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工程

造林工程

造林工程是指某一項或某塊、某個植樹造林工程任務,主要包括退耕還林還草、風沙源及荒漠化治理、防護林體系建設、商品林基地建設、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程等,而且作為一項工程任務來完成,應納入國家或地方計劃。一般來說,凡納入了國家或地方計劃的較大規模的造林任務,都可稱為造林工程。

2018年中國營造林工作實現新突破,國土綠化均超額完成年度計劃任務。全年完成造林1.06億畝,森林撫育1.28億畝,分別為年度任務的105%和106.5%,完成草原建設任務1.16億畝。

工程要求


造林工程包括喬木林、灌木林和經濟林。造林工程應符合以下要求:
(1)苗木等級達到設計苗齡質量等級二級以上;苗木根系完好,木質化充分,無機械損傷,無病蟲害。
(2)造林整地:
1)形式及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整地工程的填方土埂,應分層夯實或踩實;
3)整地開挖應將表土堆置一旁,底土作埂,挖好后表土回填;
4)帶狀整地應沿等高線進行,施工前用水準儀測量定線,保證水平,每條帶5-10m中間修一高0.2m左右土埂。
(3)栽植:
1)樹種及造林密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定植穴寬度、深度應大於苗木根幅和根長,栽植時苗木應栽正扶直,深淺適宜,根系舒展;
3)填土應先填表土濕土,后填心土干土,分層覆土,分層踩實,表層覆一層虛土。
(4)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大於400mm地區造林或灌溉造林,造林成活率不小於85%;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小於400mm地區造林,造林成活率不小於70%。

相關主體


1)建設業主
又稱甲方,一般指工程項目建設的投資方,或是為政府投資的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林業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森林的公共產品屬性決定政府投資是營造林的主要資金來源,政府投資營造林項目大多由縣級林業部門作為項目建設單位。
2)代建單位
又稱代建管理單位或代業主,是指受項目業主委託作為建設管理方,對具體的造林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招標組織或委託、組織建設、竣工驗收等程序內容)進行代理管理的單位。目前,我國的代建市場還很不完善,代建單位大都隸屬於政府部門,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單位正在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應儘早社會化。
3)勘察設計單位
造林工程勘察單位主要是指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資質審查並且具備相應級別的資質證書,從事營造林工程建設前期立地類型分析、建設測量、水文地質和岩土工程等工作的單位;造林工程設計單位是按照造林技術規程為造林工程提供各項技術和經濟指標的設計單位。
4)監理單位
受造林工程建設單位(代建單位)的委託,代表業主(代業主)對項目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的監測,確保按作業設計進行施工和每個造林環節的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5)施工單位
指負責造林工程建設實施的施工承包商。造林施工單位是按照造林作業設計實施造林工程作業的單位。
6)中介諮詢服務單位
指造林工程建設過程中,對造價接受諮詢、編製標底價或招標限價,或選擇工程建設的代建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等服務機構。
7)政府職能部門
造林工程還會受到一些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如:計財部門、資源管理部門、審計部門、稽查部門等。
可見,造林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參與項目的多個利益主體。這些利益主體,一方面為同一個建設項目共同合作,另一方面依分工去完成建設項目不同任務,獲取各自的利益,而利益獲取的關鍵應以做好工程造價的控制為前提。

質量檢測


1.造林單元工程質量檢查項目與標準,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造林質量檢查項目與標準
項次檢查項目質量標準
1苗木質量等級二級以上
2整地整地形式及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土埂修築密實,帶狀整地應保證條帶水平
3栽植樹種及密度符合設計要求,苗木應栽正踩實
2.造林單元工程質量檢測項目與標準,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造林質量檢測項目與標準
項次檢測項目質量標準
1成活率多年平均降水量大於400mm地區或灌溉造林,造林成活率不應小於85%;多年平均降水量小於400mm地區,造林成活率不應小於70%
3.造林單元工程質量檢測的數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1)單元工程5個以下時全檢;單元工程5—20個時抽檢5個;單元工程20個以上時,隨機抽檢單元工程數的25%。
(2)單元工程樣地檢驗數量,根據單元工程面積大小確定,一般抽取5—10個;密度測定樣方10m×10m(經濟林30m×30m),造林成活率測定樣方30m×30m。
4.造林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應符合以下規定:
(1)合格標準。苗木達到標準,整地、栽植合格率不小於80%;檢測項目的合格率不小於80%。
(2)優良標準。苗木達到標準,整地、栽植合格率不小於80%;檢測項目的合格率不小於90%。

