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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部長會議主席
- 成都理工大學體育學院副教授
范雄
越南部長會議主席
范雄(Phạm Hùng,1912年6月11日~1988年3月10日),越南黨和國家領導人,原名範文善,出生於越南永隆省隆湖縣隆福鄉。1987年,任越南部長會議主席。
1928年,參加青年學生運動、南圻學生聯合會和共產主義青年團。1930,成為印度支那共產黨南部首批黨員之一,先後擔任縣委、省委委員。19歲,擔任越南美秋省省委書記。
1931年,被法國殖民當局逮捕並被判徒刑。
1932年9月20日,法國殖民法院在美秋省開庭審理范雄同志,判決了死刑並扣留在西貢監獄。越南人民的猛烈鬥爭運動,加上世界先進力量迫使法國殖民政權給范雄改刑為無期徒刑併流放昆島監獄。
范雄和胡志明
1945年8月革命,以昆島島委書記資格,范雄同志領導囚犯鬥爭解放昆島。
經過15年被押在帝國監獄,受了昆島監獄種種苦勞及敵人酷刑,范雄這位共產戰士也不被屈服。范雄同志—勇敢、不屈不撓的共產戰士的榜樣已經成為越南年青一代愛國,為獨立自由與共產理想無私犧牲的非常堅定的意志象徵。八月革命勝利后獲釋,當選為南部黨委委員,領導人民在越南南方進行抗法戰爭。
1946年初,范雄同志當選為越南南部臨時區委書記。在履行自己職責中,同志非常關注並直接指導實施建立南方革命公安力量的緊迫而重要的要求。同志以科學創造性思維指導建立絕對忠誠、出色完成維護黨、政府和人民、打擊對革命造成危害的敵人情報間諜分子的公安力量。
抗法戰爭初期,范雄同志與越南南部區委共同解決若干歷史遺留問題,在黨內部和南部軍民中樹立信心、培養意志、增強團結統一。
1951年,越共二大,范雄同志當選中央委員,被指定為越共中央南方局委員。
阮友壽、陳文茶和范雄(右一)
1956年,越共二屆十中全會,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58年,當選為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58年4月被任命為政府副總理。1960年,越共三大,范雄同志再次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
從1956年至1967年,與胡志明主席一起工作,范雄同志對胡主席的偉大思想、方法、風格和道德有更深刻地理解,對黨和胡主席領導的民族解放戰爭、統一國家、建設社會主義事業的勝利更加有信心。就任中央統一委員會主任、內務部長、負責經濟事務副總理、黨財貿委員會主任等重要職務,范雄同志在北方社會主義建設、爭取實現國家完全統一事業中做出巨大貢獻。
接受黎筍同志所交付任務,范雄同志組織編製“國家和平統一與南方革命”計劃,為1959年越共中央第15號決議的誕生做出重要貢獻,為由防守轉向主動進攻並不斷取得勝利的越南南方革命事業創造轉折點及新力量。
作為負責經濟事務副總理,范雄同志花了很多時間,親身到地方、基地指導和鼓勵群眾積極生產;不斷研究、借鑒並在領導、指導實踐中創造性地運用社會主義國家經驗,以“生產是和平建設的最革命工作、生產領域大步邁進是向北方社會主義革命邁進、為國家統一戰爭奠定基礎”為指導方針促進工業、農業、商業等生產。
作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黨中央書記處書記、政府副總理、黨財貿委員會主任,范雄同志已指導起草“商業與戰期價格”提案草案,編製越共第三屆十中全會決議。同志在提高金融、銀行、國內貿易、對外貿易和價格等領域的職能中發揮創造性、靈活性指導作用,為生產發展提供服務,加強節約、反對浪費工作,動員各方面資源,粉碎敵人的破壞戰爭,捍衛大後方的社會主義北方,同時為戰鬥、戰勝的大前線越南南方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援。1961-1965年,越南北方經濟取得顯著成效:工業、農業生產率每年超過10%,太原鋼鐵廠、婆塔水電站等大工程和其他重要工程項目開始動工興建。
越南全黨、全民、全軍的抗美救國戰爭進入決定階段。受越共政治局、黨中央、胡主席委託,1967年底,政治局委員范雄同志任中央南方局書記、南方解放武裝力量政委。范雄同志與中央南方局和南方軍民秘密策劃並進行1968年戊申春節戰略總進攻,並在軍事、政治、外交方面上取得重要勝利,打敗美帝國主義的侵略,為南方解放戰爭開創新局面。
范雄同志與越南共產黨南方局(中央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已把握實際情況及時、創意於1969年6月在D戰區舉行南部國民大會並投票選出越南南方臨時革命政府。這是越南南方革命的重要勝利,是政治、軍事以及外交相配合對敵人的打擊,已為國內各戰場以及越南在巴黎舉辦的談判創造出新的勢和力。
1970年,當美帝國擴大戰爭規模時,基於得到政治局批准越南關於活動方向的建議,范雄同志和中央南方局配合指導越南南方軍民認真落實一面進攻一面整頓力量、一面擴大力量一面鞏固力量、一面實行既定計劃一面積極做好迎接機遇的準備的方針。
