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紀芬
曾國藩季女
曾紀芬(1852-1942)女,號崇德老人,祖籍湖南衡陽,出生於湘鄉縣荷塘(今雙峰縣荷葉鎮)。曾國藩季女。后嫁入衡山名門聶家,其夫聶緝椝(1855~1911)以幫辦滇捐局起家,至上海製造局總辦,官遷至浙江巡撫。她一生由侯門千金小姐,而巡撫夫人,而工商巨擘太夫人,起居八座,子孫綿繼,壽登耄耋,既貴且賢。幼承家學,工書,善詩文,所作楷書,雍穆渾厚,人爭寶之。
人物關係
大事件
1852
出生
1852年出生於湘鄉縣荷塘(今雙峰縣荷葉鎮),曾國藩季女。
1875
與聶緝椝結婚生子
1875年嫁給聶緝椝(1855~1911)。丈夫以幫辦滇捐局起家,至上海製造局總辦,官遷至浙江巡撫。
1942
九十一歲逝世
1942年逝世,享年九十一歲。
曾紀芬生活照
曾紀芬福壽全歸,可以說完全得力於她父親傳給她的一套治家修身辦法。
曾紀芬是曾國藩的么女,按照湖南話,大家都叫她“滿小姐”。生於清咸豐二年(1852)三月三十日丑時,生於北京賈家衚衕寓宅。這時曾國藩是禮部侍郎,地位雖然清貴,生活卻過得十分清苦。
有限的傣銀,除了養活一大家子人口外(曾國藩的原配歐陽夫人,育有三男六女),還得不時寄些銀錢回鄉,或捎些東西回家孝敬父母。住在北京賈家衚衕的曾紀芬穿的都是姐姐們留下來的衣服,曾國藩對她從不給予特別的寵愛,從小就培養她艱苦樸素的品性。
曾紀芬的婚事,由於曾國藩的染病、去世,一直拖到光緒元年九月二十四日進行,這年曾紀芬已經二十四歲,丈夫是湖南衡山的聶家,帶去的嫁妝中就有曾國藩發給她的“功課單”。
品德高尚
論門第,聶家老太爺不過是個知縣,與曾國藩一等侯爵、總督、門生部屬故舊半天下相比,自然有天壤之別。聶家對這來頭奇大的媳婦,自然是小心侍候,不敢怠慢。曾紀芬秉承父親的勤儉美德,絲毫不敢展示大家千金小姐的嬌縱習慣,相夫教子,侍奉翁姑,和睦親鄰,作得中規中矩。
曾紀芬的丈夫聶仲方是一個有才能的人,再加上曾國藩的影響,追隨過曾國荃,左宗棠和李翰章(李鴻章之兄),一直埋頭苦幹,勇於任事,經過多方保薦,先從江蘇省蘇松太道的小官做起,一步一個腳印,再升浙江按察使,再遷江蘇布政使,再遷護理江蘇巡撫,再遷安徽巡撫、浙江巡撫。由於江浙一帶比較富裕,便有人在朝中告狀,說聶仲方貪污受賄。曾紀芬立即用父親的事情勸說丈夫,聶仲方辭官回鄉,謹慎的為人之道學到了手。
晚年清福
進入民國以後,聶家移居上海,在威賽路築園建屋,聶仲方已經去世,曾紀芬也已六十歲,自號“崇德老人”。她把曾國藩的那套修身養性功夫發揮得淋漓盡致,起居定時,飲食以三餐為主,以素食為主,不飽不餓。飯後走一千步,每天睡前用溫水洗腳,即使是數九寒冬,也把雙腳露出被外,不大喜大悲,一直到九十一歲死時還耳聰目明,神智清楚。
曾紀芬一直到臨死時,每年必恭書曾國藩的“伎求詩”數遍,從一筆一畫中,仔細涵濡父親的德行恩澤,也反映出她為什麼叫“崇德老人”的原因。曾紀芬的書法得自父親的真傳,頗見功底,當年北京、上海一帶,像樣的家庭都掛有她的墨寶。她的書法筆正謹嚴,骨肉停勻,反映出她居心仁厚,是世上少見的有福之人。
父母
父親:曾國藩。
母親:歐陽氏。
兄弟
長兄:曾紀第(又名曾楨第,早夭)。
次兄惠敏公曾紀澤,號夢瞻,晚清著名政治家、外交家),妻賀氏(咸豐七年(1857)難產死,賀長齡女);繼劉氏(1841—1903,繼配,劉蓉之女。生子女各3人),長女曾廣璇許嫁於合肥李幼仙。
三兄:栗諴公曾紀鴻,妻郭筠(字誦芬),《藝芳館詩鈔》作者,郭沛霖之女)。
姐姐
曾紀芬[曾國藩季女和聶緝椝妻子]
二姊:曾紀耀(字仲坤),適茶陵陳松生(適陳松年(字遠濟,茶陵人,好友陳源兗之子,曾隨紀澤出使歐洲,幼育於曾國藩家,有隱疾)。
三姊:曾紀琛(字鳳如),適湘鄉羅允吉(兆升)。
四姊:曾紀純,適湘陰郭依永(剛基)。
五姊:曾氏,幼殤。
兒子
長子:聶其賓(乳名全兒),光緒二年(1876)八月初七日出生,光緒十八年(1892)三月十一日病逝。
次子:聶其昌(乳名長兒),光緒五年(1879年)六月二十七日生,娶左宗棠長房孫女左元宜。
第三子:聶其傑(乳名祥兒),又名聶雲台:光緒六年(1880)九月初五日生,娶廣東候補道肖氏的女兒。
第四子:聶其煒(乳名成兒),光緒九年(1883)七月二十四日生,光緒二十七年(1921)娶山西布政使二等子爵劉才鼎之女劉氏。
第五子:聶其焜,光緒十四年(1888)九月初八日出生,光緒三十三年(1907)二月娶四川鹽茶道、萍鄉黃承暄之女黃氏。
第六子:聶其賢,光緒十六年(1890)二月二十九日出生,娶前浙江杭嘉湖道陳乃瀚之女陳氏。
第七子:曾氏(乳名平兒),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五月二十八日生,八月去世。
第八子:聶其煐,字慎余,1897年十月初十日出生,1916年二月娶兩廣總督李翰章九小姐李敬萱(1897年出生,1992年去世),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抗戰前任廣州統稅局副局長。1972年去世。
