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傳眼科龍木論
2006年接傳紅所著書籍
眼科著作。十卷。撰人不詳。約宋元間人編集。此書卷一-六主要輯錄了《龍木論》及《眼論審的歌》的內容,包括眼科總論和72種眼科病證的辨證論治和治療方葯。卷七諸家秘要名方,引錄《三因方》等書中的38個眼科方劑;卷八針灸經;卷九-十諸方辨論藥性,均系從有關文獻中輯錄的眼科常用針灸穴位、針灸法及藥性主治。
1949年後有排印本(末附《葆光道人眼科龍木集》一卷)。
《秘傳眼科龍木論》(以下稱《龍木論》)是我國現存最早的眼科專著,被認為是在唐代《龍樹菩薩眼論》(以下稱《龍樹論》)的基礎上,經宋元醫家補充或輯錄其他醫著內容后,形成於明萬曆(1575)年間,由黃毅所刊行,書名為《龍木論》,至此流傳於世。該書記錄了唐代《龍樹論》、《劉皓眼論準的歌》等書籍的內容,系統地記述了眼科常見的內外障眼病72證,介紹了多種眼科外治法,特別是有關白內障的分類、檢查、手術適應證與禁忌證以及手術前後中醫辨證論治等內容,是一部承前啟後的重要中醫眼科著作。
秘傳眼科龍木論
《龍樹論》傳至宋代,《崇文總目》對此載為1卷,《讀書後志》記為3卷,宋·劉眆《幼幼新書》中謂“《龍樹論》四卷……此書莫知所從,世言龍木王菩薩之書”,可見在北宋年間,已改稱為《龍木論》。但《聖濟總錄》、《幼幼新書》中所引此書內容中只有72證方論,而未附《劉皓眼論準的歌》內容。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2記“龍樹眼論三卷,龍樹大士者,能治眼疾;或假其說,集治七十二種目病之方”,可見《龍樹論》3卷本中應有72證內容,而《醫方類聚》所輯“龍樹菩薩眼論”中並無72證內容,我們推測這可能是兩種不同內容的書,或一卷本僅為三卷本的一部分。《龍木論》應當是在三卷本《龍樹論》的基礎上,經宋元醫家補充增錄內容而成的。其所以改“樹”為“木”,有人認為是為避宋英宗趙曙在位(1064~1067)的御諱(嫌名諱),因為《崇文總目》成書於宋仁宗趙禎景佑年至慶曆三年(1034~1044),比英宗早22年,故當時仍稱為“龍樹”,而《聖濟總錄》(1111~1116)、《幼幼新書》(1150年)均成書於英宗之後,故避諱改“樹”為“木”。
《龍木論》在南宋幾經傳抄增補,由原有的72證方論漸成為《秘傳眼科龍木總論》10卷(明黃毅所刻本書名無“總”字),我們認為該書可能是在三卷本《龍樹論》、《劉皓眼論準的歌》內容的基礎上由宋元之間的醫家所編錄,明萬曆中由黃毅所刊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秘傳眼科龍木論》中,“成書年代背景和作者”里提到“《龍木論》,在歷代輾轉抄錄過程中,經臨床醫學家補充或輯錄其他醫著有關內容,增補而形成明萬曆年間(1575年)黃毅所刊本,書名為《秘傳眼科》而流傳至今”。提到的刊者“黃毅”實為謬誤。《秘傳眼科龍木論》篇首王問的“龍木集序”里有“毅所侍御黃公,患其集未廣布,命梓之以傳”的敘述。“侍御”是官名,即御史,古人處於禮貌,文中常避免直書其名,故習慣以字型大小—官名—姓為敬稱,可見此“黃公”的字型大小應是“毅所”,而非姓“黃”名“毅”。“毅所黃公”又是何人呢?《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有“《續自警編》,八卷,明黃希憲撰。希憲字毅所,金溪人。