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東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黃正明。
1、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編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製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2、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人才信息檔案。
3、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就業創業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中等專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就業指導、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4、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綜合管理全市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發放、管理、運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5、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人事制度改革相應政策,並指導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培訓以及崗位設置等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的工作,指導、協調、督查“兩項待遇”的落實。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
6、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許可和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的選拔、推薦、管理服務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7、負責全市行政機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依法對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和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計劃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遷)家屬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
8、負責全市引進外國智力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來東工作。負責組織中國政府友誼獎、省“西湖友誼獎”等評選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技工學校、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實施技能、等級鑒定,組織勞動職業技能競賽。
9、負責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承辦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行政獎勵、懲戒、人事任免事項。承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申訴、控告工作。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考評;負責文秘、建議提案、政務公開、督查、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宣傳、保衛、電子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對外聯繫接待、計劃生育、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局機關財務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工資、職稱評審等管理工作;負責局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和局機關後勤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門戶網站,承擔局普法辦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部分企業退休幹部管理、企業軍轉幹部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協調及管理工作,檢查落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收繳、管理和使用退休幹部的統籌活動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指導開展有益於退休幹部身心健康的活動;負責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和有關慰問活動。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承擔非領導職務晉陞工作;參與全市公務員的考試、錄用、交流、迴避、競爭上崗、職務升降、輪崗、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負責全市優秀公務員療養工作;負責全市除部門班子成員外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終考核工作,辦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核准手續;承擔市政府軍轉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轉業軍官的安置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事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並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聘上崗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擬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的預測規劃、管理協調、人才流動與開發工作;負責對人才開發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協調全市國外人才智力引進、全市高級專家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規劃、建設全市人力資源市場。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推行和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制度與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考試工作;管理並組織全市公務員的培訓;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市行政學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培訓、競賽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社會勞動者技術等級考核鑒定工作,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該科也含職業能力建設科。
主要職責: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工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補貼及相應福利調整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核定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的認定、離退休(職)待遇核定、遺屬生活補助費核定工作;負責行政機關福利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組織全市機關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工作;負責協調並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方案;負責工資福利信息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本局行政許可項目:1.負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2.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3.特殊工時制度審批;4.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設立;5.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核發;6.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7.職業中介機構設立許可審批。負責市人力資源窗口辦事大廳的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上級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制度,負責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負責特殊工種從業時間、企業工齡的認定,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年限(養老、醫保)的核准。辦理全市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退休審批及待遇調整工作;牽頭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征繳、管理、調劑、運營、支付和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和查處,負責局系統內部社保基金審計工作;負責企業年金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參保單位各類補交保險承辦機構基金管理合同的備案,並對其運營情況實施監督;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實施監管檢查。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職工因工(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局黨組書記、局長 黃正明: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 蔣敏勤:協助局長分管政工、局直屬機關黨委黨建、社會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醫療保險、農業、新農村建設、宣傳思想文化交流,聯繫社會保險科(基金監督科)、行政審批科、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處、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方東江:協助局長分管工傷管理、紀檢、黨風廉政、作風效能建設、陽光政務(政務公開)、平安維穩、安全生產(消防)、信訪、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聯繫工傷管理科,局信息中心、市12333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敏:協助局長分管財務、職稱培訓、就業再就業、工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五城同創”、社區共建、禁毒、村(社區)級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工作,聯繫職稱培訓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市就業管理服務處、氣瓶檢驗站。
黨組成員、公務員管理科科長 傅江洪:協助局長主持公務員管理工作,分管人才、人事、全市退休幹部管理、局系統退休幹部管理、科技工作、局系統檔案管理工作。聯繫退休幹部管理科、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工資福利科科長 徐瑩:協助局長主持工資福利工作,分管局機關支部黨建、計劃生育、婦女兒童、信息調研,聯繫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