女兒
長女:聶銀姑,光緒三年(1877)九月二十七日生,光緒五年(1879年)五月間去世。
次女:聶其德,光緒十一年(1885)正月初六日出生,宣統二年(1910)正月嫁廣西省長張其鍠,1972年在台灣去世。
第三女:聶其純,光緒十七年(1891)四月初二日出生,宣統二年(1910)二月嫁岳常澧道卓孝復兒子卓宣謀。
第四女:聶其璞,字叔瑜,1894年五月十一日出生,宣統二年(1910)十二月嫁瞿鴻禨子瞿宣穎。
孫子
長孫:聶光堅,聶其昌子,光緒二十六年(1900)九月十三日生。
次孫:聶光堃,聶其傑子,光緒二十七年(1901)三月十二日生,
第三孫:聶光圻,聶其昌子,光緒二十八年(1902)二月十三日生。
第四孫:聶光墀,聶其昌生,光緒三十年(1904)九月初十生。
第五孫:聶光均,聶其煒生,光緒三十年(1904)十一月廿四日生。
孫子:聶光地,聶其焜子,光緒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十六日生。
孫子:聶光坻,聶其煒子,光緒三十四年(1908)六月二十六日生。
孫子:聶光堉,聶其焜生,宣統元年(1909)三月初五日生。
孫子:聶光堯,聶其賢子,宣統二年(1910)正月二十一日生。
孫子:聶光在,聶其賢子,宣統三年(1911)正月廿七日生。
孫子:聶光增,聶其焜子,宣統三年(1911)三月十七日生。
孫女
長孫女:聶光昭,聶其昌女,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三月生。
孫女:聶光曜,聶其煒女,光緒二十九年(1903)三月生。
孫女:聶光坤,聶其賢女,宣統元年(1909)閏二月二十四日生。
孫女:聶光琛,聶其焜女,民國元年(1912)六月十一日生。
孫女:聶光明聶其煒女,民國元年(1912)七月初五日生。
丈夫聶仲方。
1942年去世。
崇德老人自訂年譜
乙亥光緒元年二十四歲(1875年)
是年九月二十四日來歸。時歐陽太夫人之喪已逾小祥,以降服之故,期年即吉也。然國恤猶未及期年,故僅備儀仗而未用鼓樂。惠敏兄弟既在服中,乃由承繼靖毅之從兄紀渠出而送親。
先姑張太夫人家本湖南安鄉籍。其祖官奉天錦州,歿后諸子奉喪歸,僑居京師。太夫人自少明敏,持門戶,應賓客,理家務,皆一身任之;作男子裝,豪邁倜儻,無閨閣態。亦峰公時以舉人困春闈,留官京師,適前姑甘太夫人逝世,求主中饋者,媒妁以太夫人生庚進。公初殊無意,屬二伯翁春帆公退還,而春帆公忘,未送往也。公久而始覺,念其已久未決,難於終卻,遂毅然許之。既成婚,相敬殊甚。公一以家事委之太夫人,且謝絕友朋徵逐,未幾遂第春官,入翰林,家自茲興矣。春帆公房無後,故日後以兒子其昌嗣焉。
初聶氏自南宋居於江西清江。清初有應禪公者,遷於湖南衡山,是為第十三世。至第十五世樂山公諱繼模,以名德重於鄉里,精醫理,常入縣署獄中,為囚治病,自設藥店,並以葯施之,至老不衰。縣令以公為封翁,謝之,而公仍徑行不輟。子環溪公燾以乾隆丁巳進士選授陝西鎮安知縣。樂山公馳書訓子,言甚深至,載於《經世文編》。壽至九十三,環溪公亦年七十八始卒。環溪公孫京圃公(鎬敏)、心如公(鏡敏)、蓉峰公(銑敏)聯翩科第,揚歷曹司,均在嘉慶初年,湘南於時稱盛。亦峰公即環溪公曾孫也。以咸豐癸丑翰林,散館揀發廣東知縣,歷宰劇邑,累官至高州府知府,補用道員。廣東劇邑,號為難治,公勤恤民隱,循聲昭灼,所刊《岡州公牘》等書,為公一生精力所萃。余之來歸,已不及見君舅。張太夫人素性嚴明,雖不知書而無敢欺者。然太夫人對余亦鮮有疾言厲色也。
余之奩資,有靖毅公所遺之千兩及文正公薨,諸女亦各得千兩,歐陽太夫人薨,又各分八百兩;益以子金,粗足三千。媵遺之豐,過於諸姊,已愧於文正之訓戒矣。憶此金存於乾益銀號。乾益者,朱宇田君所開。朱君以善居積致巨富,同光宣三朝握長沙商業之牛耳者也。存款折據置一小箱中,而以新帳簿實之。此帳簿多冊,余用之屢年而不能罄,皆惠敏公親為檢點者也。
彼時嫁裝之衣箱多以八枚為準。余以嫁期屢衍之故,凡已製成而又更易者三次。其實湘省皮箱質料不佳,今皆蟲蛀。惟所用床一具,系新建兩江督署之時,工程局中飭蘇匠製成,金漆雕鏤,頗華靡,以示湘中匠人,皆謝不能為,至今尚在湘宅。
余所受聶氏聘禮,內有綠玉釧一雙。先是亦峰公在粵買玉,值八百金,令工治為釧而小。張太夫人及諸姑皆不能御,乃權以為聘禮。亦峰公曾言,何人有福,當能御此釧也。及余御之,乃適與腕合。但並非佳料,今已退色。
