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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

政協甘肅省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席

王平(1931.10~2013.08.17),男,漢族,1931年10月生,陝西富平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黨組書記,政協甘肅省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2013年8月17日4時30分,王平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中國甘肅蘭州逝世,享年83歲。

個人履歷


1947年9月至1949年10月,在陝西省省立西安高級中學學習。
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並參加工作。
195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50年4月至1954年1月,在寧夏陶樂縣委工作。
1954年1月至1954年10月,在寧夏省委組織部工作。
1954年10月至1967年8月,在甘肅省委組織部工作。
1956年3月至1967年8月,任甘肅省委組織部幹部處副處長。
1967年8月至1971年1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下放到徽縣“五·七”幹校勞動。
1971年11月至1975年5月,任水電部第四工程局劉家峽水電站辦公室副主任。
1975年5月至1978年3月,擔任中國科學院蘭州高原大氣物理研究所辦公室負責人。
1977年7月至1978年3月,任甘肅省科學大會籌備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1978年3月至1979年3月,任甘肅省委科技政治部組織處處長。
1979年3月至1980年8月,任甘肅省人事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80年8月至1983年5月,任甘肅省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
1983年4月至1986年7月,任甘肅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1986年7月至1987年12月,任甘肅省委政法委員會書記。
1987年12月至1993年1月,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任甘肅省政協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席。
2004年3月退休。

社會評價


王平同志先後負責甘肅省人事局、省政府機關、省委政法委和省檢察院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考慮全面,籌劃周密,協調有力,充分發揮了職能作用。在擔任甘肅省政協副主席期間,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積極為甘肅省的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退休后,王平同志仍然關心甘肅省的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積極參加省政協組織的有關活動,為政協工作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繼續發揮餘熱。
王平同志在60多年的革命工作中,積極擁護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對黨無比忠誠、對國家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勤勤懇懇,忘我工作,堅持原則,待人真誠,淡泊名利,清正廉潔,表現了一位共產黨人的高尚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