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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
兩宋之際的偽政權
偽楚,國號“大楚”,“楚”,又稱“張楚”,“靖康之恥”后,金兵扶立原北宋太宰張邦昌所建立的傀儡政權,國號“大楚”,“楚”,後世又稱“張楚”。從1127年3月7日至4月10日,由於北宋軍民的反對,僅存在了短短一個月的時間。
北宋末年,金軍南下侵擾,迅速攻破汴京,俘虜徽欽二宗,佔領北宋北方大片國土,但由於尚處於奴隸社會晚期的金國無法統治已處於封建社會頂峰的北宋國土,同時也為避免受到北方宋朝遺民起義的直接打擊,金國通過在這些地區扶植了一些傀儡政權加以統治,偽楚政權便是其一。
偽楚政權存在時間雖短,但其的出現卻是兩宋交替的重要事件。
公元一一二七年三月七日,金國冊立原北宋太宰張邦昌為皇帝,國號“大楚”,並與金國以黃河故道為界,史稱“偽楚”。從1127年3月07日至4月10日,由於北宋軍民的反對,僅存在了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即位以後,張邦昌曾做出過一系列用以彰顯其忠心於北宋朝廷、不敢輕越君臣本分的行為。後世的歷史學家,有的以此為其忠心於北宋朝廷、無意貪圖皇位的佐證,有的以此為其故作掩飾、用以自保性命的動作,莫衷一是。
公元一一二七年四月一日,金國軍隊虜劫徽欽二宗、北宋宗室、在京官員及大批戰利品北歸。次日,張邦昌聽從大臣呂好問的建議,派人四處尋訪康王趙構,並計劃出迎宋哲宗廢后孟皇后入宮垂簾聽政。九日,宋哲宗廢后孟氏入宮垂簾聽政,張邦昌尊之為元佑皇后。
公元一一二七年四月十日,張邦昌正式宣布退位,仍稱太宰,宋哲宗廢后元佑皇后垂簾聽政。“偽楚”政權至此宣告滅亡,前後存在時間不過三十三日(亦作三十二日)。其後不久,元佑皇後撤簾歸宮,宋高宗趙構正式即皇帝位,建立南宋政權,並封張邦昌為郡王。同年七月,因宰相李綱言,宋高宗趙構派殿中侍御史馬伸賜死張邦昌於長沙。
金兵扣留了宋徽、欽二帝及諸皇室宗親之後,授意宋在汴京的其餘官僚議立偽政權。
張邦昌
在金軍的授意下,百官等擁立張邦昌組織傀儡政權時,又有秦檜出來反對。秦檜時為宋政權的御史中丞,他上書給宗翰、宗望等,反對擁立張邦昌,請求復立趙氏主政。他指出:“為計議者必欲滅宋之策,在絕兩河懷舊之思,除鄰國復仇患而已……若邦昌者在上皇朝,專事燕遊,不務規諫,附會權幸之臣,共為蠹國之政,今日社稷傾危,生民塗炭,雖非一人所致,亦邦昌為之力也。天下之人方疾之若仇,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英雄必盡起而誅之,非特不足以代宋,亦不足為大金屏翰矣。”金軍認為他在擁立張邦昌問題上持有異議,因掠其北去。除此之外,還有宋吏部侍郎李若水、相州觀察使王履時出使金軍中,堅決反對擁立張邦昌,面折金兵而死難。