亦峰公之喪應以上年八月二十七日外除。婚期已定,又遘歐陽太夫人之變,冬間又值同治國喪。時張太夫人意欲從權於卒哭之後,以小轎迎娶,余聞而力持不可,遂定次年成禮。時仲姊在省城,凡檢點嫁衣等事皆於歸寧時一手任之。然姊婿松生性頗偏執,不聽姊數數歸寧也。初陳氏境況本寒,兼有舊債,又以其兄杏生之夫人疾病經年,杏生在閩久不歸,且無音問,其嫂遂致不起,醫藥葬費,概由松生舉債任之,負累不堪。戊辰春,歐陽太夫人東下得悉其事。適彭剛直以門生之誼晉謁,歐陽太夫人先已聞知有鹽票將交商人領運之事,因商之剛直。剛直即以鹽票六張特贈陳氏。其時票價每張約值二千金,陳家每年得租金悉以償其夙債。松生之胞叔宦於閩,有承解湘省協餉二萬金,交松生暫存庄生息。適其兄杏生自閩歸,乘松生偕仲姊赴金陵之隙,私取該款揮霍罄盡。松生於壬申夏回湘,自念無以對胞叔,且協餉非解不可,乃將鹽票出售,得二萬金以償,然僅能彌補,並無盈餘,是以松生貧如故,僅恃鹽茶局差月二十緡以度日。仲姊之嫁後生涯,有非人所堪者,而委曲順從,卒無怨色。姊婿性峻急,患咯血時,扶持調護,真能視於無形聽於無聲。既未生育,抑鬱終身。余每以姊境遇之獨苦,又相依獨久,至今心傷不已也。仲姊遇其姒篤愛逾常,其姒患病將終,面屬以其女承繼仲姊。嗣後杏生續娶生女,亦歸仲姊。故仲姊雖未生育而有兩女。其長者后適丁氏,其幼者曾隨往歐洲,仲姊歿后,仲嫂郭夫人為媒,適朱君桂辛(啟鈐)為元室。
丙子 光緒二年 二十五歲(1876年)
八月初七日,長子其賓生,乳名全兒。
初,長沙有玉振銀號者,有曾氏族人股份。其經理以賭博虧空,曾氏存款盡蝕焉。反覆涉訟,自本年以至庚辰冬不輟。張太夫人有存款七千餘兩,未能取出。時有白竇兩嫗者,北方人也。竇嫗且為中丞公乳媼,隨太夫人多年,所積資亦在是,均由中丞公手代存玉振。及是太夫人頗加詰責,欲控之於官。中丞公事親素謹,且不欲以銀錢涉訟,傷戚串之情,初猶飾詞搪塞,冀緩追索,終乃商之於余。至辛巳年,出余奩資二千兩,兼貸適羅氏姊存,於乾益之款一千兩,湊成三千,奉諸老人,以免轉入訟事之漩渦。但又不敢明言此款為余房所出,乃婉懇傅青餘、郭筠仙二公及姊婿陳展堂出面,假託三中人和息訟事,各出一千兩,以求了結。蓋張太夫人素性嚴卞,亦峰公之逝也,所遺宦囊六萬金,別無產業。還長沙以後,陸續購買田宅,嫁三女,娶二媳,躬自經營,莫敢少欺。佃戶有因災求減租者,輒斥而拒之。中丞公力謀將順,輒陽為不許而陰以私財恤焉。其時中丞公家居無事,幸有雲貴總督劉武壯公所委滇捐幫辦一差,月薪五十金,而公中酬應之需皆取給焉。因老人僅給月費二緡,不問應酬事也。平時日用已苦不足,全恃奩資息金以為挹注。后既賠償公款,則日用亦無著矣。初,張太夫人於癸酉夏自廣東買舟扶柩,經由廣西永州等處回湘,凡四閱月始抵省。亦峰公遊宦多年,未嘗在湘置田宅。捐館以後,張太夫人奉喪而歸,以素聞衡山原籍不易居,乃徑至長沙。太夫人生長北京,素操京語,且幼時即稍患重聽,及回湘,與親友談,常苦湘音隔閡。適惠敏公以姻家子進謁,惠敏京語純熟,太夫人喜,因浼以代覓住宅。惠敏乃以所購黃泥堰之宅賃與吾家,月租五十緡,約一年後照原價四千餘金轉售。惠敏為書“岳雲在望,禮器成圖”一聯,制榜懸諸大門。余婚時新房為後進五開間,乃太夫人所添造者。
丁丑 光緒三年 二十六歲(1877年)
是年九月二十七日生長女,乳名銀姑,二歲患熱病而殤。憶其時甫能行,每教其兄認字,輒知捧字盤而至也。其生時左掌拳而不伸,請湘軍營中傷科楊達亭治之,一月漸愈,而卒不能成立。
惠敏長女廣璇許嫁於合肥李氏。是年冬李氏派船來迎往安慶,次年成婚,同往者二三兩姊也。三姊不久即回,二姊夫婦后即同隨惠敏公出洋。
四月間,中丞公之長姊於歸新寧陳君展堂(鳴志)為繼室。陳時為滇捐局總辦。
戊寅 光緒四年 二十七歲(1878年)
是年新疆人。
七月間,惠敏公任出使英法大臣。適陳氏姊及婿隨行。惠敏長女廣璇亦於後二年夫婦偕行赴英,未幾其婿先回。
十二月間,中丞公納妾楊氏。張太夫人初不之知也。除夕楊在卧室施放花爆,中丞公斥之,楊忿而飲泣。余方循俗自前院出天行歸,將就寢,亦無如之何,只好充耳不聞。嘗聞張太夫人誡吾等,言凡除夕切不可生氣落淚,否則必有三年不順。至次年家中過多不利。楊性乖張不馴,中丞公后頗悔之,至辛巳年命人送歸衡山,旋遣嫁焉。
己卯 光緒五年 二十八歲(1879年)
三月中,張太夫人赴衡山。
五月間,長女殤。當其病重時,中丞公攜之赴神廟求其病癒,並自己懺悔,立誓將來多做善舉。
六月二十七日,兒子其昌生,乳名長兒。
初,長男之原有乳婦乳不充足,另雇一乳婦,滿身生癤,食其乳而傳染及之,腿際患流注,今之所謂骨癆也。先未覺察,繼而潰決,遂迄不收口,以至纏綿十餘年,終於不救。
每年除夕,余向不守歲。是年亦安寢,偶得一夢,聞某處產一麒麟,余亦往觀,似見一小獸在小箱中,但余記憶力極弱,不復能記其形狀。夢后自思應主祥瑞,查解夢書,雲主名聞天下。次年九月遂生其傑,故乳名祥兒。
庚辰 光緒六年 二十九歲(1880年)
是年正月,惠敏公任出使俄國大臣。六月忠襄公督辦山海關防務,旋以疾辭。
九月初五日,兒子其傑生。所雇乳媼憶僅月錢一千六百,次年攜之東下,以後所雇乳媼則皆三四元,民國以後,增至五六元,近年亦昂矣。
八月,中丞公之三妹歸於攸縣尹君蓀舫(自芬)為繼室。妹婿后以知縣官於江西。
辛巳 光緒七年 三十歲(1881年)
是年忠襄公被詔起為兩廣總督。
六月,中丞公偕姊婿陳展堂赴寧。陳初在湘垣辦理滇捐,至是奉委辦理江寧籌防局也。中丞公寓居寧垣之湖南會館。
