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護照
證明公民身份進入美國的證件
美國護照(United States passport)是由美利堅合眾國出於國際旅行目的發放給美國公民和美國國民使用的證件。持有人受到美國海外領事官員的保護。護照的發放由美國國務院下屬的領務局提供服務,在全美國有多處辦事處和辦事機構。
對於身處海外的公民所提出的護照申請,由當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轉回到護照中心。美國護照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各項建議規範(例如尺寸大小、內容、布局、使用技術等)。
美國國務院也發放護照卡,其只對於通過陸路和海路(不包括航空)在美國與加拿大、墨西哥、百慕大和加勒比海目的國之間旅行的美國人有效。美國護照卡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建議規範,因此其不是正式護照。
美國公民沒有護照(例如護照被偷竊),而他能夠通過其它手段(例如提供其個人的相關證明信息)證明他的美國國籍,那麼即使其沒有護照,他也有權和公民一樣享有領事保護或者能夠以公民身份進入美國。
美國1930版護照
1789年7月,外交事務部併入依據憲法成立的聯邦政府。同年9月部門更名為國務院,負責處理對外關係和發放護照,而且直到十九世紀中期還負責多項國內事務。
從1789開始,其後的幾十年裡護照不僅是國務院可以簽發,也可以由各州和城市發放,甚至是公證人。由國務院以外的官方機構簽發的護照不合禮儀而且在海外造成混亂。一些歐洲國家拒絕承認非國務院簽發的護照,除非美國領事官員為其背書。這個問題導致了國會在1856年授予國務院獨家簽發護照的權利.
美國1976版護照
1981年,美國成為引入可機讀護照的第一個國家
綠皮封面的護照再次在1993年4月到1994年3月間簽發,其中包括一頁對本傑明·富蘭克林的特別感謝頁用以紀念美國領事服務200周年。
2001年,國務院開始簽發使用數碼照片的護照。
2005年財政年度,國務院一共簽發了10,123,424份護照。
2006年8月14日,國務院開始簽發生物識別護照,它包括了一塊射頻識別(RFID)晶元,這塊晶元存儲了有關護照持有人電子版的護照數據(姓名、出生日期等)以及一張持有人的數碼照片。晶元還保留了空間來存儲一些額外的數據(例如指紋、虹膜掃描紀錄)。
美國2007年版生物識別護照封面
雖然護照的封面有特別保護,封面合上時數據讀取變得很困難,而且晶元有接入控制和加密機制,但是當護照打開時這些特性都會失效,例如當護照放在旅館、銀行或者是一間網路咖啡屋使用的時候。
國務院聲稱截至2006年底,所有新簽發的常規護照將包括這種晶元,但實際上是自2007年8月起實行的。所有簽發的非電子常規護照有效期均至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日起,所有出境旅行均只承認電子護照。
外交護照(黑色封面)
美國非電子版護照封面
公務護照(栗色封面)
美國公務護照
旅行護照/常規護照(藍色封面)
美國2007年版生物識別護照封面
加急護照
發放給那些證件被竊,出錯或破損的海外旅行者。有效期直到其再次進入美國境內,可由附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
不存在海外領土護照
和英國護照不同,美國不存在類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所謂“美國海外領土”護照,無論其生活的地方所有美國國民使用相同的護照。根據國會法案,在波多黎各、美屬維爾京群島、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出生或歸化的居民都是美國公民享有與其它公民完全同等的法律權利,包括申請標準美國護照的權利。(生活在這些領土上的公民沒有權利在國會或總統選舉中投票是完全是因為其所居住的地區,這些領土的公民移居到美國大陸就可擁有投票權;同時美國大陸公民移居到這些領土就失去投票權。)
