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衛生局

南寧市衛生局

南寧市衛生局是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主管全市醫療衛生工作。內設黨政辦公室、規劃財務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法制與監督科、農村衛生管理科、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醫政科、市幹部醫療保健辦公室、人事科、紀檢監察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等12個職能科室。局屬事業單位17個,分別為南寧市1—9醫院、紅十字會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南寧中心血站、南寧衛生學校、江南片婦幼保健院等,代管的事業單位有南寧市醫藥學會辦公室、南寧市衛生信息中心、南寧市衛生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等3個單位,在崗職工7千餘人。

領導班子


湯曉斌(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市衛生局黨政全面工作。負責幹部保健管理、愛國衛生運動艾滋病防治、規劃財務等工作。暫時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分管科室:局辦公室(國際合作科)、保健科、市愛衛辦,規財科、人事科。
聯繫單位:市一醫院。
楊曉釗(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艾滋病防治工作。
分管科室:局艾滋病綜合協調與宣傳干預科、艾滋病救治與規劃督導科。
聯繫單位:市三醫院。
譚印光(副局長)
負責醫學教育工作。
聯繫單位:市衛校,市衛校附屬醫院(市九醫院)。
丁偉(副局長)
負責食品安全、衛生監督、衛生應急等工作。
分管科室:衛生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衛生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聯繫單位:市衛生監督所、南寧中心血站。
李玲(局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績效考評、項目監督等工作。
負責科室:局紀檢監察室。
聯繫單位:市四醫院、市七醫院
黎君君(副局長)
負責疾病控制、婦幼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
分管科室:局疾病控制科、婦幼衛生科。
聯繫單位:市婦幼保健院、江南片婦幼保健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海靜如(副局長)
負責醫政、中醫藥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醫政科、中醫藥管理科(市中醫藥管理辦公室)。
聯繫單位:中醫院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衛生局設15個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國際合作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協調我市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承擔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全市衛生資源的配置;組織全市衛生項目的規劃和宏觀管理;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擬訂全市衛生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及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建議;負責衛生統計、內部審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組織協調衛生政策和衛生標準的研究及制(修)訂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負責衛生法制培訓及宣傳教育工作。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和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並協調解決事件涉及的公共衛生相關問題。
(五)農村衛生管理科(市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村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協調、指導實施;參與規劃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及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指導、規範全市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重大衛生違法行為,督辦重大衛生違法案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置;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七)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與管理;組織實施婦幼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對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專項技術、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八)醫政科(科技教育科)
擬訂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醫療服務管理等有關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和監督體系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臨床藥學、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宣傳推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訂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研究地方醫藥衛生技術標準;承擔全市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機構二

(九)疾病控制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下達的工作指令;擬訂全市疾病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工作方案和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並定期督導檢查,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發布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十)艾滋病綜合協調與宣傳干預科
負責起草艾滋病防治法規、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干預工作和社會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艾滋病防治相關資源的配置和實施工作。承擔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市防治艾滋病攻堅工程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指導縣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十一)艾滋病救治與規劃督導科
組織擬定防治艾滋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相關技術規範。組織協調開展督查指導、評估考核工作;協調指導實施艾滋病預防干預、病人救治等技術措施;協調管理各類艾滋病防治項目和科研項目;組織動員和管理社會組織及志願者參與防治工作。
(十二)保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南寧市幹部保健工作計劃;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及有關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組織和協調市級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十三)中醫藥管理科(市中醫藥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統稱中醫藥民族醫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全市中醫民族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民族醫藥人才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藥民族葯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民族醫藥的發掘整理及文化的繼承發展,推動全市中醫藥民族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組織開展中醫藥民族醫藥國際交流合作。
(十四)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十五)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協助局黨委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衛生系統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先進典型的發掘、培養和宣傳工作;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地址


南寧市長湖路26號

工作動態


江南區江西中心衛生院對村衛生室進行績效考評
為進一步提升村衛生室的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充分履行公共衛生職能,全面掌握2013年各村衛生室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完成情況,促進農村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按照上級文件要求,11月15日,江西中心衛生院成立了以羅瑞斌院長為主的公共衛生考核領導小組,開始對轄區內10個村衛生室進行2013年度工作績效考核。
考核小組通過聽彙報、查資料、看現場等方式對村衛生室一年來開展的各項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考評。具體是門診日誌登記是否規範,傳染病報告及報告卡與門診日誌登記是否統一,35歲以上居民首診測血壓情況以及村級台賬,藥品零差率,11項公共衛生工作完成情況等等逐一詳細督查並記錄分值,發現的問題現場給予指正。
最後,羅院長要求各衛生室醫務人員強化責任,認真做好補缺補差,力爭今年最後一個月將各項工作完成達標。此次的考核結果作為核發公共衛生補助經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