十一月,余率兒女等到寧。次年春間,中丞公始任幫辦營務處差,初無薪給,月支八金而已。到寧后,寓馬道街合肥試館之屋。方余之挈家東下也,本非初願,蓋中丞公尚無差委,力不足以贍家也。而中丞公一再函促,余乃以請命於張太夫人。太夫人始亦難之,繼而中丞公之長姊陳夫人適以姊婿在寧就差,迎眷東下,慫恿於旁。乃蒙賜銀六百兩為旅費,以是啟行。其時李勤恪公瀚章為鄂督,中丞公囑余於過武昌時以世誼謁李太夫人於節署。李太夫人在寧時故與歐陽太夫人相過從。相距十年,中更多故,一見即殷殷款接。次日札委督銷局差,月薪五十兩。由制軍之如夫人親送至舟次。余以舟中狹陋,力辭其報謁,特移舟於漢陽以避之,不意其仍渡江而至也。制軍又派炮船一艘護送至寧。初陳氏姊婿充江寧籌防局差,曾約兩江差輪拖帶兩家接眷之船。忽值左文襄由湘東下,差船急欲往迎,遂只肯拖帶陳船,置吾船不顧而去。
爾時輪船尚未通行,余雇回空之鹽船一艘,隨陳氏之舟以行,費錢四五十緡。張太夫人既賜旅費,復以七十餘緡買煤屑四百擔(時煤價每擔僅一百九十文),裝船備用。舟抵華陽鎮時,船中攜有煤斤,(向例官眷船中帶煤亦常有之事,若挾勢力者,本可不查),乃大為關卡所譏呵。時惠敏長女廣璇嫁於合肥李氏者,方居安慶,聞而遣人關說,始放行。其他自備日用之物亦稱是,中有藍呢轎一乘。凡所攜男僕轎夫三名,女僕則中丞公之乳媼竇嫗,梁、周、張三嫗及乳媼使女共五六人,此外尚有翁氏姊婿同行,翁攜一仆。船資雖廉,而過九江時須納船鈔三十金,又火食須自備,亦頗不資也。適翁氏姊出閣在余於歸以前,姊婿名炳南,后以知縣官於廣西。
是年三月,栗諴公卒於京邸,五月,適郭氏姊卒於省城,十月適陳氏姊卒於法國,一年而同氣損其三。栗諴公春官不第,鬱郁以逝,春秋甫三十四。陳郭二姊皆無生人之歡,尤令人愴念不置。是年適玉振訟事了結,余奩資賠償公中尚不敷一千,借用三姊之存款補之。三姊再三勸慰,雲汝借吾款吾不要息,俟汝有錢再還本,且不可因銀錢而著急憂鬱,蓋慮余身體本已不強,惟恐繼諸姊之後也。三姊之姑待媳不近人情,鄉間有時難覓僕婦,則三姊自滌褻器。其姑雖有婢女,不為之執役,反縱容婢女,任意辱罵吾姊。吾姊前生一子不育,后只生一女,因置妾,夫婦亦不甚和。羅姊婿后出外覓事,欲接家眷,吾姊則令其妾往。戊子年姊婿歿於秦州,幸得一遺腹子以傳宗,此實賴姊氏之賢。蓋姊婿本已不喜此妾,而姊強令送去者也。
壬午 光緒八年 三十一歲(1882年)
是年春,中丞公隨左文襄出省閱兵,余檢治行裝,屢次上樓,損動胎氣,屢服安胎藥而暫止,至六月十八日,竟小產。是月朔自合肥試館遷寓唐河廳。唐河廳者,唐姓之河廳,沿秦淮之屋也。來寧就差亦既兩年,僅恃湖北督銷局五十金,用度不繼,遂略向左文襄之兒媳言之,非中丞公所願也。是年始奉委上海製造局會辦。進見之日,同坐者數輩,皆得委當時所謂闊差而退。文襄送客,而獨留中丞公小坐,謂之日:“君今日得無不快意耶?若輩皆為貧而仕;惟君可任大事,勉自為之也。”故中丞公一生感激文襄知遇最深。是年年終奉文襄命趕製過山炮百尊,限日解寧,竟未遑在寧度歲也。
文襄督兩江之日,待中丞公不啻子侄,亦時垂詢及余,欲余往謁。余於先年冬曾一度至其行轅,在大堂下輿,越庭院數重,始至內室,文襄適又公出。余自壬申奉文正喪出署,別此地正十年,撫今追昔,百感交集,故其後文襄雖屢次詢及,余終不願往。繼而文襄知余意,乃令特開中門,肩輿直至三堂,下輿相見禮畢,文襄謂余曰:“文正是壬申生耶?”余曰:“辛未也。”文襄曰:‘然則長吾一歲,宜以叔父視吾矣。”因令余周視署中,重尋十年前卧起之室,余敬諾之。嗣後忠襄公至寧,文襄語及之曰:“滿小姐已認吾家為其外家矣。”湘俗謂小者日滿,故以稱余也。
先年中丞公應鄉試不售。初惠敏之出使也,中丞公本有意隨行,以陳氏姊婿在奏調之列,未便聯翩而往,不果。及本年春間來電調往,則以堂上年高,不聽遠離,余又方有身,不克同行,復不果。郭筠老曾為往複代酌此事,其手函尚在。
癸未 光緒九年 三十二歲(1883年)
七月二十四日,兒子其煒生,乳名成兒。十一月,移眷來滬。
是年七月,忠襄公任兩江總督,冬月到任,吾家已移滬矣。
甲申 光緒十年 三十三歲(1884年)
初,李君興銳為製造局總辦,曾稟文襄,欲不令中丞公駐滬,預送乾薪。文襄拒之,並催中丞公速到差,不令在寧少留。李後為人稟訐,羅列多款,文襄密飭中丞公查復。中丞公復委員密查,復按所控,多有實據。中丞公將據以稟復文襄,稿已成,旋又毀之,別具稿,多為李彌縫洗刷。繼而李以丁憂去,居滬病足,中丞公仍時往視之,未嘗以前事介懷也。
繼任者為潘君鏡如,左文襄督師赴閩,忠襄公來而潘去,以鍾君雲谷繼之。鍾辦事不協輿情,遂以中丞公升任總辦。中丞公初任襄辦,月薪僅五十兩,潘君去后,加至一百五十兩,至此升任總辦,始加至二百兩。但吾家置備一切日用之物,皆購自外間,從無取諸公中之事。上海為南北通商必由之道,製造局亦繁劇之區,親友覓事者頗不乏人,只能少送川資,悉出自私囊。公款雖盈餘,而私人實虧萬餘金,任滬道后始能彌補。先是局庫虧款甚多,在局八年,不獨虧空悉已償補,且贏餘十餘萬。時邵君友濂任上海道,力向忠襄公稱中丞公之功,故忠襄有疏密保也。