嘉靖丑進士,官至應天巡撫”的記載,《皇明詩選》里亦提及此人“黃希憲,字毅所,金溪人,萬曆時進士” ,根據《黃姓歷代進士》記錄“黃希憲,金溪人,嘉靖進士,御史”,可見黃希憲亦曾任御史。而作序的王問為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與其為同一時期人。以上資料可以證實王問龍木集序里的“毅所侍御黃公”應為黃希憲。本刊本作序者王問,字子裕,號仲山,無錫人,自幼聰慧,9歲能詩文,且喜繪畫。嘉靖十七年進士,初授戶部主事,后調南京兵部,任車駕郎中,又調任廣東僉事,明萬曆四年(1576年)逝世,終年79歲。
第4期余楊桂,等.《秘傳眼科龍木論》考2009年第26卷廣州中醫藥大學學報 《龍木論》問世后曾多次傳抄翻印,存世已無宋元版本,唯有明代以後之抄本、刻本。黃刻本中,將葆光道人《秘傳眼科龍木論集》一卷附於《龍木論》卷首,秦伯未校正本(1926年)則附於卷末。葆光道人姓甚名誰,於史無據,但將二書合刊當系黃氏綴合而成。李熊飛先生根據湖南慈利眼科名家安古醫先生之述,認為“是書前72證,為葆光道人之書,誠秦伯末之言斯是,后《龍木集72問》為太玄真人書也”;范行准在《中國醫學史略》中則認為是北宋成都府僧了明,參考他書,採用五輪八廓說重行編撰,稱《眼科龍木集》。
《龍木論》內容,據歷代醫家及近代湖南名老中醫李熊飛先生考證,均為唐宋時期文獻。
?1、卷之首:總論12條出處(1) “審的歌發揮”為唐·劉皓的《劉皓眼論準的歌》首章;(2)“眼敘論”中的三因證治節錄自宋·陳無擇《三因極一方論》;(3)“五輪歌”、“內障眼法根源歌”、“針內障眼法歌”、“小兒歌”記錄自“審的歌”(《劉皓眼論準的歌》在《宋志》中作“審的歌”);(4)“合葯矜式”、“煎藥訣”、“服藥須知”、“點眼要訣”未查明出處。
?2、卷之1~卷之6:72證方論將眼科病證分內障23種病證,外障49種病證,是本書主要內容,也被認為是《龍樹論》的原書內容。但《龍樹論》各論30篇中僅提到33種眼病,與本書有較大差別。每證后均有七言或五言詩,應為《劉皓眼論準的歌》內容。故本書72證方論的內容出處仍然是個謎,我們初步推測應是三卷本《龍樹論》而非《醫方類聚》中之一卷本《龍樹論》中的內容。
?4、卷之8:針灸經從《聖濟總錄·針灸門》中輯錄有關眼病的常用穴位及針灸方法。
?6、葆光道人《秘傳眼科龍木論集》主要內容及出處(1)“眼論”、“論”、“鉤割針鐮”抄自《太平聖惠方》;(2)“五輪歌”、“八廓歌”、“論眼捷法”、“論眼昏花提要”出處待考;(3)“72問”抄自《永樂大典》(1704年)中《黃帝72證眼論》。《黃帝72證眼論》未註明作者姓名及時代,按其中《永樂大典》中的排序來看,當為宋代之書。此72問與《龍木論》中之72證相類,但具體內容不同。
1、闡發《內經》旨意,首記五輪學說五輪學說是在《內經》五行學說、臟象學說的影響下,通過同類比附,取象比類,司外揣內,由里推表等而推衍絡繹形成。五輪學說中的“五”原指五行中的“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古人認為,這五者為無形之氣聚合而成的物質材料(印度古醫學則倡“地火風水”四原質說),其本為元氣。五輪學說中的“輪”取眼球圓而運轉之意。最先將眼的某一部分稱為“輪者”,當為前面提到的《龍樹論》。該書“謬誤失理第二”中有“膜入水輪,苦逼牽制”之說,第十四中有“如眩人脹起,水輪脹也”,“若針損血輪,血隨針出,不得止……”記載。