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聯盟

企業間結成的合作模式

產業聯盟(Industry Alliance)是指出於確保合作各方的市場優勢,尋求新的規模、標準、機能或定位,應對共同的競爭者或將業務推向新領域等目的,企業間結成的互相協作和資源整合的一種合作模式。聯盟成員可以限於某一行業內的企業或是同一產業鏈各個組成部分的跨行業企業。聯盟成員間一般沒有資本關聯,各企業地位平等,獨立運作。

產生優勢


由於企業的聯合,產業聯盟能在某一領域形成較大的合力和影響力,不但能為成員企業帶來新的客戶、市場和信息,也有助於企業專註於自身核心業務的開拓。相對於企業併購等模式,產業聯盟能以較低的風險實現較大的範圍的資源調配,避免了兼并收購中可能耗時數月乃至數年的整合過程,從而成為企業優勢互補、擴展發展空間、提高產業或行業競爭力、實現超常規發展的重要手段。
產業聯盟
產業聯盟

重要意義


自20世紀70年代末起,產業聯盟開始在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蓬勃發展。據統計,自1985年以來,產業聯盟組織的年增長率高達25%。在美國最大的1000家企業的收入中,16%是來自各種聯盟。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產業聯盟在我國也初見端倪,TD-SCDMA產業聯盟、寬頻聯盟、WAPI聯盟、閃聯等一大批高新技術領域的產業聯盟日益興起。產業聯盟目前已然成為一種重要的產業組織形式,對產業發展、企業成長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產業聯盟的好處可以說十分顯著,相對於企業併購等模式,產業聯盟能以較低的風險實現較大範圍的資源調配,避免了兼并收購中可能耗時數月乃至數年的整合過程,從而成為企業優勢互補、拓展發展空間、提高產業或行業競爭力、實現超常規發展的重要手段。
產業聯盟
產業聯盟