在確定張邦昌組織傀儡政權之後,金兵又大肆搜刮劫奪金銀財物,並且取太學生中之能文者三十人,準備北歸。宋將吳革準備組織人眾劫奪宋徽宗、宋欽宗等。他以賑濟為名,召募死士,又與康王趙構軍聯繫,擬採取內外夾攻金兵的行動,救援宋統治者。三月六日,吳革等發難,但為宋將范瓊等所誘,父子死難,同死者百有餘人。三月七日,張邦昌傀儡政權在金兵的維護和金政權的冊封下宣告成立。據《大金國志》卷三十二《立楚國張邦昌冊文》得知,冊文先宣布廢除宋趙氏政權,然後宣立張邦昌,其立張邦昌文中說:“今者國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誠非貪土,遂命帥府,與眾推賢。僉曰:太宰張邦昌,天毓疏通,神資睿哲,處位著忠良之譽,居家聞孝友之名;實天命之有歸,乃人情之所徯。擇其賢者,非之而誰?是用遣使諸官都部署、尚書左僕射、權簽樞密院事韓某等持節備禮,以璽紱冊命爾為皇帝,以授斯民,國號大楚,都於金陵。自黃河以外,除西夏新界,疆場仍舊。世輔王室,永作藩臣。貢禮時修,爾勿疲於述職;問音歲丞,我無緩於忱誠……”
這裡充分地表明了金立傀儡政權的理由。第一,金政權滅亡遼政權之後,認為北宋政權擁地廣大,財物眾多,而不藩服,又與金爭燕雲十六州之地,這是和它的“中外一統”、“民宜混同”的政策相衝突的。為了佔有河北、河東的土地,掠奪宋的寶物財富,使宋政權臣服,因此,發動了攻宋的戰爭。但是,遇到了宋政權和軍隊、人民的抵抗,這使他們改變了原有的打算,所以,在攻下宋都汴京之後,除滿足了他們佔有河北河東兩路土地要求之外,則堅決滅掉北宋政權,對黃河以南地區代之以傀儡政權,作為“世輔王室,永作藩臣”的藩屬。第二,金兵在兩次大規模攻宋戰爭中深知,憑金政權當時的力量和宋統治下人民抗金的情緒,尚不能一舉而代宋,做到“中外一統”、“人民混同”的程度。從金兵攻宋的開始,金政權只是打算佔有宋河北河東地區一定的土地,使宋政權臣服,這樣,在金統治者看來也就是“中外一統”了。這個觀點是遼統治北方時期就形成了的,金繼承了這種作法。因此在摧毀北宋政權后,他們炮製了張邦昌政權,使之都於金陵(今南京)。利用張邦昌政權來統治廣大的原宋政權的土地、人民。
張邦昌字時彥(又作子彥)大名東光縣人,宋進士,累官至中書侍郎、少宰。在金兵第一次大規模攻宋時,他先與康王至金軍中為質,后又與肅王同為質。金軍選中了他組織偽政權。他在金軍限三日立邦昌,不立,城中盡行殺戮的威脅下,三月七日正式就任偽大楚政權皇帝。他以吏部尚書王時雍權領尚書門下省事、開封尹徐秉哲權領中書省樞密院事、翰林承旨吳開權尚書左丞相、翰林學士莫儔權尚書右丞相、前簽書樞密院李回權樞密院、觀察使左言權殿前司公事、范瓊權四廂指揮使、大理卿周懿文權開封府。張邦昌政權暫時維持了宋都開封城內的秩序。他向金軍求許數事,金兵為支持他的政權均作了許諾。《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記載說:三月“乙已,邦昌詣青城謝二帥。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致賓主之禮。酒三行,邦昌請不毀趙氏陵廟、罷括金銀、存留樓櫓、借東都(汴京)三年、乞班師、降號稱帝、借金銀犒賞,凡七事,敵皆許之”。當時,汴京中許多宋政權官員對張邦昌的統治持反對態度,張邦昌的統治並不穩固,不敢逕稱皇帝旨意。三月二十九日,金兵北歸,宋大臣何栗、孫傅、張叔夜等舉家隨同北遷。他們先後皆死於金。
宋高宗