宋代吳曾在《能改齋漫錄》中提出“《龍樹菩薩眼論》有五輪:血、風、氣、水、肉,五輪應五臟也”。至唐《劉皓眼論準的歌》則更為鮮明,“眼中赤翳血輪心,黑睛屬腎水輪深,白睛屬肺氣輪應,肝應風輪位應沉,總管肉輪脾臟應,兩瞼脾應病亦侵”。《劉皓眼論準的歌》曾載入鄭樵所著《通志》(1104~1162年),據日本學者丹波元胤考證,現《龍木論》中龍木總論中的“審的歌”即為《劉皓眼論準的歌》。“龍木總論”實際上是以“審的歌”為主體參合其他資料而成的。后北宋《太平聖惠方》對五輪論述進行了補充改進,將“腎應於瞳仁”改為水輪。南宋後期楊士瀛《仁齋直指方論》對五輪定位作了較詳細明確的論述,並將五臟虛實與五輪病症互相聯繫,這種臟腑配屬關係一直沿用至今。歷代代表性醫著中關於五輪定位及生理的論述見表1。第4期余楊桂,等.《秘傳眼科龍木論》考表1歷代代表性醫著關於五輪定位及其生理
歷代代表性醫著肉輪血輪氣輪風輪水輪唐·《劉皓眼論準的歌》兩瞼,脾目中赤翳,心白睛,屬肺位沉,肝黑睛(位深)宋·《太平聖惠方》在外,鬱郁,黃白色,白睛與肉輪相連,赤黑色,如 環在肉輪之下隱而不見雖有其名,形狀難曉,與水輪相輔在四輪之內,瞳人也,能視萬物宋·《仁齋直指方論》脾,上下肉胞眼眥白睛 烏睛黑睛元·《世醫得效方》上下瞼大小眥白睛黑睛瞳仁明·《證治準繩》兩脾,動靜相應,開閉有時,包涵四輪大小眥白睛,獨堅於四輪青睛,清脆,有保衛涵養瞳神之功瞳神,熾照鑒視,照物明·《審視瑤函》上下眼胞,動靜相應,開則可用,閉則萬寂大小眥白睛,堅於四輪青睛瞳神3?2對眼病分類較準確,辨證論治合理隋唐之前,眼病尚無明確分類。《內經》中僅有散見眼病記述;隋·巢元方《諸病源候論》中列目疾38候,以病理為主,有症而無方;唐《千金方》於七竅門病中有目病門,雖有證治,但極簡易;而《龍木論》初步將眼病證治分為總論及各論兩部分,在總論部分介紹病因總論及五輪學說,在各論將眼病分為內障、外障兩大類,列內障23證、外障49證,共72證。層次分明,便於執簡馭繁。每論一證,均敘述癥狀,闡發病機於前,開列治法方葯、養護禁忌於後,並附歌括以助記憶。初步形成眼科辨證論治的完整體系,如對白內障一病,共分圓翳、冰翳、滑翳、澀翳、散翳、沉翳、橫翳、偃月翳、棗花翳、白翳黃心、黑水凝翳、胎患、驚震內障等14種,從形態、色澤、病因及不同病變階段進行了初步分類,包括了現代醫學的先天性、繼發性、老年性、外傷性白內障。對癥狀體征的描述已相當準確,如“不辨人物,唯見三光”、“瞳仁端正,陽看則小,陰看則大”等等,與現代醫學的檢查認識已基本一致。
2、《龍木論》中有關眼科病症的病因,內障多從臟腑功能失調立論,外障則倡“風火”致病之因。內障23證多從臟腑虛損為本、正虛邪盛、虛實夾雜立論。如“五風內障”以“臟腑虛勞,肝風為本”,“烏風內障”因臟氣不和,“內昏氣結”、“偃月翳內障”因肝有積熱上積、腎臟虛勞等等;外障眼病49證中,包括了胞瞼、白睛、兩眥、黑睛等外眼病,在病因上雖認為諸因可病目,但強調風火為患最多。風為陽邪,易從上受,最易挾熱傷目,如混睛障、黑翳如珠皆為“毒風外攻”,而“風赤瘡痍”、“胎風赤爛”、“暴風客熱”、“天行赤眼”、“胬肉攀睛”等均為風熱引起。在強調六淫特別是風熱致病的同時,亦重視臟腑失調,邪熱內郁,內外合邪致病。如黃膜上沖,認為該病病勢最急,是由“風熱毒邪”與“胃家極熱”引起。在外障治法上本書較重疏散清熱。眼病有虛實,亦常虛實夾雜,本書所列治法以驅邪為主,多用疏風清熱、宣導氣血、清熱解毒、通腑瀉熱之法,用藥上常用羌活、防風、細辛、白芷配伍黃芪、知母、玄參、大黃等葯,體現了《內經》“火郁發之”的思想。