主要類型


實踐中產業聯盟主要有五種類型,它們在企業創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創意產業聯盟(Creative Industry Alliance)是指在創意產業領域出於確保合作各方的市場優勢,尋求新的規模、標準、機能或定位,應對共同的競爭者或將業務推向新領域等目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團體間結成的互相協作和資源整合的一種合作模式。創意產業,又叫創造性產業等。指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份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
中國創意產業聯盟(英文China Creative Industry Alliance,縮寫為 CCIA)是由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支持、全國政協有關委員會和國家多部委指導,全國知名創意機構發起成立的創意產業化協作發展聯盟,促進中國創意產業向高文化化和高技術化的融合發展,推動全國創意產業大發展和大繁榮,以最終實現創意強國目標而團結在一起的目前國內唯一的一個全國性創意產業合作聯盟。聯盟下設專家委員會、若干個區域委員會、行業委員會、創意產業研究院及基金理事會。
2012年2月9日,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辦公室、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人民政協報社等單位共同舉辦“創意產業發展”座談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厲無畏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教育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電總局中國科協等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團體代表、全國政協部分委員及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主席團主席、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高潮,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副署長、聯盟主席團主席李東東出席座談會。與會者就我國創意產業的現狀和發展前景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和交流,包括促進國家設計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建設“創想樂園”的構想、轉變文化資源配置機制的方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所應引領的作用等。目前,我國創意產業的發展主要存在輻射力不夠強、人才培養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與會者認為,應採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緊抓產學研結合、發揮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作用、搭建產業開發研究院等措施,推動我國創意產業向前發展,使我國從“創意產業大國”逐漸成為“創意產業強國”。
研發聯盟是創新中常用的企業間組織,其目標是解決產業共性技術問題。研發聯盟在企業創新中的具體作用是:
①降低研發成本、分擔研發風險。技術研發的投入越來越高、不確定性越來越大,單個企業難以單獨承擔研發的成本和風險。
②研發資源互補。技術的融合趨勢和企業的專業化趨勢要求產學研之間加強研發合作,通過資源互補共同完成創新。③共同學習。企業越來越重視學習,共同學習包括共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聯盟成員間相互學習彼此特長兩個方面。
④縮短研發周期。競爭的全球化要求企業不斷縮短技術研發的周期,通過產品先發獲得市場先機,研發聯盟集中產業力量加快了成員企業進入市場的速度。
典型的案例是日本和美國在半導體產業競爭中採用的研發合作產業聯盟。1976~1979年,日本政府支持富士通日立、三菱機電、日本電氣東芝5家主要的日本半導體公司組成超大規模集成電路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VLSI consortium),幫助日本企業在1980年代實現技術趕超。1987年,在美國政府支持下由IBMTI、Lucent(AT & T)、Digital Semiconductor、IntelMotorolaAMD、LSILogic、 National Semiconductor、Harris Semiconductor、Rockwell、Micron TechnologyHP共計13個主要半導體公司組建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SEMATECH),幫助美國半導體企業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一的競爭地位。
產業鏈聯盟的目標是打造有競爭力的產業鏈。產業鏈聯盟在創新中的具體作用是促進創新產品儘快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鏈。創新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依賴於整個產業鏈的競爭力,即創新產品需要獲得上下游的產品配套,並且配套產品要有市場競爭力。創新產品的產業鏈往往難以依靠市場機制快速形成,產業鏈聯盟通過企業間合作促進產業鏈的形成。
我國企業提出了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標準TD-SCDMA之後,其商業化過程就面臨產業鏈的協調發展問題。移動通信技術標準的商業化要求整個系統同步推進:晶元、系統設備、終端、應用、測試設備等任何一個環節的滯后就會阻礙商業化步伐。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國內企業組建了TD-SCDMA產業聯盟,有力促進了TD-SCDMA創新的商業化。
市場合作聯盟的目標是共同開發市場。市場合作聯盟在創新中的具體作用是:
①聯合開拓創新產品的用戶市場。由於單個企業不願獨立承擔創新產品的市場啟動成本,或者創新企業實力太弱缺乏獨立開拓市場的實力,創新企業通過產業聯盟共同開拓創新產品的市場。
②通過聯合採購降低創新產品的成本。中小企業在創新產品發展初期難以達到規模經濟,聯合採購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降低採購成本的重要手段。
③通過共享基礎設施降低創新成本。企業在創新需要共享一些基礎設施,包括共享實驗設備、共享檢測設備、共享資料庫等等,以降低創新的成本。有些共享設施可以由市場提供,有些共享設施由於專用性強市場難以提供,產業聯盟是較好的解決方式。
④通過網路互聯實現需求方規模經濟。有些創新產品具有很強的網路特性,創新企業之間實現網路互聯可以提高消費者福利,從而促進創新產品的市場化步伐。
中關村科技園內聚居了大量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在政府部門的扶持下,大量的中小企業組成了市場合作產業聯盟,如長風聯盟、軟體出口聯盟、下一代網際網路聯盟、醫療器械聯盟、生物醫藥外包聯盟等。這些聯盟降低了創新型中小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提高了園區內創新型中小企業創新的成功率。
技術標準聯盟的目標是制定產業技術標準。技術標準聯盟在創新中的具體作用是通過技術標準實現創新技術的商業化。技術標準本身具有公共產品特性,但是部分技術標準包含了大量創新技術及相關知識產權,這類技術標準關係到巨大商業利益,成為企業積極爭奪的對象。通過技術標準聯盟制定競爭性技術標準,有利於新技術應用,有利於整個產業的發展,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利益。
閃聯是中國企業主導制定的技術標準。國內電子信息龍頭企業聯想TCL海信、康佳、長城、長虹創維等領導成立了閃聯技術標準產業聯盟,該聯盟制定了閃聯技術標準,並領導閃聯技術標準的發展升級。閃聯技術標準聯盟制定的閃聯標準V1.0版本包含了204項發明專利,全部為閃聯聯盟企業所擁有。2005年,閃聯已經成為國家行業推薦標準。2006年7月,ISO/IEC(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通過表決正式接納閃聯為候選技術標準,打破了中國在該技術領域中十幾年沒有提案被ISO/IEC採納的僵局,是我國電子信息技術標準國際化的又一重要突破。閃聯產業聯盟是開放式組織,不僅整合了國內的企業資源,也正在積極尋求利用國際資源,以提高閃聯技術標準的全球競爭力。