是年七月,法人侵入馬江,擊沉中國兵艦數艘,惟揚武艦曾還擊數炮。雖揚武終被擊沉,法提督孤拔亦被我軍炮擊陣亡。法人諱莫如深,中國反毫無所知。其時北洋連日來數電,雲法人慾來占製造局,全局震動,紛紛遷徙。潘鏡如家遷蘇,蔡二源家遷租界;其餘遷租界、遷寧波者不勝紀載,並有中途遭搶劫者。適有賣珠翠之嫗曾存翠簪一枝於我處,聞信急來取去,雲明日即來攻局矣。余雖聞知,亦惟付之天命,並不知著急。一日中丞公忽云:“余已定得一船,宜略為擇要檢點細軟行李,預備緊急時即率小孩婢媼等上船避往松江。”余云:“君將如何?”中丞公云:“余有守廠之責,不能走也。”余曰:“余向不以自己性命為重,死亦同死,不必搬動。”中丞公云:“君雖不畏死,其如諸兒何?”余聞其言,亦自有理,不覺涕泣,略事收拾,並未登舟。后亦未聞警報。八月,張太夫人因聞上海風聲緊急,且知余方有身,遣一仆來滬接吾等回湘。其時法人已將議和,故亦未行。
乙酉 光緒十一年 三十四歲(1885年)
正月初六日女其德生。八月間,張太夫人至寧視中丞公之長姊,陳氏姊婿展堂方署台灣道也,旋奉迎至滬小住。憶是年三月,仲嫂郭夫人亦自寧督署來滬,湯君海秋方署滬道,為備瑞生洋行之屋。余亦攜兒輩往小住旬日,得觀劇,且遍游租界。其時製造局至西門斜橋尚無馬路,其自製造局通小東門之馬路,乃中丞公倡議令管帶炮隊營楊君金龍所修。余深居官舍,絕少出門,偶然酬應,必先乘肩輿至斜橋,始換馬車也。詠霓茶園者,伶人想九霄所開,其戲園中僅有電燈一盞,每夜須費二元,餘均煤氣燈也。余又憶曾往虹口看馬戲,人納票費二元,得坐包廂,妖冶雜遝,殊非所習見。及今五十年,社會風氣物質文明之變遷,尤難以枚舉矣。
昔文正公惡賭具最甚。嘗至栗諴兄室,見案上有骨牌,遽取以出,語歐陽太夫人,太夫人以牙牌占課對,文正不之信也。后澄侯公至寧,文正遂舉以贈之。其後惠敏公在保定,得獅子圍籌一副,於歲朝玩之。比在滬,因命工仿製,至今余家新年必率兒輩為此戲,蓋以其輸贏無多而熱鬧足娛耳。娛耳。其他賭博,余蓋從未一為之。自余還湘以後,麻將牌盛行,近年幾為閨閣中不可少之物,老年人消磨時日,亦復不得不賴此。然余則天性不好,惟圍棋則侍文正之日稍復諳之,諸兄皆所篤嗜,余亦喜焉。晚年無事,輒於燈下著一二局。
上海鄉間有大開佛會之舉,以銷農場各物者。余聞其有三木錠腳踏之紡棉車,因飭人買一架,倩本地傭人教余學紡。蓋余在湘,雖亦備有手搖小車,既未帶出。現紡三錠者,學之不能諳習,久之能紡二錠。曾每夜飯後紡一二兩,共紡三四斤棉,搭於鄉人織布者,成土布二三匹,此車今尚在湘寓。
丙戌 光緒十二年 三十五歲(1886年)
是年六月,詔惠敏公赴京,以兵部侍郎幫辦海軍事物。十月過上海,得在行轅盤桓,知余家清儉猶昔,解裝千金以贈。惠敏出國於是八年,年甫四十六,而頤下兼兼矣。
是年中丞公托陳姊丈在台灣報捐道員,蓋從前尚是分部郎中也。
丁亥 光緒十三年 三十六歲(1887年)
自上年冬間,惠敏大人來滬。其次子廣鍚方八歲,極聰明。在英國患腸癰,經醫開刀,未能收口,至滬時已大肉消瘦,瘡口出糞,腿不能伸,發熱不退。劉君康侯勸其請孟河名醫馬培之醫治。欲請馬醫,則非以小輪往迎不可,時惟製造局有小輪。惠敏本言不宜再服中藥,適又急須赴金陵晤忠襄公,爰由伯嫂面托中丞公,派輪接馬醫來(惠敏初不知也),服其葯熱略退。惠敏自寧回滬,詢悉,即長揖托中丞公代為照料一切,因其即須入京復命,家眷留滬就醫也。馬醫治之日有起色,漸能站立,兼騎三輪腳踏車,至正月照相已豐滿可愛。本年二月因飲食不慎,致腹泄日五十餘次,卒不救。余幫同照料,夜間感寒;三月,遂患瘧疾甚劇。電致寧署延湘鄉醫者朱君,以高麗參磨汁兌葯服之,逾月始愈。方疾劇時,日夜發熱不退,余自疑將不起矣,因與中丞公言及,擬書遺囑將身後兒女之事略為處置。大兒其賓已有痼疾,時十一歲,在旁聞之;縱聲大哭,中丞公頗咎余盂浪也。
病癒后約六七月,忠襄公次媳六嫂來游上海,便邀余赴金陵。至八月中,率兒女至江寧節薯歸省小聚。江寧新督署內宅為七開間,其東後有五間,其西後有三間,此三間原備為余成婚時作甥館者,此來即居於此。忠襄飭人庀具,供張甚盛。余則追憶前塵,十五年中,來凡三度,不覺百感交集。初擬送忠襄北上即回滬,乃忠襄行至清江,奉詔止覲。忠襄本不樂行,既返寧署,興緻彌佳,見余將行,堅留多住,因勾留一月也。惠敏夫人自外洋攜歸絨織衣褲線織衣邊諸物,頗為當時所不易見,余叩以製法,略得一二,然為時匆促不盡也。每於暇時,觸類旁通,稍出新樣。曾為中丞公手制絨衣一襲,此物細針密縷,多賴記性,余記性不佳,故衣成而長短不勻。既而與傅蘭雅君之夫人時相過從,傅君即為製造局編譯新書者,其夫人嫻雅篤厚,與余相得,因悉傳其法。彼時歐西婦女亦深重家庭手工,后余又傳授湘滬多人學習。傅夫人見余所購紡棉機,因為余言彼邦手搖紡機之制與吾國相仿也。
余感於外國語文與科學之重要,因命其昌其傑兩兒逐日從傅夫人學英文。然其時以須習中文,不能專心,直至戊戌以後始認真研習耳。
戊子 光緒十四年 三十七歲(1888年)
九月初八日,兒子其焜生。
是年三月,為張太夫人六十壽。中丞公赴湘,並攜同寅所送聯幛等物,為母稱觴。
己丑 光緒十五年 三十八歲(1889年)
是年忠襄公奏保中丞公以道員留蘇補用,並交軍機處存記。得保后赴京引見,惠敏公在京邸,手畫朝日江山於紈扇,並題詩贈行,其詩如次:
