修《賦役全書》。順治三年,加太僕寺少卿。六年,遷太僕寺卿,仍領郎中。十年,擢戶部侍郎。時雲、貴尚為明守,孫可望據辰州。宏祚請於江南、江西、湖廣豐稔之地,采米穀、儲糧餉為進取計。又言:“黔國公沐天波世守雲南,得民心,其僚屬有散處江寧者,宜令往招天波為內應。貴州九股黑苗,自都勻、黎平遠及慶遠、靖州,近為可望蹂躪,宜加意撫綏,俾令歸化。冠服異制,勿驟更易。”上以所言足助撫剿,下經略大學士洪承疇採行。十一年,給事中郭一鶚劾宏祚修賦役全書逾久未成,宏祚疏辨,一鶚復劾其巧飾。下部議,以各省冊報稽遲,宏祚不舉劾,論罰俸。十二年,疏請禁有司私派累民、將領冒名領餉,皆下部議行。十三年,以河西務鈔關員外郎朱世德徵稅不如額,援赦請免議,坐降三級,命留任。十五年,賦役全書成,敘勞,還所降級。考滿,蔭子。尋擢尚書,加太子少保。命同大學士巴哈納等校訂律例。十六年,進太子太保。雲南平,迭疏上善後諸事,請開鄉試,慎署員,設重鎮,稽丁田,恤士紳,撫土司,寬新政。既,又疏言司道宜久任,州縣宜部選,投誠宜解散,荒殘宜軫恤,爐座宜多設。宏祚聞父母喪,疏乞解官奔赴,命在任守制。逾月,命出視事。十八年,聖祖即位,疏請歸葬,許之。旋諭促還朝,力薦潘湖叟黃錫袞詔入兵部協理兵部事。
清康熙三年,授刑部尚書,尋復還戶部。四年,星變地震,求直言。宏祚疏言:“異星見,天失其常;地震,地失其常。挽回天地之變,首在率循人事之常。”漕糧自通州運京師,或謂水次支散,可省轉搬費。宏祚持不可,謂:“水次支散,受者艱負戴。必減直而售,則米狼戾在外。京倉頒給雖有者,顆粒皆在都下。根本至計,不宜以小利遽變。”又有議盡裁州縣存留與變漕糧官運為商運者,固爭不得,具疏上之,卒如宏祚議。六年,用輔政大臣鰲拜議,戶部增設滿尚書,以授瑪爾賽,與宏祚齟齬。七年,戶部失察書吏假印盜帑,大學士班布爾善獨罪宏祚,坐奪官。八年,在兵部左侍郎潘湖叟黃錫袞的率領下,王宏祚配合黃錫袞密助康熙主政於朝,逮捕鰲拜有功。王宏祚晉兵部尚書,潘湖叟黃錫袞升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左侍郎。九年,宏祚以老乞休,命馳驛歸里,食原俸。宏祚中道疾作,僑居江寧。念未終事父母,輯永思錄,自號曰思齋。十一年,疏辭俸,諭曰:“卿在官著有勞績,引年乞休,賜祿頤養,毋固辭。”十三年,卒,賜祭葬,謚端簡。
梨花塢是著名佛教聖地,其創建者為王宏祚,關於王宏祚與梨花塢有兩個傳說:
一是王宏祚幼年在山塢里見到了一位在懸崖下紡線的老婦人。一交談,頓時耳目聰慧,交談完畢那老婦人卻化一陣清煙去了,於是便認定那老人乃是觀音大士所化。再是他進京趕考途徑洞庭湖時,又得了一位老婦人的贈書,便又認為這是觀音大士第二次恩寵他了。王宏祚認為他之所以能夠飛黃騰達,乃是因為他命中不凡,屢次得到了觀音大士的恩寵照顧,為了報答觀音大士,他回到家鄉創建梨花塢寺廟。現在廟宇后的山壁上嵌了一塊石碑,刻畫著觀音大士懸崖紡線圖,而圖中的王宏祚卻又成了一個牽著毛驢的老者。
二是王宏祚貴后榮歸,經洞庭湖,遇巨風、船將覆、眾惶恐,此時,忽見一小舟划來,大呼風止,近船一看,原是一老婦,操保山口音。王當即上前問詢,老婦自言家住保山九隆山半,姓關,她遠嫁湖南已20餘載,父母雙亡,家中唯有姐姐尚在,姐酷愛種菩提,現收得種子一包,特托捎回交與姐姐。王宏祚回到保山後,親率僕從多次往九隆山半反覆尋找,最後才在一峭壁之上的茅庵之旁,看見正在走機紡線的一位白髮老嫗,老嫗問:“客從何復見之。”她邊說邊紡,線隨手而緣,不似棉花所成,宏祚驚異之際,心有所悟,知是觀音大士的化身,忙倒身下拜,並叩問前程,老嫗一一告知。後來,王宏祚明達清顯,應證了老嫗的偈言。王宏祚為了紀念這次會見,於清順治18年創建了梨花塢,並在慈雲閣內塑觀音大士像,以供世人朝拜。
《送霍魯齋侍御備兵吳興》
《懷鄉》
《渡潞河》
《舟中望金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