3、外治方法較完備,開中醫眼科手術學先河《龍木論》中內外治法齊備,已形成比較完備的眼科治療體系,內治有丸、散、湯劑;外治有敷、點眼、拔障、鉤割、鐮洗、熨烙、針灸等等。其中關於金針撥障術的記述最具特點。在本書的總論部分《內障眼法根源歌》、《針內障眼法歌》、《針內障眼敘法歌》中詳細地介紹了白內障針撥術的術前檢查、針撥前準備、手術操作及術后調護,如術前根據患者體質屬寒屬熱和精神緊張等先用中藥調理以避免術中出現胸悶、嘔逆、咳嗽、驚恐和體力不支等併發症;撥內障術后必須包封術眼靜卧,宜吃豉粥,避免吃過硬或需強力咀嚼食物;“黑翳如珠外障”檢查時“不用強看將手擘,恐因手重出青涎”。這些措施和要求中所含的精神仍是當今眼科臨床上應當遵循的原則。對醫者要求精神集中,技巧熟練,這些內容對目前眼科手術的圍手術期治療仍有參考意義。
鉤割、鐮洗、熨烙等手術方法,在本書中雖未詳細介紹其具體操作,但在72證方論中,有22種外障眼病分別應用了其中的一種或兩種方法。如“胬肉侵睛外障”提出宜用“鉤割熨烙”法,這一方法沿用至今。書中還對手術宜忌做了詳細的說明。據統計,本書手術適應證41個,手術禁忌證16個,合57個,佔72證中的79?17%。
在《龍木論》中,五輪學說被進一步發揮完善,這對中醫眼科治療,特別是外眼病的辨證論治發揮了有效的指導作用。五輪首載於《龍樹論》,其較完善的內容首載於《劉皓眼論準的歌》,而《龍木論》轉錄了上述內容並進一步發揮完善,保存了這一中醫眼科基本理論。
在《龍木論》中,中醫眼科內外障分類的72證分類方法,奠定了中醫眼病分類命名的基本原則,為後世眼科著作提供了編寫體例。如《世醫得效方》、《古今醫統》、《醫宗金鑒》、《證治準繩》、《銀海精微》、《審視瑤函》等沿用了《龍木論》中的大部分眼病證名,在72證基礎上增補。
《龍木論》作為中醫眼科的第一部手術著作,本書72證可行手術的病種約佔57%,所列白內障16種有14種可行金針撥障術,在外障眼病中有27種適用鐮洗、鉤割、熨烙、燒灸等手術。書中尚列出手術禁忌證16種,圍手術期中醫辨證治療包含了幾乎所有手術病種,這是中醫院校眼科師生一筆可貴的財富。
秘傳眼科龍木論
叢書名:中醫臨床必讀叢書
作者:接傳紅
出版社: 人民衛生出版社
開本:32開
ISBN:7-117-07600-3
本書以七十二問形式,闡述眼科疾病的病因、病機、證治、處方用藥等內容。
秘傳眼科龍木論卷之首
龍木集序
龍木總論凡十二條
一審的歌發揮
二眼敘論
三三因證治
四五輪歌
五內障眼法根源歌
六針內障眼法歌
七針內障眼后法歌
八小兒歌
九合葯矜式
十煎藥法
十一服藥須知
十二點眼藥訣
秘傳眼科龍木論卷之一
七十二證方論
第一 圓翳內障
防風散(11)羚羊角飲子(12)
第二 冰翳內障
還睛圓(12)
第三 滑翳內障
補肝散(13)石決明圓(13)
第四 澀翳內障
還睛散(14)七寶圓(14)
第五 散翳內障
還睛散(15)補肝湯(15)
第六 浮翳內障
決明散(15)墜翳圓(16)
第七 沉翳內障
羚羊角飲子(16)空青圓(16)
第八 橫翳內障
還睛圓(17)七寶散(17)
第九 偃月翳內障
通明散(18)墜翳圓(18)
第十 棗花翳內障
還睛散(19)墜翳圓(19)
第十一 白翳黃心內障
墜翳散(19)
第十二 黑水凝翳內障
蘆薈圓(20)通明散(20)
第十三 胎患內障
護睛圓(21)
第十四 五風變內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