朝暾出海月斜初,五色煙雲飾太虛。憑我丹青摹造化,祝君緋紫啟權輿。陽關四句唱三疊,天保六章圖九如。詩畫送君情趣永,攜歸兼當大雷書。
重伯侄以是年成進士,入翰林。
栗諴公之女廣珊適俞氏,以是年秋間在湘成禮。
庚寅 光緒十六年 三十九歲(1890年)
正月,中丞公簡授蘇松太道。前任龔君照璦放浙臬以去也。中丞公存記名次本在第十,因忠襄適有薦疏,仰蒙簡在,遂獲超授。
二月二十九日,兒子其賢生。
正月杪,適惠敏薨於京邸,中丞公慮余臨產傷心,不令余閱報紙,余既索之急,乃屬報館權宜改印報紙以示余。方余初孕其賢時,自以生育過多,本欲以麝劑墮之,而卒不驗。又以其焜之乳母屢致口舌,以煩怒而患牙痛,又不敢服涼劑,故生而不足月。其賦體單弱,蓋基於是也。
三月晉署,並迎養張太夫人。三月十九日為太夫人誕辰,署中曾唱戲開筵以娛老人。
蒞滬道任后,中丞公曾陸續為餘存款,另立折據,雲還昔年因玉振事奉歸張太夫人者。至交卸滬道時,已有規元八千餘兩。但初存時余即雲,但求夫婦同心,余向不以私財為重,本無需此。后至甲午年,清算移交,始知虧空八十餘萬,無款可交。中丞公憂急,以致痰中帶血,或出鼻血。雖取余之存摺並將余之金器均變賣,仍不敷尚遠。又以股票等物抵押銀兩,以辦移交。所負各債,直至庚戌年始陸續還畢。
憶十一年中丞公曾倩寧波人李曉庵推年命,據稱十四年入覲,十六年真除東南第一美缺,其時當值立春之後。是年初九立春,初十即放缺,亦可異矣。
是年張太夫人來署,見余夫婦所衣,識為昔年婚娶時之舊物。蓋十五年來除為小孩添制冬夏布衣外,自己有無衣服不暇顧及矣。猶憶先年忠襄公大閱來滬,查視製造局,局中供張筵席,遵諭以筵設於我宅,並云:“余忌口,只吃肉湯煮白菜,別無所須。”諸兒於是初謁叔外祖,老人顧而樂之云:“吾在湘鄉應試時,考生均衣竹布長衫呢馬褂,汝等正與此輩考相公相同。儉樸可喜,可與吾同餐也。”更衣之頃,中丞公傳索宮保之小帽,忠襄公笑曰:“無須。”言次即從袖中取舊瓜皮帽一枚冠之於首。今猶憶其帽污敝不堪。即此可見忠襄公平日服御之不講究也。
辛卯 光緒十七年 四十歲(1891年)
四月初二日,女其純生。
初余以歐陽太夫人晚年多疾,時須斟酌藥餌,常閱《驗方新編》。是書為中藥家用之集大成者,凡延醫不便或服藥久不效,得此足為寶筏。近數十年幾家有其書矣!初印本不久即罄,故丙午、丁未之間復鋟板於長沙。
初,甲戌年因歐陽太夫人病重,發願施藥。至是始制藿香丸甘露茶及南京張統領紹棠家所傳之附桂萬應膏,又於暑天買痧葯施人。中丞公在湘曾患喉症,吹瓜霜散而愈。至是亦配製之而改用苦瓜霜。又龍虎丸治瘋症曾愈多人,后又治癒邵小村中丞之世兄,因常配製送人。
張太夫人因家中產業須躬自照料,是以定於中秋後仍回長沙。太夫人在署時,中丞公每月奉上月費銀三百兩。太夫人臨行諭云:“余回湘后每月三百仍須照寄,余當為汝等營田地房產。”后遵命照寄。瀏陽門,樂心田兩宅皆老人所代置。但此間除月費外,又陸續另寄三四萬金為造宅之費也。
是年蕪湖發生教案,當地未能了結,由中丞公與駐滬法領華格臬在滬議結。
壬辰 光緒十八年 四十一歲(1892年)
是年七月初十日孿生二女。初天氣奇熱,閏六月席地卧近冰盆,又食生冷,致腹泄,轉痢症,損胎氣,故方七閱月而產。初生之嬰尚活,未彌月而殤,次嬰甫下已不救矣。產後仍病熱,經巢君崇山診治,久之始愈。
是年三月十一日,長子其賓歿。其賓性情篤厚,表率諸弟均以仁讓。自四歲起病,醫治不得法,拖延十三年,卒至不起。臨終,中丞公面許云:“汝為吾之長子,將來諸弟中先得子者即為汝嗣。”故其後以庚子年所生之光堅孫承嗣也。是年八月三十日,由滬運其柩還湘安葬。
癸巳 光緒十九年 四十二歲(1893年)
是年冬,中丞公升任浙江按察使。
冬間其昌、其傑兩兒回衡山原籍應縣試。其昌幼時體弱多病,曾默許衡岳進香之願,遂令乘便酬神。又湘陰左氏本有婚約之議,太和蕭氏亦有締婚之意,遂稟命於張太夫人卜於湘俗所崇事之定湘王神而委禽焉。蕭氏經營鹽業,久居揚州,其太夫人為長沙王氏女,故甚欲字其女於湘人也。
甲午 光緒二十年 四十三歲(1894年)
七月十三日遷出上海道署,寓江西路,因邵小村中丞委台灣轉運所差,未赴新任。五月十一日,女其璞生,時猶在道署。
庚寅年初接滬道,由龔前道移交兩帳房以及門稿跟班等。概因前任舊人,無甚更張。中丞公既系初任,且秉性長厚,不以私財為重,未知詳細稽核。后至交出之時,始知虧空八十萬之多。後任為黃幼農祖絡,催之甚急。仔細清查,始知接收時已短二十萬。其經手帳房徐子靜原為前任之帳房,先年冬,邵君小村公子結婚,諸事均托徐代為辦理。徐有妾稱為樓上太太者,招待客人。邵戚坤宅為李六太太,文忠之弟婦也。中丞公為介紹人,是以余亦被邀往陪高親,義不容辭。見徐妾朝珠補褂,遍身珠鑽耀目。聞即其身上之金玉珠翠,已值二萬餘。后徐交來飛鯨輪船一隻,作十餘萬,珠花四枝,珠鐲一對,珠蓮蓬一版,翠玉多寶串一長串,碧弘十八子一串,共作銀一萬兩。后押於鴻章錢莊交後任,均系精圓珠。其時珠價甚廉,若照後來漲價時,當可十倍。雖存余櫃中數月之久,余未曾取出試一插戴也。
是時中丞公雖得遷官,而辦理交代極受後任之氣,甚至欲請開缺與之對簿。
乙未 光緒二十一年 四十四歲(1895年)
正月下旬,乘民船赴杭。二月朔日,入臬署。