關鍵所在


目前構建聯盟要走出一個誤區,其目的應從分擔風險、降低成本逐步轉向提升創新力。產業聯盟無疑是企業分擔技術創新風險、降低研發成本的一條有效途徑,但若僅從這一角度考慮聯盟,合作結束后各方自身的創新能力可能仍未提高。應通過構建產業聯盟,使企業間的資源進行水平式雙向或多向流動,進而提高合作方的創新力。尤其是在目前產業分工越來越細的情況下,全球產業結構變化的重要趨勢呈現為產業的全球布局和產業集群現象日益顯著,單個企業的單一產品及業務應用等很難在市場上取得成功,要創新就必須打造產業鏈。
然而僅僅依靠市場機制難以快速形成新型產業鏈,產業鏈聯盟則可以通過合作較快地促進產業鏈的演進與形成,通過構建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網路式聯盟,實現由小範圍聯盟向網路化的產業鏈聯盟轉變。以TD-SCDMA為例,在標準提出之後,其商業化過程面臨產業鏈的協調發展問題,要求整個系統同步推進,晶元、系統設備、終端、應用、測試設備等任何一個環節的滯后都會阻礙商業化步伐。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國內企業組建了TD-SCDMA產業聯盟,有力地促進了TD-SCDMA創新的商業化進程。
與此同時,產業聯盟的戰略目標也應由區域化轉向全球化。這裡所指的全球化不僅意味著把區域性的技術合作推向全球性的技術聯盟,而且意味著使合作后的產品由僅滿足區域內消費者的需求,轉向滿足全球消費者的需求,即把市場推向全球化。從長遠觀點看,只有與區域外具有較強互補性或較強實力的企業進行聯合,才可以爭取同質產品在時間上的優勢,從而進一步佔據全球消費市場。
以全球電信業發展中最為成功的 GSM技術標準化聯盟為例,其技術標準的開放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這一聯盟的競爭優勢。與GSM相比,當時更具技術競爭優勢的CDMA因為開放度低,最終在市場拓展方面處於落後。通過戰略聯盟內部的技術共享、技術標準的較高開放度及技術創新激勵政策,GSM技術標準化聯盟很好地解決了知識產權保護與技術標準化這一對矛盾,在國際競爭中成功地獲得了世界移動通信市場的優勢,在世界移動通信市場占居主導地位
政府鼓勵政策和產業聯盟聯繫十分緊密,尤其追趕型國家政府更需要重視產業聯盟。例如,20世紀80年代末,在韓國移動通信技術發展初期,韓國的信息和通信部不顧國內部分電信運營商和設備供應商的反對,把CD-MA作為韓國的移動通信標準,並主持建立了由三星LG及政府研究機構等組成的CDMA技術發展戰略聯盟,進而使韓國由電信技術落後國家迅速成為移動通信技術領先者。這為我們信息通信業今後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同時更對政府如何準確把握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為當前企業增強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與企業聯合發展的重要組織方式,產業聯盟藉助企業的聯合能在某一領域形成較大的合力和影響力,不但能為成員企業帶來新的客戶、市場和信息,也有助於企業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隨著區域經濟一體化和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加深,產業聯盟將在全球範圍內得以充分發展,並將繼續顯示出其強勁的生命力。

