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止血藥物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適應症為本品可用於需減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種醫療情況,如:外科、內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臨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來預防出血,如手術前用藥,可避免或減少手術部位及手術后出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塊狀物或粉末;無臭;易溶於水。
l單位(KU)
緊急出血:立即靜注0.25-0.5單位,同時肌肉注射1單位。
各類外科手術:術前一天晚肌注1單位,術前1小時肌注1單位,術前15分鐘靜注1單位,術后3天,每天肌注1單位。
異常出血:劑量加倍,間隔6小時肌注1單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1. 雖無關於血栓的報道,為安全計,有血栓病史者禁用。
2. 對本品或同類藥品過敏者禁用。
5. 使用期間還應注意觀察病人的出、凝血時間。
除非緊急情況,孕期婦女不宜使用。
用量酌減。
無禁忌。
目前尚無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報道,但為防止藥效降低,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靜注。
根據文獻報道,在大劑量(50-100KU/次)時則具有較強的去纖維蛋白原作用,能明顯降低血液中的纖維蛋白原,而使血液粘度及凝血性下降。
本品是從長白山白眉蝮蛇凍干蛇毒中提取分離得到的血凝酶,其中含有類凝血酶,兩種類酶為相似的酶作用物,在Ca[sup]2+[/sup]存在下,能活化因子Ⅴ、Ⅶ和Ⅷ,並刺激血小板的凝集;類凝血激酶在血小板因子Ⅲ存在下,可促使凝血酶原變成凝血酶。也可活化因子Ⅴ,並影響因子Ⅹ。動物實驗結果顯示,本品小劑量時表現為促凝作用。大劑量時表現為抗凝作用。
密封,在涼暗處(避光並不超過20℃)保存。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劑瓶,5支/盒。
暫定30個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試行)WS-447(X-39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