五月二十八日生子,乳名平兒,八月殤。
八月,命次子其昌隨五姑回湘就婚左氏,十一月二十四日成禮。擬俟次年二月迎張太夫人攜孫兒媳來署,未果。
是年章淑人來侍,浙江紹興新昌人也,是為其煐其焌其璧之生母。其年冬間,中丞公以下多患疥瘡,諸兒或出痧疹,或患喉症,幸均醫愈。余於十月中患腹痛癖塊,不思飲食,賴林君伯穎診治得法,五十餘日始消。
丙申 光緒二十二年 四十五歲(1896年)
是年九月,中丞公遷江蘇布政使。奉旨陛見,旋以留辦商埠事飭赴新任。冬間眷屬由浙赴蘇。
正月,其昌夫婦自湘來署。
任浙臬時嘗署藩篆二三次,織造於藩署領款,例有回扣,中丞公一概不扣,於蘇於浙皆然。歷任織造均以為從來所無,頗感頌。
是年三月張太夫人在湘處分亦峰公遺產暨歷年所置田宅,書立分關,略云:
汝父自粵東解組歸來,宦囊無幾。余因撙節,多獲贏餘,所有公館田業,均系自置。今余年將七十,精力衰疲,難於料理,請憑族戚將公館田業概行分析。田業共計租谷七千石,伯元兄弟各分二千五百石。公館二棟,一在黃泥塅,一在瀏陽門正街。黃泥塅公館系公分所置,本應三股平分,余恐兄弟同居難於翕洽,則專歸伯元,瀏陽門公館系仲芳歷年在官奉余月費所置,則專歸仲芳;第伯元仲芳均有公館,季萱獨無,爰於千五百石之外,加分租五百石,聽其自置。除分授外,尚存二千石,余留作日用供膳服御之需,五女食用亦在其內。俟余終年,則將所存之租內提五百石,餘銀提二千兩,分歸五女。其餘千五百石租存作公項。
是年張太夫人在湘違豫,病中夢呂祖予以一袍,綉壽字八十,其襟底復有二枚,自謂當壽至八十二。其後至辛亥年棄養,壽八十三也。
丁酉 光緒二十三年 四十六歲(1897年)
是年三月,長孫女光昭生,其昌所出也。張太夫人時正迎養來署。
十月初十日,章淑人生兒子其煐。
是年為其焜訂婚萍鄉黃氏。黃親家藹堂曾任上海縣令,與中丞公頗相得。至是黃夫人攜其女以來蘇,因得見之也。
戊戌 光緒二十四年 四十七歲(1898年)
三月十九日,張太夫人七十壽辰,在署宴客。
閏三月初四日,其傑娶婦蕭氏。是年上海有四明公所一案,民變罷市,風潮甚厲,滬道不能彈壓,江督劉忠誠奏派蘇藩司查辦,成婚時,中丞公方在上海。
己亥 光緒二十五年 四十八歲(1899年)
是年秋間,中丞公護理江蘇巡撫。詔以溥儁為皇子。此訊傳至江南,皆知孝欽後有廢立之意。中丞公奉旨陛見入京,余念朝端之變,不知何所底止,心憂莫釋。中丞公入京,奉命與總稅務司赫德會議加稅免厘,寓惠敏公台基廠故宅。此宅即次年為董福祥兵所焚掠者。適惠敏次女患病,留為照料。無事時偶在荷包店盤桓,略購翠件,曾為張太夫人買翠玉鐲一付,后遵老人遺命,此鐲給與其煐為行聘之物。
庚子 光緒二十六年 四十九歲(1900年)
是年元旦日,方觀兒輩作擲采戲,忽吐血兩口。緣每日閱報,知朝事日非,懼有非常之禍,而中丞公方在京中,日夜隱憂,以致吐血,幸向無此疾,醫治后未複發。
正月,中丞公在京出門,馬驚車覆,被輾而過,幸著重裘,竟未受毫髮傷。四月出都,回藩司任,再護江蘇巡撫。拳匪事起,首先出示嚴檄各屬實力保護教堂,部署水陸營伍,剿平常昭紅幫太湖梟匪,因成保護東南之約。八月西幸,復轉運蘇漕至行在,相屬於路。其年冬,升授湖北巡撫,甫十日,調補江蘇巡撫。
九月十三日,次子其昌生長孫光堅,以之出嗣作其賓之子。
辛丑 光緒二十七年 五十歲(1901年)
三月十二日,其傑生次孫光堃。
八月十三日,章淑人生女其璧。
是年秋間在蘇州撫署,為其煒娶婦湘鄉劉氏,山西布政使二等子爵劉君(才鼎)之女。
是年冬,中丞公奉旨調補安徽巡撫。由蘇州坐民船三隻至上海,再乘輪赴安慶,先以銅元局為行轅,后始入署。
壬寅 光緒二十八年 五十一歲(1902年)
是年為女其璞文定,瞿親翁文慎公方在樞府,以庚帖寄署。
二月十三日其昌生第三孫光圻。
二月,張太夫人自撫署啟行回湘,其煒及婦侍行。回湘后,張太夫人染病,中丞公請假回湘省視,並自揚州延醫李君往診。章淑人及其昌兒婦隨行赴湘侍疾。旋病癒,即返署,其煐及光堅隨行來署,余仍留湘。
癸卯 光緒二十九年 五十二歲(1903年)
是年夏間中丞公調補浙江巡撫,為張文襄公及皖紳所留。八月,赴寧任鄉試監臨后始赴浙。
是年其昌入都應經濟特科試,岑雲階制軍所保也。
三月,其煒生孫女光曜。
五月間,讀日本下田歌子所著《家政學》而喜之。稍嫌其與吾國國情不合,因為斟酌損益以餉國人,命其昌、其傑兩兒及侄婿劉壽霖寫定之,刻於安慶撫署。
甲辰 光緒三十年 五十三歲(1904年)
九月初十日,其昌生第四孫光墀。
十一月廿四日,其煒生第五孫光均。
是年夏間,其煒赴日本留學。
是年領南洲湖田照,其昌所經手也。歷年江湖之水逐漸南移,湘省瀕湖諸縣遂多淤出之地,墾務局發照招人領種,余家領八千餘弓,費錢三千餘緡,然仍無力修堤。
乙巳 光緒三十一年 五十四歲(1905年)
是年中丞公因辦事棘手,兩疏乞終養未允。八月,以御史姚舒密摭任用私人及擴張銅元局案奏劾,飭查無據,奉旨開缺。初銅元局總辦系劉道更新,中丞公因其辦理無起色,改委朱道幼鴻。朱到任后,局中盈利十餘萬,中丞公獎其能,俾署糧道。其銅元局之餘利有應歸撫署者,概未收受,悉留存作派出洋留學生之經費及練兵處經費。其他不得志者因妒生恨,又適有不職之道府為中丞公所參劾,懷恨甚深,遂有結納台諫糾參之舉。朝旨令福州將軍查復,雖據查明並無不合,而卒以聽信屬員為罪。奉旨開缺。九月間乘民船至滬,轉附江新輪至漢回湘,即居樂心田宅。
