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疤
戒疤
關於其起源,依談玄《中國和尚受戒·香疤考證》所述,相傳始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門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時,與七眾授戒,燃香於頂,指為終身之誓。此事逐漸演變成慣例。後世中國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眾之燒戒疤更成為是否受戒的辨識方式。然此並非佛制,且為中國所獨有,並未見於其他國家。
戒疤又稱香疤。指佛教徒為求受清凈戒體而燃香於身上所遺留的疤痕。其行為根據或系起自於捨身供養之思想,或係為斷除我執。受戒時燃戒疤又稱‘燒香疤’,所燃香疤之數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幾種。十二點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薩戒”。在家眾多於受菩薩戒日的前夜、燒戒疤於手腕;出家眾的戒疤多燒於頭頂。
1983年12月,中國佛教協會理事擴大會議作出了《關於漢族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該決議中說:受戒時在受戒人頭頂燒戒疤的做法“並非佛教原有的儀制,因有損身體健康,今後一律廢止”。從此以後,新受戒的漢族僧人,頭頂上再也不會有戒疤了。
《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之第十六條說:“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說:“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
又《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中說:“有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燒身、燒臂供養諸佛。”
從這幾段經文的內容,說明了原來燒身有二重意義:一、是用以表伸至高無上的供養;二、為了消除業障。至於燃燒的位置,則不局限於頭頂,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頭頂上有一些經香火燒灼而留下的疤痕,這是漢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種明顯的外在標誌,於是很多人都誤認為凡和尚都要燒戒疤的。在一些扮演唐宋時代故事的電影或電視片里,出現在銀幕或屏幕上的和尚們都煞有介事地“燒”上了戒疤,凡是稍有佛教歷史知識的人看了,都會感到十分可笑。
其實,佛教是不興燒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並沒有在受教人頭頂上燒戒疤的規定。因此,除了漢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國和中國少數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國漢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頭頂上也不會出現戒疤。
燒戒疤的習俗,據說起源於元代,當時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傳戒時,規定受戒者每人燃香於頭項,受沙彌戒的燃三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為終身之誓。這樣一個小小的發明,後來居然悄悄地流傳開來,並且世代傳襲下來。這當然是一種殘害身體的陋習,是漢地佛教文化的小小的土特產。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漢地佛教文化圈的一點特色,簡單地說,就是佛教發展到後期,“大眾信仰”比極少數思想家(佛學家)所構成的“精英文化”擁有強大得多的能量。發明燒香疤(俗稱“燙香洞”)的元僧志德根本算不得一個佛學家,但他的這個小發明,流傳之廣和深遠卻是惠能以後任何著名高僧的學說所不能比擬的。
另說中國和尚燒戒始於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個狂熱的佛教徒,他曾三次捨身佛寺當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廟贖回。當時,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當和尚。但又怕他們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黥刑(在臉面刺字的一種刑法)為範本,在頭上燒上戒疤以便隨時識別,加以捕獲,此即中國佛教徒燒戒的開始。後來,燒戒被認為是入佛門苦修的開始,逐漸適用於所有的和尚,並一直延續至今,成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標識之一。
凡是出家當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頭髮,這在佛教中叫做剃度。
佛門除了剃度儀式外,還有“清心”儀式。即入寺后,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成績優秀者,老和尚會用線香為他們點上僧侶生涯的第一顆戒疤,稱之為“清心”。然後在接下來的一兩年內,如果表現良好,則有資格得到第二個戒疤,名為“樂福”。