在美屬薩摩亞和斯溫斯島出生或歸化的居民是美國國民,但不是美國公民.;雖然他們不擁有投票權,但是和其它美國公民一樣有權利進入美國並在美國生活工作,因此他們使用和公民一樣的護照。事實上非公民身份的國民在美國常見,因此國務院基於成本和安全因素考慮發放給他們標準美國護照作為其身份證明,而不是美國法律允許的“非公民身份國民證明書”。然而,這些護照是由“此護照持有人是美國國民,非美國公民。”條文所背書的。
第二本護照
國務院長期實行的政策都是所有人都不應擁有超過一本的有效美國護照。但是,作為特例,國務院可在特定的條件下籤發第二本護照例如護照延期的處理延誤了;或是出於安全理由,例如在以色列和拒絕曾經前往以色列的人士入境的國家之間旅行。第二本護照的有效期為2年。此外,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其它“免費”護照持有人也可以同時持有旅行護照。
美國護照是暗藍色(例外的情況見前述),美國國璽印在封面中央。英文單詞“PASSPORT”銘刻於國璽上方,”UnitedStatesofAmerica“在國璽下方。特別的,像其它國家一樣“電子護照”的封面在最下方印有生物識別標誌。標準美國護照包括24張內頁,取消了為商務和其它頻繁旅行者所簽發的48頁護照,但是可以增加額外的簽證頁。
• 護照持有人照片
• 護照類型(P)
• 國家代碼(USA)
• 護照編號.
• 姓氏
• 名字
• 國籍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
• 性別
• 護照簽發日
• 簽發機構
• 有效日期
• 背書
非電子版美國護照的前兩頁
護照包含一個簽發國的聲明,用來知會其它所有國家,證明持有人為一國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此聲明先用英語寫出,接著用法語重複,最新增加的有較多國家使用的西班牙語。美國護照內的聲明如下:
英語版本:
TheSecretaryofState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herebyrequestsallwhomitmayconcerntopermitthecitizen/nationaloftheUnitedStatesnamedhereintopasswithoutdelayorhindranceandincaseofneedtogivealllawfulaidandprotection. |
法語版本:
LeSecrétaired'EtatdesEtats-Unisd'AmériqueprieparlesprésentestoutesautoritéscompétentesdelaisserpasserlecitoyenouressortissantdesEtats-Unistitulaireduprésentpasseport,sansdélainidifficultéet,encasdebesoin,deluiaccordertouteaideetprotectionlégitimes. |
西班牙語版本:
ElSecretariodeEstadodelosEstadosUnidosdeAméricaporelpresentesolicitaalasautoridadescompetentespermitirelpasodelciudadanoonacionaldelosEstadosUnidosaquinombrados,sindemoranidificultades,yencasodenecesidad,prestarletodalaayudayprotecciónlicitas. |
中文含義:
美利堅合眾國國務卿特此請求各相關方准予該位美國公民/國民通行,不受阻礙或耽擱,並在需要時盡量給予法律援助和保護。 |
• 註:“公民/國民”在聲明中使用是由於美屬薩摩亞和斯溫斯島的居民(是美國國民但不是美國公民)使用與美國公民相同的護照。
數據頁的名字欄、請求入境的聲明、在第二頁上對持有人獲得簽證所承擔義務的警告、簽證頁中“入境”和“出境”欄,以及在最後頁的“修正案和背書”都是用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印出的。在早期的護照中則只用英語和法語印出;1996年簽發的美國護照也僅用英語和法語印出。