四月九日,張邦昌召集擁護自己的官吏議事,選擇還政的處理辦法。當晚,請元佑皇后孟氏垂簾聽政,自己以太宰的身分處理政務,表示還政。追回前所發的各路赦文,所任官吏各回原職,並將大宋受命之寶獻給康王趙構,元佑皇后孟氏也派遣其侄同持大宋之寶並手書至康王處,勸趙構登皇帝之位。
四月十日,元佑皇后孟氏正式垂簾聽政,張邦昌退位,以太宰理事。至此,張邦昌的大楚偽政權宣告結束。《大金國志》卷三十二說:“邦昌即位首尾三十三日,不御正殿,不受常朝,不山呼,見群臣稱‘予’不稱‘朕’,旨稱‘面旨’,由內降只曰‘中旨’,宣告四方則曰‘宣旨’,手詔則曰‘手書’,至於禁中諸門,悉緘鎖題以‘臣張邦昌謹封’。大抵每事不敢有僭意,逼迫金國之命爾。”此是封建史家從正統出發的理論,實際上張邦昌組織了傀儡政權則無疑。
南宋政權建立之後,李綱等議張邦昌僭逆及受偽命,要求給予處分。趙構將其流放於潭州(今湖南長沙),不久賜死,年四十七。張邦昌偽政權之亡,使金以傀儡政權統治宋之土地計劃失敗,因此,又有攻宋之戰。
《宋史·卷四百七十五·張邦昌傳》
張邦昌,字子能,永靜軍東光人也。舉進士,累官大司成,以訓導失職,貶提舉崇福宮,知光、汝二州。政和末,由知洪州改禮部侍郎。首請取崇寧、大觀以來瑞應尤殊者增制旗物,從之。宣和元年,除尚書右丞,轉左丞,遷中書侍郎。欽宗即位,拜少宰。
金人犯京師,朝廷議割三鎮,俾康王及邦昌為質於金以求成。會姚平仲夜斫金人營,斡離不怒責邦昌,邦昌對以非出朝廷意。俄進太宰兼門下侍郎。既而康王還,金人復質肅王以行,仍命邦昌為河北路割地使。
初,邦昌力主和議,不意身自為質,及行,乃要欽宗署御批無變割地議,不許;又請以璽書付河北,亦不許。時粘罕兵又來侵,上書者攻邦昌私敵,社稷之賊也。遂黜邦昌為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罷割地議。其冬,金人陷京師,帝再出郊,留青城。
明年春,吳開、莫儔自金營持文書來,令推異姓堪為人主者從軍前備禮冊命。留守孫傅等不奉命,表請立趙氏。金人怒,復遣開、儔促之,劫傅等召百官雜議。眾莫敢出聲,相視久之,計無所出,乃曰:“今日當勉強應命,舉在軍前者一人。“適尚書員外郎宋齊愈至自外,眾問金人意所主,齊愈書“張邦昌”三字示之,遂定議,以邦昌治國事。孫傅、張叔夜不署狀,金人執之置軍中。
王時雍時為留守,再集百官詣秘書省,至即閉省門,以兵環之,俾范瓊諭眾以立邦昌,眾意唯唯。有太學生難之,瓊恐沮眾,厲聲折之,遣歸學舍。時雍先署狀,以率百官。御史中丞秦檜不書,抗言請立趙氏宗室,且言邦昌當上皇時,專事宴遊,黨附權奸,蠹國亂政,社稷傾危實由邦昌。金人怒,執檜。開、儔持狀赴軍前。
邦昌入居尚書省,金人趣勸進,邦昌始欲引決,或曰:“相公不前死城外,今欲塗炭一城耶?”適金人奉冊寶至,邦昌北向拜舞受冊,即偽位,僣號大楚,擬都金陵。遂升文德殿,設位御床西受賀,遣閤門傳令勿拜,時雍率百官遽拜,邦昌但東面拱立。
外統制官、宣贊舍人吳革恥屈節異姓,首率內親事官數百人,皆先殺其妻孥,焚所居,謀舉義金水門外。范瓊詐與合謀,令悉棄兵仗,乃從后襲殺百餘人,捕革並其子皆殺之,又擒斬十餘人。