是年自浙江回湘,張太夫人因公中收租銀錢等事難於操心,欲交我房經營。因令中丞公手書折據,以田業每年收租二千五百石作銀二萬八千兩,又現銀二萬二千兩,共作銀五萬兩,每月歸老人息三百兩,自是年冬月十五日起息。
丙午 光緒三十二年 五十五歲(1906年)
章淑人以九月十一日生子其焌。
朱孺人是年來侍。
丁未 光緒三十三年 五十六歲(1907年)
是年二月其焜娶婦黃氏,四川鹽茶道、萍鄉黃君承暄之女也。就婚於四川鹽道署。夏初自川回湘。十一月十六日生孫光地。
戊申 光緒三十四年 五十七歲(1908年)
是年二月二十七日其賢娶婦長沙陳氏,前浙江杭嘉湖道陳君乃瀚之女也。
三月十九日,張太夫人八十壽辰,演劇宴客。是時湘中戲班戲價每日僅二十餘緡,其演加官時每次賞封僅二百文。昔在湘鄉時,每正月玩龍燈,必有戲,澄侯公頗嗜此,常喚至家,不過數緡。又鄉間家家供觀音,故常有唱戲還願之舉,所唱必有香山傳,以木傀儡為之,日才數百文。兒時觀之頗以為樂也。
四月,率其煒、其德赴滬。因諸女均漸長成,若有親事成就,即須辦喜事,因就便置備嫁奩。
六月二十六日,其煒生孫光坻。
初,中丞公在滬道任內虧空八十萬,皆系因帳房徐某吞蝕所致。爰由內帳房湯癸生君經手陸續追出各種股票,其中以滙豐銀行及開平煤礦為大宗。此外則輪船一隻(名飛鯨)及碼頭,亟以變賣,抵償公款。有紡織新局者,因已數年不分股息,其股票五萬四千兩竟一錢不值。湯君擬邀余家合辦,中丞公當以居官不便自營商業謝卻之。湯君乃自行租辦,邀其傑為之經理,易名復泰,一年後即盈餘十萬。未幾湯君逝世,其族人湯君蟄仙乃來訪其傑,謂湯君故后,孤寡不能勝此重任,必欲我家合辦,並為經理其事,慫恿不已,繼以長跪。遂定以湯氏擔任四成,余家六成,而其傑為總理。復泰租約本為六年,繼改為四年。至光緒三十四年期滿,舊股東無力償還,遂議決將廠拍賣,余家出價三十二萬五千兩購買,改名恆豐,皆其傑其煒兩兒請於中丞公而行之也。然余家實無此巨資,徒以有日後發展希望,不忍棄去,乃設法借款以購焉。余本有來滬置備諸女嫁奩之意,因率其煒東下辦理此事。中丞公解組后,宦囊本屬無多,加以購廠舉債負擔殊重,幸紗廠連年均有起色,差不負當日之經營。但湘省湖田修堤所耗不資,又民國十年其傑興辦大中華紗廠失利頗受影響。至本廠因迭次擴充迭借外債,至今未能償還清楚。此余家近二十年概況也。
己酉 宣統元年 五十八歲(1909年)
是年閏二月二十四日,其賢生孫女光坤。
三月初五日,其焜生孫光堉。
是年延尹和白君教諸女作畫,后朱孺人亦從尹學畫。尹君曾在文正公署中作客,惠敏公曾與研求繪事。又容純甫君有照相機一具,惠敏留而玩之,因以贈尹,故尹為湘中能照相之第一人也。
庚戌 宣統二年 五十九歲(1910年)
正月二十一日其賢生孫光堯。
是年正月,遣嫁女兒其德於臨桂張子武(其鍠)。張婿以進士即用知縣補芷江,有政聲,時余內侄倩俞君壽丞以道員筮仕湖南,知其人而作伐焉。中丞公亦嘗聞其治行,激賞而許為大器,遂於去冬委禽。及成禮后彌月,即偕赴芷江任所。
二月,遣嫁女兒其純於閩縣卓君衛(宣謀)。卓親翁芝南以部郎出守杭州,由內侄廣鍾作伐訂婚。卓婿來湘就婚余家。婚後二月,余率其煒、其璞赴滬,新婿夫婦亦同行。時其傑及媳均有病,幸漸就愈。四月,其煒又病濕溫,幸夏醫應堂為治癒。八月中旬,率其傑夫婦,女其璞、孫兒光塹赴南京看勸業會,見其規模條理頗佳。
是年八月廿五日,中丞公側室章淑人逝世。信來,適余等方將啟行,其傑因送余回湘。
十二月,遣嫁女兒其璞於善化瞿兌之(宣穎)。瞿親翁文慎公亦居長沙里第也。初女之許婚瞿氏,張太夫人實主之,故太夫人亟欲觀其成禮,期前且親至婿家相度。於是一年而遣嫁三女,勞擾未獲少休,而太夫人又起病矣。
辛亥 宣統三年 六十歲(1911年)
正月廿七日,其賢生孫光在。三月十七日,其焜生孫光增。
先是張太夫人於上年臘月二十三日因感冒不適,入春加重,至正月十八日棄養。中丞公於病中日夜奉侍,室中溫度甚高,偶出入感受風寒,致成溫症;太夫人彌留之際,重以哀感不能自持,日益沉篤,至二月二日痰壅失知覺,竟相隨長逝矣。浹旬之間,大喪兩遘,倉皇驚痛,至今猶心悸也。中丞公之季弟季萱公亦於三月二日哭母兄而逝。至是一年而遘三喪。弟姒無子,乃以本房之幼子其焌出嗣主喪。中丞公遺疏聞,奉旨賜祭,宣付國史館孝友傳,並錫一門孝友匾額。
是年九月一日長沙革命事起。初八日,出城葬中丞公於河西縣塘坪之莊田,以舟往,由其賢先往布置。
十一月,與瞿親家全眷乘沅江輪來滬,適該輪直放上海修理。其時漢陽武昌互攻,炮彈橫飛,沅江輪於炮火下安然駛過。其夜泊漢口日清公司碼頭,槍炮之聲,一夜不絕,有如除夕之爆竹。漢口招商局中炮彈火起,其光燭天。其傑留鄉照料墓工,其焜其賢在省城照料家務,兩媳則率孫男女隨來也。
是時省城民黨搜括軍餉,被其強提存款者甚多。而吾家歷年虧空一無存款,倖免此厄。然當此事變,匆匆辦理葬事,即行來滬,驚憂實已甚矣。