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縣衛生局
平邑縣衛生局
平邑縣衛生局是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平邑縣衛生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縣衛生工作政策、規定、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負責監督實施。
4、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當地政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5、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行監測,實行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許可制度。
6、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質量。
7、研究擬定全縣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醫學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歸口管理縣衛生學校的業務工作。
9、監督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製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10、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11、組織開展全縣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12、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
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的事項。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擬訂農村合作醫療規劃並組織實施;督促各地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健制度的政策、措施和議案;協調處理農村合作醫療的關係和問題;指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人事科
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衛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組織開展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工資、幹部教育統計,知識分子和衛生專家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人員調配、人事任免、幹部考核、人才交流、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工作。
醫政科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訂醫療事業的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護理技術規範和職業道德規劃;負責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服務質量和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依法監督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市衛生局實施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的准入管理及護士註冊工作;組織協調市衛生局實施執業醫師、鄉村醫生執業考試;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和受理縣醫療廣告申報內容初審;協調組織無償獻血工作;擬訂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縣醫學科研項目、醫學專科建設和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准入、醫學科技信息等科技條件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醫科畢業生繼續教育、繼續醫學教育、鄉村醫生教育、自學考試和在職衛生技術人才培訓。
執行國家關於中醫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根據國家和省中醫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擬訂全縣中醫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定中醫行業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科研攻關、中醫醫學教育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和綜合醫院、鎮(鄉)衛生院村衛生站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業務建設。
負責組建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監測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事故醫療衛生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地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幫助和指導各地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
財務科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管理和安排縣級衛生事業經費;監督全縣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審查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對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財務進行監督和內部審計;負責衛生統計和勞資統計工作;按規定做好有關衛生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葯政科
紅十字會
深入宣傳貫徹《紅十字會法》,不斷加強紅會組織、建設,擴大紅十字會的社會影響;負責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以保護生命工程為動力,抓好紅十字會社區服務,開展社會募捐,搞好社會救助工作;負責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負責對轄區內依法開展紅十字標誌檢查,對濫用紅十字標誌者進行監督並依法予以處理;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宣傳國際紅十字會和紅心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愛衛辦
組織轄區機關、單位、學校、社區廣泛深入地開展每年的各種愛國衛生活動,做好各級文明衛生單位、文明衛生村的創建工作;指導本轄區內各單位履行愛國衛生工作職責和開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協助縣創城辦,組織、指導、督促轄區單位認真做好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各項工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創衛成果,向縣創城辦彙報工作進展情況;指導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工作,並對工作效果進行驗收;完成縣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做好上呈下達、內外聯繫和綜合平衡,及時掌握和反饋全局工作情況;做好局各類會議的準備、組織和記錄工作,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宜的落實情況;負責文秘工作,做好信息工作,負責局內各類材料和文件的起草、列印;做好各級來文來電的閱辦、轉辦和文件會簽傳遞工作;負責局內財務、財產、車輛等行政後勤管理和衛生、接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