偶而有人問起如何分辨中國佛教和尚。答案是∶看他頭頂。除非他蓄髮,否則在頭皮上應看得見幾排小小圓圓的白色疤。這些圓點稱作‘香疤’,是受戒末了用艾草在頭皮上燃成的。我不曾深入探查有關的歷史,不過或許可上溯至宋朝。據一位受訪者說,雍正帝(1723~1736)中止官發戒牒后,和尚轉借燃疤作為辨識之法。另一位受訪者說,燃疤猶如燃指,原初是為了供佛。不論如何起源,燃疤在本世紀中國僧侶是很普遍的。廣東省屬例外。在廣東的鼎湖山及其他寺院,燃疤處是在左前臂內側,不是頭上。布雷特(J. B. Pratt)寫道,和尚‘依自己的熱忱和勇氣’,可以燃三個、九個、或十二個疤。在寶華山卻沒有選擇的餘地,受比丘戒者一律燃十二個疤,不多不少。受優婆塞戒者,九個。沙彌,三個。疤數在江蘇全境內據說相似,但到了他地寺院,數目的確有異。如果某年傳戒師父規定至少要燃九個疤,戒子可以多燃三個疤,以示虔誠。
通常(在寶華山)在受菩薩戒的前一天燒香疤。不過有些寺院是在菩薩戒后。不論任何一種情況,都不能在天色太晚時進行,其原因普利普·摩勒(Prip-Moler)說得很詳盡。他在所著《中國佛教寺院》(Chinese Bud-dlist Monasteries)書中對於炙疤的介紹,值得在這裡引述。
‘沙彌將祈禱毯緊緊裹在頸項上,手拿著在前項典禮領得的小紅袋。袋裡裝著十二到十四顆用艾草作成的黑色小粒艾絨,每顆約一公分高。沙彌面前站著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龍眼乾作成的臘,塗在左手拇指上。從遞來的小紅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絨后,這位和尚將臘塗在艾絨底部,再一個個放置在沙彌頭皮上點有小圈的部位。接著,他拿起紙捻迅速點燃十二粒艾絨。他一個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彌(現在跪著)身後的助手,用手緊按著沙彌的頭,使頭部固定不動。由於灼痛,沙彌必定會發出不由自主的動作,這時艾絨可能翻滾,烙疤在錯處,因此這道程序以及在頸上裹毯都是必要的。在準備階段,以及艾絨點著、燃燒時,沙彌及助理和尚不停念著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或阿彌陀佛。當十二個熾燃的小點逐漸接近頭皮時,我們幾乎可以根據念佛的節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號在沙彌口中越來越快的重覆,音調也逐漸上揚,最後──通常是火燒著頭皮的剎那──在痛喊聲中停止,艾絨大約燃燒一分鐘左右。筆者見過接受酷刑、毫不退縮的人,也見過老人、小孩用手捶打主事和尚的膝部,彷彿他們同樣都是年輕人。在成人之間觀察時,我不曾見任何女尼或女信徒烙疤時──不論三個或十二個──不出一聲或不顫抖,留意這點是很有趣的。
一時的痛楚,並不是烙疤唯一的不良後果。如果不採取預防措施,並且必然會損及視力與視覺系統。烙疤后睡覺,會引起短暫的血液中毒,然而睡眠幾乎是難以抗拒的。如果沙彌抵擋不了沉沉的睡意,躺下來睡著了,無可挽救的後患將是無法避免的。如視力減弱或失明、頭腫脹等。為幫助沙彌對抗睡意,院方宣布允許他們隨心所欲漫遊全寺各個角落,見見男人與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幫助他們保持清醒。慧居寺在上午九點燃疤,南京古林寺也一樣,當天整日可見沙彌遊逛各處,窺視或瀏覽平時絕對禁止他們前往的房舍。晚上九點,方丈下令他們保持清醒,直到午夜十二點。過了十二點,他們才放下心,讓疲倦的漫遊者尋找他們應得而且等待已久的休息。’
寶華山那位前方丈說,他們那天應該多吃瓜類退火(南華寺是吃栗子)。另一外受訪者否認有失明危險。唯一的可能,是和尚在受戒期間隱藏罪行──舉例來說,他殺過人,但是不照實回答問題(因為殺人者沒有資格受戒)──被害者的鬼魂在他烙疤后,致使他昏厥,甚至死亡。
所謂傳戒,就是佛教寺院召集志願出家為僧尼的人,設立戒壇,舉行授戒,使之成為正式僧尼。
從求戒者來說,出家為僧尼是要有許多條件的,比如個人志願、家庭同意、身無債務、五官端正等等,這在實際上未必都做得到,但佛教要求如此。有志於出家的人,先要和寺院取得聯繫,在寺院中請求一位比丘作自己的“依止師”。通過全寺僧侶了解和同意,然後寺院就可以收留此人為弟子,為他剃除鬚髮,授沙彌戒(共有十戒),這就叫做“沙彌”了。沙彌,也就是漢地一般俗稱的小和尚,其實,還算不得正式的和尚呢!沙彌在梵文里的原意是勤策、息慈,就是應當勤受師父策勵,息惡行慈。沙彌的年齡一般在七歲到二十歲之間。在這期間,他的“依止師”對他有教育和撫養的責任,年滿二十歲了,經過僧侶開會研究同意,召集十位大德長老,共同為他舉行授戒儀式,這次授戒叫比丘戒,戒條比起沙彌戒來就複雜多了,共有250條,成為正式僧人的條件也因此算是備足了,所以又叫具足戒。從此就取得了正式僧人的資格。受比丘戒滿五年後,才可以離開依止師,自己單獨修道。除了沙彌戒和比丘戒之外,最後還有一種菩薩戒,有10重戒、48輕戒,但這不是必須受的,根據自願。沙彌戒必須單獨授受,比丘戒允許三人以下同時授受。
"由此我還聯想到為什麼中國的出家人要在頂上燃戒疤的事,這正是祖師們明了燒香疤的意義,才給出家眾燃香疤的,所以也有在家明白義理的居士,在臂上腿上燃香疤,或燒一指節的。我見過美國萬佛城的一位男居士燃了一個小指節,他說燒的時候不覺得痛,次日才疼痛難忍,不得不用止痛藥。而燃過香疤的居士則說沒有痛感,方法是用黃豆那麼大一點糜爛的香蕉果肉粘在手臂或腿上,然後將點燃的香頭(晃滅火焰)約一寸長即可,插在香蕉泥上,待香燃盡后,不去管它,只有熱感而無疼痛,也不用上藥,注意不要感染,很快會起水泡,一兩天後水泡消失、成疤。我這也是聽燃過疤的居士講的,並沒親自實踐,我寫在這裡只是讓同修了解一下燃疤並不是一件“殘忍”的事,身燃一燈、燒一指節、爇一香柱是對出家比丘們講的,並沒叫在家弟子也這麼做,燒不燒疤是自己的事。我見有眾多居士選擇在臂上、腿上燃了香疤,他(她)不告訴你也看不到,宿業能了新業不造,往生極樂,花開見佛是決定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