英語由於其事實上的美國國語地位總是被使用;使用法語(國際重要外交語言)是國際護照標準要求的;西班牙語是在比爾·柯林頓第二任總統任期內增加的,用以承認使用西班牙語的波多黎各;這一轉變也直接承認了美國公民中西班牙使用者的數量增加。
2007年發行的美國生物識別護照前兩頁
對於2001年晚期的美國來說更高的安全級別成為優先事務,更嚴密的安全要求邊界控制上採取措施打擊假冒的紙版護照。在2004年10月,美國政府印刷局(GPO)發出標書給項目最低出價者標誌著這一高科技護照的生產過程開始啟動,標書總額高達100萬美元,包括啟動、發展和測試。此項目發起的驅動力量是來自於2002年加強邊境、安全及入境簽證改革法(也被稱為“美國邊境保安法案”),其中規定這種智能卡ID將要取代簽證。當外國人旅行到美國時,如果他們希望根據免簽證計劃(VWP)免簽證進入美國,他們就需持有符合國際標準的可機讀護照。此外如果旅行者持有在2006年10月26日及以後日前簽發的有效護照同時要免簽證進入美國,所持護照就必須是生物識別護照。
電子市場上已經有很多產品能夠幫助RFID式護照持有人保護他們的護照數據。
護照卡,早期被稱為“PeopleAccessSecurityServiceCard”(PASSCard),是美國護照的替代品,用於滿足西半球旅行協議的證件要求.美國護照卡是一個錢包大小的旅行證件,比美國護照更為方便且成本低廉。該護照卡僅簽發給美國公民,可用於從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和百慕大的水陸口岸進入美國,但不可用於國際航空旅行。護照卡自2008年2月1日起接受申請,2008年7月起正式生效。截止至2010年3月,已有270萬餘張護照卡簽發給了美國公民。與之類似的有歐盟國家的身份證,其在歐盟範圍內也可用於國內及國際旅行。
2008年為應1月31日實行的西半球新通關政策,美國國務院為美國公民推出一種價廉且快速的“護照卡”(PassportCard),並在2月1日正式收取申請。至2009年6月,美國海關將全面實施新的真實身份通關政策。
據介紹,美國國務院推出的便攜“護照卡”可放進錢包,成人卡有效期10年,申請費45美元;15歲以下兒童有效期為5年,申請費35美元。美國公民可持“護照卡”,從陸路及海路由加拿大、墨西哥、百慕達和加勒比海國家入境美國。
雖然申請“護照卡”比護照本身便宜快捷,但該卡是特別為方便美國邊境居民出入境設計的,持卡人不可憑卡從機場海關進入美國。
2008年1月31日之後,從陸地和海路進入美國的政策,要求入境者提供美國公民的證明文件。
根據新規定,19歲以上的美加公民,將不再可以通過口頭宣誓方式進入美國。入境者必須呈遞美國出生紙、駕照等有效證明文件。海關將依照一套驗證規程,證實旅客所持駕照的真實性,令邊檢政策標準化。
根據規定,普通護照申請時間為4到6周,申請人可到就近郵局辦理。
任何時候在香港或者澳門的美國人,護照出生地必須寫成HongKongSAR,MacauSAR。出生在西藏的美國公民出生地必須寫CHINA,或者出生城市。而任何時候出生於台灣(台澎金馬地區)的美國人,依據1994年10月25日經柯林頓總統簽署的美國國會法案103-415號(PublicLaw103-415),允許護照出生地寫成TAIWAN。出生在前蘇聯,前南斯拉夫,前東歐國家的也必須寫出生城市的主權所在國,而不可以寫蘇聯等。
美國護照
(2)持美國護照可享受完善的各項美國社會保險,年老時即使人在海外仍然可以領取老人津貼,可以住低價高品質的老人公寓。
(3)持美國護照到130多個國家旅遊、商務可享受免簽證待遇,省去簽證費和很多麻煩。
(5)現在申請美國護照,需持有美國綠卡5年以上即可申請。現在申請美國綠卡有以下途徑:政治庇護(需在美一年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少數地區居民/種族抽籤及與美國公民結婚。請注意,投資移民並非美國移民局項目,美國移民局並不保證您所付出的財產和時間是換取綠卡的保障.
(6)持美國護照在美國之外居住或旅行時,受美國領事保護。萬一政局不穩或發生重大災害時,持美國護照的美國公民可以在美國政府的保護之下,享有優先搭機離開的權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