造價控制


一、造林工程造價控制
造林工程造價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對建設單位而言,造林工程造價是指造林建設項目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也即指投資者在造林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的總和,從這個意義上說,工程造價就是指工程價格;二是對造林施工單位而言,造林工程造價是指造林工程的承發包價格,它是在造林市場通過招投標,由造林工程建設單位和造林工程承建單位共同認可的價格。區別造林工程造價兩種含義的理論意義在於為投資者和以承包商為代表的供應商的市場行為提供理論依據:當政府提出降低工程造價時,政府是站在公共投資人(即公眾)的代理投資者的角度充當著市場需求主體的角色;當承包商提出要提高工程造價、提高利潤率,並獲得更多的實際利潤時,是要實現一個市場供給主體的管理目標,這是市場運行機制的必然。
為了有效提高造林工程資金的使用效率,對造林工程的造價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控制。造林工程造價控制是指按照既定的造價目標,對造林工程造價形成過程的一切費用進行嚴格的計算、調節和監督,揭示偏差,及時糾正,保證造價目標的實現。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造價控制的結果應該是得出一個合理價,並非不切實際地強調降低造價。造林工程的造價控制,要結合造林工程的特點和造價控制目標,綜合衡量控制措施與強度的合理性。即:造林工程造價控制的目標應該是努力實現優良質量標準條件下的合理低價和造價構成最優化
二、造林工程造價全員參與控制方法
工程造價控制是以建設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為對象,研究其在建設前期、工程實施和工程竣工的全過程控制工程造價的理論和方法。工程造價全員參與控制是指工程項目的所有參與者,都應該參與工程造價控制,為造價控制目標得以實現做出應有的貢獻。這要求工程建設單位、代建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中介諮詢單位及個人都必須在各自的環節和崗位上發揮工程造價控制的作用。造林工程造價的全員參與控制可以通過實行以"項目法人制"、"代建制"、"限額設計"、"項目招投標"、"項目經理負責制"和"監理作用"為代表的全員參與造價控制方法,使所有參與者務必各盡其職、發揮作用、有所作為,最終達到控制的目標。
1. 建設單位與項目法人制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立項、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還本付息、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並全面形成了項目法人與工程建設各方之間的一種適應市場經濟機制的新關係。造林工程造價形成以及控制過程包括項目論證、方案比選、組織實施、竣工結算等多個過程,而前期的項目是否可行、規模是否合理、方案是否最優等所產生的影響比後期的組織實施、竣工結算產生的效益大得多,強化項目法人責任制,可以落實項目法人對造林工程造價管理的主體地位,在法人組織內建立與造價緊密結合的經濟責任制川。除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項目外,我國其餘五大林業工程均屬於社會公益性項目,以國家和地方財政投入部分資金、當地群眾投資投勞為主。按照國家林業局《造林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實行監理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實行造林目標責任制,國家、省、地、縣四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簽定造林目標管理責任狀,具體為:縣級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主體制、鄉村集體組織負責制、股份公司形式的項目法人制、專項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
2. 代建單位與項目代建制
"代建制"以合同形式制定技資者、代建管理者、建設者等當事人的責任、權利、義務,從而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代建單位對項目的預期目標實行嚴格控制和有效約束,可以達到質量、工期和造價的合理化和最優化。"代建制"的實施使造林建設工程造價審核與控制又增加了代建單位的審核、確認,從而對造價控制實施把關;其它參與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單位如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收費和造價由代建單位統-管理進行審核確認才能支付,能嚴格控制工程款支付,進而控制工程造價。"代建制"是主動地嚴格控制投資和規模,充分利用招投標方式的優越性進行發包,把控制投資貫串於"代建制"整個建設過程。因此,以"代建制"管理模式來組織造林工程建設,是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建設管理模式,應提倡造林工程全面推行"代建制"。
3.設計單位與限額設計
造林工程的設計是在造林用地範圍內確定苗木配植、品種、規格、數量的過程。而苗木的品種、規格、數量正是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因而控制設計過程對於控制工程造價就顯得非常重要。限額設計就是按照設計任務書批准的投資估算額進行初步設計,按照初步設計概算造價限額進行施工圖設計,按施工圖預算造價對施工圖專業設計文件做出決策。限額設計實際上是建設項目投資(造價)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或稱為一項關鍵措施。
設計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是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的重點,但目前我國造林工程項目的設計基本上沒有推行限額設計的做法,設計單位或設計人員沒有接到限額設計的指令,設計可能就會用一些價格昂貴或市場緊缺貨源的苗木材料,從而使造林工程造價控制增加難度。因此,造林工程項目應推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的標準必須先由建設單位或投資方根據建設標準規模予以確定,在工程設計中應用價值工程原理,設計出符合業主要求或符合實際要求的工程作品。