1970年初,在西原戰場和其他戰場所取得的勝利已使越南南方革命邁上克服種種困難、轉被動為主動進攻的新發展階段。把握實際情況的演變,在1971年至1973年期間,范雄同志和中央局已經指導南方軍民逐步擊敗了美國推進戰爭越南化戰略。基於南方所有各地的巨大勝利,新的局面日益有利於越南,使得美國在遭到失敗背景下與越南磋商並於1973年1月簽署《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協定》。
巴黎協議簽署之後,范雄同志已經召開越共中央南部局第12次會議,旨在貫徹黨中央委員會第21會議的決議,深入分析美帝國主義繼續在越南南方推進新的殖民主義的陰謀並明確當前越南南方的革命任務,其為全民族團結在政治、軍事及外交的三大戰線同時進行鬥爭,要求美帝國必須認真落實關於越南的巴黎協議,與此同時在各領域不斷保持和擴大力量。范雄同志已與中央局指導南方軍民在各戰場連續組織進攻並奪得許多重要勝利,並為取得最後勝利創造了戰略性的時機。
1975年初,在西原戰役和承天—順化—峴港戰役勝利結束之後,全面解放南方的戰略時機已到,政治局決定儘快集中力量、兵器、技術以及物質加緊在雨季之前力爭實現南方解放目標。當時范雄同志擔任西貢—嘉定解放戰役指揮部政委的重任。范雄同志已與文進勇司令以及戰役指揮部的各位領導人一致同意建議把西貢—嘉定解放戰役命名為“胡志明戰役”並得到政治局批准。1975年4月30日的戰勝。
胡志明戰役的偉大勝利之後,越共中央委員會第24會議已明確了越南革命的戰略任務,其為實現國家統一,推動國家邁上社會主義的道路。范雄同志被任命為越南黨中央和政府駐越南南方的全權代表。1975年11月,任出席關於統一越南問題的政治協商會議的越南南方代表團團長。范雄同志同各位黨、政府領導人一道做好了關於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國防安全、對外等各領域的指導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於1976年4月已經成功舉辦國會代表選舉和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具有高度統一性的黨、國家領導體制。
1976年2月,當選為越南全國選舉委員會副主席,7月任越南副總理兼國防委員會委員。
連續幾屆黨代表大會,從1976年的黨4大、1982年的黨5大、1986年的黨6大,范雄同志一直被選入政治局和黨中央委員會並任命為政府副總理一職,1980年范雄同志還兼任內務部(現為公安部)部長。當指導全國實現各項工作時,范雄同志特別關心南方革命的特殊性,范雄同志已與黨、政府領導人已經集中指導力爭完善北方社會主義建設、社會主義生產關係,推進南方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事業。在政治局委員、副總理兼內務部部長的范雄同志的直接領導下,越南的監察、司法、公安等部門已緊密配合做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人民公安力量已經打破了反動派意圖推翻革命政權、推翻越南人民新制度的陰謀。
1981年7月,任部長會議副主席。1987年6月,范雄同志被第8屆越南國會選為部長會議主席。以自己的高度責任心和才能,范雄同志已經在各項指導工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儘快推進黨6大的改革開放的主張和路線走入生活實踐、朝著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機制方向推進經濟管理體制革新、建立按社會主義定向運作的多種經濟成分的商品經濟,指導實現經濟發展三大計劃,在農業領域、保障人民的糧食平衡提出堅決、具有實踐性的指導意見,將國營經濟單位轉為獨立經營核算單位,革新銀行系統運行,將經濟恢復、發展與關心人民生活相結合,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加強民族大團結和擴大與國際朋友的友好關係等工作。范雄同志和各位黨政府領導人當時作出的貢獻已經為越南在目前改革開放事業取得各項勝利奠定了良好基礎。
1988年3月10日,范雄同志逝世。
紀念儀式全景
2012年6月10日晚,題為“家鄉之歌”的文藝晚會舉行。100多名演員、藝術家參加演出,表現了革命戰士范雄在民族革命和解放道路上不屈不撓的英雄氣概,歌頌祥和、富饒、正在逐步發展的永隆省,表達對越南共產黨領導的必勝信心。
2012年6月11日,越共中央委員會,國會,國家主席,中央政府,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永隆省政府在永隆隆重舉行已故的部長會議主席范雄同志誕辰100周年紀念大會。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前國家主席阮明哲,前政府總理潘文凱,前國會主席阮文安,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黎鴻英,公安部部長陳大光,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黃擔及阮善仁、武文寧兩位政府副總理等出席了紀念儀式。
越南發行的范雄紀念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