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閣大學士
殿閣大學士
徠殿閣大學士,是指朱元璋廢除丞相後設置的輔政官員。
明初,明太祖大興冤獄,誅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胡惟庸,罷中書省,廢除1600餘年來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親統六部。洪武二十八年(公元 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群臣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但由於工作份量實在過於龐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並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職。明中葉后逐漸參與機要,實為內閣長官。起草詔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實際掌握宰相之權.
丞相被廢除以後,全國的重大政務都由皇帝親自處理,明太祖平均每天要批閱奏章二百多件,處理國事四百多件,忙得不可開交,於是他另設殿閣大學士,侍從左右,以備顧問,後來,殿閣大學士參與決策,逐漸形成內閣制度。
軍機處
雍正時設“軍機處”,有軍機大臣三人至六人、軍機章京若干人,成為權力中樞,皇帝的詔令多由軍機處發出。但有清一代,正式詔書等均以內閣名義擬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遞交內閣,所以內閣仍是清代名義上正式的宰相機構。
大學士的名稱前要改加殿、閣銜,數目為六人。最初明朝大學士共“四殿”“兩閣”。四殿者,中極殿大學士(原為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原為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也。兩閣者,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也。清朝則稱“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乾隆年間改“中和殿大學士”為“體仁閣大學士”,成為“三殿三閣”,設滿漢大學士各二人,又有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作為替補。因前有議政王大臣會議制約,清內閣實際權力受到限制,後有軍機處,成為了當時名義上的百僚之長。
保和殿大學士:索額圖、張廷玉、傅恆等人
武英殿大學士:阿桂、福康安等人
從高到低:中極殿大學士、建極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一般官員都是一級一級地升。
這些學士之間權利並沒有區別,有所區別的是資歷、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