4.施工單位與項目經理負責制
施工單位通過投標獲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並以施工合同所界定的工程範圍組織項目管理,簡稱為施工項目管理。造林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后,應根據造林工程的特點和工程概況、施工目標要求,以項目經理為首,組建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項目成本控制體系工程項目部,並確定崗位職責,做到層級管理。項目經理是項目戚本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將項目成本責任落實到工種、崗位、班組、專人的身上,實施全員、全程、全面動態管理的體系。為了做到"加強成本核算,保證質量和工期"項目管理目標實現,造林工程項目管理主要內容有:
1)加強控制苗木材料採購成本。苗木材料是造林工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價格會影響工程造價的高低。苗木材料價格隨市場行情波動大,故在前期決策階段就提前做好相應準備,才能為合理控制造林工程造價奠定基礎;應提前與合格供貨商簽訂供苗及供材協議,保證苗木材料價格不受到市場衝擊;採購人員廣泛收集信息、多比較、多選擇價格便宜、質量好苗木材料,控制苗木材料採購成本。
2)合理安排苗木材料運輸車輛,控制機械戚本。工程現場施工人員和採購人員加強溝通和聯繫,合理安排苗木材料的運輸和進場,使現場的場地交接情況和苗木材料的準備和進場配合密切,儘可能地使造林苗木材料的運輸安排合理,控制苗木材料的運輸費。
3)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人工,減少窩工,減少人工費的支出。
4)加強與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溝通,通過設計變更來控制造價。
5)設立懲罰制度,加強項目部人員管理,通過管理降低成本,向管理要利潤。可見,在造林施工階段,承包商通過合法合理的手段降低成本,獲得額外利潤的方法很多,項目部的嘗試運作對造林工程的質量、工期和造價起到控制作用,能獲得較好效果。
5.監理單位與監理作用
實行工程監理制,也是造林工程建設自身特點的需要。一般工程項目都是由項目法人自籌資金搞建設,即使是一些國家扶持的項目,國投資本也是要收回的。而造林工程主要由國家無償撥款建設,國家花錢買生態,建設單位無還款壓力,項目建設成效很難與建設單位的利益掛鉤,因此加強對造林工程的監理,搞好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投資控制更為重要,這是國家確保資金有效投入的重要控制手段。監理在工程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聯繫甲乙雙方掌握標準、政策、協調解決問題的橋樑和紐帶,實行工程監理制是造價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
6.招標代理單位與招投標
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是業主在建設市場上擇優購買活動的總稱。造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主要有項目前期的規劃設計,主要設備、種苗的供應,工程監理,重點工程的施工等方面。國家林業局在2002年制定的《造林質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要推行造林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或技術承包責任制,規定國家單項投資在50萬元以上和種子或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實行招標投標;推行有資質的造林專業隊(工程隊、工程公司尊)承包造林,其它造林項目由縣級林業管理主管部門做好組織、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諮詢服務等工作,實行技術承包。
依據國際通行規則,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也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作為專業性的服務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能夠以其相對專業化和信息方面的優勢,為業主尋求到質量更優、價格更低、服務更好的產品與勞務的提供商,極大地提高了招標工作的經濟性和時效性。
工程招投標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之一和有效手段。造林工程採用招投標方法,可以為供求雙方在較大範圍內進行相互選擇創造條件,為需求者(如建設單位、代建單位)與提供者(如設計單位、招標代理、施工企業)在最佳點上結合提供了可能,為合理控制造林工程造價奠定了基礎,也是控制造林工程造價的有效手段。
7.諮詢服務單位與鳳險約束
造林工程項目具有複雜性,生產因素、營造林工藝技術、時間季節變化造成的成果可變性,使造林工程面臨預測結果的不確定性和建設條件的變化,都會使造林工程項目建設面臨投資風險。通過項目諮詢可識別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尋找規避和減少各種風險的項目方案,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將風險損失減低到最低程度,確保項目可行和正常實施,同時,造林工程造價管理越來越依賴廣泛、真實而及時的造價信息,造價信息網路越完善,信息量越大,越及時、真實,越能降低風險的發生,解決控制工程造價的問題。諮詢機構可以為項目法人提供工程造價全過程、全方位諮詢服務,應建立造林工程造價信息網路,創新中介諮詢服務機構的風險約束機制。造價諮詢作為獨立的中介機構,以其專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從事協助政府責任人作出判斷,負有相應的連帶責任,如造成損失,應追究當事人的技術責任、經濟責任、法律責任。造價管理部門應強化服務意識,強化基礎工作(定額、指標、價格、工程量、造價信息資料)的建設,為工程造價的合理計定提供動態的可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