理論分析


市場經濟中,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協調生產的主要資源配置方式。在企業內部,生產依靠行政管理來協調。在企業外部,市場價格調節生產,生產的協調通過市場交易完成。實踐中,市場上存在大量的企業間組織,產業聯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類型。市場上為什麼會出現產業聯盟這種組織形式而不是通過企業或市場來解決問題呢?一些理論從不同角度分析了產業聯盟形成的原因。
外部性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產業共性問題內部化的組織。市場上存在大量的產業共性問題,產業聯盟是外部性內部化的一種方式。在單個企業看來,產業共性問題是外部問題。隨著企業對產業共性問題的重視,企業自覺建立產業聯盟,產業共性問題就成為產業聯盟的內部問題。當前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是政府政策與產業聯盟的結合。外部性問題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目標,政府通過制定支持產業聯盟的政策解決產業共性問題常常可以取得較好效果。產業聯盟是企業主導、市場導向組織,政府通過支持產業聯盟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往往比直接干預生產活動更加有效。
交易費用理論認為產業聯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節省成本。科斯(Ronald.H.Coase)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以互相替代的資源配置方式,兩種方式的運行都是有成本的,市場方式需要支付市場交易費用,企業方式需要支付企業組織費用。合理的企業邊界處於“邊際組織費用=邊際交易費用”的均衡點。威廉姆森認為交易費用主要由交易過程的不確定性、資產的專用性、交易的經常性三個因素形成。產業聯盟是介於企業和市場之間的一種資源配置手段。在某些情況下,產業聯盟可以減少市場的交易費用,也可以節省企業組織費用。例如,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可以減少市場交易中專用性資產的不確定性,同時企業專業化分工可以避免公司內部投資帶來的組織費用過大問題。
資源基礎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企業獲取外部資源的重要手段。企業本質上是資源的集合體,企業的資源具有“異質性”和“非完全流動性”兩個重要特性,因而企業擁有稀有、獨特、難以模仿的資源和能力,這是企業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當企業遇到行業共性問題時,單個企業往往不具備解決問題的足夠資源,包括:技術、市場、資本、知識產權、品牌、公共關係等等。產業聯盟是企業共同投入資源解決產業共性問題的有效工具。
規模經濟理論範圍經濟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有助於實現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企業在有些情況下特別是在成長過程中,難以單獨依靠自身力量達到規模經濟或範圍經濟。產業聯盟可以幫助聯盟內企業共同實現規模經濟或範圍經濟,如聯盟成員通過聯合採購、聯合銷售、聯合開發或者共同投資基礎設備等達到規模經濟。產業聯盟形成的規模經濟或範圍經濟還具有一些特殊優勢:企業可以集中在核心業務上,可以避免規模擴張帶來的大企業病,可以保持多方面的靈活性等。
組織學習理論認為產業聯盟是企業共同學習的平台。由於企業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越來越高,企業必須不斷學習,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企業通過學習掌握新的知識和技能以謀求競爭優勢。在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競爭日益激烈。一國之內的企業在外部壓力下開始尋求合作以提高競爭力。企業參加產業聯盟的一個重要動因就是學習,包括聯盟企業間的互相學習和聯盟企業共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