是日,風霾,日暈無光。百官慘沮,邦昌亦變色。唯時雍、開、儔、瓊等欣然鼓舞,若以為有佐命功雲。即以時雍權知樞密院事領尚書省,開權同知樞密院事,儔權簽書樞密院事,呂好問權領門下省,徐秉哲權領中書省。下令曰:“比緣朝廷多故,百官有司皆失其職。自今各遵法度,御史台覺察以聞。”見百官稱“予”,手詔曰“手書”。獨時雍每言事邦昌前,輒稱“臣啟陛下”,邦昌斥之;勸邦昌坐紫宸、垂拱殿,呂好問爭之,乃止。邦昌以嗣位之初,宜推恩四方,以道阻先赦京城,選郎官為四方密諭使。
金人將退師,邦昌詣金營祖別,服柘袍,張紅蓋,所過設香案,起居悉如常儀,時雍、秉哲、開、儔皆從行,士庶觀者無不感愴。二帝北遷,邦昌率百官遙辭於南薰門,眾慟哭,有僕絕者。
金師既還,邦昌降手書赦天下。呂好問謂邦昌曰:“人情歸公者、劫於金人之威耳,金人既去,能復有今日乎?康王居外久,眾所歸心,曷不推戴之?”又謂曰:“為今計者,當迎元祐皇后,請康王早正大位,庶獲保全。”監察御史馬伸亦請奉迎康王。邦昌從之。王時雍曰:“夫騎虎者勢不得下,所宜熟慮,他日噬臍,悔無及已。”徐秉哲從旁贊之,邦昌弗聽,乃冊元祐皇后曰宋太后,入御延福宮。遣蔣師愈齎書於康王自陳:“所以勉循金人推戴者,欲權宜一時以紓國難也,敢有他乎?“王詢師愈等,具知所由,乃報書邦昌。邦昌尋遣謝克家獻大宋受命寶,復降手書請元祐皇后垂簾聽政,以俟復辟。書既下,中外大說。太后始御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邦昌以太宰退處內東門資善堂。尋遣使奉乘輿服御物至南京,既而邦昌亦至,伏地慟哭請死,王撫慰之。
王即皇帝位,相李綱,徙邦昌太保、奉國軍節度使,封同安郡王。綱上書極論:“邦昌久典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異姓建邦四十餘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是宜肆諸市朝,以為亂臣賊子之戒。”時黃潛善猶左右之。綱又力言:“邦昌已僣逆,豈可留之朝廷,使道路目為故天子哉?”高宗乃降御批曰:“邦昌僣逆,理合誅夷,原其初心,出於迫脅,可特與免貸,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初,邦昌僣居內庭,華國靖恭夫人李氏數以果實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擁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赭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寧殿,夜飾養女陳氏以進。及邦昌還東府,李氏私送之,語斥乘輿。帝聞,下李氏獄,詞服。詔數邦昌罪,賜死潭州,李氏杖脊配車營務。時雍、秉哲、開、儔等先已遠竄,至是,並誅時雍。
《金史·卷七十七·張邦昌》
張邦昌,《宋史》有傳。天會四年,宗望軍圍汴,宋少帝請割三鎮地及輸歲幣、納質修好。於是,邦昌為宋太宰,與肅王樞俱為質以來。而少帝以書誘耶律余睹,宗翰、宗望復伐宋,執二帝以歸。劉彥宗乞復立趙氏,太宗不許。宋吏部尚書王時雍等請邦昌治國事,天會五年三月,立邦昌為大楚皇帝。
初,少帝以康王構與邦昌為質,既而肅王樞易之,康王乃歸。及宗望再舉兵,少帝復使康王奉玉冊玉寶袞冕,增上太宗尊號請和。康王至磁州,而宗望已自魏縣渡河圍汴矣。及二帝出汴州,從大軍北來,而邦昌至汴,康王入於歸德。邦昌勸進於歸德,康王已即位,罪以隱事殺之。