興起原因


從上世紀中期開始,全球產業聯盟呈快速發展趨勢。產業聯盟快速發展有深刻的社會經濟背景。
技術進步和全球化推動全球經濟結構變化
技術進步和全球化是推動全球經濟結構變化的兩大引擎。全球經濟結構變化表現出如下趨勢特點:
市場層面的變化趨勢。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和信息技術的發展,市場競爭出現兩個重要特點。一是本地市場競爭的全球化,即本地市場上本土企業要和全球跨國公司直接競爭。二是企業市場的全球化,即原來只在本土市場生存的企業越來越重視國際化經營,以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
產業層面的變化趨勢。區域產業集群現象日益突出,推動了產業的全球分工布局;產業鏈越來越長,產業分工越來越細,產業內部的合作越來越緊密;許多高新技術產業表現出技術和資本密集的特點,創新的投入大、風險高;技術的融合推動產業間的融合,即產業間出現技術共享、業務交叉、產品融合的趨勢;技術標準對產業發展和企業競爭的影響越來越大。
企業層面的變化趨勢。企業為應對全球化和產業結構的變化,在戰略上越來越專註於核心競爭力,在業務上不斷重組以提高公司的效率;企業的專業化發展趨勢使得企業日益依賴整個產業的發展環境,企業在戰略上表現出越來越強的外部化特徵。
科技創新層面的變化趨勢。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產品研究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而且相互之間的轉換周期越來越短,產、學、研之間的合作日益重要;發達國家推動建立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知識產權的競爭成為企業競爭乃至國家競爭的重要內容。
經濟結構變化導致產業共性問題日益突出
全球經濟結構的變化導致產業共性問題日益突出,即單個企業的發展越來越依賴整個產業的發展水平和產業的發展環境。產業共性問題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共性技術的研發。全球化促使企業和政府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市場開放前,國內企業在共性技術上的競爭有利於產業技術進步。市場開放后,國內企業在共性技術上的重複投入可能降低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國際競爭促使各國開始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一些國家將共性技術研發作為產業政策(技術政策)的重要內容。另外,技術進步的加快也促使企業重視聯合研發共性技術以降低創新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
技術標準的制定。根據國際化標準(ISO)的定義,技術標準指“一種或一系列具有強制性要求或指導性功能,內容含有細節性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讓相關的產品或者服務達到一定的安全標準或者進入市場的要求。”技術標準本身是公共產品,但是部分技術標準特別是信息產業的技術標準包含了大量知識產權,成為產業競爭的重要武器。技術標準涉及到複雜的利益關係,其形成過程中需要經過利益相關者的充分協商(依據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在1991年聯合發布的第二號指南(ISO/IEC Guide 2 1991)之《標準化和有關領域的通用術語及其定義》:“標準是為了所有有關方面的利益,特別是為了實現最佳的經濟性,並適當考慮產品的使用條件與安全要求,在所有有關方面的協作下,進行有秩序的活動所制定並實施標準的過程”。)。
產業鏈配套。產業鏈配套指產業內企業通過產品上下游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產品或服務。由於產業分工越來越細,專業技術越來越深,技術投資越來越大,單個企業沒有力量完成整個產業鏈投資。產業鏈配套是發展中國家產業追趕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因為發達國家已經主導了產業鏈的發展,發展中國家企業的創新產品必須與發達國家的成熟技術競爭,產品鏈相關企業投資的信心常常不足。
中小企業的市場門檻。中小企業的市場門檻指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獲得生存的基本條件,包括企業是否達到必要的經濟規模以完成規模採購或實現規模經濟的生產或服務,企業是否具有必要的市場能力等等。本地市場競爭的全球化壓縮了本地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境外市場的潛力也為本土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機遇。應對挑戰和機遇的關鍵是中小企業是否能跨越起碼的市場門檻。新技術產業相關的社會規則。產業發展的社會規則指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關的社會規則,包括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等。這些社會規則阻礙或促進產品的市場需求,是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如一國只有制定了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或政策,社會組織和個人才會增加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環境保護產業才能夠發展起來。
產業共性問題對產業聯盟產生了客觀需求。由於單個企業缺乏解決產業共性問題的積極性或能力,產業共性問題只能由政府出面解決,或者由企業組成產業聯盟來解決。政府政策與產業聯盟相結合是重要發展趨勢,即政府通過支持產業聯盟的發展來促進產業創新。產業聯盟是市場導向的組織,其效率比政府直接干預要高。
政府政策的調整促進了產業聯盟的興起
在全球化背景下,許多國家政府對產業聯盟產生了新的認識:一方面,經濟全球化弱化了政府對市場壟斷的擔憂。由於全球產業競爭的加劇,政府開始重新認定市場壟斷中“相關市場”的範圍,市場範圍的擴大促使政府放鬆了對合作創新的壟斷管制,產業聯盟的發展限制條件大幅減少。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促使政府更加關注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政府從提高本國產業競爭力的角度出發重視支持產業聯盟,以解決產業發展的共性問題,特別是產業創新中的共性問題。
以美國為例。美國存在嚴格的反壟斷法律體系,對產業聯盟存在很大的限制作用。由於全球化的深入和國際競爭的加劇,美國認識到企業合作創新對提高美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性,並開始借鑒日本合作研發的經驗。美國於1984年通過了《國家合作研究法》(NCRA),允許企業進行競爭前技術的合作研發。1993年又通過了《國家合作研究和生產法案》(NCRPA),實際是對前面法律進行修正並將範圍擴展到生產領域。美國於2004年又增補了《標準開發組織促進法》(SDOAA),放鬆了對技術標準制定組織的反托拉斯限制。與此同時,美國政府對部分研發合作產業聯盟進行了大力支持。如美國政府對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產業聯盟(SEMATECH)給予了大量資助,並將該合作模式作為政府資助合作研發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