邦昌死,太宗聞之,大怒,詔元帥府伐宋,宋主走揚州,事具宗翰等傳。其後,太宗復立劉豫繼邦昌,號大齊。
《大金國志·卷三十·楚國張邦昌錄》
張邦昌字時彥,魏郡冠氏人也。少登進士,歷任滄州教授,改國子書庫正字,通判曹州,至宣和元年,累遷至尚書右丞,改左丞,遷中書侍郎。當王黼用事,與童貫共咨邊釁,邦昌無所可否於其間,時論罪之。宋徽宗既內禪欽宗,靖康元年,拜少帝,兼中書侍郎。金師既破京城,勒令別立異姓。令下甚嚴,有一人云:“邦昌舊任宰相,姑舉之以塞責。”金帥回牒云:“若果舉邦昌,仰文武百官、僧道軍民各親書其名,押字名下,等守以備冊禮。”時邦昌見在軍前,獨中丞秦檜進狀論列:以為“邦昌輔相無狀,不能盡人臣之節,以釋二國之難,不足以代趙氏。情願乞押赴軍前。”眾人署名舉邦昌。
靖康二年三月一日,邦昌入居尚書省聽令,百官班迎南薰門,邦昌卧病不食。金帥令勸進,邦昌謂王時雍等曰:“諸公怕死,又掇送與邦昌邪?雖暫假而歸,焉可免禍!”先是正月十五日,太宰張邦昌奉使還闕,至城外,軍前留之。及是,金帥告報城中,欲遣邦昌入城,御史台檢准故例,率文武百官迓於南薰門。如期而集者凡數千人,士庶往觀又數萬人。范瓊、汪長源等領兵分列左右,自州橋及門下,森布如織。申刻,邦昌入門,金將送者及門而返。邦昌之入也,徑詣尚書省。百官敦請即皇帝位,猶豫未斷,緣軍前先有指揮故。邦昌與百官相見,慟哭盡哀。從官卿監郎官十員,盡夜直宿,續增作十五員,掌管事務,並使臣十員,祗應三衙門官亦同宿守。金帥令勸進於尚書省,邦昌卧病不食者四日,故有諸公“掇送”之言。
次日,金國文字來,限三日立邦昌,不然下城屠戮,都人震恐。三日,金使來促勸進,取推戴狀,眾人泣勸再三方從,留守司遂以推戴狀申,欲以初七日行冊命之禮。邦昌誓自裁,或曰:“相公城外不死,今欲死,塗炭一城邪?”遂止。
初六日,合門制儀榜,擇次日即皇帝位。是日,有內親事官數百人,以不忍屈節立異姓,殺妻孥,焚所居,謀赴義於金水門外,統制官吳革為首,被誅。
初七日早,百官僧道會於尚書省,奉冊寶入門。邦昌涕泣上馬,入幕次,復慟。有金國曾太師以下五十人,持御衣紅繖來,設於幕次。邦昌出次,步至御街褥位,望金國拜舞,跪受冊寶,冊文略曰:“失德者亡,天命實假於我手;當仁不讓,曆數乃在於爾躬。咨爾張邦昌云云,可即皇帝位,國號大楚,都金陵。”邦昌御紅繖還次訖,金帥揖邦昌,上馬出門,百官導引如儀。邦昌步入,自宣德門由大慶殿至文德殿前,進輦,卻弗御,步升殿,於御牀西側別置一椅坐,文武合班賀。傳指揮云:“本為生靈,非敢竊位,其勿拜。”王時雍率百官遽拜。時雍權領尚書省,吳開、莫儔皆權樞密院,呂好問門下侍郎,徐秉哲中書侍郎,范瓊以斬吳革功,升正任觀察,除殿帥。大抵往來議事者,開、儔也;逼逐上皇以下者,時雍、秉哲也;脅制都人者,范瓊也,遂皆擢用。
先是金帥送邦昌入城,時邦昌堅不肯立。久之,百官有進言於邦昌曰:“相公權立,他日相公為伊尹,為王莽,皆在相公處之。”邦昌乃勉強從之,曰:“某以九族保此一城人。”方邦昌冊立時,百官對金帥皆慘怛,邦昌亦色喪,惟開、儔輩欣然若有所得。
十二日,邦昌手詔曰:“近迫大國之威,俾救斯民於兵火,諸公橫見推迫,不容於自裁。近覽文牒、狀牒,至有以聖旨稱之。夫聖,孔子不居,則予一人其何敢焉?應今後有自內傳出者,為‘中旨’,有面得者,為‘面旨’,出四方者,為‘宣旨’。”邦昌每日於迎陽門上,罷去合門儀制設常,禮畢,與執政侍從以上對坐議事,語則稱名字,遇金人至則遽易服。衛士等曰:“伶人往日作雜居每裝假官人,今日張太宰作假官家。”金人如蕭慶、耶律廣、王汭、高尚書、曹少監等,邦昌向在軍前鞠躬,俯伏不暇,至是皆列拜階下。邦昌辭讓,則曰:“陛下不受臣拜,見元帥必死。今日陛下,乃昔日南朝天子也。”
十四日,金帥以邦昌之請,罷括金銀。邦昌往謝金帥,議七事;迎接殿下,相揖以升,致主賓禮,酒三行。
二十八日,金帥回師,邦昌僭天子儀衛、法駕,縞素出南薰門,設香案,率百官士庶北望慟哭,謂二帝北遷也。
二十九日,邦昌服赭袍,張紅蓋,乘馬出南薰門,餞別二帥。及午而返,肆赦。至蔡州不行,乃收之,應宋元祐皇后垂簾。
四月初十日,邦昌避位。邦昌僭位首尾三十三日,不御正殿,不受常朝;不山呼,見群臣稱“予”不稱“朕”,旨稱“面旨”,由內降只曰“中旨”,宣示四方則曰“宣旨”,手詔則曰“手書”。至於禁中諸門,悉緘鎖,題以“臣張邦昌謹奉”。大抵每事不敢有僭意,逼迫金國之命耳。其後死於潭州。
方邦昌抵貶所,寓居潭州天寧寺。寺有平楚樓,取唐沈傳師“目傷平楚虞帝魂”之句也。得宋帝賜死詔,徘徊退避,執事者迫之登樓,邦昌仰首,忽睹“平楚”二字,長嘆就縊。
《大金國志·卷三十二·立楚國張邦昌冊文》
維天會五年歲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區夏,務安元元,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與萬國同格於治。粵惟有宋,實乃通鄰,貢歲幣以交歡,馳星軺而講好,期於萬世,永保無窮。蓋我有大造於宋也。不圖變誓渝盟,以怨報德,構端怙亂,反義為仇。譎紿成俗,貪婪不已,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號令滋長,紀綱紊弛。況所退者非其罪,所進者非其功,賄賂公行,豺狼塞路。天厭其德,民不聊生。而又姑務責人,罔知省己。父既無道於前,子復無斷於後。以故征師命將,伐罪弔民。幸賴天高聽卑,神幽燭細,旌旗一舉,都邑立崔。且眷命攸矚,謂之大寶;苟曆數改卜,未獲偷安。故用黜廢,以昭玄鑒。今者國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誠非貪土,遂命帥府,與眾推賢。僉曰:太宰張邦昌,天毓疏通,神資睿哲,處位著忠良之譽,居家聞孝友之名;實天命之有歸,乃人情之所徯,擇其賢者,非子而誰?是用遣使諸官都部署、尚書僕射權簽樞密院事韓某等持節備禮,以璽紱命爾為皇帝,以授斯民,國號大楚,都於金陵。自黃河以外,除西夏新界,疆場仍舊。世輔王室,永作藩臣。貢禮時修,爾勿疲於述職;問音歲致,我無緩於忱誠。於戲!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臨之。君不能獨理,故樹官以教之。乃知民非后不治,后非賢不守。其於有位,可不慎與?予懋乃德,嘉乃丕績,日慎一日,雖休勿休。欽哉!其聽朕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